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代际关系变动与老年人自杀的发展趋势

从上文来看,四种主要类型的自杀与代际关系基本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这也许是中国农村老年人自杀问题的主要根源。甘愿型自杀中,老年人自杀的动机主要是为了子女生活得更好;激愤型自杀中,老年人自杀的动机主要是对子女对待自己的方式强烈不满,对发生变化的代际关系无法接受;绝望型自杀中,老年人自杀的动机主要是对子女不孝的绝望,对于既定代际关系的绝望;孤独型自杀中,老年人采取自杀行为虽然是出于孤独,但与代际关系的疏离也有莫大的关系。而且由于代际关系的变迁,各种类型的自杀也发生着变化;反过来说,自杀类型的变化正是代际关系变迁的写照。表3和图4反映了自杀类型的变化。

表3 老年人自杀不同类型的变化

图4 老年人自杀类型的比重变化

从相关图表来看,老年人自杀的不同类型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

第一,甘愿型自杀在数量上变化不大,在比重上呈下降趋势。不过,由于统计资料来源可能出现偏差,事实上甘愿型自杀数量有可能也是下降的。因为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自杀中,甘愿型自杀的比重较高,农民在访谈中也表示他们可能遗忘了更多的这种案例。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从1980年以来,甘愿型自杀在农村一直存在,数量还不少。

第二,激愤型自杀总体而言在数量上呈下降趋势,只是偶尔才出现零星案例,这一特征非常明显。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激愤型自杀只是偶然出现,在所有自杀案例中的比重非常低。

第三,绝望型自杀迅速增加,无论数量还是比重都呈现明显上升态势。20世纪90年代初期,这种类型的自杀已经成为京山农村老年人自杀的主要类型,其比重已接近50%。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这种类型的自杀在老年人自杀中占据了绝对主流,其比重达到了2/3左右。

第四,孤独型自杀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在数量和比重上稳步增长。这表明20世纪80年代家庭关系还比较紧密,到今天则越来越疏离,越来越多的老人虽然生活有保障,但精神上备感孤独。尤其是丧偶老人,因孤独而自杀的比例越来越高。

从总体上说,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老年人自杀经历了从激愤型自杀向绝望型自杀和孤独型自杀的转变,甘愿型自杀则一直存在。这其实反映出了代际关系变迁的过程。换句话说,自杀类型的变化,实际上是代际关系变化的反映和指针。

20世纪80年代,代际冲突(属于代际支配关系层面)导致的自杀较多。那时,代际冲突不但可能导致老年人自杀,也可能导致年轻人自杀,其中未婚女儿和已婚媳妇的自杀较多。20世纪80年代,作为父母的老年人仍然在家庭中占据较为重要的位置,因此当代际发生冲突时,子女可能处于不利地位。比如在婆媳矛盾中,媳妇自杀的并不少见。但是应当说,从那个时候起,京山农村的代际关系已经开始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因代际冲突导致老年人自杀的数量也不少,其主流是激愤型自杀。其中原因,一是一些老年人在冲突中已经开始处于不利位置,由此而怄气自杀;二是老年人在与子女的冲突中,无法面对冲突给自己带来的巨大打击,无法接受代际关系变化的现实,家庭亲密关系的突然坍塌,让父母无法忍受,因此赌气自杀。无论是怄气还是赌气,都表明父母对代际关系抱有期待,实际发生的冲突使父母的期待落空,父母用自杀来表达他们的抗议。这种自杀是有声的自杀,会对子女构成舆论上的名声受损和良心上的负疚。这种打击正是自杀者期待和预期的。因此,20世纪80年代的老年人的自杀还可以构成公开事情,自杀者的子女会受到村庄舆论的谴责。

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激愤型自杀越来越少,到90年代几乎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绝望型自杀和孤独型自杀,这两种类型的自杀日益占据主流。这时,因子女不孝引起的自杀越来越普遍,老年人除了绝望别无他法。这时京山农村老年人的地位已经被边缘化,无力再与子女发生冲突,代际关系的逆转已成现实,父母也逐渐接受了这种现实。老年人失去与子女发生冲突对峙的能力和信心,子女对父母的不孝行为越来越公开化,有些不孝行为突破了底线,以致父母的基本生存条件都得不到保证,最终导致父母自杀。而且,由于家庭关系的疏离,家庭日益不能如涂尔干所言,成为防止自杀的避风港(涂尔干,1996)。越来越多的孤独型自杀表明家庭的牢固度越来越低,其社会功能正在弱化。

与此同时,由于村庄的一系列变化,老年人的自杀越来越悄无声息,不再成为村庄中的公开事情。老人遭遇虐待时,自己不进行抗争,自杀后其家人也不会来问责。这与年轻媳妇自杀后的情形形成鲜明对比。若媳妇自杀,娘家会有人来“闹丧”,使整个村庄不得安宁。而老年人自杀则是另一幅景象,“七老八十了,总是要死的”“人们都想得开”。因此娘舅家的人不会兴师动众来问罪,他们仅仅是吊丧,“犯不着为了一个死去的老人与身强体壮的年轻人过不去”“顾死人,还不如顾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