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说明书

和报告书同样重要的应用文是说明书。

说明书的目的在把关于某一种事物的方法、原理等告诉给人家。其所以要告诉的缘故,也由于实际的需要,譬如,编了一部书,要使读者知道这部书是用怎样的方法编起来的,就得作一篇“凡例”;制了一种药品,要使医生或病家知道这种药品是根据什么原理来治病的,就得写一张“仿单”:凡例和仿单都是说明书。凡例的读者限于阅读这部书的人,仿单的读者限于医生或病家,不像普通文那样以一般的读者为对手。凡是必须使对手知道的,说明书中绝不能遗漏一点儿。不然的话,或则引起误会,或则招来纠纷,和写作的目的显然违背了。

说明书的材料不用向外界去寻求,需要写作说明书的人,他胸中必然先有了这么些材料;如果没有这么些材料,也就没有写作的需要了。动手写凡例的人早已知道他的书怎样编法,动手写仿单的人早已知道他的药品什么作用,不是吗?所以,写作说明书只是把胸中已有的材料化为文字的一番工夫而已。

写作说明书,以分列项目、逐项说明为正轨。项目明白地列着,读者自然一望而知。规定项目须依据实际的需要;事物不同,应定的项目也就各异,不能一概而论。不过有一点可以说的:所定各项目须有同等的身份;换一句说,就是每一项目须有独立的资格。譬如,丁项目是可以包含在甲项目里的,就没有独立的资格,只须并入甲项目好了。至于同样的材料在两个项目之下重见,或者甲项目的材料掺杂在乙项目里,这些都是毛病,应当竭力避免。

说明书和报告书同是应用文;若就文体说,二者可不相同。前一讲文话中已经说过,报告书也就是记述文和叙述文,但说明书却是说明文。

以后我们将讲到关于说明文的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