第1章

“吉夫斯,”我说,“我有话直说你不介意吧?”

“自然不会,少爷。”

“听了我的话你不要伤心哪。”

“绝对不会,少爷。”

“那好,我说了——”

不对——等会儿,先别挂线。我把故事讲坏了。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反正我每次说故事都会遇到这么个难题,那就是不知道该打哪儿起头是好。起头这件事谁也不想搞砸吧,因为一失足就掉下去了。我是想说,要是起头起得太长,想渲染一下所谓的“气氛”,用诸如此类的文学手法,那就进不了正题,客官们可就要走人了。

但与此相反的问题是,要是像烫了脚的猫似的嗷一声跳进正题,听众却又茫茫然不知所谓。大伙儿都要扬起眉头,搞不懂你在讲什么。

我要叙述的这桩案件,情节错综复杂,当事人包括果丝·粉克—诺透、玛德琳·巴塞特、我家表妹安吉拉、达丽姑妈、汤姆叔叔、大皮·格罗索普,还有大厨阿纳托。但用上述对话来作开场白,我发现自己犯下了这两大失误中的后者。

我得稍稍往回倒一倒。经过一番通观全局、左右权衡,我断定这场事件的始作俑者(这个词应该没用错),就是戛纳之行。要是没去戛纳,我就不会结识那位巴塞特,也不会买那件白色晚礼服,安吉拉呢,也不会碰上她那条鲨鱼,而达丽姑妈也就不会赌百家乐牌。

的确,完全可以肯定,戛纳正是“不完达普义”[1]。

这就行啦。容我先交代一下事实。

我动身去戛纳,但吉夫斯没有随行,因为当时正值六月初,他表示不希望错过雅士谷赛马会。与我同行的就剩达丽姑妈和她的千金安吉拉。安吉拉的未婚夫大皮·格罗索普本来也打算一起来的,但末了发现脱不开身。达丽姑妈的丈夫汤姆叔叔则留在了家里,因为他最受不了法国南部的风气,给多少钱也不成。

所以这就是开篇布局——达丽姑妈、安吉拉表妹和本人,在六月初左右启程前往戛纳。

目前为止一切还都清楚明白吧?

我们在戛纳逗留了大概两个月,其间达丽姑妈赌百家乐输了个精光、安吉拉玩滑水板差点被鲨鱼一口吞掉,除此以外我们都玩得很尽兴。

七月二十五日,一身古铜色而健美的我陪同姑妈及其女动身返回伦敦。七月二十六日晚七时抵达维多利亚车站。七时二十分许,大家互道珍重后分手,两位女士钻进达丽姑妈的汽车,返回伍斯特郡的居所布林克利庄园,并准备一两天内接待大皮。而我则返回公寓,扔下行李,梳洗一番,穿好西服打好领带,准备出门去螽斯俱乐部填肚子。

我在公寓里洗刷了久欠打理的皮囊,一边用毛巾擦拭干净,一边跟吉夫斯聊这聊那,就在这期间,吉夫斯突然间提起了果丝·粉克—诺透。

据本人回忆,我们的对话大略如下:

本人:啊,吉夫斯,又一切如常了哈?

吉夫斯:是,少爷。

本人:我是说又回来啦。

吉夫斯:不错,少爷。

本人:感觉走了好久哇。

吉夫斯:是,少爷。

本人:赛马会好玩儿吗?

吉夫斯:非常尽兴,少爷。

本人:赢到了吗?

吉夫斯:十分令人满意,多谢少爷。

本人:那敢情好。吉夫斯,园子里有什么动向?我不在的这段日子,有谁致电拜访什么的?

吉夫斯:少爷,粉克—诺透先生是府上常客。

我不禁一愣。其实说张口结舌也不为过。

“粉克—诺透先生?”

“是,少爷。”

“你说的不是粉克—诺透先生吧?”

“是,少爷。”

“粉克—诺透先生不会也在伦敦吧?”

