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会员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

一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1979~1983年)

1979年7月9日,中国图书馆学会成立大会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会或学会筹委会,中央国家机关和科研系统图书馆学会以及高等学校图书馆学会的工作人员代表近200人参加会议,其中包括汉、回、满、蒙古、藏、哈萨克等民族的图书馆工作者以及在北京工作的台湾省籍图书馆工作者。大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由69人组成的第一届理事会(为台湾省图书馆界保留2个理事名额),并在随后召开了一届一次理事会。理事会选举北京图书馆馆长刘季平为理事长,北京图书馆副馆长丁志刚、天津图书馆馆长黄钰生、上海图书馆馆长顾廷龙、南京图书馆馆长汪长炳、北京大学图书馆副馆长梁思庄、中国科学院图书馆馆长佟曾功等6人为副理事长,北京图书馆副馆长谭祥金为秘书长,产生了21名常务理事组成的常务理事会。于光远等13位知名人士被聘请为名誉理事。会议决定设立学术委员会和编译委员会,协助理事会工作。

1979年8月,学会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1981年5月,学会恢复了在国际图联(IFLA)的合法席位。

二 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1983~1987年)

198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196人出席会议。副理事长、北京图书馆副馆长丁志刚主持会议并作《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对学术研究、编辑出版、国际学术交流和讲师团工作等进行报告。秘书长谭祥金作《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就会员代表大会延期一年举行的原因作了说明,汇报了第二届理事候选人情况、表彰优秀工作者等事项。常务理事、首都图书馆馆长刘德元作《关于修改〈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的几点说明》。从本次会员代表大会起,每隔四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每一届理事会的任期改为四年,常务理事会任期为两年,在本届理事会任期内改选一次常务理事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几经修改的《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选举产生由82人(为台湾省图书馆界保留2个理事名额)组成的第二届理事会,对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31名学会优秀工作人员进行了表彰。

大会期间召开的二届一次理事会选出常务理事22人,北京图书馆副馆长丁志刚当选为理事长,天津图书馆馆长黄钰生、上海图书馆馆长顾廷龙、中国科学院图书馆馆长佟曾功、文化部图书馆事业管理局局长杜克、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庄守经、北京图书馆副馆长鲍振西等6人为副理事长,首都图书馆馆长刘德元为秘书长。理事会还决定,佟曾功任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丁志刚任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图书馆袁咏秋任《图书馆学通讯》主编。在闭幕会议上,副理事长、文化部图书馆事业管理局局长杜克作了总结发言,副理事长鲍振西作了题为《总结提高,继续前进》的发言,对“二大”以后的工作进行了说明。

“二大”是在贯彻党的十二大决议精神的条件下、处在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二大”提出,首先做好学术研究和编辑出版工作,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促进与协助培训专业干部;组织力量研究关于图书馆教育体制、课程、学位制度等政策性问题,供教育部门改革图书馆学教育参考;协助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设图书馆学专业课程,便利在职人员进修,组织咨询服务等。

1986年4月,二届二次理事会在四川省新都县举行。副理事长杜克致开幕词,副理事长佟曾功作《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两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根据中国科协的部署,结合学会的实际对未来两年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议。秘书长刘德元作了《1984~1985年决算和1986年预算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21名常务理事,佟曾功任理事长,天津图书馆馆长黄钰生、上海图书馆馆长顾廷龙、北京图书馆副馆长谭祥金、文化部图书馆事业管理局局长杜克、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庄守经、北京图书馆副馆长鲍振西为副理事长,北京图书馆的刘德元为秘书长。会议通过了《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国图书馆学会1986~1987年工作计划》。

会议期间举行的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决定北京图书馆黄俊贵、中国科学院图书馆阎立中、高等院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肖自力为副秘书长,聘任武汉大学图书情报学院彭斐章为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图书馆学系主任周文骏为编辑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确认了1985年6月常务理事(在京)会议关于增设科普与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聘请首都图书馆馆长冯炳文担任委员会主任。会议还明确了《图书馆通讯》编委会在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 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1987~1992年)

