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政箴言:党员干部从政必备的历史典故
- 陈涛涛
- 3769字
- 2020-08-26 13:45:58
陆陇其:心无私欲,自然会刚
【从政箴言】
心无私欲,自然会刚;心无邪曲,自然会正。
——(清)陆陇其
【以史为鉴】
陆陇其,字稼书,浙江平湖人,清朝著名廉吏。他生于明崇祯三年,相传是唐代名相陆贽的后人。他自幼读书,生性清高恬淡,不被名利所引诱。年轻时因为家里穷,他曾经以教书为生。27岁的时候,他参加考试成为县学的生员。康熙九年,41岁的他考中了二甲进士,康熙十四年时,46岁的他才做了江南嘉定县的知县。陆陇其平时所穿的衣服都是由自己的妻子纺织的;日常所吃的蔬菜,都出自于自己在县衙空地所开辟的菜地。他出入乘坐车船,必定会给人家报酬;派遣差役,也会给予一定的工费。
嘉定是一个大县,征收的赋税多,而且当地的习俗又追求铺张浪费。在这种情况下,他坚持着朴素节俭的生活,努力以高尚的道德教化百姓。当他遇到一个父亲状告儿子不孝时,就含着泪对他们进行劝说,最后儿子搀扶着父亲回家,此后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父亲;遇到弟弟状告哥哥时,他会认真调查出从中挑唆的人,对其施以杖刑,结果兄弟二人都感到悔恨。县里一些品行恶劣的青少年经常混在一起做坏事,他就让人给他们戴上枷锁在路口示众,直到看到他们后悔了才释放他们。当地有一家富豪的仆人夺走了樵夫的妻子,他就派差役将其逮捕治罪,最终使富豪改变了以往的作风,成为一个大善人。其实他遇到诉讼官司时,大多不会让差役去逮人,对于宗族内部争讼的官司,他会让族长去办理;属于乡里之间诉讼的,他会依靠乡村中有威望的人去治办。有的时候他也会让原告、被告双方都来到县衙进行调解。
康熙十五年,清政府因为要平定三藩之乱而征收军饷,陆陇其接到命令后就下令征收,他知道老百姓对征收军饷这件事有抵触心理,就对老百姓说:“我从来都不为一官半职所担忧,但是不交军饷对你们并没有好处,而且对国家也有损害。”于是,他给每一家都发了一张自己的名片对他们进行劝导,结果不到一个月,县里的百姓就交纳了十万军饷。之后又赶上征收房屋建筑税,他认为只应该对城市中的店铺征税,下令不许涉及平民百姓家。这一年,与他素不相识的左都御史魏象枢因为其清廉的名声而举荐他为福建按察使。朝廷的任命还没有下来,就因为江宁巡抚慕天颜的弹劾而不了了之。那么,他又是如何招致慕天颜的弹劾呢?
其实,慕天颜为人贪婪无度,有一次他借生日为名,大肆搜刮民财,收受贿赂。这天作为其下属的陆陇其也前来为其祝寿,只见他拿出了一匹布、两双布鞋作为贺礼,并对慕天颜说:“这些东西并不是从百姓那里搜刮来的,特意拿过来为您祝寿。”慕天颜听了,虽然表面上不曾说什么,但心里马上就恨上了陆陇其。
于是,当陆陇其被推荐为福建按察使的时候,早就怀恨在心的慕天颜就向朝廷上书,要求对事务繁简不同的各个州县的长官施行更调,而且他在奏疏中还指出嘉定县的政务繁杂又有很多逃税的人,陆陇其的操行虽然很好,但是却没有应付复杂事务的才干,所以应该将其调到事务简约的县。这份奏疏被下到吏部讨论后,吏部的官员就以才力不及为由将陆陇其降调。
这个消息传到嘉定县之后,那里的老百姓都非常气愤,立刻罢市抗议,而且连日到巡抚衙门去请愿,要求将陆陇其留任。迫于民众的压力,慕天颜只好上书吏部请求复议,就这样陆陇其暂时留在了嘉定县,可没想到,第二年二月他还是以“讳盗”的罪名被罢黜了官职。
事情是这样的:嘉定县有人在道路上被强盗杀死,可是死者的家人却以仇杀上诉,于是陆陇其派人逮捕了强盗并且审判定案。案件上报到刑部后,刑部的官员认为最初的报告并没有提到强盗的事情,所以就以隐瞒盗贼为由革除了陆陇其的官职。
陆陇其被罢黜的消息传到嘉定后,那里的百姓罢市三天。他离任那一天与妻子同坐一只船,船上只有几捆书和一张织机而已。当时有好几万人扶老携幼为他送行,大家执香携酒,聚集在道路两旁,大声高呼“还我父母”,哭声响彻天地。县里的文人纷纷赋诗作文相赠,俞鹤湖有诗云:“有官贫过无官日,去任荣于到任时。”
康熙十七年,康熙皇帝开博学鸿儒科选拔人才,陆陇其还没有来得及参加考试,就因为父亲去世而回乡守丧。康熙十八年,左都御史魏象枢遵照康熙皇帝的命令推举清廉的官员,他上书称陆陇其廉洁、爱民,百姓像对待父母一样热爱他,于是康熙皇帝下诏,批准他守丧期满之后可以用为知县。康熙二十二年,魏象枢再次向朝廷推荐陆陇其,结果守丧期满的陆陇其被任命为直隶灵寿县知县。灵寿县虽然靠近京城,但是土地贫瘠,百姓生活困难,劳役很多而民俗轻薄,还常发生水旱灾情。陆陇其到任后就向上司提出请求,要求与邻近的县更换服役,可以轮流更代。此外,陆陇其还实行乡约,视察保甲,他多次发布文告,反复教育百姓务必要改掉争强好斗和轻生的习俗。康熙二十三年,直隶巡抚格尔古德将陆陇其和兖州知府张鹏翮一起作为清官向朝廷举荐。康熙二十九年,康熙皇帝下诏让九卿举荐学问优异、品行可用的人,结果陆陇其再次被推荐,不久后他被调任为京官。陆陇其在灵寿为官七年,离任的时候,道路两旁站满了百姓,大家都哭着为他送行,就和当初离开嘉定时的情景一样。
