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利益观

利益问题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核心问题,利益是人类社会的生存基础和发展动力,物质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在长期关注现实生活中各种物质利益问题的基础上,对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现实利益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创立了唯物史观,利益范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厦的基础部分。西方思想史中有关利益问题的论述为马克思、恩格斯利益观提供了直接的思想来源,物质利益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马克思、恩格斯利益观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概念的内涵

(一)现实需要是利益发生的前提

人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主体,在生产生活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需要,这是利益产生的内在规定性。只有满足了这些需要,生命才能延续和发展,利益产生于人的生存发展需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79页。这里的需要是指生存需要,需要的对象是能满足人生存需要的一切对象,而生产生活实践是需要主体得以满足的唯一途径,人类生存的前提条件就是能够生产出维持生命活动的物品,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是一个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它一直是由生产力来推动发展的,利益最初的含义就是通过生产工具去获取物质生活资料。人类在生产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过程中,不仅生产了自己,也生产了社会,同时也产生了利益,“把人和社会联系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第439页。

(二)利益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

利益是人们互相结合的出发点,并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人们在改造自然和社会过程中,要结成一定的相互关系。“利益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它不仅反映主体需求与客体满足之间的关系,而且反映了人们之间利益交换的经济关系。利益的本质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体现,具有社会特征。”刘湘顺:《马克思利益理论及其方法论启示》,《江汉论坛》2011年第8期。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09页。经济利益是社会利益的基础,基于人的政治文化需要也就产生了人们之间的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在所有的利益关系中经济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物质利益关系是其他社会关系的基础。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写的多部著作中对利益的论述可以看出利益总是通过一定的具体的客观实践活动来实现的,利益的实现不能脱离客观现实条件,不是所有的利益都能实现。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利益突出的是主体性层面,而不是对社会现象的一般性描述,利益总是以人为内在尺度,总是表现为一定的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

(三)社会实践是利益形成的根本途径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践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也是利益形成的根本途径,社会实践产生了需要主体和需要客体,为利益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67页。利益体现了需要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矛盾关系,利益矛盾关系要通过社会实践才能得到调整,人类通过社会实践不断获得人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对象,在改造了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了自身。作为需要对象的利益客体形成了一定的分配关系,分配关系也是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关系,当需要进入消费领域,反映出利益分配的社会关系时,需要才转化成利益,利益是人类需要的社会转化。

二 社会基本矛盾的实质是利益矛盾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推动基本矛盾的动因则是利益矛盾。利益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源,利益是生产力形成的前提和发展动力,生产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利益关系,利益是上层建筑的最终动因和归宿,利益矛盾是社会发展基本矛盾规律的基石,利益通过社会基本矛盾影响着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

(一)利益是生产力形成的前提和发展动力

“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78页。物质利益活动是人类社会的根本目的,人们必须在满足自身利益需要的基础上才能创造历史,这就需要征服和改造自然,形成一定的生产力。利益是生产力形成的前提,人类的利益需要具有无限性和广泛性,从而使得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推动了生产力向前发展。人的行为受思想动机支配,而思想动机产生于人的需要,因此需要是推动人们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内在动力,正是需要促使人们通过实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提高源于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要,形形色色的人的需要形成了人与人的社会联系。人的需要一方面受到社会条件环境的制约,另一方面也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这里的社会条件主要是指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马克思、恩格斯的需要理论和利益理论是一致的,生产决定需要,需要推动生产,从而需要和生产的运动推动社会的发展。需要是利益的自然基础和前提,一定的需要必然产生一定的利益。因此可以说,利益是生产力形成的前提和发展动力。

(二)生产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

“生产关系又称经济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的物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肖前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第350页。利益关系和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一概念。生产力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生产关系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利益关系是原生性概念,而经济关系是后发性概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异化劳动造成人与自然对立的利益关系,认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生产关系就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恩格斯从商品交换开始,通过分析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进而揭示了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的关系,认为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理解市民社会关系的枢纽,揭示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与阶级的关系。“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604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将生产关系一词换成交换关系和交往形式,认为交换关系也是利益关系,所有制关系反映的是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与被占有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把所有制关系看作一种物的关系,进而把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都看作这一关系中的“物”。马克思、恩格斯把利益关系看作一种物的客观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利益关系。“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320页。