1987年11月5~8日,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131名正式代表和60名列席代表出席会议。副理事长顾廷龙主持开幕式并致开幕词,广东省文化厅副厅长张乐群、深圳市副市长邹尔康、深圳市委宣传部部长杨广慧、深圳市文化局局长叶于林、中国科协代表朱恩来出席,邹尔康讲话。理事长佟曾功作《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代理秘书长黄俊贵作《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并就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情况、大会代表选派、表彰学会优秀工作人员等情况作了说明。学会秘书处张永华作《关于修改〈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的几点说明》。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修改后的《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由86人组成的第三届理事会。会议期间举行的三届一次理事会上,选举常务理事25人,北京图书馆馆长任继愈当选为理事长,文化部图书馆事业管理局局长杜克、中国科学院图书馆馆长史鉴、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庄守经、上海图书馆馆长顾廷龙、北京图书馆副馆长谭祥金当选副理事长,黄俊贵为秘书长。会议对26名学会优秀工作人员进行了表彰。理事会同意,阎立中任学术研究委员会主任,周文骏任编译出版委员会主任,首都图书馆李烈先任科普教育委员会主任,高等院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肖自力任文献资源开发与利用委员会主任,北京图书馆李竞任图书馆专用设备咨询开发委员会主任,黄俊贵任《图书馆学通讯》主编。

大会期间举办了“国际图书设备办公用品设备展览会”,开创了展览会配合学会重大会议的先例并成为许多会议沿用的一种模式。会议期间,秘书处召开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会秘书长会议,就1988年学会工作计划征求意见并研究改进省级图书馆学会工作等。

“三大”对《章程》总则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内容作了修改,规定学会是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从而确定了学会与中国科协的隶属关系。《章程》“会员条款”内增加了通讯会员的内容,以适应对外开放搞活的新形势,加强与国外图书馆工作者的联系。

“三大”是在党的十三大根据“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大会。学会围绕这个中心任务,加强对图书馆学理论、原则和方法的研讨,配合图书馆改革,使图书馆事业在改革当中得到提高和发展。学会还将加强宏观管理,微观搞活,用法规和制度进行自我调整,实现自身的改革。同时,“三大”报告中还提出广开财源的思路,以期改变单纯依靠政府拨款支持学会运作的局面。

第三届理事会处理的主要事务包括:一是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学会申办1996年第62届国际图联大会获得成功;二是举行庆祝建国40周年和学会成立10周年征文、优秀著作论文评奖活动;三是常务理事会同意并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学会会刊《图书馆学通讯》从1991年第一期起更名为《中国图书馆学报》;四是召开“全国省市自治区图书馆学会秘书长工作会议”,讨论了《会员重新登记、颁发新会员证的办法》《个人会员缴纳会费制度的办法》等规定。

四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1992~1997年)

1992年4月25~27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281名代表出席大会。这次会议是以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为指导,以动员全国图书馆工作者为“科技兴国”建功立业为宗旨召开的。副理事长、文化部图书馆事业管理局局长杜克致开幕词,理事长任继愈作《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副理事长史鉴作《关于修改〈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的简要说明》。

大会同意任继愈作的《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原则同意史鉴作的关于《章程》修改的说明,责成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做补充修改后予以公布。大会选举产生了由97人组成的第四届理事会,聘任任继愈等6位同志为第四届理事会名誉理事。在四届一次理事会上,选举30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选举文化部副部长刘德有为理事长,北京图书馆副馆长唐绍明、文化部图书馆事业管理局局长杜克、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庄守经、中科院图书馆馆长史鉴、中山大学图书馆学系主任谭祥金、上海图书馆馆长朱庆祚为副理事长,唐绍明兼任秘书长。

“四大”以后,常务理事会除了指导筹备1996年国际图联大会并保证大会成功举办,还处理了其他重要事务:一是讨论通过1996年国际图联大会的主题、副主题和会标的设计方案,并报送国际图联总部;二是研究学会发展基金问题;三是聘请北京图书馆刘湘生担任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理事长唐绍明不再兼任秘书长;四是确定海外人士入会的原则;五是与澳门图书馆及资讯管理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六是确定学会会徽;七是学习1997年1月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等9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在全国组织实施“知识工程”的通知》,并就学会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学会作用等问题展开讨论,为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做好准备。

五 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1997~2001年)