“正是,少爷。”

“哎呀,见鬼了。”

至于我为什么觉得见鬼了,原因如下:我认为吉夫斯的供词相当不可信赖。这位粉克—诺透呢,属于人生之旅中难免时不时遇到的几位怪客之一。他受不了伦敦,所以任凭身上爬满青苔,常年住在林肯郡一个偏僻的村落,就连每年伊顿对哈罗公学的板球比赛也不肯来看。有一回我问他,手上是不是有大把时间不知如何消遣,答案是否,因为他院子里有个池塘,他就专门研究水螈的生活习性。

是什么风把这位老兄吹到伦敦城里来,我还真想不出。我原本可以打包票,只要水螈的供货没出问题,凭什么也没法把他从乡下抖出来呢。

“你确定?”

“是,少爷。”

“名字没记错吧?是粉克—诺透?”

“是,少爷。”

“啊,真是不可思议。他上回来伦敦,估计得是五年前的事儿了。他一进伦敦就烦,根本懒得掩饰。他可是在乡下生了根,围着水螈过日子的。”

“少爷是说?”

“水螈啊,吉夫斯。粉克—诺透先生有严重的水螈情结。你肯定知道水螈吧。就是那种长得像蜥蜴似的小东西,在池塘里头窜来窜去的。”

“哦,是,少爷。属于两栖纲有尾目蝾螈科下的水生类。”

“嗯嗯。这个果丝啊,一直对水螈服服帖帖的,上学的时候就开始养。”

“我相信小少爷们经常如此,少爷。”

“当时他在自习室里面放了一个玻璃箱养着,我还记得那玩意儿臭气熏天的。我琢磨当时就该看出苗头不对,但是我们这群男生啊,不长记性,什么事也不上心,都各忙各的,所以对果丝的这个怪癖也没怎么留意。偶尔想起来也就感叹一下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但仅此而已。结局你该猜到了。麻烦就这么来了。”

“是吗,少爷?”

“可不是,吉夫斯。他的兴趣越来越浓,水螈攫住了他。成年以后他就隐居在乡下,把生命献给了那些不会说话的家伙。我估计他可能还劝过自己说拿得起放得下,结果呢,发现的时候一切都太迟了,他已经无力回天啦。”

“世事往往如此,少爷。”

“一点儿不错,吉夫斯。反正这五年里他一直窝在林肯郡,闭门做了隐士,恨不得每隔一天就要给玻璃箱换换水,连个人都不肯见。所以你刚才说他突然间冒了出来,我可是大吃了一惊。这会儿我还是不大敢相信。我琢磨着莫非是出了什么岔子,来的这家伙该是跟他一个姓的什么人吧。我认识的这位粉克—诺透戴着牛角框眼镜,一张鱼脸。你再核实一下,是不是同一个人?”

“到府上来的这位先生的确戴着牛角框眼镜,少爷。”

“长得还有点像砧板上的生物?”

“可能的确让人联想到水族类,少爷。”

“那估计就是果丝没错了。但究竟是什么风把他吹到伦敦来的?”

“这点容我解释,少爷。粉克—诺透先生对我透露,此次都会之行的目的,全是为了一位小姐。”

“一位小姐?”

“是,少爷。”

“你是说,他恋爱了?”

“是,少爷。”

“哎呀,真要命。真是要命啊,绝对是要了命了,吉夫斯。”

这是真心话。我是说,玩笑归玩笑,但总该有个底线嘛。

说到这儿,我又想到了这桩奇事儿的另一层。假定果丝·粉克—诺透的确坠入了爱河,虽然从年表记录来看可能性为零,他又怎么会频繁跑到我这儿来?自然,像他这种情况倒是需要一个朋友,但我搞不懂他怎么偏偏选上了我。我们说不上是至交,当然了,以前还算往来密切,不过最近这两年来他可是连张明信片都没给我寄过啊。

我向吉夫斯倾吐了这些疑点。

“奇怪,他怎么会来找我呢?话说回来,来就来吧,来也来了,也没什么可讨论的。我不在家,这可怜的煞星一定失望透了。”

“不,少爷。粉克—诺透先生前来并不是为见少爷你。”

“醒醒,吉夫斯。你刚才还说他登门拜访,而且还是一股锲而不舍的劲儿。”

“少爷,他上门的目的是联系我。”

“找你?但你不是根本不认识他吗?”