他在做灵寿知县的时候,曾经做过一件这样的事:有一天,有个老太太控告他的儿子忤逆不孝。陆陇其就把她的儿子叫到跟前,这才发现她的儿子是一个还没有成年的男孩。于是,他就对老太太说:“我身边现在正好缺一个小书童,现在让您的儿子暂时在这里服役,等到有人代替他,我再亲自教导他。”老太太非常信任他,就同意了。于是,他让那个少年跟在自己身边,寸步不离。结果少年发现陆陇其每天早上起床后,都会非常恭敬地站在母亲的房门外,母亲一起床,他就会马上奉上洗漱用具,然后再送上茶点。吃中午饭的时候,他会在饭桌前侍候,给母亲献上可口的食物,而且总是一脸笑容,等到母亲吃饱后,他才会去吃剩下的饭菜。此外,他只要一有空闲就会坐在母亲旁边,给她讲一些故事或是民间传说,让母亲高兴。母亲只要稍微有点不舒服,他就会为其扶腋搔痒,取药倒水,一连几个晚上都不睡觉,却一点倦意都没有。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有一天,那名少年突然跪倒在陆陇其面前,请求回家。陆陇其故意说:“你和母亲合不来,为什么要回去呢?”少年哭着回答说:“我一向都不懂礼仪,得罪了母亲大人,这些日子看到您的所作所为,真是后悔不已。”于是,陆陇其派人将少年的母亲请了过来,少年与母亲相见后抱头痛哭,后来那个少年成了远近闻名的孝子。
康熙三十年,清军征讨噶尔丹,为了筹集军费,朝廷采用了向捐款人授以官位的做法。这时御使陈菁提出废止捐款人必须经过保举才能授官的规定,而应实行多捐者优先录用的政策,吏部讨论之后并没有批准实行。陆陇其上书说:“向捐款者授官的做法并不是皇上的本意,如果允许捐款者可以不用保举就授官,那么这和凭正途做官还有什么分别呢?清廉难道是可以通过捐款而得到的吗?至于说捐款多的人就优先录用,等于是打开了为名利而奔走竞争的门路,这是不可行的。所以,臣特别请求实行捐款人如果在三年之内无人保举,就让他辞官退职的做法,以此来澄清升官的途径。”结果九卿经过讨论后认为:“如果实行让捐款人辞官退职的做法,那么那些希望得到保举的人奔走竞争将会更加厉害。”于是,皇帝下诏让九卿与陈菁详细讨论。这时陆陇其又上书说:“捐款的人贤愚混杂,只有依靠保举才能防止其中的弊端。如果不需要保举,只要捐款就可以授官,那这些人难道还有不捐款的吗?有人议论说三年没有人保举就必须辞官退职的做法太苛刻,其实让这些没有功名的平民得到官位,位居百姓之上三年,已经很过分了,他们就算是辞官退职在家,也像是官宦一样,已经够荣耀了。如果说这些人会通过钻营去求得保举,那么只要总督、巡抚是贤明的,他们又去哪里钻营呢?就算有的总督、巡抚不贤明,他们也不能保举所有的人啊!”这个上书的言辞比之前更加激烈。可是陈菁与九卿仍然持不同意见。户部以捐款者都在观望而不曾捐款,会迟误军需为由,请求夺去陆陇其的官职,将其发往奉天安置。不过皇帝说:“陆陇其任官时间不长,并不了解情况,的确应该处罚,但是他作为言官是可以原谅的。”当时正巧顺天府府尹从外边巡视回来向朝廷奏报说,民心惶惶不安,都怕陆陇其被发配到边远地方。这样一来,陆陇其就没有被发配。不久,朝廷命他巡视北城。任用期满后,吏部讨论将其外调,年老多病的陆陇其不愿再长途奔波,就告假回了老家。康熙三十一年,他在家中去世,后来他被追谥为“清献”,赠官内阁学士兼吏部侍郎,从祀孔庙。
陆陇其在做县官时崇尚实政,嘉定县的百姓对他的称赞和歌颂直到清末也没有停止。灵寿的邻县阜平县为他修了坟墓,县民陆氏世世代代守在那里,自称为陆陇其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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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博学鸿词科
博学鸿词也被称为博学宏词,清朝一共在北京举行过两次博学鸿词科考试。康熙十七年,康熙皇帝为了笼络明末隐居的知识分子,特意举办博学鸿词科,下令在京官员以及在外督抚、学政,推荐品学兼优且文词卓越的人,不管所推荐的人是否有官职,是否考中了秀才,一律到京城参加考试,结果全国总共推荐了143人,15人最终考取。
雍正末年,雍正皇帝下诏举行博学鸿词科,下令让各省督抚推荐人才,但是还没有到考试日期,雍正皇帝就去世了。乾隆元年的时候才在北京举行了考试,各省所推荐的176人,取中15人,第二年又举行,取中4人。那一年,36岁的吴敬梓被安徽巡抚推荐去应考,当时的很多读书人也都认为这是个难得的机会,可是吴敬梓却拒绝了,以此表明了自己与科举制度决不妥协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