1997年7月30日至8月1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近300名代表出席会议。文化部副部长徐文伯和云南省副省长赵淑敏出席并分别致开幕词和欢迎词。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副理事长史鉴作《关于〈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经审议,大会要求第五届常务理事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章程》进行修改补充后正式公布。常务理事孙蓓欣作《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副理事长谭祥金作《关于中国图书馆学会“九·五”期间工作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稿)》的情况说明。大会肯定了“建议稿”,要求在广泛听取并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其修改完善后正式公布。大会肯定了1996年国际图联大会的成功召开对促进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以及扩大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国际影响力做出的重要贡献。大会对过去五年来在学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了表彰,选举产生了由113人组成的第五届理事会。

在随后举行的理事会上,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40人,文化部副部长徐文伯当选为理事长,北京图书馆副馆长周和平当选为常务副理事长,文化部图书馆司司长杜克、上海图书馆馆长马远良、北京图书馆副馆长孙蓓欣、中山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谭祥金、高校图工委副主任王富、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主任吴慰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1985年,中国科学院图书馆更名为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主任徐引篪等人当选为副理事长,北京图书馆刘湘生为秘书长。

提交“五大”讨论的《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对总则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公益性”的表述,即“中国图书馆学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图书馆工作者组成的具有公益性的学术性社会团体……”。它对学会扩大服务领域、提高全民阅读和文化知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关于经费,《章程》对“国家拨款”作了细化,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为“中国科协、文化部及北京图书馆拨款”,进一步明确了学会主管和挂靠单位的拨款责任,扩大了经费来源。

“五大”是学会在20世纪召开的最后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当时,随着党的十四大精神深入贯彻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及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开始实施,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深入发展,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人们对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使图书馆事业面临新的严峻挑战。学会适时提出了《中国图书馆学会“九五”期间工作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稿)》,作为学会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宏观指导,对全国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第五届理事会做出多项重要决策:一是确立学术年会机制。从1999年开始,每年举行学术年会,成为学会最重要的活动内容之一。二是参与国际图联活动。针对国际图联设立“信息存取与言论自由特别委员会”和“版权与知识产权委员会”,采取了对策。三是根据大会意见,修改《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和《中国图书馆学会“九五”期间工作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后,报理事长签发。四是增加副秘书长,决定其他事务。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决定,任命文化部图书馆司公共图书馆处处长刘小琴为副秘书长;五次常务理事会确认,北京图书馆胡京波担任副秘书长。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认为,重庆市已经成为直辖市,重庆市图书馆学会应作为省级图书馆学会直接参与中国图书馆学会的有关工作和各项活动。五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将“中国国家机关和科研系统图书馆学会”更名为“中国图书馆学会专业图书馆分会”。五是确定了国庆50周年暨学会成立20年庆典方案。六是决定会费问题。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了《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调整会费的通知》,认为为了缓解学会经费紧张的局面,对会费进行调整是必要的,并对额度提出了意见。在“促进学会生存与发展专题研讨暨中国图书馆学会1998年秘书长工作会议”上,文化部副部长、理事长徐文伯在讲话中指出,“那种由国家包下来的模式应逐步改革,使学会成为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自主活动、自我发展的学术性团体”。因此,学会在国家拨款以外,必须开动脑筋,广开经费来源,找出适合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道路。

六 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2001~2005年)

2001年9月24~25日,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理事长徐文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会,各系统图书馆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共260多名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出席。四川省副省长李进、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副司长周小璞、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梁战平应邀出席了开幕式。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和《中国图书馆学会“十五”期间工作规划(建议稿)》。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26名理事组成的第六届理事会。六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由42名常务理事组成的常务理事会,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当选为理事长,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马费成、上海图书馆馆长马远良、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孙蓓欣、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主任吴慰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主任徐引篪当选为副理事长,汤更生当选为秘书长。大会还对学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六大”的召开以及《中国图书馆学会“十五”期间工作规划》的制定,标志着学会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中国科协和文化部的领导下,学会紧密依靠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以改革统领全局,在创新中求生存、求发展,充分发挥学术交流的主渠道、科普工作的主力军、国际民间交流与合作的主要代表和“会员之家”的作用,努力把学会建设成为符合党和国家以及图书馆事业和图书馆工作者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学会自身发展规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术性社会团体。

