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往开来:陆学艺先生纪念文集
-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等
- 17040字
- 2020-08-29 08:59:15
陆学艺社会建设思想探源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央提出了“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突破了长期使用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位一体”的理论分析框架和战略布局结构,突出了与上述“三位”并列的“社会建设”概念,引起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和全社会的关注。早在2004年7月(十六届四中全会之前)陆学艺先生就曾提出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的命题。但是,他认为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准备仍然不够充分。因此他没有立即加入学术界的讨论,而是一边关注着学术界、政界的讨论,一边通过其领衔的“北京社会建设60年”课题组展开深入的研究。直到2007年底2008年初,他才正式发表了以优化社会结构为目标的、特色鲜明的社会建设理论,并且开始大力推进社会学的社会建设学科分支的建设,为社会学发展和我国社会建设实践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 陆学艺的社会建设思想形成的社会背景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并使用了“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术语。此后,“社会建设”一词在两三年中迅速成为学界和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词。笔者2014年1月底在“中国知网”(CNKI)上以篇名“社会建设”进行跨库精确检索,共检索到各类文献(含期刊、报纸、会议论文和研究生学位论文)4843篇,按年具体分布如下:
图1 中国知网以“社会建设”为篇名的论文精确检索(截至2013年年底)
文献统计研究不过是现实社会中人们对社会建设实际关注情况的一种间接反映——“社会建设”符号反映的是社会建设的实践,而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实践又常常与政府的强力推进和学术界的理论先导分不开。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建设理论,是与科学发展观同时提出来的
党的十六大以来,一系列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涌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四位一体”或“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等。这些概念和理论纷纷写入党和国家的正式文件,成为指导我们实践的方针政策。“小康社会”是由邓小平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规划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蓝图时提出的战略构想。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深入,其内涵和意义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概念,并阐述了其具体内涵和指标。2002年以前,无论是在学术刊物上,还是在公共媒体上,不仅没有以专属概念“社会建设”“和谐社会”为关键词的文献,甚至连“小康社会”这个词也很少出现。2002年以后,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引发的一系列有关社会建设的文献骤然喷发出来。其实,前面提到的十六大以来一系列理论创新都是从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孕育出来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的要求,并用六个“更加”来界定我们将要全面建成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十六大提出的这些目标和要求是针对当时存在的许多问题提出来的。正如陆学艺先生在一篇解释科学发展观的论文中所说:“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和全国人民,正是按照十六大决议的精神,实践与解决上述在发展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实在在地着手解决上述十六大指出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三农”问题、贫富差别、地区差别扩大的问题,经济社会不协调的问题、生态环境继续恶化问题等等,着力解决 ‘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很不平衡’的问题,使之达到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些问题主要与一种“唯GDP主义”的片面的发展观相关联。其后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等新概念、新理论,都是针对这个问题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提出的解题方案。
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理论有一个逐步孕育发展的过程,但是,众所周知的一场灾难,几乎同时催生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2003年春,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使广东、北京乃至全国正常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被打乱,全国人民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开展了一场英勇的斗争。“非典”的来袭和抗击“非典”斗争的胜利,促使我们对以往的发展模式有了更深刻的反思。