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老年人自杀的类型

我们对京山农村老年人自杀的分类只能是粗线条的,因为不管是从自杀者的动机,还是从自杀导致的社会后果来看,每一例自杀都很难说是由单一的某类关系导致,而与其他类型毫无瓜葛。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可以从调查到的24个详细案例中区分出几种类型,主要有乏味型自杀、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和绝望型自杀。涂尔干将社会事实看作社会学特有的研究对象,把日常生活中的自杀现象放在社会学的显微镜下进行分析,进而认为,自杀主要不是取决于个人的内在本性,而是取决于支配着个人行为的外在原因。他提出有关自杀的社会整合学说,认为自杀率的不同及其平衡与社会的整合水平有关。社会的整合水平有两个维度,一是个人与其所在社区间的关系,即个人的集体感;二是社区与个人的关系,即社区对个人的控制。只有在社会整合恰当的时候,个人才处在正常的生活状态。如果社会过于强调个体性,那么,就可能造成过多的利己型自杀;如果社会过度整合,就可能造成过多的利他型自杀;如果社会整体上失去稳定,就会带来失范型自杀。参见迪尔凯姆《自杀论》,冯韵文译,商务印书馆,1996。一个自杀案例可能同时具有多个不同类型的特征,我们主要考察的是不同类型的自杀在总自杀案例中占的序位(见表1)。

表1 老年人自杀的类型

从表1可以看出,利他型和绝望型的自杀占较大的比例,它们的序位分别是第1和第2,其中有超过半数(54.2%)的自杀有利他的成分;乏味型和利己型的自杀也有一定的数量,但较前两种类型少了许多。下面将详细论述这四种类型自杀的状况。

(一)乏味型自杀

所谓乏味型自杀,是指老年人觉得生活没有多大“意思”,即到了一定年龄,或者老伴死了,或者动不得了,不能再到地里去挖挖锄锄,也不能打麻将、打牌了,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生病了没有人照应,饭还得自己动手做,衣服还得自己洗,等等。当他们觉得生活没有“意思”了,就容易产生与其苟活于世,还不如死了算了的念头。许多中老年人认为,人到了七八十岁,就没有“意思”了,活着就像行尸走肉,等于死了一样。

现年57岁的王某某,种着十几亩地,一年打牌要输掉好几千块钱,应该算是健壮的中年人。他的儿子在外工作,老伴去城里带孙子了,他一个人在新建的楼房里生活,觉得没啥意思,洗衣服、烧火都要自己干,甚至有时灶火也懒得生,于是连饭也不吃。他跟访谈人员讲,一个人的时候觉得特没意思,就想着是不是死了算了。王是有老伴的人,只是不在身边照应他而已,他说换作没有老伴的人,早走上自杀那条路了。这是笔者2008年10月5日对56岁的王某某的访谈。

表2显示5例乏味型自杀老人,除1例是女性外,其余皆为男性,他们的老伴都已去世,其中有3人患病,分别为癌症、尿毒症和常见病。这些老人都有数个儿子,孙辈成群,其中有一个96岁老人连重孙都已结婚,两个60多岁的老人正带着孙子,其余两人接近80岁。除96岁老人无法自理外,其余皆独自生活。另外,这些个案都是发生在最近4年中,2005年和2006年各有2例,2008年出现1例,这是否可以认为农村老人的生活越发没有“意思”?

表2 乏味型自杀情况

老年人在老伴去世之后容易产生对生活的消极态度,一旦遇到疾病或者自己动不了的时候,其生活往往就会被孤独寂寞所笼罩,容易思考“活着是为什么”的问题,有没有“意思”就成为他们判断要不要活下去的终极标准。

