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和避免通货紧缩 着力促进结构转换

宏观经济课题组

ZB2012(1203)-0080/0084-DT013/0013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2年1~10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同比下降1.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同比下降1.7%;其中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降至1.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同比下降2.8%,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同比下降3.3%。事实上,从2011年10月份起,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就已进入了环比下降通道,至2012年10月份各有8个月出现了环比负增长。尽管2012年10月份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环比出现止跌回升,但回升幅度非常有限,并且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的连续下跌已经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产生传导效应,使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明显过分降低,甚至出现了环比下降。这些数据表明,通货紧缩已经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的一个主要矛盾,必须给予高度警惕。

引起通货紧缩的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供给结构性过剩;二是即期需求明显不足。通货紧缩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经济复苏都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企业经营利润将趋于下降,同时,实际债务负担也会加重,将导致借款方被迫削减开支来偿还债务甚至是不得不拖欠贷款,从而进一步损害金融体系并加深经济衰退,加大经济复苏的难度。当前迫切需要采取措施,在灵活操作短期需求管理政策的同时,着力于促进结构转换的中长期政策的安排与操作,促使即期需求的回升,避免无效供给的形成,减轻通货紧缩的压力。

第一,进一步适度放松货币信贷政策,特别是积极促进狭义货币M1供给的增长。10月份,广义货币M2余额同比增长14.1%,与实体经济的偿债及生产资金需求相比,增速仍然偏低,特别是狭义货币M1余额只增长6.1%,比2011年同期降低2.3个百分点,增速更是明显过低。今后货币政策要适度增加对M1供给增速的关注,着力于促进M1供给增速的较快回升。信贷政策方面,要特别放松对汽车和家庭耐用品的消费信贷,并扩大对以稳定收入流为偿款来源的各类消费信贷,通过破除消费流动性约束来促使居民消费的尽快提高。

第二,尽快完善资本市场和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努力提高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当前,应努力完善资本市场,在强化股市融资功能的同时,要更加重视股市的财富再分配功能,规范市场参与者行为,提高投资者回报率,短期内应尽快采取措施稳定股市,避免股市的过度下跌,促使股市价值回归,发挥股市的财富效应。同时,应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避免银行存款负利率,促进居民储蓄实际明显升值;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加强对居民参与民间借贷的保护;不断推动理财产品的创新,适度放开居民对外投资,进一步拓展居民投资渠道。通过这些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第三,尽快解决社会保险关系的异地接续难题,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提高劳动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和城乡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在积极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全面落实有关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的同时,要着力解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异地互认和累计合并计算,通过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来解决流动劳动者“有医保难享受”等问题。未来应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提高城乡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

第四,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及边际税率,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刺激国民消费。尽管2011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提高对于减轻普通劳动者税收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边际税率并没有相应调整,高收入者从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得到的税收减免幅度更大。应试行地区差别化个人所得税制,对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的免征额,并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和最高边际税率,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

第五,进一步大面积减免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大幅度提高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应税所得额;降低与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的营业税或所得税负担,对以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一定期限的免征营业税优惠,并适度扩大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额度;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着力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的税率;继续加大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力度,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的物流成本和各种服务成本。

第六,规定一个可容忍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呆坏账比例,鼓励商业银行实行有管理的信用贷款促进机制。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在一定的贷款呆坏账比例内,赋予商业银行呆坏账核销自主权,并允许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呆坏账准备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对于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并简化小微企业贷款展期手续,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银团贷款与企业联合贷款信贷融资新模式,并增加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财政支持,由各地财政和银行按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第七,持续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具有企业技术更新和有利于促进其他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设施投资,增加科技含量高的产出和供给。继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技术改造的财政贴息力度,拨付财政资金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鼓励具有企业技术更新和促进其他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设施投资等。此外,大量落后产能的存在是产能结构性过剩、产品价格下跌的重要原因之一,还需要加大财政税收对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关闭落后产能生产线,减轻落后产能对市场的过度冲击。通过这些措施,不断降低低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逐步增加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产出及供给。

总之,通过上述一系列短期需求管理政策操作和长期供给管理政策安排,促进结构转换,避免通货紧缩,摆脱国民经济衰退阴影,继续保持我国经济的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执笔人:刘迎秋、吕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