4月,胡锦涛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提出,要坚持“全面的发展观”,努力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7月,胡锦涛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更好地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更加自觉地坚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在这篇讲话中,科学发展观概念的基本内涵已经形成,就差这个词了。8月28日至9月1日,胡锦涛在江西考察工作时明确使用了“科学发展观”这个词,提出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其后,在2003年10月11~14日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正式明确地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胡锦涛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的著名讲话,既是作为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首次阐发的文献,也是社会建设理论的首次比较清晰表述的重要文献,因为2013年4月出版的由胡锦涛亲自审定的《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篇文章收录的正是这篇讲话节选,它的标题是《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前面引述科学发展观的文字完整的表述是:“要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讲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里的发展绝不只是指经济增长,而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我们要更好地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更加自觉地坚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在促进发展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不仅要增加促进经济增长的投入,而且要增加促进社会发展的投入,增加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投入。”接着他还展开论述了“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等问题。可以说,这段讲话已经为一年以后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理论绘好了基本蓝图,只是没有直接使用“和谐社会”“社会建设”这些词而已(正如这篇讲话也没有直接使用“科学发展观”这个词一样)。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19日通过)明确提出了要加强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并专辟一节论述“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问题。
(二)社会建设理论是在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过程中逐步明确的
自从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方面以来,我们党对国家建设的战略布局长期使用的都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框架。这个战略框架在1986年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第一次表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的概念。自2004年以后,这个“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开始让位于“四位一体”的表述。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四位一体”的概念。他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强调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显然这个“社会建设”中的“社会”要小于“和谐社会”中的那个“社会”。在同一篇讲话中,他还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它们既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又有各自的特殊领域和规律。”可以看出,这个和谐社会总要求包括了除经济建设以外的所有领域,其中“社会”概念相当于部分学者提出的与“经济”对应的“中社会”概念。但是他紧接着指出构建和谐社会虽然与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紧密联系”,但毕竟“各有特殊领域和规律”,这里讲的“和谐社会”又似乎是与三大文明并列的“小社会”概念。我们可以看到,由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这三“位”是由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演化而来的,而“社会建设”却是新增加的一“位”,想把新增的这一“位”与作为四位一体整体的“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说清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区分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重点和着力点:“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以及胡锦涛2011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又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更加突出了社会建设重点。2012年十八大报告中则表述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这表明中央在社会建设的理论问题上的认识也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而且凸显了中央对社会政策导向性高度重视,而不是满足于概念的抽象论证。其实,中央并不是不了解学术界部分学者讨论的“大社会”“中社会”和“小社会”等概念,而是在斟酌这些概念的表达如何更好地体现政策导向。