第六届理事会在学会自身建设、行业自律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审议许多工作和事项并做出了相应的决策:一是规范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六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了《中国图书馆学会常务理事会职权及工作规则》《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会职权及工作规则》,经过六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实行,使每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达到法定的参会人数,保证会议顺利地进行。二是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增补国家图书馆党委书记、副馆长杨炳延同志为中国图书馆学会常务理事并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的议案》,并提交理事会进行选举。三是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机制。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高等学校图书馆分会的议案》,审议了学会秘书处提交的《关于制定〈中国图书馆学会会费收取、使用及有关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该议案需做进一步调研和修改后再报常务理事会审议。该议案在“七大”上获得通过。从此,向常务理事会作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学术年会的财务情况报告等成为秘书处的一项惯常性工作。四是制定《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学会组织专家学者起草讨论稿,经六届三次理事会以通信方式表决通过。2002年11月15日,学会正式公布《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供全体图书馆员遵循。五是撰写学科发展蓝皮书等重要文献。撰写学科发展蓝皮书是学会一项重要的科研工作,以期如实地反映图书馆学科发展现状,分析学科发展趋势,进而提出学科发展建议,使之为学术研究和创新提供科学、权威的依据。在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上,学术研究委员会主任吴慰慈就2001年《学科发展蓝皮书》撰写情况作了汇报。学术研究委员会继而起草并发布了2002年、2003年度《学科发展蓝皮书》。六是参与第三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文化部发布《开展2003年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并委托学会组织实施。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听取了学会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省级图书馆和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图书馆进行第三次公共图书馆评估的汇报,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要求认真组织专家评估,做好此项工作。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图书馆学会秘书长工作会议上,学会要求各省级学会把第三次公共图书馆评估作为2003~2004年的重点工作。

七 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从本次大会起,大会的名称改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005~2009年)

2005年7月18~19日,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召开,240余名代表与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修改稿)》《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学会会徽方案》;审议同意聘任周和平为学会名誉理事长,彭斐章、吴慰慈为学会顾问,授予马远良等14人为名誉理事,授予美籍华人图书馆员李华伟、曾程双修为名誉会员。大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图书馆学会“十一五”期间工作规划(建议稿)》,并责成秘书处进行相应的修改与补充。大会表彰了2001~2004年度先进学会18个、优秀会员331名和优秀学会工作者38名。在本次大会上,成立了科普与阅读指导委员会,为开展科普与阅读工作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27名理事组成的第七届理事会。在七届一次理事会上,产生了由43位常务理事组成的第七届常务理事会,国家图书馆馆长詹福瑞当选为理事长,上海图书馆馆长吴建中、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主任张晓林、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首都图书馆馆长倪晓建、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馆长杨沛超、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馆长胡越、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主任王余光、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陈传夫当选为副理事长,汤更生当选为秘书长。

为了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学会职能日益加强的形势,“七大”对《章程》做了比较大的修改,使之更有利于提高学会的行业权威性,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章程》对学会使用的英文名称做了修改,新名称Library Society of China更加接近国际图书馆团体惯常称谓。

图1-1 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徽

大会原则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十一五”期间工作规划(建议稿)》,要求学会发挥图书馆与公众社会、图书馆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学术研究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发挥图书馆行业内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学会应该成为图书馆行业和工作者权益的维权发言人,保障公民的公共阅读权利,发现和培养图书馆学研究及实践的人才。

在“七大”召开以后的将近四年里,学会共召开了4次理事会议、8次常务理事会议,主要围绕以下重要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学会每年举行由各地方学会秘书长参加的工作会议,贯彻执行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定,同时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论证,形成具体的方案或者提出建议,供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审议或者决策参考。

一是修改、补充和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十一五”期间工作规划》。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对规划进行了讨论,提出要依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国科协的有关精神来拟定。经讨论修改,最后获批通过。

二是建立“理事建议案”机制。关于“理事建议案”这种形式,最初在六届十次常务理事会上提出,后经讨论通过并实行。2006年2月举行的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了《理事建议案审理小组人员构成及管理办法》,形成了理事提出的建议案先送交审理小组审理、常务理事会审议、理事会审议通过的运作程序。“理事建议案”方式一经实施就受到理事们的重视,从此理事建议案的数量增多,内容涉及诸多方面。七届二次理事会共收到《中国图书馆学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图书馆学会志愿者行动试行方案(讨论稿)》等八项理事建议,经过讨论采纳了其中七项。

2007年8月举行的七届三次理事会对四项“理事建议案”进行了审议,要求对《关于建立学生会员制度的建议》进行修改,进而制定《中国图书馆学会学生会员管理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再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

