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价值知识与事实知识之间的逻辑鸿沟

在各种知识之间,还有一个逻辑鸿沟常被人们忽视与遗忘,这就是价值知识与事实知识之间的逻辑鸿沟,包括伦理知识和科学知识之间的逻辑鸿沟。这里所说的伦理知识,包括政治伦理、宗教信仰以及各种日常生活的和系统建构的道德规则和法律规范。但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大潮往往导致人们不承认这是一种基本的知识和信念体系,人们往往不注意这种知识与其他知识(如科学知识)之间的逻辑鸿沟,自觉不自觉地和不知不觉地将这种知识体系还原为其他知识体系并由其他知识将它们作为逻辑后承推导出来。

最早发现事实与价值的逻辑鸿沟的人也是休谟。他的第三个问题是:“我们有什么理由说实然判断(‘是’陈述)可以推出应然判断(‘应’陈述)? ”

对于这个问题,许多人都做出了肯定的回答。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前夕,美国原子弹的研究和实验确证了它的杀伤力非常巨大,美国总统杜鲁门就立刻将这个“是”的判断不加思考地转变为“应该”判断,做出将原子弹投到日本的决定。又如邓小平南方谈话提出“深化改革开放”“引进外资”的时候,非常巧合的是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后来成了克林顿政府财政部部长的罗伦斯·萨默斯(Lawrence Summers)也于这个时候(1991年12月12日)提出一份备忘录,说明要将肮脏工业转移到第三世界:“我们和你们难道不应该鼓励世界银行将那些重污染的肮脏的工业更多地迁移到不发达国家去吗?我可以为此举出三大理由:(1)不发达国家增加污染的经济成本非常小。(2)发达国家减少污染的经济效用非常高。(3)污染物品的贸易会使大家的福利都得到增加。”张华夏:《道德哲学与经济系统分析》,人民出版社,2010,第23页。这三个理由在现代经济学中都是事实判断,被他直接转变为“应然”判断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到处遇到从科学技术的事实判断滑入价值判断的演绎推理,又常常遇到从“边际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的“经济事实”滑入“我们应该唯利是图”这类伦理判断。但是休谟却对这种跳过事实与价值的逻辑鸿沟的推理十分警惕。他说:“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中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者对人事做的观察;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 ‘是’与 ‘不是’等连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 ‘应该’或一个 ‘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断言(affirmation),所以就必需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不过作者们通常既然不是这样谨慎从事,所以我倒想向读者们建议要留神提防。”〔英〕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97,第509~510页。引文略改。从演绎逻辑的观点看,休谟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相互区别以及由前者不能推出后者的观点显然是十分正确的并很有针对性。不过本节的目的是要借助休谟来论证存在着以人类行为的目标、价值和规范为研究对象的知识领域,这种知识领域是不可能由科学知识,包括经济学知识所替代的。“发展观”是一个价值问题,“科学”是一个事实问题,而“科学发展观”的提法也就是休谟所说的“不谨慎从事”那一类。同样,技术知识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关系到价值和规范的,它也是不能从作为事实描述的科学知识演绎地推出的。我们在下一节的知识图景中将要看到,我们的知识图景中之所以有许许多多的知识山头,主要就是由事实与价值的逻辑鸿沟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