2006年10月11日,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要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从 ‘大社会’着眼,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在内的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之中;又要从 ‘小社会’着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笔者认为,党和国家决定从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入手推进社会建设是根据我国现有的社会状况制定的策略。我国社会转型的同时伴随着体制改革的压力,社会建设无论从理论准备上还是政府和公众的认知度上,都严重准备不足,但社会建设的现实需求又非常紧迫。因此,与其坐而论道,等理论准备充分、摸清概念边缘、做好顶层设计以后再动手,不如向经济体制改革一样,摸着石头过河,抓住社会建设领域最核心,也最容易入手的地方先干起来,在干的过程中积累经验,深化和改进理论。抓住“民生”这个龙头,可以最小阻力启动社会建设,夯实基础,然后逐步深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虽然没有使用“社会建设”这个词,但是仍然提出了“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任务,在肯定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前提下从“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两个方面部署了社会领域的改革任务。《决定》的主旨是“全面深化改革”,而全面深化改革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那么“政府与社会”(或国家与社会)、“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否就是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呢?笔者认为,“政府—市场—社会”本身是一个三元关系,无论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还是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建设,都应当同时解决好这个三元关系,而不是将这个三元关系还原为三个二元关系来处理,如果那样,就可能顾此失彼。当然,三个领域的改革和建设在处理这个三元关系时,侧重点有所不同。在“政府—市场”二元关系中,我们试图用政府的作用来矫治“市场失灵”问题,我们又试图用强调市场配置的决定作用来矫治“政府失灵”的问题,但是,我们是否会深陷在这个二元论的恶性循环中不得解脱?我们是否会同时碰到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
(三)2007年以前学术界关于“社会”和“社会建设”的研讨
笔者查阅了2004年10月以前的文献,发现虽然有个别文献讨论的问题涉及我们今天所说的社会建设范畴,但基本没有“社会建设”这个专属概念。国内学术界关于“社会建设”这个新概念、新理论以及相关的“社会”概念的讨论,是在2004年10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特别是2005年胡锦涛在关于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发表以后才普遍展开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四位一体”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提出,引起了学术界就“社会建设”这一“位”与其他几“位”之间关系的热烈讨论和深入研究。学者们发表了大量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清晰地梳理了我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总体战略布局问题上展现出的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发展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践。但是,尽管持续了十年的研究,在“社会”这个概念的基本内涵及其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学界和实务部门仍然没有取得共识,实践中也各行其是。首先,“社会”一词有多重含义。梁树发指出,社会建设不是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在内的社会生活构成的一切方面的建设,而是有其具体的确定的内容的。郑杭生认为:“‘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后者又称为 ‘社会生活’‘社会生活子系统’。”贾建芳说:“社会有广义、中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是相对于自然界而言的,是指人类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 ‘体’。中义的社会是相对于经济而言的,指社会的非经济方面,包括政治、文化、教育、科技、社会保障、人口素质等。狭义的社会是相对于个体和家庭而言的,指人们的公共生活部分。社会学和政治学上的社会主要是从狭义上讲的。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政治学意义上的社会是与国家相对应的私人自治领域。”贾建芳的“中义”社会其实说了两个意思:一个是相对于“经济”而言的非经济方面;另一个是相对于“国家”而言的非政治方面。何怀远的阐述最全面:“‘社会’一词有多种含义:一是相对于自然界的人类社会……可以称为 ‘大社会’。二是 ‘小社会’概念,它有两种含义,第一,相对于国家或政治权力机构,指的是‘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以对应封建社会的 ‘臣民社会’……第二,相对于经济、政治或文化,指的是既非经济、政治,也非文化的那部分内容或现象……三是相对于历史而言,指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关系、结构、功能或整体性。笔者更倾向于称之为 ‘关系性’社会概念…… ‘三位一体’中的社会概念是个大社会概念,而 ‘四位一体’中的社会概念则是个小社会概念。当然,‘大社会’‘小社会’‘关系性社会’的区分只具有相对意义,三者之间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包括上述三种意义的 ‘社会’。”
