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徐志摩与林徽因——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忘掉曾有这世界,有你;哀悼谁又曾有过爱恋;落花似的落尽,忘了去这些个泪点里的情绪。到那天一切都不存留,一闪光,一息风更少痕迹,你也要忘掉了我,曾经在这世界里活过。

——林徽因

1920年秋天,徐志摩与林徽因相识于伦敦,彼时,林徽因年仅16岁,而徐志摩已是一个孩子的父亲。然而,年龄与身份未能阻挡他们对彼此的吸引,他们很快便相恋了。对徐志摩来说,天真浪漫的才女林徽因才是他寻觅已久的理想中的“灵魂之伴侣”,而之于林徽因,徐志摩的风雅、才气、英气更是轻而易举地开启了她的情窦。他们在康河中游船,在康桥上赏月……相伴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

为了与林徽因厮守,徐志摩不顾张幼仪正怀着他第二个孩子,决然向她提出离婚。遗憾的是,待他重获自由身,欢天喜地地来找林徽因时,却得到她即将嫁给未婚夫——梁启超之子梁思成的消息。她对他,许是情浓,但是这份感情,尚不能给她抗衡蜚短流长的勇气。

虽然二人的爱情没有修成正果,但他们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纠葛,却一直持续到徐志摩意外离世。对于活着的林徽因来说,徐志摩也许从未死去,因为他为她动过的情,努过的力,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忘掉。

这么多的丝,谁能割得断

我真不知道我要说的是什么话,我已经好几次提起笔来想写,但是每次总是写不成篇。这两日我头脑总是昏沉沉的,开着眼闭着眼却只见大前晚模糊的月色,照着我们不愿意的车辆,迟迟的向荒野里退缩。离别!怎么的能叫人相信?我想着了就要发疯。这么多的丝,谁能割得断?我的眼前又黑了……

我还牵挂你家矮墙上的艳阳

徽音:

我愁望着云泞的天和泥泞的地,直担心你们上山。一路平安。到山上大家都安好否?我在记念。

我回家累得直挺在床上,像死人——也不知哪来的累。适之在午饭时说笑话,我照例照规矩把笑放上嘴边,但那笑仿佛离嘴有半尺来远,脸上的皮肉像是经过风腊,再不能活动!

下午忽然诗兴发作,不断的抽着烟,茶倒空了两壶,在两小时内,居然诌得了一首。哲学家上来看见,端详了十多分钟,然后正色的说:“It is one of your very best.”但哲学家关于美术作品只往往挑错的东西来夸,因而,我还不敢自信,现在抄了去请教女诗人,敬求指正!

雨下得凶,电话电灯全断。我讨得半根蜡,匍匐在桌上胡乱写。上次扭筋的脚有些生痛。一躺平眼睛发跳,全身的脉搏都似乎分明的觉得。再有两天如此,一定病倒——但希望天可以放晴。

思成恐怕也有些着凉,我保荐喝一大碗姜糖汤,妙药也!宝宝老太都还高兴否?我还牵记你家矮墙上的艳阳。此去归来时难说完,敬祝

山中人“神仙生活”,快乐康强!

脚疼人

洋郎牵牛渡河夜

附录一志摩给林徽因的诗

你去

你去,我也走,我们在此分手;

你上那一条大路,你放走,

你看那街灯一直亮到天边,

你只消跟从这光明的直线!

你先走,我站在此地望着你,

放轻些脚步,别教灰土扬起,

我要认清你远去的身影,

直到距离使我认你不分明。

再不然,我就叫响你的名字,

不断的提醒你,有我在这里,

为消解荒街与深晚的荒凉,

目送你去

不,我自有主张,

你不必为我忧虑;

你走大路,我进这条小巷。

你看那株树,高抵着天,

我走到那边转弯,再过去是一片荒野的凌乱;

有深潭,有浅洼,半亮着止水,

在夜芒中像是纷披的眼泪;

有乱石,有钩刺胫踝的蔓草,

在守候过路人疏神时绊倒,

但你不必焦心,我有的是胆,

凶险的途程不能使我心寒。

等你走远了,我就大步的向前,

这荒野有的是夜露的清鲜;

也不愁愁云深裹,但求风动,

云海里便波涌星斗的流汞;

更何况永远照彻我的心底;

有那颗不夜的明珠,我爱你!

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轻波里依洄。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她的温存,我的迷醉。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甜美是梦里的光辉。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她的负心,我的伤悲。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悲哀里心碎!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暗淡是梦里的光辉。

附录二 被叔华气糊涂了——林徽因致胡适的信

适之先生:

下午写了一信,今附上寄呈,想历史家必不以我这种信为怪,我为人直爽性急,最恨人家小气曲折说瞎话。此次因为叔华瞎说,简直气糊涂了。

我要不是因为知道公超看到志摩日记,就不知道叔华处会有的。谁料过了多日,向她要借看时,她倒说“遍找不得”,“在书画箱内多年未检”的话。真叫人不寒而栗!我从前不认得她,对她无感情,无理由的,没有看得起她过。后来因她嫁通伯,又有“送车”等作品,觉得也许我狗眼看低了人,始大大谦让真诚的招呼她,万料不到她是这样一个人!真令人寒心。

志摩常说:“叔华这人小气极了。”我总说:“是么?小心点吧,别得罪了她。”

女人小气虽常有事,像她这种有相当学问知名的人也该学点大方才好。

现在无论日记是谁裁去的,当中一段缺了是事实,她没有坦白的说明以前,对那几句瞎话没有相当解释以前,她永有嫌疑的。(志摩自己不会撕的,小曼尚在,可问。)

关于我想着那段日记,想也是女人小气处或好奇处多事处,不过这心里太human了,我也不觉得惭愧。

实说,我也不会以诗人的美谈为荣,也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我永是“我”,被诗人恭维了也不会增美增能,有过一段不幸的曲折的旧历史也没有什么可羞惭。(我只是要读读那日记,给我是种满足,好奇心满足,回味这古怪的世事,纪念老朋友而已。)

我觉得这桩事人事方面看来真不幸,精神方面看来,这桩事或为造成志摩为诗人的原因,而也给我不少人格上知识上磨炼修养的帮助,志摩in a way不悔他有这一段苦痛历史,我觉得我的一生至少没有太堕入凡俗的满足也不算一桩坏事,志摩警醒了我,他变成一种Stimulant。在我生命中,或恨,或怒,或Happy或Sorry,或难过,或苦痛,我也不悔的,我也不Proud我自己的倔强,我也不惭愧。

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我只要“对得起”人——爹娘、丈夫(一个爱我的人,待我极好的人)、儿子、家族等等,后来更要对得起另一个爱我的人,我自己有时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为难。前几年不管对得起他不,倒容易——现在结果,也许我谁都没有对得起,您看多冤!

我自己也到了相当年纪,也没有什么成就,眼看得机会愈少——我是个兴奋type accomplish things by sudden inspiration and master stroke,不是能用功慢慢修炼的人。现在身体也不好,家常的负担也繁重,真是怕从此平庸处世,做妻生仔的过一世!我禁不住伤心起来。想到志摩今夏的inspiring friendship and love;对于我,我难过极了。

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徽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