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姜岩去了一个地方,那里我有生之年也才去过一次。
姜岩紧紧跟随的步伐让他觉得我还是当年那个满腔热血的小女孩,他说,小不点,你老是让我走在后面,以前是为了林忧,我跟在你们后面,给你们讲笑话。现在我们都走不动了,可你还是跟年纪较劲,走在我的前面。
我露出笑,问他,小岩,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走在你前面吗?
他一脸懵懂,像个刚出生的婴儿。虽然这样的年纪用婴儿形容是不大恰当的,但是,那一秒,确实很像,像极了。生命是一个返璞归真的过程,有的人越老越可爱,和我记忆里的祖母一样。我现在终于明白那个时候的她是怎样不自知。
小岩说,小不点啊,你就别卖关子了!
他显得有些急切,但不至于恼羞成怒,我们都很温和,这一次的见面让我们在彼此面前剖开了自己,我们面无惧色,侃侃而谈。
我说,你还记得高中的那个晚上吗,我们四个人一起翘课,晚上相约去爬山,看日出。
他说,记忆深刻,那是我离林忧最近的一次。
我说,那天晚上我和陆屿尘走在前面,你和林忧在我后面,我一点都不怕。你要知道,我是一个怕夜晚的人,但是那天晚上,我竟然觉得我可以走上一晚上,就算路看不清,我连你们都看不清,伸手不见五指。所以,我喜欢熟悉的人走在我后面,让我觉得这一段路可以回头,回头说话,休息,回头笑。
小岩放慢了脚步,拐杖的尖脚触碰在地上发出干脆的声音。他说,小不点,我可以放慢脚步,走在你后面,给你黑夜里的安全感,像年少时候那样诚挚的友谊,单纯,简单。
眼前的金黄色的沙滩显得笨拙,踩上去仍旧很柔软。前面是一家海边咖啡屋,它四周的墙面是用木板拼凑的,用白色的油漆刷了一层,现在看上去已经泛黄了,露出斑驳的木板,上面还有碎木屑垂掉在边缘,将要落进沙滩里。
没有了灯光,也没有了喧闹的音响,那首熟悉的民谣也没有再听见。这个地方,已经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它的旁边停靠着一艘破旧的木船,不知道是用来供游客拍照观赏还是已经被人抛弃。四周变成了一片无人区,没有人愿意来这里看海。
咖啡屋的里面破旧不堪,看上去像是荒废了很久。墙壁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脚印,有相同的脚印出现在好几个地方,有同一个地方被踢了好多脚。这里已经称不上咖啡屋了,比那艘船还破。
小岩问我为什么要带他来这里,我说,你知道这里发生过的故事吗,小岩?
他摇头的时候很自信。他当然不知道。
我抬着头看着这间咖啡屋的残骸,对他说,郁文就是在这里跟我求婚的。
小岩的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他永远也不知道当年这里是如何繁华,曾经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又是如何地快乐。
那是个冬天,大连的海边风很大,人们都朝着一个方向快速踱步而去。他们环抱着双手,手套很厚。他们进了一间不大的屋子,屋子周围围了一圈彩灯,一闪一闪,像天上的星星,就是颜色多了好些种类。
那间屋子,是一间刚开业的咖啡屋。有空调和暖气供应。刚好烘热零下的制冷机一般的打着寒噤的身体。
他们带着对彼此的爱来到了海边,路过这间咖啡屋的那个傍晚,他们停下脚步,执意进去坐一坐。不是因为里面暖和,而是透过咖啡屋的窗户看进去,暖黄色的灯光将整间小屋子照得通亮,灯光溢在沙滩上,映在女孩的脸上,女孩呼出的气凝结在冷空气中,脸冻得通红,像一个喝醉酒年方十八的小姑娘。
那一幕,男孩永远也忘不了,女孩的美丽在他心里根深蒂固。
走进咖啡屋,座无虚席,各色肤色的人聚集在一起交谈着,寒暄,喝着不同口味的咖啡。咖啡冒着热气,落地窗户上贴满了白色的雾气。年轻人们的热情炙烤着这个寒冷的冬天。
映入眼帘的是灯光下的一位流浪歌手,这家咖啡店把他从海边沙滩上请来当驻唱,给着很低的工资。那位看上去二十出头的歌手抱着一把木质而陈旧的吉他,头柄处被手磨得光滑,但是听上去音质还不错。他熟练地弹唱着鹿先森乐队新发的一首民谣,叫《春风十里》。
他深情地唱着:
我在二环路的里边想着你
你在远方的山上春分十里
今天的风吹向你下了雨
我说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这首歌的尾声他唱得缓慢,气息平和,像是经历了一场雨淋,躲避到了一处屋檐下,只剩下雨声在唱歌。
从他们踏进这里开始,就被这歌声吸引了,让他们忘了去吧台点咖啡。直到服务员热情地问候他们需要什么,同时拿出厚厚的饮品单。男孩从刚才的震撼里回过神来,接过单子。他的眼睛亮了,他看到单子的末尾,有两种咖啡,一种叫执子之手,一种叫白头偕老。
男孩毫不犹豫就点了那两种咖啡,转过身来问女孩,你愿意喝白头偕老吗?女孩一脸迷茫,她不知该如何回答,因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男孩笑着拉起她的手找了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这里能看见夜幕下的大海。他们谁都没有说话,女孩看着窗外翻涌的海,想着刚才男孩对她说的话,她听成了你愿意和我白头偕老吗。
流浪歌手又开始弹唱起刚刚唱的那首民谣,琴弦流畅,嗓音清澈,流水一般流进男孩和女孩的心里,一切都是意犹未尽的样子。
男孩把一只手伸进衣服兜里,摸着一个方形的盒子,在心里规划着一场重大的典礼。他准备跟女孩求婚了。
咖啡被服务员端上来的时候,酒红色的液体看上去不像是咖啡,倒像是两杯红酒,92年的拉菲,和他们年龄很接近。但是他们从来都没有喝过。
先生,您点的执子之手和白头偕老咖啡好了,请您和小姐慢慢享用!