“的确,此前我们素不相识。是这样的,粉克—诺透先生的大学同窗西珀里先生建议他前来咨询我的建议。”

迷雾散去了。我恍然大悟。大家一定知道,谋略家吉夫斯的名声在鉴赏家中早已传开,所以我这个小圈子里无论谁有了什么大小难题,第一个举动就是一骨碌来找吉夫斯。他帮甲君走出了困境,甲君就向乙君推荐,然后呢,他搞定了乙君的问题,乙君又把丙君送上门来。以此类推,诸如此类,大家能跟上我的思路吧?

吉夫斯就这样做起了解难生意。老好西皮当时想跟伊丽莎白·莫恩小姐求婚,吉夫斯帮他出谋划策,我知道西皮是打心里佩服。所以西皮建议果丝也来找吉夫斯,也就没什么奇怪了。可以说纯粹是例行公事嘛。

“啊,那你就要为他作嫁了?”

“是,少爷。”

“我总算懂了,彻底明白了。果丝哪里有问题?”

“少爷,说来也巧,他和西珀里先生如出一辙。我当时略尽绵力,帮助西珀里先生走出了困境,少爷一定还记得。他深深爱恋着莫恩小姐,但因为天生性格内向,以至于无法开口表白。”

我点头同意。

“记得。没错,西珀里这事儿我有印象,他就是不知如何下手嘛。很明显的临阵退缩,是吧?我还记得你当时说,他就是……是什么来着?让什么什么怎么怎么的。像什么猫,要是我没记错的话。”

“让‘不敢’耽搁了‘想要’,少爷。”

“对对!那猫是怎么回事?”

“如同一只畏首畏尾的猫。”

“一点不错。这些词儿你都怎么想出来的?打死我也不行。你刚才说果丝的情况是一样的?”

“是,少爷。他每次一打算求婚,就瞬间丧失了勇气。”

“可他要是想娶到这位女士,就总得说出来不是?我说,礼貌起见,总是要提一提的。”

“正是,少爷。”

我沉思了一会儿。

“哎,看来是不能避免了,吉夫斯啊。我以前做梦也想不到粉克—诺透这家伙居然也会成为那什么力量的阶下囚,不过既然如此,他觉得这事儿棘手也是自然的。”

“是,少爷。”

“瞧瞧他过的日子。”

“是,少爷。”

“估计他多少年都没跟女士们讲过话了。吉夫斯,这对我们所有人都是一个教训啊,做人不能把自己关在乡下呆望着玻璃箱。要是这么过日子,那就没法成为支配这世界的男性什么的。生活只给我们两种选择:一是把自己关在乡下呆望着玻璃箱;二是追求女士手到擒来。两者不能兼得啊。”

“是,少爷。”

我又沉思了一阵。刚刚说过,我跟果丝基本断了音讯,尽管如此,对这可怜的鱼脸我还是很挂怀的,我对那些踩到人生之香蕉皮的朋友一向如此,不管他是亲还是疏。我感觉果丝脚底下就有一块香蕉皮。

我把思绪拉回到和他最后一次碰面的情形。大概是两年前吧,都那么久了。那次我开车出游,顺路拜访,结果他那架势让我立刻没了胃口:他把几只绿色长腿儿的东西带到了餐桌上,并且像新妈妈那样呵护备至,最终成功地把其中一只掉进了沙拉里。这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不得不说,这让我对这呆瓜求婚并且被接受的本事没什么信心,再一想到他相中的这位姑娘可能是个涂着红唇、眼风凌厉、目光不善的现代女性……十有八九她就是。

“吉夫斯,给我讲讲,”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果丝的心上人是怎么样的姑娘?”

“我与这位女士有过一面之缘,少爷。粉克—诺透先生毫不保留地称赞她的魅力。”

“看来是很喜欢她咯?”