七届四次理事会审议了所提交的五项理事议案,同意《举办内地与港澳台“促进少年儿童阅读工作专题研讨会”》《出版〈纪念中国图书馆学会三十周年文集〉》和《行业联合推进图书馆法立法工作》等三项理事建议。会议认为,对《建立健全图书馆员行业准入制度》的建议案应加强研究,对《评选年度图书馆十大新闻和感动人物》建议案,拟改为《评选年度图书馆十大创新举措》较妥,对《图书馆服务宣言》建议案,理事们认为发布宣言是必要的,但文词还需做推敲使其更趋完善。

三是关于团体会员。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曾就《关于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所在单位为中国图书馆学会当然团体会员的议案》进行过审议,与会常务理事要求秘书处进行修改后再提交审议。秘书处据此进行了修改并形成《中国图书馆学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修订稿)》,经过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后获得通过。

四是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学会积极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制定,为图书馆界争取应有的权利,彰显学会的地位与作用。

五是制定《图书馆服务宣言》。在2007年全国图书馆学会工作会议期间,召开了《图书馆服务宣言(审议稿)》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会者希望,该宣言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图书馆的差异,也希望该宣言不仅应适用于公共图书馆,也应适用于高校图书馆和科研图书馆。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了“审议稿”,并决定将其提交理事会审议。

六是加强行业指导,促进资源共享。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图书馆文献采访工作规范》,同时提请资源建设与共享专业委员会继续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后提供业内参考。

七是中国图书馆学会专项资金使用。学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在2006年作为“理事建议案”提出的,学会秘书处会同有关方面根据常务理事会的要求,拟出《中国图书馆学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获得理事会的审议和通过。2007年1月,学会向学术研究委员会、编译出版委员会、图书馆交流与合作委员会、科普与阅读指导委员会发出了《关于申请中国图书馆学会专项资金的通知》。截至2月28日共收到10项申请,其中的8个研究项目获得资助。2008年3月举行的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对2007年专项资金资助执行情况进行审议后,决定继续使用专项资金支持学术研究。2008年度,学会使用专项资金总额达10.9万元(含韦棣华奖学金5.9万元),用于支持王子舟的“社会力量资助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政策与模式”、肖燕的“图书馆管理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与实务研究”和刘兹恒的“‘中国图书馆学研究学术规范’研究”等多项学术研究课题。

八是健全荣誉体系。学会秘书处和学术研究委员会分别制定了《中国图书馆学会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草稿)》和《中国图书馆学会青年人才奖评选办法(草稿)》并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对两个草案进行了讨论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责成学会秘书处根据这些意见继续修改。经修改的《中国图书馆学会青年人才奖评选办法(试行)》在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上获准通过。

九是举行纪念中国图书馆学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2009年7月,学会在北京举行了“纪念中国图书馆学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部分历任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中国图书馆学报》主编和副主编、学会筹备小组成员、部分现任副理事长以及特邀代表共33人应邀出席,座谈会由副理事长陈力主持。首先,秘书长汤更生用幻灯形式将历届理事长和老领导当年的风采一一展现给各位代表,一些弥足珍贵的照片和文字资料出现在大屏幕上,展示了学会走过的30年历程。第二、三、四、五届副理事长谭祥金,第二届秘书长刘德元,第二、三、四届副理事长庄守经,第三、四届常务理事周文骏,第五、六届常务理事周小璞,第六届常务副理事长杨炳延,第四、五届常务理事辛希孟,第二届《图书馆学通讯》主编袁咏秋,第五、六届副理事长,第七届理事会顾问吴慰慈,第五、六届副理事长孙蓓欣先后发言。他们回顾了学会的创建历程,缅怀为学会的创建和恢复做出卓越贡献的前辈们。对学会拥有一支热爱图书馆事业的队伍,在图书馆界发挥引领作用,重视培养人才、注重学术研究和出版并取得辉煌的成就感到欣慰。与会者殷切期望即将召开的“八大”继承学会优良传统,学习老一辈的精神,把图书馆事业发扬光大。

八 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2009~2014年)

2009年7月7日,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各地300余名代表和来宾出席。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冯长根应邀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发来贺信,41个兄弟学会向大会表示祝贺。部分为学会成立和发展做出贡献的老前辈、老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在前排就座并接受代表们敬献的鲜花。开幕式上,为祝贺学会三十华诞,第四、第五届常务理事辛希孟将亲笔书写的“精骛八极心游万仞,求是创新继续奋进”字幅赠予学会。大会授予11个学会“先进学会”称号,授予397名会员“优秀会员”称号,授予42名学会工作者“优秀学会工作者”称号。