服务员用非常温和的语气对他们说,就像是眼前的大海一样平静而又热情。女孩听到他说的这两杯咖啡的名字后,意外地看向男孩,男孩正对着她微微一笑,那种莞尔,不可方物。
男孩先喝完了咖啡,他起身到吧台去付钱,付完钱后对着那两个服务员小声嘀咕着什么,那两个服务员后来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男孩就向流浪歌手的小小的舞台走去。
他拿起话筒,颤抖着声音,对着女孩的方向,说了很长的一段话。
今天,我有一些很重要的话对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说,我怕现在再不说,以后我们就越来越老了。她,此时此刻,就在这里,她喝着白头偕老,我是那个喝完了执子之手的人。
女孩听到了来自男孩的声音,仰起头来看着他,她的眼睛里闪烁着眼泪,所有的人都注视着舞台上的男孩,还有座位上那个正在喝着白头偕老的女孩。
全场的人惊呼,为男孩的勇气鼓掌,那些不同肤色的人虽然听不懂,但是也应声附和着。
男孩接着说,现在,我想对那个女孩说,宁堇子,我爱你,你愿意和我白头偕老吗?
全场顿时响起了响亮的掌声,惊呼声,他们一起说着愿意,愿意。
男孩已经走向女孩,跪在她的面前,打开了手里的黑色小盒子,里面露出一枚镶着一克拉钻石的钻戒。
他温柔地问女孩,堇子,你愿意嫁给我吗?
女孩点着头,哭成了泪人。她好像明白了什么是一生的承诺,那是要用一生去守护的。
男孩把钻戒戴在了女孩的左手无名指上。并吻了她。
那一年,女孩二十四岁,男孩刚过二十五。女孩是一个广告公司的高级设计师,男孩正准备开一家小型的电子商务公司。
我把这个故事说给小岩听的时候,他眼里的青春和活力好像又复活了一样,他的脸上充满了惊讶和崇拜。
小岩说,小不点,你们就是那个时候去荷兰结婚的吗?
我说,嗯。我一直想去荷兰,我喜欢那个恬淡的地方,他就把婚礼订在了那里。从订婚到结婚,我们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那时候我没有通知你们,因为我不想再想起从前,你们会让我想起曾经,那些伤害。我们的婚礼上都是一些外国人,在荷兰一个天主教堂里举行的,牧师们主持着婚礼,就跟电视上一样,只去了我们的双方的亲戚朋友,还有他的一些好哥们。我的大学同学,高中同学一个都没有邀请。
小岩说,为什么不通知我们,我们会祝福你们的,不是吗?