我们知道,传统中国农民是不思考人生的终极意义的,他们的人生意义寄希望于一种近乎习惯的养育儿子、传宗接代之中,只要能够将祖先血脉传递下去,自己一辈子就没有白活,人生就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然后在此基础上追求福禄寿,享受子孙满堂的幸福与光彩。但是当京山农村在经历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的剧烈改造之后,传统的不言自明的意义和价值系统被摧毁,传宗接代不再能给予人们以超越性的意义体验,人们之所以要活着、活得有尊严需要从其他方面获得相关的支撑系统和解释体系。年轻人试图从现世的、当下的社会性的“面子”竞争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和角色体验,从而使生活有动力。而老人因为缺少年轻人那样参与社会性竞争的基础性条件,从而不可能将社会性的价值(面子、荣耀、承认等)作为自己的生活目标,而只能将其定位在有没有“意思”上。

“有意思”的生活是指有吃喝、能动得了、病了有人照料、有个说话的伴等,这样就不会有孤独感,时间也过得很快。在老伴去世,自己又生病的情况下,老人对生活无意思的感受就很强烈。传统有意义的生活是身边子孙成群——如今老人“有意思”的生活不在乎这个,即使是照顾自己的孙子,老人也不会觉得有意思,正如有的老人们说的那样:“孙子,天天看到也无所谓”。子孙不再是老人们生命意义寄托的载体,甚至连“意思”也不能因此而创造。

京山老人无意思感的生活,可能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当地的居住空间有关,湾子之间的距离相隔很远,且一个湾子里的住户较少,三四户的湾子普遍存在,随着年轻人将新房子建在公路旁边,留下许多空心湾和空巢老人。老人之间因为距离的缘故很少有串门、交流、碰面机会,当有病痛在身时就更是如此。二是家庭核心化趋势使老人被抛出儿子家庭,老人以单过为主(见表3)。在这样的家庭结构和养老模式下,除了老伴之外,老人的家庭就没有别的人了,儿子、媳妇很少去看老人,不少老人抱怨自己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儿子的面。如此,老伴作为“老来伴”的功能就凸显了,烧火、洗衣、做饭、聊天,甚至面对面沉默都能驱逐寂寞,打发无聊的时间,生病了有人在身边照应等。一旦老伴去世,老人的支持系统几乎崩溃,生活就会变得没有意思。

表3 京山G村养老模式

注:京山农村四种养老模式无论是哪一种,老人和后代之间的距离都在不断拉大。一 是居住空间上的距离,就算在一起生活,老人一般也是与孩子分开吃饭或者住在孩子新房旁边的土屋里;二是情 感上的距离,如果孩子出去打工,一年也见不到几次面,即使和孩子同吃同住,孩子和老人几乎没有沟通和交流,无聊、空虚和寂寞是G村老年人最为典型的精神状态。

对于为什么农村老人会觉得没有“意思”,王某某这样解释:


城市的活动空间大一些,农村没有地方玩,有病了,就只有死了算了,活着跟死了差不多。城市到处都有地方(玩),条件好。我丈母娘在宜昌我舅老哥(妻哥)那,如果在农村的话,早就寻短路了。农村以后大部分老人都要寻短见,不会正常死亡,特别是得了病之后,就更没意思了。这是笔者2008年10月5日对56岁的王某某的访谈。


城市的公共空间很多,所以能够创造“有意思”的地方也很多,农村缺少这样的空间。在当地敬老院访谈时,那里的孤寡老人对访谈人员说,他们的生活比有儿有女的老人要有意思些。首先是敬老院里的老人不会受儿女的气;其次是吃穿住行医都有专门的人照应,无须自己操心;最后他们随时都可以玩牌、打麻将、下象棋,不会玩这些的就在一起谈“古话”,每个人都活得很充实,“很有意思”。

因此,乏味型自杀的动机是出于老人对生活失去意思感,找不到可以支撑下去的理由,从而有自杀结束生命的冲动。此种类型的老人容易因外部事物的改变而重新焕发出对生活的意思感,如荆门老人协会的建立给老人提供了一个活动、说话、面对面交流的场所,使一部分老人断绝了自杀的念头,老年人自杀现象明显减少。若外部环境依然如故,甚至恶化,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老人认为生活缺乏意思,乏味型自杀就会增多。

