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设置

(一)诊室用房

1

独立的诊区,应设立在清洁区、安静区域。

2

高血压诊区进出通道应与存在潜在感染危险的部门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3

至少三间较为安静的房间,每间面积不少于16m2

4

诊区应分为候诊室、诊室及资料室。

5

院内应有诊区标志,纳入正规科室指示牌(科室分布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