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命周期与农户收入

一 引言

对于人民公社时期的收入差距,一些学者从家庭的人口结构出发,认为家庭中消费者与劳动者人口比率关系是决定家庭收入的重要因素(Nolan and Gordon, 1979, 1981; Selden, 1988;黄宗智,2000; Li, 2005a)。一般而言,劳动力多、消费人口少的家庭,人均收入要高于劳动力少而消费人口多的家庭。而家庭劳动人口与消费人口的比率关系又与家庭生命周期有紧密联系。这一理论最早由苏联经济学家恰亚诺夫在20世纪20年代提出,他认为农村家庭的贫富分化是由“人口分化”造成的,家庭的收入由劳动者与消费者比例决定,二者的比例关系由家庭所处的生命周期决定,每个家庭总是在劳动的辛苦程度表示每个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多少,恰亚诺夫(1996)的表达似乎并不十分准确,因为劳动辛苦程度是个人的主观感受,不同的人感受不一样,用劳动努力程度似乎要好一些。与家庭需求之间进行权衡,之后做出劳动抉择,即满足“劳动-消费均衡说”。众多的研究表明,人口分化因素在收入不平等中占据重要位置。

在运用家庭生命周期理论探讨中国农村人民公社收入差异问题上,Li(2005a)做了可贵的尝试。他以家庭中妻子的年龄1974年的妻龄分别为:22-31岁、32-37岁、38-53岁和54-75岁。为划分依据,利用江苏省中部地区秦村20世纪70年代的数据将家庭生命周期分为四个阶段,即起始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和老化阶段。并对比1970年和1979年的数据发现,由于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平均主义政策使家庭生命周期的时间向后推迟并影响农户收入。Li(2005a)的研究较有说服力,他的研究对本章具有一定的启发性,本章将在其基础上做近一步的分析。

本章将家庭生命周期按两个标准进行划分:第一,以家庭中第一个孩子的年龄和家庭中孩子数量作为生命周期划分的标志(这一划分与Li的不同),该划分方法对生命周期的衡量更为准确;第二,根据人民公社的历史背景按男、女性年龄划分,并利用河北省中南部地区北街2队1976年的一手资料,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即数据的描述性说明和计量分析。该研究在生命周期划分标准和实证方法两方面深化了Li(2005a)的研究。结论验证了家庭生命周期对农户收入的直接影响,同时本土文化也不容忽视。接下的第二部分将介绍相关理论和中国乡村的家庭生命周期情况,第三部分重点讨论家庭生命周期与农户收入关系,第四部分利用计量模型证明家庭生命周期与家庭收入间的关系,并对相关问题展开讨论,最后是本章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