在日常语言中,一词多义很常见,不必时时加以区分,可以通过上下文大致理解其不同语境中的不同含义。但是,作为一个科学概念,则需要有比较精确的定义,如果不加说明地使用,就会造成用词的歧义性和逻辑混乱。这里的关键是,在广义“社会”概念上,大家的理解是一致的,但在中义或狭义的理解上就有很大差别。“社会”的含义究竟是什么?与此相关的问题是:社会建设究竟建什么?谁来建?等等。在学术上搞清楚这些问题是非常必要的,党和政府的战略布局需要理论的支撑。一个党和国家的战略指导方针中使用的概念,如果不能在理论上说清楚,不仅会造成逻辑混乱,更会在实践中造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错误。问题的实质不是词句之争,而是那个非广义的“社会”在大家熟知的理论框架中不兼容,找不到合适的位置。
我们今天所说的总体布局的思想源于毛泽东1940年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他把建设新民主主义国家的任务分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三个方面。此后,用“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框架来制定发展战略、部署工作就成为我们党和政府长期坚持的一个传统。这种“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思想与我们熟悉的、简化了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理论(可以概括为“两对矛盾,三层结构”的模型)是一致的(见图2)。
图2 简化的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结构模型
在这个模型中,经济、政治和文化基本可以很好地对应,但“社会”在哪里呢?“社会”就是整个体系(社会形态),即广义的人类社会。至于那些中义或狭义的“社会”,无论什么含义,在这个模型中都不能找到直接对应的地方。
俄罗斯学者巴加图利亚试图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关于社会结构基本原理的经典表述中找出这个非广义的社会来。马克思的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巴加图利亚把这段话的前半段和后半段对应起来,得到这样一个图示:
(1)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态
(2)生产方式——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的过程
巴加图利亚认为这两个序列是一致的,他用下面的公式简要地表示马克思所描述的整个社会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关系→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态,”或“生产力→生产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态”。其实,这里的“社会关系”“其他社会关系”是巴加图利亚生硬地加进去的,因为在序列(1)中根本没有它的位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体构成生产方式,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对应于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社会生活”被挤出去了。第(1)序列的理论是唯物史观的核心,被广泛地应用,为人们所熟知。第(2)序列显然与第(1)序列有所不同(当然也密切相关),马克思在这里没有展开,单凭这段话就轻易地将唯物史观社会结构的三层次理论扩展到四个领域是过于轻率了。事实上,目前这种“两对矛盾,三层结构”的模型是一种简化了的模型。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理论需要得到更加全面的阐述。
由于大家不能从熟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中找到直接的解释,于是很多人转而向西方学术理论求援,希望用civil society这个词来界定这个非广义的“社会”概念。在政治学、社会学等领域中,学者们对civil society有长期深入的研究,其中一些人认为可以用这个概念来表述我们所说的“社会建设”中的“社会”概念。civil society在西方是一个渊源久远但其内涵又不断变化的概念。最初的civil society指的是古希腊的城邦社会。在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的civil society概念用以反映与“自然状态”相对的社会状态。自启蒙时期以后,人们还用civil society来指称世俗的公共生活,与宗教社会相区别。17~18世纪开始出现civil society的现代含义,指的是当时在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关系之外萌发的资本主义经济生活,它意味着一种经济的、私人的社会活动领域,与政治的、公共的社会领域相对。与国家相对应的私人领域,这是大部分人接受的civil society概念的核心含义。但另一方面,civil society并非指完全离散的个人行为领域,而是指一种私人的公共领域。如哈贝马斯等人强调civil society是一个通过对话来实现政治参与的公共领域。可见,civil society具有两面性,即既有私人性,又有公共性,它是指有组织的私人领域。这样的公民社会怎么可以用来解释我们的“社会建设”呢?提出社会建设,就是为了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有碍于我们进一步实现现代化目标的社会问题,如果社会建设就是通过“公民社会”来制造更多的社会问题,甚至是政治问题,那就事与愿违了。这个“公民社会”可能成为国内外反政府势力利用的政治舞台,而非社会生活领域。如此,civil society变成了一个非常敏感的词,以至于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建设”理念的接受。2011年以后,越来越多的人试图用“社会管理创新”取代“社会建设”这个词。相应的,社会和学术界关于“社会建设”研讨的热情也迅速回落。
二 陆学艺社会建设思想形成的逻辑前提
应该说,陆学艺公开介入学术界关于社会建设理论的讨论并不早。从2004年10月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胡锦涛2005年2月讲话发表到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发表的近三年时间,他没有马上介入学术界和政界热议的关于社会建设的讨论中,而是继续沿着他长期思考的核心问题:如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利用已有理论和概念(如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现代化理论、构建和谐社会等)来解释现实问题,寻求解决的路径。至于“社会建设”概念和理论,在没有想清楚之前,他只是保持密切关注,积极开展内部讨论,但不轻易公开发表不成熟的见解。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他公开发表的论文中以“社会建设”为篇名的文献出现的时间晚于2007年底为证(见图3)。