(三)利益是上层建筑的最终动因和归宿

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上层建筑包括社会意识的变化,因为前者决定后者,后者要为前者服务。之所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其根源在于利益相对思想而言具有根源性和支配性。无论是政治上层建筑还是思想上层建筑,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都是物质利益,上层建筑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和调整一定阶级的利益关系,而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经济利益决定政治利益,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政治上层建筑根源于经济利益。“一切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而一切争取解放的阶级斗争,尽管它必然地具有政治的形式(因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经济解放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51页。“正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一样,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50页。一定的思想政治观念总是一定的经济利益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而政治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功能主要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第二,政治活动、政治权力和政治利益随着经济利益的变化而变化。第三,实现并维护一定阶级或集团的经济利益是政治利益与政治权力的目的和归宿。马克思、恩格斯说:“‘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第103页。物质利益是思想上层建筑的基础,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原则。现实社会中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利益关系的影响和支配。

(四)利益矛盾是社会发展基本矛盾规律的基石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41~142页。社会基本矛盾规律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而利益是生产力形成的前提和发展的动力,利益关系本质上是社会经济关系,利益是上层建筑的最终动因和归宿,社会基本矛盾的实质是利益矛盾。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通过该时期的利益矛盾表现出来,为使该时期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就必须改变和调整利益关系,使生产关系变得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2页。在一定历史时期,当劳动者的利益得到合理调节和实现时,社会经济就会处于有序和稳定状态,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利益关系变得与该时期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并与该时期的上层建筑相适应,生产关系才能得以巩固和发展。反之,劳动者的利益关系处于冲突状态时,社会就会动荡和失序,从而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生产关系、利益关系就会变得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其实是通过利益关系的调整来发挥作用的,只有解决利益矛盾问题,社会基本矛盾才能得到解决,因而利益矛盾的运动规律就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

三 利益协调是马克思、恩格斯利益观的价值追求

“利益把市民社会的成员彼此连接起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第154页。,在生产生活中,人们总会结成各种各样的利益群体,如民族、家庭、所在单位等。同一个利益群体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共同或相近的利益目标,使得这一利益群体的成员相互协作,为实现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而努力奋斗。

(一)利益共同体以个人利益为基础

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有不同的需要,同时又会结成不同的共同体,利益是共同体的核心内容。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分析认为,共同利益在交换过程中实现,“共同利益恰恰只存在于双方、多方以及存在于各方的独立之中,共同利益就是自私利益的交换。一般利益就是各种自私利益的一般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第197页。不同个体之间具有不同的个人利益,不同的个人利益又存在相同的部分,这相同的利益部分就是共同利益,个人利益是利益共同体形成的基础。在人们的交往活动中,每个个体为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就会与他人产生利益冲突,为了解决这些利益冲突,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这个机构基于共同利益而产生,代表共同利益来协调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这种机构后来逐渐演变为统治阶级和国家。“‘共同利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第275~276页。,共同利益是不同个人利益之间的异中之同,产生于个人利益之中。“个人利益总是违反个人的意志而发展为阶级利益,发展为共同利益,后者脱离单独的个人而获得独立性,并在独立化过程中取得了普遍利益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第273页。马克思、恩格斯说的这种“普遍利益的形式”其实就是一种利益共同体。

(二)个人利益可通过利益共同体来实现

在社会生活中,个人利益不仅受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的制约,还受到社会地位、人力资本等复杂社会条件的限制。个人要生存和发展,就要不断地为实现个人的利益诉求而努力,不同的利益主体通过竞争来实现各自的利益诉求。为了解决个体之间的利益矛盾,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需要建立一种基于共同利益的利益共同体,“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84页。这种利益共同体,能够将共同体内不同个体的利益要求有效组织起来,参与社会利益竞争,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使得各种个体利益得到平衡,在共同体范围内每个利益主体的私人利益得到充分实现。

