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

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是多方面的,根据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可以开展的工作包括:对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对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建议;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纠纷;代理政府参加诉讼;协助政府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等方面。具体而言,政府法律顾问应该承担以下职责:

一 参与行政立法,让政府抽象行政行为更加合法、科学

立法的重要功能是对已生成的秩序或制度的确认和规范,所以,立法者必须是实践家而不能是理想主义者。经过遴选聘用的政府法律顾问,不仅精通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而且在日常工作中接触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行政立法具有天然的优势。他们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立法时既能充分考虑政府行政管理的需要,又能综合考虑所立法律的可操作性、行政权力的合理配置等各方面因素,因此,政府法律顾问所提建议及意见专业性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是政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力量。

二 协助政府依法行政,对政府行政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专项法律论证

政府在日常行政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法律问题,政府工作人员虽然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但面对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政府还是需要及时咨询法律顾问。此外,对于政府的一些重要行政行为,一般会在事前进行讨论与部署。在讨论与部署过程中,法律顾问能够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建议,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法律后果及可能带来的法律纠纷等方面进行论证。在政府遇到行政诉讼或其他性质纠纷时,法律顾问能够协助政府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调处方案及诉讼方案进行分析,协助政府依法解决纠纷。

三 发挥法律智囊作用,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主要是“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所谓事前预防,即政府在起草、发布规范性文件或者实施行政行为与合同行为前,要求法律顾问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协助审查、草拟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者进行法律论证,避免决策上的法律缺陷与失误,尽量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以防患于未然。

四 代理政府进行各类诉讼,处理各种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随着行政立法体系的完善,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出台,行政诉讼范围进一步扩大,我国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加,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现象屡见不鲜,行政权的维护显得较为迫切;除作为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外,行政机关亦时常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因此,产生纠纷而涉诉也在所难免。在行政机关作为当事人的案件中,一方面要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要坚持依法维权,避免行政机关利用优势地位谋取权益,破坏司法公信力,就“法治政府”的内涵而言,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偏颇。

五 对政府重大项目进行法律框架设计、起草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可行性论证

政府担负着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和民众提供“公共产品”的重大责任,这些政府项目投资大、周期长,涉及法律关系繁多而复杂,因而,妥善处理好政府项目的法律问题尤为重要。法律顾问可以作为项目的专项顾问,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可行性进行论证,设计法律框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协调相关各方的法律关系,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参与谈判及决策过程,以保障项目的依法进行以及政府资金的安全。

六 协助政府进行信访、依法征地、拆迁等具体工作,充当社会矛盾的“减压阀”

当今中国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伴随着城市化发展而来的大规模征地、拆迁,引发了一些激烈的矛盾冲突,如何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贯穿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是“法治政府”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就目前的形式而言,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引入专项法律顾问制度,让律师充分发挥社会矛盾“减压阀”的重要作用,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