副理事长陈力受第七届理事会的委托作《开拓进取,创新服务,全面促进图书馆事业科学发展——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副理事长胡越作《〈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秘书长汤更生作《中国图书馆学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2005年1月-2008年12月)》,副理事长陈传夫介绍《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大会审议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修改草案)》,审议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和《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38名理事组成的第八届理事会。八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由47名常务理事组成的常务理事会,国家图书馆馆长詹福瑞当选为理事长,上海图书馆馆长吴建中、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常务副馆长张晓林、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首都图书馆馆长倪晓建、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馆长杨沛超、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朱强、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主任王余光和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陈传夫当选为副理事长,汤更生当选为秘书长。大会通过了《关于聘请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同志担任中国图书馆学会名誉理事长的决定》《关于授予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名誉理事的决定》《关于聘请彭斐章、吴慰慈担任中国图书馆学会顾问的决定》。其间还召开了八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设置及负责人名单和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图书馆学报》编辑部负责人名单。最后,理事长詹福瑞致闭幕词,大会圆满结束。

“八大”章程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并结合当前发展的形势特点,就学会的性质和定位做了修改和补充。其中,《章程》第一章第二条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加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使之成为发展我国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第一章第三条增加了“充分发挥学会组织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等表述,进一步明确了学会的定位。《章程》第二章增加了“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的词句,把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纳入学会的任务加以重视。《章程》的修改和补充适应了形势的新发展,体现了时代特色。在我国“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时期,国家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众的文化、教育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的形势下,学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脉络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行动准则,同时配合党和国家实施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战略,在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促进图书馆事业稳步发展。

“八大”以后的五年里,学会共召开了9次理事会和30次常务理事会,主要围绕以下重要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

一是审议有关重要的管理文件,如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对《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会职权及工作规则》等管理文件、《中国图书馆学研究学术规范》及解读、《2010年中国图书馆学会专项资金资助方案》和理事建议案等进行了讨论。经审议,同意将有关修订的管理文件提交八届二次理事会;原则通过《2010年中国图书馆学会专项资金资助方案》,同时对资助的重点方向提出了好的建议,并建议将其改为《2010年中国图书馆学会专项资金资助申报指南》;对《理事建议案》进行了探讨;认为《中国图书馆学研究学术规范》及解读尚不成熟,暂不提交理事会。随后召开的八届二次理事会上,通过了有关文件。此后,陆续召开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上基本都通过有关年度的专项资金资助方案、青年人才奖评选方案等文件和有关理事建议案等内容,对学会规范化管理和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八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学会未来五年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并按照要求,对有关人事进行调整,包括对学会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等领导人员进行更换。其中,八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严向东同志更换汤更生同志担任中国图书馆学会八届理事会理事及秘书长的请示》,同意严向东同志更换汤更生同志担任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及秘书长。八届九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韩永进同志更换詹福瑞同志担任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和理事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霍瑞娟同志更换严向东同志担任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及秘书长的议案》,同意韩永进同志更换詹福瑞同志担任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和理事长,同意霍瑞娟同志更换严向东同志担任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及秘书长。八届二十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韩永进同志更换詹福瑞同志担任〈中国图书馆学报〉主编的议案》,同意韩永进同志更换詹福瑞同志担任《中国图书馆学报》主编。八届二十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詹福瑞同志担任中国图书馆学会顾问的议案》,同意聘请詹福瑞同志担任中国图书馆学会顾问,等等。

三是加强对分支机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先后通过专业图书馆分会、高等学校图书馆分会和中小学图书馆委员会等有关分支机构的换届方案,审议同意将“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交流与合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图书馆学会交流与合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国图书馆学会国家机关图书馆分会的申请》,同意设立这一新的分支机构。

四是领导学会参加全国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并荣获4A等级。民政部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积极开展政府职能转移、大力发展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指示,于2011年底对全国的学会等团体开展评估。经过积极筹备和争取,2011年度全国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等级已经2012年4月24日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荣获4A等级(最高为5A,同批次仅评出3家)。