我笑着摇摇头,说,小岩,有些事情,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不过,这件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我们就不要再提了。
从那间咖啡屋出来,我跟姜岩道了别。他说他马上要回家乡了,去他妻子安葬的地方,他的妻子,叫林忧。
大二的时候,姜岩和林忧就在一起了。
当林忧得知陆屿尘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之后,她比任何人都平静,或者说,是面如死灰。她决定把对陆屿尘的喜欢转移到别人身上,这个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孩。
进入大学后,姜岩就开始马不停蹄地追求林忧,都被林忧一次次拒绝。她对姜岩说,等你变成陆屿尘之后,再来找我吧。
那一次回去之后,姜岩就开始拼命地减肥,他报了艺术学校附近的一个健身房,每天都去健身,逃了专业课也去。后来,真的就瘦下来了,瘦下来的他,虽然没有陆屿尘和郁文那样清新的帅气,但是他是一种成熟的肌肉型男人,陡然增加了许多男性魅力。
他去找林忧的时候,林忧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就是曾经自己一度拒绝的人。她似乎有一些动心,把从陆屿尘那里得到的挫败感慢慢留在过去,思索着出现这个在她面前的三番两次约她看电影,去热高的男孩。
原来只有他一人陪在她身边,只有他一人对她热情似火,温柔到底。
林忧终于想通了,答应了姜岩的追求。
大学毕业后,他们就回南桐结了婚。一年后,他们的唯一的儿子出生了,长得跟林忧像一些,将来一定是一个帅气的小伙子。所有见过这个婴儿的人都这么想。
生命是一件无法预料的事情,就像花的枯萎,永远不知道在那一刻悄悄逝去。红颜薄命这个词在林忧身上出现了。在他跟姜岩结婚快要20周年的时候,查出来了是膀胱癌晚期。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苍老和干瘪充盈着她的脸,枯竭的嘴唇让她连一口水都喝不下去。在距离他们结婚纪念日还差一个星期的时候,林忧就再也没有了呼吸。
是她自己趁半夜没人的时候悄悄拔掉了氧气管,听她的监护护士说。
林忧的家人没有再追究这件事情,只是将她的丧事安排得风风光光的,林忧生性不喜欢黑色,姜岩和儿子就把林忧的葬礼全都换成了白色的,就像举行西式婚礼一样,纯洁,枯萎。他们的爱情和婚姻理应在纯洁无瑕的白色记忆中完结。
林忧走后,姜岩的心思都在事业上,他走南闯北,将自己和林忧共同的事业发展得风生水起,甚至在国外也开始传播自己的商业。他没有再娶,他说,他早已经把一生的爱都给了林忧,不会再和任何人分享他们之间的爱情。
林忧知道后一定会很开心的,她也一定会后悔,自己喜欢了陆屿尘那么久,却忽略掉了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在他们原本就很短暂的聚集时光中埋下了一个巨大的遗憾。
我是现在才知道林忧早已经离开人世的,或许我是最后一个知道她逝去的人。但现在心里也没有什么波澜了,该我们之间的恩怨早已经结清,不属于我们的故事也没有发生。
谁不是过着短暂的一生,虚妄,疯狂,沉寂。谁不是,在离合中悔恨,怀念悠长的时光。可是,我们只能目送一些人远去,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或者,不回来。
所以,把每一天,都当成是即将来临的离合吧,离时不过于悲伤,合时穿过惊喜的丛林,仙人掌掉下全身的刺。
后来听说陆屿尘去了北欧。我记得他以前说过,如果有一天,自己爱的人都离开了,就去北欧,他喜欢那里的纯粹,他喜欢那里古典的色彩,尖屋顶和斜屋面的哥特式建筑。他爱上了探险,常常一个人去斯堪的纳威亚山,北欧海拔最高的山脉之一,然后去冰岛,在结冰的水面上来回踱步。
如果可以,他将在那里结婚生子。
关于他家庭的变故,已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准确一些,应该是在他进入大学的时候,父母就协议离了婚,他的母亲跟县里的一个公务员好上了,他的父亲气得吐血,住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院。他们都选择隐瞒这件事情,因为羞于向儿子说起。
等到第二年的寒假,陆屿尘过年回家的时候,才发现家里早已是物是人非,他和他的父亲相依为命,母亲的东西一件不剩都带走了。他发誓,一定不会再见她,这个讨厌的女人。他说,她没有生过他。
又过了一年,陆屿尘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将他的后母领进了家门,为他洗衣做饭,但是父亲的工资全部都交给了那个女人。那年,陆屿尘连年都没有过,就带着行李回了哈尔滨,住在了朋友家。他的父亲在他的身后追,一直追到客运站,都没有追上。他的父亲抹了一把眼泪,对他说了一声,孩子,我们对不起你,你不该去承受这些痛苦,孩子,对不起......
不知道陆屿尘有没有听见,只是在车辆快要发动的时候往窗外瞥了一眼,看到父亲孤零零地坐在石阶上,低着头,像是在忏悔。
可是啊,回不去的东西太多了,早在上一年,他就已经没有家了。连自己喜欢了那么多年的女孩都失去了,他对自己的生活开始唾弃。
但是他很快就振作了,他不再接受父亲每个月按时寄给他的生活费,而是到离学校很远的大饭店里当服务员,听说越远工资越高。他没有课就出去打工,慢慢也开始社省吃俭用,甚至拒绝了所有家庭显赫的女孩的示爱,他用同一个理由拒绝那些女孩,他对她们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她不喜欢化妆打扮自己,但是我爱她。那些女生一阵唏嘘后,都没有再来打扰过他。
他一直都喜欢着一个叫宁堇子的女孩,这么多年来重来没有变过。他记得他们初次见面的时候,他靠着墙壁抽烟,她从他的身旁慌张地跑过。只是在人群中深深的一瞥,他便记住了她。
等他钱攒够了之后,他就真的去了北欧,坐在飞机上穿过大西洋的时候,陆屿尘觉得自己一生都不会再回到那个悲伤的地方。并且坚定地认为。这种强烈感就跟当初自己跟宁堇子主动打招呼的时候一样,她是属于我的。这里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