图3 陆学艺发表全部论文及其社会建设论文的时间分布
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是引发陆学艺社会建设研究的逻辑前提。陆学艺的社会建设思想的形成始于他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的长期关注。陆学艺先生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发表的论文几乎都是有关“三农”问题的。90年代以后,开始陆续发表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借助其长期从事农村调查的优势,他将其社会学研究的重点方向锁定在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特别是城乡结构和阶层结构的研究中。在他关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研究历程中,一个重要的核心观点逐步成为长期指导其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基本指导方针,这就是:当代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严重不协调,特别是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严重不协调。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如何解决这个核心问题一直伴随着他生命中最后20多年的学术生涯。
1990年,陆学艺等主编的《中国社会发展报告》指出:“经济和社会要协调发展,经济是第一的,但一定要有第二,光是经济建设的话会产生问题,另外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要改善人民的生活,所以一定是经济和社会要协调发展。”此后20多年,这个问题始终是他长期关注、反复呼吁的核心问题。
1995年,陆学艺在一篇探讨和预测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文章中指出:“……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比较,无论是社会体制还是社会事业的发展都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已经调整改变了,但社会结构却还没有相应的改变(例如城乡结构未相应改变等),国家已经明确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事业的发展和体制改革还处在探索试验阶段。”
1999年,陆学艺在分析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困境的原因时说:“目前许多工农业产品销售困难的根本原因,是城乡社会结构性矛盾引起的,是城镇化发展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发展引起的。”
2000年,他又指出:“经济发展了,经济结构调整了,但社会结构没有相应调整,社会事业没有相应发展,社会事业的管理体制没有相应改革,使经济社会不能协调发展。”
2002年,陆学艺发表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社会指标难于经济指标》一文,指出单靠经济指标是不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
2003年,他又指出:“20年来我国社会全面进步,但与经济建设的成就相比较,则稍逊一筹,而且与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没有做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同年,他在另一篇文章中进一步指出:“毋庸讳言,目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我们没有在经济发展为主的阶段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之后,适时地转入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并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现在是到了强调社会发展,强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时候了……今后,要特别强调社会发展……”
2004年,他回顾说:我们早在1990年提出了“经济和社会要协调发展”的观点。“这些认识十几年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特别是现在终于被国家吸纳到政策方针的目标上,已经形成了党中央的文件,这让我们感到很高兴。”同年,在他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注意,他在这里已经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四者并列的意义上使用了“社会建设”这个词(当然不是“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该文发表于2004年11月,但收稿日期是2004年7月18日,早于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也早于新中国成立后国内所有在“四位一体”关系中讨论社会建设的理论文献!但是,这时他并没有在“社会建设”这个概念上深入展开,而还是满足于在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这个框架中讨论问题。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自己“觉悟得比较晚”。
2007年,在他已经初步形成了社会建设理论体系时,仍然继续强调:“从总体上分析,中国目前的主要矛盾,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由此派生了诸多经济社会问题。”
2009年,他指出:“中国现在的经济结构已经演进到工业化中期阶段,但社会结构还是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这种不适应、不协调,必然导致许多社会矛盾和冲突……我们认为,所谓科学发展,首要的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11年,他还指出:“中国社会结构滞后经济结构大约15年左右。”直到2012年,他还在强调:“现在,中国在经济方面已经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但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水平尚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很不协调,这是产生诸多经济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结构性原因。”