“是,少爷。”

“有没有提她叫什么名字?可能我认识呢。”

“是位巴塞特小姐,玛德琳·巴塞特。”

“真的?”

“是,少爷。”

我兴趣陡增。

“老天爷!吉夫斯啊,真没想到,世界可真是小,你说是不是?”

“这位女士是少爷你的旧相识吗?”

“我跟她可熟着呢。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吉夫斯。我看这事儿搞不好还真行得通呢。”

“是吗,少爷?”

“可不是。你报告这条消息以前,我得承认,我打心眼儿里怀疑老果丝这只可怜虫怎么能吸引不管谁家的姑娘迈上教堂的红地毯。我这么说你同意吧?他可算不上人见人爱。”

“少爷你的说法似乎确有几分道理。”

“埃及艳后就不会看上他。”

“很可能不会,少爷。”

“估计他跟班塔鲁拉·班克海德小姐[2]也处不到哪儿去。”

“是不会,少爷。”

“你一说果丝钟情的对象是巴塞特小姐,啊哈,吉夫斯,那还是有点希望的。他这种小伙子,八成正是巴塞特小姐梦寐以求的呢。”

这位巴塞特呢,我得解释一下,是在戛纳度假的时候结识的。她跟安吉拉成了闺密(女孩们就是这么爱交闺密),因此我也就领教过她一点。哎,有几回闷闷不乐的时候,我简直觉得随便动弹一下脚趾头就要撞上她似的。而我之所以感到如此痛苦如此煎熬,是因为我们见面的次数越多,我就越跟她没话说。

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种女性,她们能让人一蹶不振。这么说吧,她们似乎有种本事,能让人声线麻痹、大脑化成糨糊。这位巴塞特对我就有这种影响,足以让堂堂的伯特伦·伍斯特多次接连几分钟摆弄领带、坐立不安,总而言之在她面前表现得像块呆木头。等到她先我们两周打道回府的时候,大家足可以想见,这在伯特伦看来,真是相别恨晚。

必须指出,并不是她的美貌让我舌头打结。这位姑娘还算长得不错,就是那种娇弱的、金发、大眼睛的姑娘,不过不是颠倒众生那样的。

一位平日与女性相谈甚欢的健谈者,这下子彻底粉碎破灭,是因为她的精神态度。我不想胡乱给谁安名号,因此我不敢说她是个女诗人,不过她的话语机锋就是会让人心里疑窦丛生。嗨,我想说的是,要是有位姑娘毫无由来地问你,觉不觉得星星是上帝的雏菊项链呀,你肯定是要有点想法的。

有鉴于此,她的灵魂和我的灵魂也就没法子成为伴侣了。但是换成果丝的话,那情形就不能同日而什么了。这位小姐让我碍手碍脚的方面,即她那一身显著的理想主义、多愁善感等毛病,对果丝来说可是相得益彰。

果丝生来就是深情款款的梦想家一类,不然也不可能把自己囚在乡下侍奉水螈了。可以想象,只要想办法让他吐露出胸膛里温热的字句,他跟那巴塞特就能像火腿配鸡蛋一样,一拍即合。

“她太适合果丝了。”我说。

“这真让人欣慰,少爷。”

“果丝也特别适合她。总之呢,这是桩美事,一定要全力以赴地撮合。吉夫斯,调动你的每一根神经。”

“遵命,少爷,”他忠厚地应道,“我会立即着手解决。”

到此时为止,各位一定会同意,气氛是多么完美,多么和谐啊。主仆两人友好地闲谈,日子甜如蜜。但就在这个节骨眼,我很遗憾地看到,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变故。天气陡然一变,乌云开始聚集,我们还没摸清状况,就“咣当”弹出一个刺耳的音符。类似的情况以前在伍斯特家里也出现过。

我预感到事情不妙,第一个线索是从地毯附近传来的那声纠结而不满的轻咳。容我解释一下,在我们聊天的空当,我擦干了皮囊,开始不紧不慢地穿戴,这儿套只袜子,那儿蹬只鞋,最后把自个儿塞进背心、衬衫、领带、及膝外套,而吉夫斯呢,就在旁边弯着身子开箱收拾我的行装。