(三)高度和谐的利益共同体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最高价值目标

“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84页。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称这种利益共同体为虚幻的共同体形式,是因为在私有制条件下,共同体虽然强调共同的利益目标、利益和行动,但实际上共同体内部的直接参与权和决策权已经被共同利益的承担者(即统治阶级)所垄断和利用,从而使利益共同体往往脱离甚至损害个体成员的利益目标,这种利益共同体不是真实的利益共同体,而是“虚幻”的、名义上的,只是“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国家这个利益共同体往往偏重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压迫和反对另一个阶级,不能够真正地代表共同体内每个人的私人利益,所以利益共同体对被统治阶级而言就是虚幻的。只要是在阶级社会中,私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的矛盾就会导致虚幻共同体的产生。高度和谐的共同体只有到了国家消亡的共产主义社会才会真正地存在,在那里,私人利益才能与共同利益完全融合。“总有一天……社会的利益绝对地高于个人的利益,必须使这两者处于一种公正而和谐的关系之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79页。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94页。,在他们看来,共产主义社会是基于共同利益形成的最大范围、最高层次的利益共同体,是全人类的利益共同体。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私有制和国家不复存在,所有人的根本利益一致,每个人的私人利益与一切人的共同利益是一致的,私人利益与共同利益完全融合。这种高度和谐的利益共同体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利益问题上追求的最高目标。

通过以上对马克思、恩格斯利益观的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侧重于从社会关系角度、宏观的角度研究利益问题,侧重于利益关系的定性分析,侧重于阶级分析法,注重利益关系的对立与统一分析。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指明利益的概念,但从他们对利益概念的使用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需要是利益的自然基础,社会关系是利益的社会基础,社会实践是利益形成的根本途径,现实的人是利益形成的主体因素,利益是社会的基石。马克思、恩格斯的利益关系理论为我们分析我国现阶段的利益现状、解决利益矛盾提供了行动的指南,对于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利益关系的正确处理,调整和完善我国目前的利益关系格局具有借鉴意义。

四 利益分析法视域下的城中村土地房屋征收

“利益分析法就是通过分析人们的利益及其相互关系,来认识人与自然以及人们之间的关系,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方法。”孙浩声:《要重视利益分析法》,《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4期。利益分析法是从动机寻找动因的方法,是从社会存在分析社会意识的方法的具体化。物质利益是历史唯物主义与其他社会科学的结合点,利益分析是解开人类社会历史之谜的一把钥匙,能揭示社会发展的物质动因,利益分析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方法。“利益分析,顾名思义,就是要对各种各样的社会现象都要从物质利益上探究它的内在动因和深刻根源。”佟明忠:《利益分析——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方法》,《广西社会科学》1986年第3期。利益支配人们的社会历史活动,一定的经济关系必然体现一定的利益关系,利益范畴是历史唯物主义观察社会历史的重要范畴。在分析人类社会活动中,要确立利益主体及其性质,分清利益的层次和地位,处理好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经济分析方法着重从宏观领域来分析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阶级分析方法侧重于从经济关系出发来划分阶级和分析阶级斗争的基本线索,而利益分析法则从人与人的具体利益关系入手,来分析具体的社会历史问题。”王伟光:《利益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第138页。

在城中村土地房屋征收中,由于在征收前后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在新的利益格局形成过程中,各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而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手段,使得利益相关者之间充满了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与文化利益之间,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村民、村集体、开发商与地方政府之间交织着利益矛盾与冲突。城中村土地房屋征收的实质是土地增值利益分配,各利益相关者都提出利益分享要求,为获取尽可能多的利益而展开争夺。地方政府、开发商、村集体和村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彼此之间的利益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在不同的城中村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利益均衡点各有不同,利益协调过程就是寻找这个利益均衡点的过程,以缓解城中村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形成公平合理的利益协调制度。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城中村村民最重要的财产,土地房屋征收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不同的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利益期望值,各种利益诉求交织形成错综复杂的利益矛盾,利益冲突正是在各种利益矛盾基础上产生的。城中村土地房屋征收中频繁发生的利益冲突反映了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博弈的激烈程度。城中村土地房屋征收中利益主体可以分为地方政府、开发商、村集体和村民等显性利益主体以及流动人口、征收评估单位和征收实施单位等隐性利益主体,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实现策略各有不同。城中村土地房屋征收中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可以从制度、观念和行为三个方面进行归纳。全国城中村类型各异,条件差异大,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有不同的利益协调模式,因而利益协调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必须通过经济途径、政治途径、法规途径和观念途径等综合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