实际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远远不止本文引述的内容,先生几乎是每一年在每一个重要场合的讲话中或发表的每一篇文章中都在反复强调这个问题。正是对于经济社会如何协调发展问题的不懈追问,构成他社会建设思想的逻辑前提。因为他认为,既然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不平衡,这个“社会”必然有不同于“经济”的相对独立的运行规律,社会领域的建设也必有其相对独立的路径和方法。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是不可能通过经济自身的发展来克服的,市场不是万能的。所以他反复强调“社会建设要补课”。社会事业、社会组织、基层社区治理、社会秩序、社会管理、社会利益调整、社会结构优化等,凡社会领域的“补课”都不可能由市场自发运行来完成,必须由多元的社会建设主体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去建设,这种有意识的建设还需要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这些都是我们奋斗的目的、美好的愿景。科学发展观是有力的工具,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现代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但是它太大了,它不仅适用于社会建设,而且也适用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等一切领域的建设,它是整个人类和国家发展的大战略。面对社会领域的问题,需要更加有针对性的工具,这就是社会建设理论。社会建设理论的基本内涵、外延、原则、方法等,是我们促进社会进步、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现代化、实现和谐社会的有力工具。陆学艺先生长期以来在讨论经济社会不协调问题时,一直是在与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相对应的角度使用“社会”这个概念,而且社会学特定的研究对象也应该是这个概念,而不是那个笼统的“人类社会”概念(那是全部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不是社会学专属的对象)。当前中国社会学的主要任务就应当是研究社会建设理论,推动社会建设实践。当问题的内在逻辑厘清后,先生突然发现,中央提出的“四位一体”格局中的那个看似平常的词——“社会建设”,其背后居然蕴涵着如此深意。这个词,先生曾经与它擦肩而过。如前所述,尽管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之前,他曾明确地使用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这样的表述,但还是“觉悟晚了”。不过,“后知后觉者”同样可以领悟真谛。他已经透彻地领悟:社会建设理论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新的理论研究领域,也是一个可以用中国的理论来解决现实中国问题的经世致用的实践舞台。总之,破解困扰他多年迷局的大门已经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向他打开了。
三 陆学艺社会建设思想的提出过程
陆学艺的社会建设理论是在服务北京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最终形成的。自2000年陆学艺担任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后,坚持学校“立足北京、服务北京”的办学宗旨,积极响应学校发起的“服务北京行动计划”。自2004年开始,他带领北京工业大学的研究团队承担了北京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总规修编的委托课题,深度介入北京市和各区县的社会建设领域,精心培育和打造北京工业大学社会学团队,在为首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服务的过程中提升团队的学术实力和影响力。
2006年3月,陆学艺带领“中国社会进步与可持续发展”课题组在门头沟豪特湾度假酒店开统稿会。鉴于该课题已经接近完成,陆学艺召集团队骨干共商今后工作。陆学艺认为,为了更好地凝聚队伍,通过团队攻关方式培养青年教师,在这个课题结束后,要适时启动一个新的课题。经过商议,大家认为新课题就叫“北京社会发展60年”,成果预定在2008年完成,向北京奥运会和北京解放60周年献礼。参与该课题研究的教师和研究人员约30人,还有一批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参与了研究。除了难以计数的分组活动外,在课题进行的两年时间内,共召开过10次全体会议。伴随着该课题的进展,陆学艺一直密切关注着学术界和政界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探讨和政策动向,组织大家进行内部讨论。2007年10月17日召集课题组骨干开会时,陆学艺说:“‘社会建设’肯定是个大文章,值得一做。”并要求大家做一点准备,下次全体会的时候专门讨论一下“社会建设”的概念和理论体系问题。
同年12月19日,召开课题组第六次全体会议,会上陆学艺从12月2日北京市在全国率先设立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这个首都社会建设领域重大举措开始谈起,发动与会课题组成员就“社会建设”概念及体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他也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经济学家跟得比我们紧,做了很多贡献,比如股份制改革。现在强调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到了该出社会学家的时候了。但是,我们现在连“社会建设”这个词都说不清。定义是什么?内涵是什么?值得探讨。“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等词在词典上没有。“建设”这个词西汉时就有,是“创立、设置”的意思。“经济建设”这个词在西方经济学中也没有。“经济建设”是从苏联开始的,指有目的、有计划的建设(如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他还说:社会学就是为解决工业化、城市化中期出的社会问题而诞生的。