五是领导其他重要的专项工作,如八届八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最美基层图书馆”评选表彰工作的方案》,八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了关于设立李炳穆交流合作奖等相关事项,八届二十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保护古籍 传承文明 服务社会——图书馆古籍工作者倡议书》,八届二十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六是推选代表和举荐人才。八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及推选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建议》,选举詹福瑞同志为“中国科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推选他为“中国科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八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和八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先后审议通过《推荐吴晞、杨玉麟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建议案》和《关于推荐张文举、张晓林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建议案》,同意推荐四位同志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并成功获评。

此外,经八届十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申请》,学会“九大”延期至2015年4月召开。

九 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2015年~)

2015年4月9日,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徐延豪,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副司长陈彬斌出席大会并讲话。大会主席团主席、理事长韩永进致开幕词。大会主席团成员、学会顾问、特邀的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以及来自文化部、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学会各分支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嘉宾共400余人出席大会。

徐延豪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中国图书馆学会“八大”以来的各项工作,并希望中国图书馆学会以本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着力发挥学会的生力军作用,着力提升学术交流实效,着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着力提高科普阅读工作成效,着力拓宽人才发展途径,着力提高决策咨询水平,创新和拓展学会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调动全国图书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国图书馆事业全面发展。

陈彬斌在讲话中简要回顾了中国图书馆学会的光辉历史,对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中国图书馆学会以本次大会的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战略部署,密切结合图书馆事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促进学术创新,不断提高图书馆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大力培养学术带头人,共同推动我国图书馆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和发展。

大会审议通过《继往开来,开拓创新,努力促进我国图书馆事业全面发展——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八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修订后的《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和《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大会经选举产生了由175名理事组成的第九届理事会。九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由55名常务理事组成的常务理事会,国家图书馆馆长韩永进当选为理事长,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方卿、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朱强、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巡视员刘小琴、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主任李广建、上海图书馆馆长吴建中、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主任张晓林、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中山大学图书馆馆长程焕文当选为副理事长,霍瑞娟当选为秘书长。

闭幕式上,向顾问和名誉理事颁发了证书,宣布了大会决议。大会号召,中国图书馆学会应当紧密团结和依靠全体会员和全国广大图书馆及相关行业科技工作者,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分支机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地方学会的积极性,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提升水平,增强能力,争取党和政府及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把学会建设成为学术影响力、行业协调力、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主发展力较强的现代化社会组织,为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12月,第九届理事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和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中国科协关于加强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科技社团党委关于推进中国科协所属学会党建工作“两个全覆盖”专项工作方案》以及中国科协学会党建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经中国科协科技社团党委批复成立了中国图书馆学会党委,在学会建设中发挥政治核心、思想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在学会“三重一大”事项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九届理事会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创设了“学会负责人工作会议”制度,两年来共召开理事会3次、常务理事会6次,作出了许多重要的决策。

一是建章立制方面。审议并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财务管理办法》《中国图书馆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图书馆学会分支机构活动管理办法》《中国图书馆学会“十三五”规划纲要(审议稿)》《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分支机构设置建议方案》《2013~2016年中国图书馆学会优秀会员和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报告》《中国图书馆学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审议稿)》《2015~2017年中国图书馆学会专项资金资助方案》等重要文件。

二是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设置了第九届理事会分支机构,共设立分支机构17个,其中委员会5个、分会12个,吸引和凝聚了一批专家学者和图书馆工作者参与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共同推动事业发展。

三是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等重要行业性法律法规草案或修改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馈,充分发挥了学会决策咨询的作用。

四是积极承接文化部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职能,审议《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配合文化部开展副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并对各个省份开展的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进行抽查和认定。

五是积极申报并成功获批“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秀科技社团项目”三类建设名单,学会借此成功跨入中国科协50个优秀科技社团行列,同时也成为本次入选的两个交叉学科学会之一。

六是推荐理事长韩永进同志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及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顺利当选;推荐秘书长霍瑞娟同志为全国科协系统优秀工作者,并顺利获评;推荐李春明、陈锐和李俊国等同志为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并成功获评,等等。

现行《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规定,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部分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近年来,学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国科协和民政部统一部署,根据新的时代、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不断加强学会改革,探索建立了务实高效、位阶有序的组织和议事制度,党委会、学会负责人工作会议、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及秘书长联席会议等在不同层面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不断夯实中国图书馆学会的组织基础,为促进我国图书馆学术繁荣和图书馆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