(二)利己型自杀

利己型自杀主要表现为老人因病痛而“背不住”“磨不过”京山方言“背不住”“磨不过”,是难以承受病痛折磨的意思。,为了彻底解除病痛的折磨,而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种自杀行为。在我们调查的自杀案例中,受访人明确表示有6例主要是因为受不了病痛折磨而自杀的,其中有3例老人的儿子不管老人,没有对老人进行必要或持续性的医疗救济,但老人并非因对子女绝望而产生自杀念头(见表4)。

表4 利己型自杀老人的情况

从表4中可以看出,利己型自杀除23号外,其余5例得的都是大病:3例是癌症、1例尿毒症,还有1例重病,这些都被认为是不治之症,而且十分折磨人。23号虽然是常见病,但因与22号是夫妻,他看到妻子被病痛折磨得不成人样,且只有通过自杀才得以解脱,因此在他得病之后,生怕自己也“捱不过去”,不希望常见病被拖成重病,因此选择自杀,提前解脱自己。乏味型自杀多集中于男性老人,占80%,而因病痛导致的利己型自杀则男女比例相当,各占50%。

受访对象这样叙述22号和23号的自杀情况:


老人喝药,有一种是病了,被病累了,憋不住了。15年前,有一个老太太(22号)病重,后天做手术,说回去玩玩,后天再来。回来买瓶药喝了,死的时候60多岁。病情太重了,又怕病医不好,加重儿女们的负担,于是一死了之。她自己病了,也遭罪,背不住啊。后来她老头(23号)也喝药了。之前,老两口开小卖部自己谋生活,老太太死后,老头又开了两年。后来老头也病了,病了老头觉得吃亏,也喝药死了。老头那时差不多70岁。子女蛮孝顺嘛,两个儿子都搞得蛮好,在做皮蛋生意。两个儿子的家庭条件还可以,还蛮孝顺,经常买肉给老人吃。主要是病了,人吃亏,想死。老人自杀,多半是身体病了之后,自己背不住。这是笔者2008年10月4日对J村76岁李某某的访谈。


无论是从自杀的后果,还是自杀者的主观动机来看,利己型自杀的老人都是既考虑自己的病痛难以忍受,同时又怕治不好,增加子辈的负担。因此,如果继续治下去,那么自己与儿子是一个双输的局面,而提早结束自己的生命则营造“双赢”的结局。利己型自杀往往更多地嵌入其他类型的自杀中。

(三)绝望型自杀

这里所说的绝望,不是对生活本身的绝望,它针对的对象是子女,是子女的行为在突破老人的心理底线后,老人做出的一种无奈选择。老年人绝望型自杀的详细情况见表5。

表5 绝望型自杀情况

绝望型自杀中的“绝望”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老人遭遇儿子媳妇的虐待、殴打、断粮,得病没人照应等,使老人陷入“绝对的贫困”状态,从而遭受身体上的折磨,老人心理上产生对子女的绝望,进而生活缺乏支撑下去的力量。表5显示由这种情况导致的老人绝望有7例,分别是3号、4号、5号、9号、15号、16号和17号。其中3号和9号都是因为受不了儿媳的打骂而选择自杀的。

3号的儿媳妇不好,儿子还可以,儿媳妇对老人不讲礼节、口角不干净、言语上不礼貌,比如说她不讲卫生,还动口骂人,老人因此喝药自杀。9号是J村三队人氏,70多岁,与儿媳妇吵嘴后吞药自杀。该老人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老人单过。4号、5号和15号都是因为老人生活无着落,而儿子又不管造成老人绝望自杀的。4号和5号是一对老夫妇,老头年轻时很能干,是木匠师傅,有手艺,后来还在村里组织乐队,是当地公认的强人,但是没有积攒多少钱。有一次他向儿子要钱要粮,儿子不但不给,反而训斥老人说,“你的钱都到哪去了?”老人听后甚是绝望,与老伴一同在家里喝药自杀。15号的情况更糟糕,老伴很早就去世了,一个人单过。“三个儿子都不管,你指望我,我指望你,都不管老人,老人顾不了自己的生活”这是笔者2008年10月9日对J村50岁的王某某的访谈。,于是在2005年喝药自杀。

