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科学与知识的整合

我们事实上是采取整合多元论的视野来重新审视休谟主义的三个质疑和逻辑经验主义的三个教条,不过我们的进路并不是要彻底推翻这三个教条,而是顺着休谟的思路,指出既然经验与理论、因果恒常结合与必然性以及事实与价值的逻辑鸿沟不能填平,就应承认知识的多样性。但追求知识的统一与整合是人类探索世界和探索自身价值的永恒追求,不能通过还原达成统一不等于不能对多样性的知识进行整合。这种统一与整合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1)不同领域的知识,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日常生活知识适用于所有人群处理日常事务,科学知识适用于世界各个不同的层级,例如物理世界、化学世界、生命世界和社会经济文化世界等,简单科学知识适用于线性的、稳定的、可预测的世界,而复杂科学知识适用于非线性的、不稳定的混沌世界与混沌边缘的复杂系统,伦理与宗教的知识适用于人类行为的价值领域和道德王国。

(2)知识的这些不同领域并不是界限分明的,我们不可能在分析与综合之间、经验与理论之间、简单与复杂之间划定一条二分法的线,知识各个领域之间不可能有完全的包含与重叠,但它们有着交叉的重叠,这些交叉重叠使跨学科、跨知识的研究成为可能。这种跨知识领域研究的目标在于寻求各种不同范围知识的共同特征和同构规律,例如控制系统的共同规律、自组织系统的共同规律、层级系统的共同规律、复杂适应系统的共同规律等。而且,这种交叉重叠还使跨知识领域的某种局部还原成为可能,这种还原方法对于高层级知识的研究也是极为必要的。

(3)不同知识领域之间存在着不可分解的知识缠结,这种缠结对于不同知识领域的整合与统一有特别的意义。“缠结”一词,英文是entanglement,起源于量子力学研究粒子之间相互关系的整体性,即量子缠结的研究。普特南将这个概念用于事实与价值二分法(dichotomy),说明在这个领域有许多事实与价值相缠结的所谓“厚”(thick)伦理概念或“厚”事实概念。如“勇敢”“勤俭”的褒义词和“大屠杀”“大惨案”这些贬义词是不可以分解为事实的方面和价值的方面而不丢失其原有的含义,所以事实与价值二分法不能成立。事实上其他的二分法如经验与理论、分析与综合及简单与复杂都有许多缠结状态和缠结概念。这种不可分解的案例也是知识之间的统一与整合的具体表现。

(4)我们已经明确指出不同知识之间的逻辑鸿沟导致一种知识不能还原为另一种知识,但是在特定条件下,即在确定了缠结概念或两种知识的对应原理的情况下,一种知识领域局部地还原为另一种知识领域来加以解释是可能的。例如,在确定了行为的价值目标,在人们的行动共同目标取得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就可以还原为纯粹技术性的行为。以上所说,就是知识的整合多元主义的种种表现。

知识的整合多元主义,是知识之间的一种综合统一,它并不准备填平知识之间的逻辑鸿沟,而是在知识之间建立各种桥梁,以上所述整合多元主义的四种表现,就是知识之间的四种桥梁。图1-3显示了各种知识之间的整合景观(landscape):

图1-3 知识的总体整合景观

图1-3右边的科学山峰中有一个剖面,显示了科学的层级,从4到1分别表示物理、化学、生命与心灵等。其他的知识山峰,如果像地质工作者那样对它进行钻探考察,按不同标准也会发现不同的层级。我绘制这个知识之间的鸿沟、桥梁和整合的图景是在台湾大学完成的,斯时顿觉:跨海峡自由云雾扫开天地憾;过金门和平风浪洗尽古今愁。

下一章我们正是利用知识的多元整合的多维度分析视野来分析科学的各种意义上的合理性及其标准,在本章中还没有充分谈到的各种知识之间的关系,也将在下一章进一步进行讨论。同时,本章充分肯定休谟经验主义的智慧,但在第三篇讨论因果性和自然律的结构时笔者则特别要批评它的局限性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