他这会儿直起腰,手中提着一件白色的什物。一看到此物,我就预感到新一轮家庭危机已然来临,两个意志强大的男性之间不幸再次发生思想的交锋,而伯特伦必须牢记他那些骁勇的先辈们,并为自己的权利而战,否则就要被压服。

不知道今年夏天大家有没有去戛纳玩儿。去过的话就一定会记得,任何人,只要立志成为晚会上的灵魂和焦点人物,那他去赌场参加酒会的时候,就要例行在日常的晚装西裤上头搭一件镶铜纽扣的白色晚礼服。自打在戛纳火车站登上返程的蓝色特快[3]以来,我就时不时地担心吉夫斯会有什么反应。

在晚礼服的问题上,吉夫斯一向守旧落后冥顽不灵,之前我就因为软襟真丝衬衫跟他闹过别扭。而关于白色礼服的问题呢,虽然我说过在蓝色海岸是大肆风行——“杜色几里牙德稀客”[4]——但即便是穿着迫不及待买来的这件宝贝踏进棕榈滩赌场的时候,我对自己也不敢有一点儿欺瞒:回家以后它怕要引发一场动荡。

我已经打算坚持到底了。

“怎么了,吉夫斯?”虽然我的声音温和可亲,但是近距离观察我的双目就会发现,里面正射出刺骨的寒度。对于吉夫斯的智慧我当然比谁都心悦诚服,但是他这种反仆为主的性格倾向,我认为必须加以扼制。这件白礼服可是我的心头宝贝,我要动用伍斯特先祖大人在阿金库尔之战中大败法国佬[5]的全部精气神儿,势必为它而战。

“怎么了,吉夫斯?”我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

“少爷,恐怕少爷离开戛纳的时候无意间误拿了另一位先生的外套。”

我将寒度微微调高了一点。

“非也,吉夫斯,”我用平静的口吻答道,“你口中的这件衣服是我的,是我在戛纳买来的。”

“少爷穿过?”

“也就每天晚上。”

“但少爷一定没有打算回国也穿吧?”

我知道这是触到了症结所在。

“要穿,吉夫斯。”

“可是少爷——”

“你想说什么,吉夫斯?”

“少爷,这件衣服十分不相宜。”

“我不敢苟同,吉夫斯。我相信这件外套会大大受到瞩目。我打算明天在胖哥·托森顿的生日聚会上让它闪亮登场,很有把握地说,明天得到的赞叹肯定是从头到尾,绵绵不绝。不用多说了,吉夫斯。没得商量,不管你有什么反对意见,我是穿定了。”

“遵命,少爷。”

他继续收拾行李,我也就放下了话头。反正这次我得了胜利,对手下败将落井下石,咱们伍斯特不是这种人。很快我就穿戴整齐,意气风发地跟吉夫斯道别,心中大发慷慨,就跟他说自己要在外头用餐,不如晚上放个假,出去看一场有益身心的电影什么的。算是伸出橄榄枝吧,大家懂我的意思。

他不大肯接受。

“多谢少爷,我要留下。”

我眯缝着眼睛打量他。

“吉夫斯,别是不高兴了吧?”

“不,少爷,我有约在先,因此需要留下。粉克—诺透先生说好今天晚上要上门。”

“啊,果丝要来是吧?那好,替我问个好。”

“遵命,少爷。”

“威士忌苏打招待,别的自便。”

“遵命,少爷。”

“那行啦,吉夫斯。”

我动身前往螽斯俱乐部。

我在俱乐部里正巧碰到了胖哥·托森顿,他大肆宣讲这场指日可待的同乐会,而此前我也通过那些线人听到了不少美妙的传闻,最后等我回到家已经快十一点了。

我一开了门就听到客厅里传出的说话声,而一走进客厅我就发现,说话的一个是吉夫斯,另一个一眼望去是魔鬼。

通过进一步观察,我认出此人正是果丝·粉克—诺透,他打扮成了红魔鬼梅菲斯特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