上述这些老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年轻的时候在村集体里干活,身边积攒不了钱财,20世纪80年代分田单干,手中依然没有多少积蓄,因此没有给儿子创造足够的财富。有的老人儿子多,分家产、给儿子干活、带孩子等不能家家顾及,做不到“手指一般齐”。如果放在过去年代,人们的传统价值观念比较强烈的情况下,这些都不能成为子辈不养老的托词。子辈养老有价值基础的支撑,没有人会因为老人的“偏心”而拒绝对老人的回报。但是到了20世纪80~90年代,传统的价值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儿子、媳妇在考量自己的养老行为时,不再依据传统的价值和伦理,而是从情感方面去考虑。于是,老人给自己留了多少财产,给自己干了多少活,给自己带了孩子与否,自己从老人那里得到的是否比其他兄弟少,老人是否“偏心”等,就成为是否养老、如何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的考察指标。

另一种情况的绝望是,老人在身强体壮的时候为子女付出太多,本希望得到子女的回报,无奈换回的是子女的不孝顺。这是期待与实际状况之间的落差导致的绝望。8号老人与老伴单过,老两口种了几亩口粮田,放几千只鸭子,一年有几千元的收入。老人有两个儿子,他把钱全部给了他们。2006年,老人原来住的房子坍塌了,于是老人就跟老二住,老伴跟老大生活。老人与儿子、媳妇住在一起就磨嘴吵架。“老人觉得,我所有的钱都给了你们,你们还不孝顺,还跟我扯皮,不甘心,心里想不开,就喝药自杀了。”这是笔者2008年10月10日对J村近70岁的杨某某的访谈。

16号和17号是夫妻。老人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老太太在老头前3年自杀,年龄都在60多岁。两个儿子在养老上闹意见,分配不过来,最后抓阄,老太太归大儿子养老送终,老头归小儿子管。但两个儿子都不养老人,还破口骂老人,老人很生气。小儿子性格更加古怪,不仅不管老人,还经常打骂老人。老人千辛万苦将儿子养大,操心得很,给他们娶媳妇、建房子,还给他们带孩子、做事,他们还如此对待老人,老人气不过就自杀了。

19号也是类似的情形,他是上门过来做人家的继父,他将老伴与前夫生的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拉扯大,给他们成家立业。但这个儿子对自己不孝,老人觉得很委屈,于是喝药自杀。

表5的“年份”栏显示绝望型自杀分别出现在1993年1例,1995年1例,1996年2例,2002年2例,2005年2例,2006年1例,以2002年之前居多,之后有减少的趋势,这两年没有出现因绝望而自杀的案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趋势?

2002年是税费改革的第一年,从这一年起农民的负担有明显的减轻。在这之前农民每亩地负担最高时达到400元,1996年前后最甚。当时整个农村的状况是因负担过重带来了普遍的治理性危机,许多农民举家逃离土地到城市谋生活,大量土地被抛荒。在此种情景下,社会矛盾特别突出,村庄纠纷也集中在这一时期,家庭的伦理危机亦开始出现:一是1993年村里出现第一个出去做小姐、卖淫的妇女,随后被带出去的有十多个;二是老人的境遇变得尤为恶劣,儿子、儿媳妇打骂老人,不管老人,不给粮食,不医治的现象普遍在这一时期出现,随之老人因绝望自杀的现象也开始增多。

随着税费改革的启动,农民种田的负担没有以前重了,许多农民不仅种着自己的田地,而且开始捡拾他人抛荒的土地耕种,家庭收入增加。因此从2003年开始,农户在经济上的压力开始减轻,手里开始有更多的余钱。年轻人能够保证老人的最低生活水平,打骂老人的现象减少。所以如表5所示,2002年之后的绝望型自杀,真正绝对贫困的只有15号,三个儿子都不赡养老人;其余两例8号和17号都与绝对贫困无关,而是源于期待与实际状况的落差。

