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离退休工作创新研究与实践
- 刘子焱
- 2742字
- 2020-06-25 23:10:08
论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几个重要关系
离退休工作是一项重要又极具特殊性的工作。适应其工作的特殊性,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依法维权和维护稳定、居家养老与老有所为、开展活动与注重安全、积极管理与热情服务等几个重要关系,是在新的形势下确立正确工作理念的认识前提,也是在实践中探索新方法,培育好作风,开创新局面的着力点。就此,以笔者之管见,谈几点认识。
一、依法维权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中组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也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要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保障机制”。这些政策及法律规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依法维护这些合法权益,是广大老同志的民主权利,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途径。
维护稳定是坚持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也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因此,任何影响和破坏和谐、稳定的言行都是错误的。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依法维权与维护稳定两者之间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其一,两者是统一的,统一于共同的目标,即都是为了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其二,是互相促进的。依法维权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重要举措。和谐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而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又为落实老同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物质基础。其三,我们也应当看到它们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老年人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必然会影响和谐稳定,就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消极乃至破坏性的影响,而经济社会不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落实,就失去了物质基础。
依据“维权”与“维稳”的相互关系,我们在离退休的实际工作中,切不可把两者对立起来。那种把老同志维权视为“不稳定因素”“制造矛盾、挑起事端”或认为维权是“闹个人主义、经济利益”的认识是错误的,也是有害的。正确的态度是:对老同志依法维权的民主权利要尊重而不要反感;对于相关涉老政策的落实要主动而不要被动;对老同志的合理诉求或建议要积极采纳而不要敷衍了事。同时依法维权也要服从和谐稳定的大局,要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维权中要坚持依法、科学、理性的原则,讲发展、顾大局、守纪律。任何超出政策或法律范围的诉求,任何影响发展大局的过激言行,都必须加以劝阻,并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二、居家养老与老有所为的关系
离退休老同志离开工作岗位后,“居家养老”就成为主要的生活方式。老同志能老有所养,安享晚年,是国家昌盛,社会进步的体现。但居家养老不是消极无为的,不排除有些身体健康,有一定专长的老同志在志愿的前提下,重返社会作贡献,这就是“老有所为”。
离退休老同志是一个丰富的人才宝库,也是一个成本最低、收效最快的人才资源。据统计,我国现有离退休老教授、老专家达100多万人,约占全国高级人才总数的一半以上,并以每年约15万人的速度增加。又如我校1600多名离退休人员中,专业技术教师人数1100多人,占到70%以上,其中正高职称125人。在这1600多名离退休人员中,有近500多人继续在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教育、社区社团组织中发挥作用。事实说明,老有所为既能使老同志为社会作出贡献,又能使老同志的晚年生活更为充实,在奉献中享受快乐。“老有所为”是“六个老有”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是倡导和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是2002年马德里老龄问题世界大会通过的《政治宣言》中的重要内容,表明老有所为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大趋势。
老有所养是生存的基础,条件有二:一是物质条件的保障,二是精神需求的满足。为此,离退休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落实好老同志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上,让老同志的生活有尊严,健康并幸福。重视“老有所为”,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下三原则:一是支持、鼓励的原则。积极为“老有所为”创造条件,提供帮助,而不能将老同志的“老有所为”片面理解为“追求经济利益或个人名利”。二是个人自愿的原则,可以提倡,但不作要求,更不可强求。三是有利于健康安全的原则,要因人而宜、量力而行,确保健康第一、安全第一。
三、开展活动与注重安全的关系
当前,离退休工作中出现一个频率高的词,就是让老同志都“动起来”。“动起来”广义是指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如适合老同志特点的学习教育活动、维权活动、老有所为活动、帮扶活动、志愿者活动、文娱体育活动等。狭义的“动起来”专指参加适合老同志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但无论广义或狭义的理解,“动起来”就是倡导积极养老、健康养老、文化养老,目的是提高老同志的生活质量,使老同志们的生活更丰富、更充实、更快乐。
由于老同志的体力、精力毕竟不同于青壮年时期,在“动起来”的时候,确有一个安全问题,而注重安全体现了对老同志的关爱。但“动起来”不能说就一定不安全,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为了安全就反对、限制老同志开展活动,甚至以安全为由取消老同志的活动,以避免领导责任。为此,离退休工作在积极组织老同志“动起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积极组织活动,但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一定要适宜老同志的身体状况和爱好;二是组织活动与自愿参加相结合,要以老同志自愿参加为主;三是周密做好预防和保护工作,对某些活动(如旅游)可作一些年龄、健康条件的限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第一。总之,离退休工作要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让老同志们都“动起来”,在“动”中展现风采,丰富生活,享受快乐。
四、积极管理与热情服务的关系
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具有管理和服务双重职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改进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保证。
管理是十分重要而且必要的,离退休管理工作亦如此。管理的核心是“管”,即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纪律和程序管人管事。工作的理念是以制度为本,按章办事,强调的是制度的严肃性、严格性。
服务的核心是“帮”,即对管理对象的需求、困难尽可能的给予帮扶或救助。工作的理念是以人为本,扶困解难,强调的是对人的爱心、情感和亲和力。
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是相互包容、相互补充的。管理是“刚”性的,服务是柔性的,两者的结合则是“刚柔相济”。管理是手段,服务也是手段,两者统一于使老同志晚年生活健康、幸福有尊严这一共同目的上。因此,我们必须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使管理人性化、个性化,把管理的过程作为服务的过程。同时,也要在服务中更好、更有效的达到管理的目的,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那种把管理和服务分别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认识和作法是错误的。让我们在离退休干部工作中,自觉地将积极管理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创新好的工作方法,培育树立好的工作作风,开创离退休工作的新局面。
(作者单位 江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