1838年孔德《实证哲学教程》提出了“社会学”。巴师夏写了《经济和谐论》。十六届四中全会为什么用“构建”和谐社会,不用“建设”?因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出了问题,没有理论准备……现在看,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脱节了,至少晚了8~10年。现在经济还要继续建设,社会建设要补这个课。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个方面,我看都是社会事业建设,还不是社会建设的全部。“社会建设”这个词可以倒过来说,就是“建设社会”。显然不仅是办几所学校、医院的事,要与经济建设相协调。目标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通过社会建设分成若干方面来建,显然不仅仅是社会事业。第一,应该包括社会结构建设。社会结构的核心是社会阶层结构的建设;第二,是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协调的体制与机制建设;第三,社会流动的体制和机制建设;第四,社会组织建设;第五,社会稳定体制、机制建设;第六,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十六大以来一系列新词,“社会建设”是核心词。把这个文章做好了,可以对政府有点咨政的贡献。最后,他说:我跟大家商量一个事,我们这个课题(北京社会发展六十年)用了一个老词“社会发展”,当时“社会建设”这个词已经有了(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已经提出)。当时我们没这个觉悟,现在改成“北京社会建设60年”更好。
这次会议以后,“北京社会发展60年”就改为“北京社会建设60年”。一个大课题中途改名,改了关键词,实在是一件大事。这是陆学艺先生关于社会建设理论的思考渐趋成熟、有了底气的一个重要标志。
2008年1月18日第七次全体会议,陆学艺先生对社会建设理论又有了新的发挥。他说,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现在强调这是一个理论创新,大家讨论较多。但提出“社会建设”这个词来,直到今天还没有明确的说法。党的文件历来只强调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没有社会建设。这种提法来源于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十七大以后提出了“四个建设”,就有了“社会建设”这个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里所说的“社会”不是一个词。“社会”是个多义词。现在至少有三四种。第一种是大社会,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所有方面,如“社会主义社会” “国家与社会” “小政府大社会”“和谐社会”等。第二种是二分法:经济与社会,指经济以外的所有方面。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等。第三种也是一种二分法,即自然与社会。第四种,我们现在讲的是有专指含义的,这就是小社会概念,即“社会建设”中所说的社会。提出这个概念,是中央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可以概括为两句话:和谐社会建设是目标,是大社会;社会建设的社会是小社会,通过社会建设来构建和谐社会。所以从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提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我认为理论上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和很大的进展,后面会有一系列的操作。比如北京在党委和政府层面设立了社会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上海也成立了社会工作委员会。但是,关于社会建设的内涵现在还不太清楚。十七大提出“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可见社会建设还有其他方面。我看至少包括七八个方面……把这些方面建设起来,社会就安定了。他还说,我们过去认为,经济建设发展了,下面就要搞政治建设了。现在看来,国际经验说明,经济和社会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搞普选是不行的,政治民主化要以社会建设为基础。社会必须组织起来,建设起来。俞可平有一本书,他提出“善治”需要“善政”的保证,即好的政治保驾。我说还缺了一项,即“善制”。经济学发展之后,就应该是社会学发展了。过去30年主要是经济学家讲话,以后该是社会学家讲话了,政治学家20年以后再说话。《北京社会建设60年》就是按这个体例编的,现在该是社会学出力的时候了。30年代社会学家出了很多人,50年代经济学家也不很突出,改革开放后经济学家发挥了重要作用。搞社会学的人,要学经济学家的办法,参与到社会建设中去,研究社会中的问题,为社会建设服务,中国的学问要解决中国的问题。
2008年2月19日第八次全体会议,先生补充介绍了他的新思考。他说:上次请大家查“社会建设”这个概念,这次我查到了。“社会建设”这个词早就有,孙本文1933年的《社会学原理》中就有一节专述社会建设。民国还有《社会建设》杂志,据说孙中山有《社会建设》的小册子。社会建设是四位一体的建设之一。社会建设到底建什么,政界和理论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我们这本书,要有指导社会建设的气魄。2004年提出了“社会建设”,直到2007年我们才觉得是个新词,觉得大有文章好做。十六届四中全会有两大贡献:一是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是提出了“社会建设”这个概念和理论……为什么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用经济、政治、文化三个词描述整个社会的是从毛泽东的1940年《新民主主义论》开始的。这种说法一直用到2004年,十六大报告还是用这个框架。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这是一个新的理论创新。关键词是“社会建设”,不仅是个概念,而且是一套理论。就像经济建设有一套理论一样,社会建设也有一套理论。这本书的逻辑结构怎么安排,就涉及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们长期忽略“社会建设”?因为建立新中国的时候,中国还是个农业社会,有这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就够了,而且政治建设在前。而社会建设与社会学一样,是工业社会的产物,是工业社会、城市社会需要的。孙本文的定义比我们现在许多人高明多了,适应社会环境的需要和人民愿望开展社会建设。