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

从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对党的建设的探索具有继承性,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也包含其中,是这个过程的延续。但是,和过去相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使这一阶段显示出不同寻常之处。它和“改革进入深水区”这一背景密切联系着,值得我们单辟出来,进行一番考察。

这里所说的“深水区”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而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我们无法以精确的刻度回答“深水区”和“浅水区”如何区分,也无法准确定义什么时候处在浅水区,什么时候开始进入深水区,更不能简单回答改革的深水区与党的建设的深水区是否同步。但是,这一时段党的建设面临的许多问题确实是十年前、二十年前所没有的,即使有,也不如今天来得困难和复杂。其基本特点是:不但党的自身治理的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而且党的治理和国家、社会治理的各种问题也错综复杂地相互扭结,从而对党的治理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顺应这一要求,也针对腐败现象蔓延、党的建设普遍弱化的状况,十八大以来对党的建设的强化,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在实践效果上,都比以前任何一个时期都显得更为突出,具有一些十分鲜明的特点。

1.“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报告为党的建设规定的任务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第38页。。落实这一要求,十八大以后的党的建设实践非常鲜明地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和主线。“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进而成为十九大报告党的建设部分的主题词。

“全面”这个概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紧紧贴近“深水区”这个实际,体现了这一阶段党的建设成为一项系统工程,突出了全局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取向。最早把党的建设比作“工程”的是毛泽东。他在1939年的《〈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中强调:“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件“伟大的工程”。《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第602页。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重新启用这个概念,把新时期党的建设称作“新的伟大工程”。《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第403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反复谈到要毫不动摇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无疑,全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

具体说来,“全面”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它强调党的建设方方面面相互之间的深刻联系。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五位一体”,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联动。其中任何一项建设要取得成效,都离不开其他各项建设的同步进行。所以,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必须统筹和协调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多管齐下,相互照应,相辅相成,整体推进。

第二,它强调党的建设与党所领导的事业之间的相互联系。执政党肩负着治国理政的重大责任。经济、社会、法治各个领域的建设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同时也要求党的队伍的状态和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与这些领域的发展相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要把党的建设放到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放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中去把握。

第三,它强调全覆盖,不能像过去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那样,要么把党的建设只看作党务干部的职责,要么是把普通党员当作被管的对象,而是明确从中央到地方到基层,管党治党是全党的事情,明确管党治党的主体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全党起来抓党建,各级党组织都应该把推进党的建设作为自己的最大政绩。

至于“从严”,也不仅仅是对过去提法的简单重复和沿用。从理论上来说,“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直是党所强调的。但是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似乎一直举步维艰,没能找到很好的突破口。党的十八大以后则完全改变了这一局面,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在实践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效,尤其显著地体现在强化中央权威、整顿党的队伍和强力反腐上。

2.强化党中央的权威

强化党中央的权威,是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着眼点,反映了党的建设实际的需要。党的建设弱化,可以说是党的工作重心转移以来一直存在的一个问题。例如,经常存在这样的状况:一些党员、干部立场不稳、丧失原则,自以为是、说三道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作主张、变形走样;有的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意见;有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等。这些问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以至于有“政令不出中南海”的说法。因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单独列出“党的政治建设”一条,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通过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来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十八大后党的建设实践的一个突出特点。中央做出决议,明确规定,在大政方针的决定权上,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做出决定和解释。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党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做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在党中央的领导权上,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军队,各人民团体,各地方,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党组织都要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自觉服从党中央的领导。在党的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上,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各机关部门的党组织要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在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强化制度和纪律的底线、红线、高压线,在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重大问题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维护党中央权威,意味着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担任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等多个领导小组组长,党中央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军队和国防建设等工作的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党中央对全党树立和强化维护中央权威的意识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向全党提出要强化“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看齐”概念借用了军队用语,最初是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做报告时提出的。他指出:“要知道,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看齐。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毛泽东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第297~298页。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把这个概念的内涵补充完善为“三个看齐”:“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5日。为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恢复了“核心”的提法。党刊《求是》的署名文章对此说得非常透彻:“习近平同志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形成的,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就要明确和维护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的地位,把维护核心权威与维护中央权威统一起来,将核心权威贯穿于中央权威之中,将中央权威体现在核心权威之中。”颜晓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求是》2017年第8期。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内容写进党章,无疑是这些举措的逻辑发展。

3.整饬党的队伍

长期以来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治党不力的状况,造成了党的队伍的涣散。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央为扭转这种状况做了不少努力,但收效甚微,关键是没有找到好的路径和抓手。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最重要的就是解决了这个问题。它聚焦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从改进工作作风、出台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始,开展以反对“四风”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重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而落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把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极大地促进了党的各级组织精神面貌和工作面貌的改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大大加强,党风政风变化显著。

