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民国建立,优待清廷

世续把袁世凯请进宫之后,太后问他是否把优待清室的事情通知了南京政府,袁世凯回答没有。这本来就是用来敷衍清廷的,怎么会让外人知道?更别说发电报给南京政府了。太后于是凄然地说:“现在这个局面,共和是难免的了,还劳烦你发电报过去商议一下。”袁世凯于是假惺惺地说:“事关重大,还是先把附近的王公大臣们请过来商量一下再做定夺吧?”这话可真是做作。太后说:“附近的那些人多半都已经逃走了,还有什么好商量的!”说完就掩面痛哭起来。袁世凯这下连告退的礼节都顾不上做了,大踏步地出了宫殿,然后给南方的伍代表发电报。可不是嘛,目的达到了,难免趾高气昂。

这时,南京各省代表团已经按照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召集参议员在民国元年正月28号召开了参议院正式成立大会。开会前一天还发生了好几起阻碍民国发展的事情。先是各省代表团聚集在汉口,讨论那些还没独立的省份代表是否拥有表决权,最后结果是不管独没独立,代表都是代表,都有表决权。

但等到参议院要开会的时候,议员中又有人提出了同样的问题,气得那几个没独立的省份代表都相继辞职了,其他代表急忙在中间调解,这事才算平息。好在第二天会议正常进行,有超过半数的代表都参加了会议,孙总统也参加了。国旗招展,军乐悠扬,大家都欢欣鼓舞,俨然有一种共和的气氛。

接着是逐日会议。此会还没开始,忽然有消息称,新政府没经过国会允许,就擅自把汉冶萍煤矿公司抵押出去了,议员们都在严加责问。原来临时政府成立之初就免了各省的税收,国家没有收入,开支却大得很。新政府于是暂时借国民的名义,把煤矿公司抵押了外债。接着苏路公司和招商局都先后作为抵押品被抵押出去了。新政府还嫌不够,又把汉冶萍煤矿公司以五百万抵押给了日本。

在汉冶萍煤矿公司的资本里,清廷邮传部的大臣盛宣怀占了大半,清廷将他罢职后,民军又要把他的财产没收,他最后竟然投靠了日本人。他用日本商标跟日本人合作,借机保护他的个人财产,接着又来讨好临时政府说,愿意把公司抵款五百万来解新政府的燃眉之急。

陆军总长黄兴发不下军饷来,心中很是着急,只好将此事跟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商量。由于事情紧急,二人来不及跟参议院商议,就连参政总长也没通知,就秘密签字同意了这件事。后来参议院知晓了此事,诘问黄兴为什么没跟参议院商议就擅自签字时,政府有人回答说:“这是由私人抵押的,跟国家没有关系,而且款项也还没交齐呀!”敷衍了几句后,议员们都很不服,纷纷要政府给个确切的答复。政府只好再次回复说:“汉冶萍公司是以私人名义与日本商人合办的,现在只是以公司的名义向日本借五百万,再转借给政府。况且现在只有两百万到账了,总统正担心不妥,想取消这件事呢,所以还没来得及跟议员们彻底商议。”这个答复出来后,还是有不少议员不服,他们称政府是在擅自做决定,气愤得辞职回湖北老家了。他们还鼓动湖北当地的临时省议会自行组织临时国会跟南京临时参议院抗衡。唉,南京参议院成立还不到一个月就解散了,这是中华民国的不祥之兆啊!

政府只好把借款的事情取消,并且否定了湖北的临时国会。从这几件事来看,中国要实现共和有一定难度。就在一团糟的时候,伍代表上交了袁世凯发来的优待清室的电报,议员们只好把其他事情搁下,集中精力先处理这个事情。电报第一行写着:

(甲)关于大清皇帝优礼之条件。

大家一看这十几个字,立刻议论纷纷起来:“清帝退位了,清朝都要灭亡了,还有什么大不大的。按道理说,这优礼的‘礼’字都不合适。”接着一个议员说:“干脆改成‘清帝退位后优待之条件’好了。”又有一个议员说:“‘退’字不如‘逊’字,还是给他留点颜面吧。”大家都赞成这个建议,最后主稿员拿纸把新条件写了下来:

(甲)关于清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

写完后再接着看原稿,只见上面写着:

第一款,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国民对于大清皇帝,各致其尊崇之敬礼,与各国君主相等。

看完第一条,大家又有意见了:“这不妥不妥,都退位了百姓还尊崇他干什么?”经过讨论改成了:

清帝逊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以待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接着看第二条:

第二款,大清皇帝岁用,每岁至少不得短于四百万两,永不得减额。如有特别大典,经费由民国担任。

大家商量着,把四百万两改成了四百万元,于是就变成了:

清帝逊位之后,每岁用四百万元,由中华民国给付。

接着往下看:

第三款,大内宫殿或颐和园,由大清皇帝随意居住,宫内侍卫护军官兵,照常留用。

议员们又有话说了:“清帝都退位了,大内宫殿也不该给他住了。”话音刚落,就有议员附和道:“颐和园规模宏伟,景色优美,还给他住岂不是便宜他了!”唉,连颐和园都不肯给清帝住了,也实在可怜啊!最后,议员们还是觉得既然是优待,也该留点余地才行。于是改成了:

清宽逊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照常留用。

第四条写的是:

第四款,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民国妥慎保护,负其责任,并设守卫官兵,如遇大清皇帝恭谒陵寝,沿途所需费用,由民国担任。