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的变化,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发展规律、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我们这本书如果有一个完整科学的定义,也是一个贡献……政策建议方面:①现有的“四位一体”表述顺序应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建好了,使政治建设水到渠成。②将社会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中央不能只开经济工作会,应开社会工作会,至少每年开一个经济、社会工作会议。③注重社会建设,一定意义上补课,补过去投资不足的课。④社会建设要从组织上落实。像经济建设,就成立了国家计委等。⑤要落实钱的投入,人的投入。社会科学工作者一定要有人文关怀,研究国计民生的大事。社会学的大发展,到时候了。理论上应该搞清楚,“社会建设”不仅是新概念,而且是新理论。这碗饭可以吃下去。对我们来说,“社会建设”概念的讨论,一次比一次更清楚了。
2008年3月20~21日第九次全体会议,先生再次强调:“社会建设”不仅是个新概念,而且是一个新理论。胡锦涛2005年讲话就有这一段,明确提出“社会建设理论”。自上而下,都希望构建和谐社会。北京建立了社会工委和社会建设办,上海也有个社会工委,但现在究竟建什么,怎么建,还需要研究。不仅要关注民生,而且有社会保障、社会结构、社会机制以及社会事业。社会建设的机构应该建一个像国家计委一样的大机构,对社会形势有信息和控制能力……我们这本书的作用,提出几个方面来,要对社会有影响。我们越干越觉得这件事值得干。社会建设的实践早就有,但理论欠缺。把它作为四大建设的总体格局的一部分,为和谐社会服务,是现在才意识到的……这本书一开始的定位就是一部资料性的学术著作,主要是写给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看的。以后可以做社会建设的理论部分,出一本书。这件事,是社会学建设中的一步棋,做好了,北京工业大学的社会学可以有所贡献。
2008年4月1日第十次全体会议,先生说:这是一个初步的总结会……后续的工作有:①写一本社会建设的理论著作,《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理论、概念、范畴),应接着这本书出版。②再开一个研讨会,“中国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全国研讨会(5月份)。③准备在今年7月吉林社会学年会上设一个“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分论坛。④编写一部《中国社会建设60年》,争取2009年10月出版。我认为不会比这本书更容易。
在这些讨论中形成的思想,最终都总结到《北京社会建设60年》的总报告中去了。在全书出版前,经过精简和修改的总报告主要内容以《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为题发表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上,后被多家刊物转载。实际上,陆学艺先生关于社会建设概念和理论的主要思想曾经在更早发表过。2007年3月,陆学艺给《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提交了一篇论文,收稿时间是2007年3月15日,但直到2008年第1期(2008年2月)才出版。该文对社会建设的概念、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社会建设,就是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有重点分步骤地逐步推进,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好。社会建设,也就是建设社会。根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安排,进行各方面的建设。例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有社会结构的建设、社会组织的建设、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设、社会各阶层利益格局协调机制的建设、社会事业的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制建设等等,这些建设的总和就是社会建设。在这一串新名词与新概念中,核心概念应该是社会建设,因为社会和谐、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要通过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来实现……”
2007年11月28日,为推进党的十七大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联合人民网共同举办的“百万首都大学生同上一堂课”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以系列专题讲座的形式,面向大学生开设解读十七大精神公开课。该活动系列报告第六场主讲人是陆学艺,演讲题目是《关注民生之本,促进社会和谐》。陆学艺教授从社会学的角度,以教育工作为切入点,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理论的产生和形成”“社会建设的定义、内涵和当前社会建设的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好社会建设”三个论题进行了生动深刻的分析,阐述了社会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与解决对策等理论观点,为广大听众提供了学习十七大精神的参考依据。陆先生在北京工业大学主课堂的精彩授课被实时上传“人民网”和各高校网络课堂。这次网络课程应该就是陆先生社会建设思想第一次公开发表的时间和形式。
时间回到2007年以前,正是对于经济社会如何协调发展问题的长期不懈地追问,陆学艺才牢牢把握了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胡锦涛2005年2月讲话初步阐明,并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十八大等一系列重要文献中最终得到确认的“社会建设”这个新概念、新理论,努力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的一个新学科分支——社会建设研究方向,逐步形成了以优化社会结构为目标的、特色鲜明的社会建设理论体系,并为实践中推动全国和首都的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做出了他的毕生贡献。
(本文系“首都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