一个特别不同于以往的做法是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以前的情况通常是:党员和干部如果只是违反了党的纪律而不涉及违法犯罪,极少有人会被追究。只有在违法犯罪受到国家法律制裁的情况下,才会反过来对他们追加党纪的惩罚。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党的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后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下大力气扭转这种状况,明确党纪严于国法,对党员的要求要高于对普通大众的要求。并且纪在法前,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这样就用纪律和规矩管住了大多数,党的纪律的刚性开始越来越充分地得到体现。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7万多起,处分13万多人。《反腐败是一场不能输只能赢的持久战》,中国网,http://dz.china.com.cn/wp/2017-09-21/77289.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7年12月30日。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氛围逐步呈现。

狠抓责任落实,是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成效的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中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各级党组织做出了“一岗双责”的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作为主责主业,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纪委则对党委工作切实负起监督责任。

在责任落地的前提下,督促检查的力度大大增加,一系列党建工作被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也得到更加广泛的运用。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被列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党建出现严重问题会被严格追究责任。不少地方建立党建约谈、函询制度,对不重视党建、工作不落实的及时约谈提醒。此外,后面将要谈到的巡视制度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整饬党的队伍的一系列举措,最终都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健全党内法规体系成为这些年管党治党的重点,党的制度建设的成果有目共睹。仅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间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就有近80部,一套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已经形成。

4.强力反腐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是关键。腐败现象与党的性质、党的目标、党的宗旨尖锐冲突,直接消解党执政的合法性。虽然党对反腐败斗争的态度是坚决和一贯的,但是,由于腐败现象始终与公权力相伴相随、彼此难以完全分离,又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增加、公权力介入财富的分配有关,中国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一直严峻。进入21世纪以来,更是呈现出易发多发的势头。2012年11月,新一届党中央刚履职,当选为总书记的习近平就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上指出:“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第12页。

惩治腐败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部内容,却是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甚至是人们对党的建设成效做出评判的基本标准。国内外大量经验和教训表明,即使经济社会发展了,腐败问题解决不好,执政党同样会失去民众的信任。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因此,要取信于民,必须强力反腐。基于这种认识和强烈的危机感、使命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强度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走向深入。

反腐败所具有的空前强度,首先体现在确立并毫不动摇地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理念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没有例外。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7年6月底,共立案审查中央管理的干部200余人。纪律处分领导干部100多万人,追回外逃人员近3000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7-10/16/c_1121806379.htm,最后访问日期:2017年12月5日。据中纪委向党的十九大记者招待会通报,立案查处的省军级以上的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已达440人之多。《杨晓渡:十八大以来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19th/n1/2017/1019/c414536-29596644.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7年12月5日。强力反腐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有效地遏制了腐败蔓延的势头,也回应了民众的殷切期待。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从2013年的81%增长到2016年的92.9%。《彰显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加强党建成就综述》,人民网,http://dangjian.people.com.cn/n1/2017/1015/c117092-29588080.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7年12月6日。

其次,反腐败的空前强度,体现在对腐败现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并为这种高压态势提供制度保证。其中,加强纪委在反腐败中的主导作用,是靠制度取得反腐败实效的决定性一环。以前的纪委发挥作用不够,关键在于缺乏权威性,缺乏相对独立性。为保证纪委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纪律检查体制实现了具有突破意义的改革。一是全面落实纪委的检查权。纪委切实全面履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责任,实行纪检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的全覆盖,强化了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二是积极探索纪委的问责权。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督促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党内监督的实效性。三是相对独立行使纪委的审查权。突出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地方纪委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并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严肃问责。四是确立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人事提名考察权。在对地方、部门、企业单位纪委主要领导的提名考察上,强化了上级纪委的领导,提出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明确了上级纪委、组织部门等在提名考察中的职责,提升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能力和效果。

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另一个制度性保证是充分发挥巡视的作用。党内巡视作为一项传统的制度,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已建立。改革开放以后,也恢复了这一制度。但是,如何发挥这一制度的实效,是一个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方面针对以往巡视中存在的流于形式、内容过于宽泛等问题,明确巡视监督定位,着眼于把巡视监督做实、做细,不断增强其对腐败和违规现象的遏制作用,另一方面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两次代表大会期间,中央巡视组开展了8轮巡视,共巡视了149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单位党组织的全面扫描。

最后,反腐败的空前强度,体现在反腐败取得的巨大成果上。人们容易看到的是数量巨大的腐败分子和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受到处理。不过,最重要的成果,还是通过对腐败强力、持续的打击,改变了党内政治生态。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此做出的评价是准确、中肯的:“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