议员们还是有意见:“清帝祭祀陵墓的费用凭什么要民国承担?如果以后他借着这个由头到处游玩,我们民国承担得起这些钱吗?这一条前半部分还可以答应,最后三句要删掉!”最终第四条改成了:

清室逊位后,其宗庙陵寝,由民国妥慎保护。

第五条写的是:

第五款,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敬谨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经费,均由民国担任。

大家对于这一条都没有异议,只稍微改了几个字就通过了,是为:

清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均由中华民国支出。

然后是第六条:

第六款,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均由大清皇帝留用。

议员们讨论说:“清朝宫里的奴才都是太监,我们民国尊重民权,当然不准有这种腐朽的习俗,这条还需要考虑。”于是最后改为了:

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得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第七条是:

第七款,凡属大清皇帝原有之私产,特别保护。

这条也没有异议,只是改为了:

清帝逊位之后,其原有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看到第八条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人同意,协议都快要作废了。为什么呢?这第八条写着:

第八款,大清皇帝有大典礼,国民得以称庆。

从情理上说,清帝已经退位,中国人民已经不归皇帝管辖,那么那些典礼跟国民还有什么关系?这条必须要删掉。看到第九条,大家又抗议起来,只见原稿上写着:

第九款,禁卫军名额俸饷,仍如其旧。

原来的禁卫军是为了保护宫廷设立的,如今清帝退位移居到了颐和园,禁卫军也应该裁掉。但是这帮军人一直领着军饷,这时全部裁掉难免会造反,可能还会成为土匪强盗。于是议员们讨论后改为了:

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这份“甲”篇电报中的九个条款改为了八条。接下来是“乙”篇:

(乙)关于皇族待遇之条件。

第一款,王公世爵,概仍其旧,并得传袭。其袭封时,仍用大清皇帝册宝,凡大清皇帝赠封爵位,亦用大清皇帝册宝。

大众议决,皇族的“皇”字,改作“清”字。条文中只用前两句话,后面的全部删去。第二条写的是:

第二款,皇族对于国家之公权,与国民同等。

这条经大众讨论,改为:

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之公权及其私权,与国民同等。

再看下面的第三、四条:

第三款,皇族私产,一体保护。第四款,皇族免兵役之义务。

这两条不加删改,只把“皇”字改为“清”字。

统计乙篇共四款,这就是“乙”篇的内容。接下来是“丙”篇,共计七款:

(丙)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一)与汉人平等;

(二)保护其原有之私产;

(三)王公世袭,概存其旧;

(四)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应设法拨给官产,作为世业,以资补助;

(五)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官兵俸饷,仍旧支放;

(六)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

(七)满、蒙、回、藏原有之宗教,听其信仰自由。

七款都不需要更改,只是第四款中删一个“应”字,第五款中改“官兵”为“官弁”。通过全体决议之后,记录员又重新誊写了一遍,袁世凯看了之后就呈给了隆裕太后。隆裕太后召集王公和国务大臣询问了关于优待条件的事情,应召的人很少,王室也只来了载沣。

谈论了半天,有的说:“皇室的经费必须要四百万两,一分都不能少!”有的说:“必须把‘帝号相承’这几个字加进去!”有的说:“所有的条件都应该改改。”隆裕太后怒了,她唏嘘不已地说:“如今大势已去,还纠结这种小事有意义吗?列祖列宗苦心经营的江山,没想到传到我们这一辈竟然要拱手让人了,这叫我怎么对得住他们呀!”说完已是泪流满面,载沣也是一脸的惭愧。

隆裕太后又问:“庆亲王去哪里了?怎么这个时候都还没来?”话音刚落,就看见庆亲王慢吞吞地走了进来,一看就是刚刚抽完大烟,他拿着优待条件看了看,表示没有意见。于是太后转告袁世凯,要他通知南京政府,必须把“帝号相承”四个字加进去,不然不同意这些条件。

但南京政府怎么也不答应,袁世凯到太后那里复命的时候,太后只好无奈地说:“如果为了这四个字破坏了议和,那就会生灵涂炭呀!这不更是罪过吗?唉,还是依了他们吧!”袁世凯假惺惺地说:“还是跟他们先商量商量再决定吧!”太后说:“他们也多半不在北京了,就是在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不妨你就做主答应了,以后肯定不会有闲话。”袁世凯点点头,然后告退了。

后来拟定懿旨的时候,袁世凯认为逊位的“逊”字实在有碍清帝的体面,斟酌之后改为了“辞”字,在得到南方的应允后,袁世凯就拟定好了三道懿旨交给太后过目。宣统帝不懂这些,由太后含泪盖了章。清宣统帝三年十二月二十五号,即中华民国元年二月十二号,懿旨颁布,上面写道:

朕钦奉隆裕太后懿旨,前因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于途,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于前,北方各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归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组织临时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内乂安,仍合汉、满、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钦此!

另外还有两道谕旨,一道是颁布优待条件,一道是警告文武官员,要他们各司其职。当天,北京城内外挂满了五色旗,民国得到了统一。存在了二百六十八年的清朝成为了历史。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最后提出了五条协议,由伍廷芳转给北京,协议上写着:

(一)清帝退位,由袁同时咨照驻京各国公使,请转知民国政府,现在清帝已经退位,或转饬旅沪领事转达亦可。

(二)同时袁须宣布政见,绝对赞同共和主义。

(三)文接到外交团或领事团通知清帝布告后,即行辞职。

(四)由参议院举袁为临时总统。

(五)袁被举为临时总统后,誓守参议院所定之宪法,乃能授受事权。

袁世凯接到这份电报,自然是心满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