就期待与实际的落差而言,老人对子女的期待越来越低,不少五六十岁的老人开始自己存钱“留后路”。据一个老生产队长讲,“要保存着嘞,留充分的余地。每个人办事要留充分的余地,用来防止老了动不得时候,儿子不管,就能用那个钱。这与曹操一样,有奸心。”这是笔者2008年10月4日对J村76岁李某某的访谈。并且,这一批尚能劳动挣钱的老人开始购买养老保险,“老人买保险是最保险的”。该项业务刚刚进村,就有近10%的老人购买,说明农村社会已然对“养儿防老”不抱希望,对儿女们的期待逐步降低。期待越低,就越与子女们养老的实际相符,老人们就越不存在心理落差,完全接受了现实状况。

行文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随着京山农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改善,养老的最低标准是能够有保障的,而老人的期待也即这个程度。因此真正的绝对贫困,以及因期待与实际之间的落差而对子女绝望的老人会越来越少,因绝望而导致的老人自杀也将逐步减少。

(四)利他型自杀

本报告中的利他型自杀,与涂尔干意义上的“利他型自杀”意义不大相同,并不是因为社会团结过度而导致对团体有利的自杀现象。该地区老人的利他型自杀动机是倾向于为子女着想,自杀的后果也是给子女带来收益。所以京山老人利他型自杀,实质是一种惠及当下子女的社会行为(见表6)。

表6 利他型自杀情况

如表6所示,老人利他型自杀主要分布在以下年份,1993年1例,1995年1例,2000年2例,2001年1例,2003年1例,2005年1例,2006年4例,2007年1例,2008年1例。在2000年之前只有2例,之后有11例,2005~2008年都有老人利他型自杀,其中2006年多达4例。

从表6可以看出,就老人利他型自杀行为的主观动机而言,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得了病,即便不是绝症或重大病情,老人担心会给子女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为了避免这种后果,老人选择早早了结自己的生命,从而实际上为子女节省了一大笔开支。表6中有9例自杀老人有这种主观考虑。比如6号是一个76岁的老头,死前身边还有一万多元钱,儿子在宜昌城里工作,家产近百万,对老人很孝顺。老人的老伴死得早,一个人在家里生活,得病之后舍不得把儿子给的钱都花掉,就在家喝药死了。11号才50多岁,患皮肤癌,一年医药费高达上万元。老人觉得孙子、孙女都还在读书,当时是子女们家庭负担最重的时候,不能再给他们添麻烦。于是自己偷偷买回农药,在老伴不知道的情况下,到外边荒坡地里自杀。12号是一个50多岁的老太太,也得了癌症,没有真正治疗,只打止痛针,花了老伴7000多元。之前老两口单过,种三亩田,每年收两三千斤谷,一年的收入有几百至上千元,到患病留有7000元。老人用这7000元钱买了止痛药,自己照顾着老伴。老伴的病其实是可以通过化疗治疗的,但老太太不愿意花子女们的钱,更何况化疗也只是能多维持几个月左右,最后仍是死,所以就选择喝药自杀了。

24号老人才50多岁。他有一个抱养的儿子,已成家,对老人蛮好。老人得了哮喘病,花了不少钱,还是医不好,走路都直喘气。他觉得自己病了,不能让儿子跟着吃亏,就选择了自杀,将农药买好并藏在树林里。死的前一天晚上,他几乎走遍了湾里所有人家,家家都去聊天,玩到半夜。第二天一大早出去,一直到中午,家里人也没有见他回来,后来有人放牛经过树林时发现他死在那里。

第二种利他型自杀是与老人信仰层面的东西相关的,当地老人认为,自己活到七八十岁,年纪够大了,对儿子的前途、身体、发展等各个方面都不利。特别是当子女身体确实不好时,老人更觉得是自己太老了,给他们带来了晦气,心里很愧疚。子女也这样想,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好肯定是父母健康长寿的缘故,从而也希望父母早些过世。此种信仰从相学上讲,是因为老人的八字太大,而子女的八字又太小,就出现了老人“克”子女的现象,每个人的阳寿都是既定的,老人八字大就会“克”死子女,而子女死后留下的阳寿就叠加至老人身上,从而使老人特别长寿健康。

老人担心自己活得太老对儿子不利,最典型的是13号,她是J村四组的老太太,将近80岁,有七个儿子,都被认为是有本事的人,对她和老伴也还好。老两口单过,生活过得蛮滋润,就是觉得年龄太大了,重孙都有了,对子女们不利。他们还怕子女们先死,如果现在“离开这边(阳间),到那边(阴间)去”,还有子女们送他们。所以为了“赶(儿们)前头”,老两口于是商量着准备一同死。但老太太认为,一个屋里不能同时死两个人,说出去不好听,对子女的名声也不好,于是老太太将老头支开,自己喝药自杀。

人们相信,老人应该死在儿子前头,一方面是老人需要有人送终,若老人特别长寿,而儿子体弱多病,则没有人为老人送终;另一方面儿子在老人前头去世对儿子不好,因为老人没有死,儿子年纪再大也是小孩,小孩的死亡不过是“夭折”而已。所以老人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夭折”“死得不好”。这些信仰在如今60岁以上的老人那里还普遍存在,他们普遍的信念是自己不能活得太长,不能挡了儿孙的路,活到一定年纪就应该赶快死去。

正如表6所示,在13例利他型自杀的老人中,持上述信仰而走上自杀道路的老人就有6例,将近一半。其中有4例是觉得自己活得太长对子女不利而自杀的,另有2例则是因为儿子身有重病,老人在自己年纪并不大、身体尚健壮的时候为了死在儿子前头而有人送终,让儿子不夭折得个好死,而选择的一种行为。

14号是一个老太太,自杀的时候才60岁出头,老伴多年前去世,老太太身体健壮,尚能下地干活,平时帮儿子带孩子、洗衣服、做家务等,独子对自己也很好,从来没有打骂过老人。但是儿子生了重病,老太太怕儿子死在自己前头,就喝药自杀了。

21号是原村主任的母亲,60多岁,身体健壮,儿子媳妇对她很好。后来村主任得了肺癌,走路都困难了,老太太就买农药在荒坡上自杀了。病重的村主任为母亲送了终,隔一年也病死了。

我们的调查对象曾老师,已经70岁了,但从不说自己是老人,原因就在于他还有一个96岁的母亲。这个老太太除了眼睛不好使之外,动得吃得,还能干些轻巧的活。老太太经常向人抱怨自己活得太老了,早就要死的,“死了就好了,就是不死”。老太太的几个女儿已经过世,而自己的独子(曾老师)上半年刚刚做了大手术,身体很虚弱,老人觉得这是她造的孽。而曾老师对于自己有近百岁高龄的母亲也不感到光荣,而是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对老太太表现出很烦躁的样子。曾老师也持有“太老对子女不好”的想法,他相信几个姐姐的死、自己身体不好都源于母亲活得太长,所以“总不是希望自己母亲早点死”京山农村土语“总不是”,意思类似“总是”“还不是”。

老人利他型自杀,除了主观上认为自杀可减轻子女经济上的负担和因信仰而引发的心理压力之外,还考虑到自杀给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尽量将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有两种措施可以采取,一种是当老人与子女同吃住时,老人不会在家里自杀,而是选择在老屋或者荒坡、树林、河沟自杀,这样就能使子女家庭避嫌。而且不少单过的老人不选择在屋里自杀,或者与子女们争吵后不自杀,待到关系平静时方才自杀。另一种情况是,即使两个老人都有利他的想法,也不会选择同一天或同一屋自杀,而要错开时间,否则会对子女家庭产生不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