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灵与肉的斗争和统一

(一)灵与肉既有矛盾,必有斗争;经过斗争,必有统一

1.斗争的双方

观察灵与肉的斗争,首先当分清双方阵容。

(1)一方面是肉体

肉体方面,我们往往只说“食色性也”,而忘了身躯的顶端,还有一个脑袋呢!这颗脑袋是身躯的重要部分,不容忽视。要明了人性内部的灵肉之争,就得对这部分躯体,有点儿基本的科学知识。

我们向来以为心是管思想的,我国一切有关思想的字,都带一个“心”字。“心之官则思。”其实心脏只管身体的血液循环,管肺部的呼吸。左右上下四个心室,哪一室都不管思想。古埃及人也以为思想的是心,所以他们在保存尸体的时候,首先把生前无用而死后易腐的脑子挖掉。木乃伊是没有脑子的。古希腊人把思维归属头脑,把感情归属心,对了一半,错了一半。思想、感情、记忆、判断等,都靠脑子。脑子是一个非常精致而复杂的器官。

以下是撮述有名的美国《国家地理杂志》(National Geographic)二〇〇五年三月期里专论大脑的一节。我称基本知识,因为都是权威专家的定论了。

胎儿在母体四个星期后,母体每分钟产生五十万脑细胞。几星期后,脑细胞都聚集胎儿头部,三个月到六个月期间,脑细胞开始长出触须。一秒钟长两百万。触须互相联系成网络。胎儿不需要那么多脑细胞,所以胎儿出生前数星期间,过剩的脑细胞就按达尔文“适者生存”的规律淘汰了。胎儿出生时,对妈妈的声音已听惯了。胎儿在羊水里吸取妈妈的营养,所以对妈妈的口味也熟悉。各种感官,在大脑上各有划定的区域,各有名称。发明这一区界线的是哪位权威专家,他(她)的名字就是这一专区的名字。假如专管视觉的脑区有病——例如生了肿瘤,眼科医生在脑部动手术,只能在专管眼神经的区域动手术。如稍一不慎,侵入邻区,就把邻区所主管的器官损坏了。五官中发育最晚的是视觉。但胎儿出生两天后就认识妈妈。以后十八个月里,婴儿的头脑,好比浸泡在种种感觉里,从中汲取知识。一岁半的孩子,什么都学,什么都懂,是最可爱也最有趣的时期。

婴儿没有自我。他们的自我还没有产生呢。“自我”的意识,是在前额延伸至两耳的大脑皮层产生的。但“自我”在脑子里没有独自的领域,只在各种感觉的交流中逐渐形成,而且要在两岁以后才开始发展。发展的时期各人不同,都是逐渐成熟的。

记忆的细胞深藏在大脑的“海马区”(hippo-campus)内。这个“海马区”,在婴儿四岁时才成熟。所以婴儿四岁才记事。但早年的事也不是全不记得。大脑深处另有一个核状体(amygdala),在婴儿刚出生就起作用,能感受强烈的感情。婴儿出生后如果受到感情强烈的刺激,以后会在不知不觉中影响这孩子的感情和行为。

孩子在逐渐成长的过程中,脑子各区的生长发育各各不同。青春期之前,脑子的灰白质又会有突然的增长。成熟最晚的是前额的大脑皮层,人到二十五岁才算成熟。这个部分,决定我们的选择去取,策划未来,管制行为。这就是说,人的智力,要到二十五岁才开始成熟。

脑子成熟以后还在生长,还在改造,还能重组头脑。人生一世间,头脑直在不断地改造,老人的头脑也直在推陈出新。

以上种种专家的定论,和我们实际生活里能观察到的情况,都不谋而合。例如婴儿不自称“我”,一岁半最有趣懂事,三四岁起开始有“我”(自我意识)等等。

脑子是感觉的中枢,脑科专家比作电脑的因特网。肉体各种感官感受到的种种感觉,形成各种情感和或强或弱的智力。强烈的情感,无论是喜、怒、哀、乐、爱、恶、惧七情中的哪一种,都要求满足或发泄,都和食、色一样不能压抑。而头脑里的智力,即使是开始成熟的智力,也不是人性中的灵性良心。头脑里的智力,首先是回护肉体。智力和感情同在一个躯体之内,是一帮的,总回护自己的感情,替感情想出种种歪理。有修养的人,能喜怒不形于色。但不形于色,未必喜怒不影响他的判断选择。要等感情得到了相当的满足或发泄,平静下来,智力才不受感情的驱使。

(2)另一方面是灵性良心

灵性良心是人的本性,不依仗本性以外的任何支持。灵性良心不争不斗,只是屹立不动。灵性良心如日月之光,暂时会被云雾遮没,云消雾散之后,依然光明澄澈。肉的力量很强大,而灵的力量也不弱。

(3)在灵与肉的斗争中,灵魂在哪一面?

我最初认为灵魂当然在灵的一面。可是仔细思考之后,很惊讶地发现,灵魂原来在肉的一面。

每个人具有一个附有灵魂的肉体。没有灵魂,肉体是死尸。死尸没有欲念,活人才要这要那。死尸没有知觉,没有感情,没有智力。死尸不会享受,压根儿不会斗争。灵魂附上肉体,结合为一,和肉体一同感受,一同有欲念,一同享受,一同放纵。除非像柏拉图对真正的哲学家所要求的那样,灵魂能“凝静自守,处于死的状态”,才不受肉体的干扰。但是活着的人,谁能让灵魂处于死的状态呢?我们的灵魂和肉体贴合成一体,拧成一股,拆不开,割不断。一旦分开,人就死了。灵魂要脱离肉体,那个肉体想必不好受。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生博士是最通达人情的。他说得妙:这么多的诗人文人作诗写文章表示死并不可怕,正好说明死是可怕的。我们得承认灵魂和肉体是难分难舍的一体。在灵与肉的斗争中,灵魂和肉体是一伙,自称“我”。灵性良心是斗争的对方,是“我”的敌对面。

灵魂虽然带上一个“灵”字,并不灵,只是一条人命罢了。在灵与肉的斗争中,灵魂显然是在肉体的一面。这是肯定又肯定的。

2.灵与肉怎样斗

肉体的一面自称“我”。这个“我”,有无穷的欲念,要吃好的,要喝好的,要讲究衣着,要居处舒适,要游玩嬉戏,要恋爱,又喜新厌旧,要恣意享受,纵情逞欲,没个餍足。人的灵性良心却时时刻刻在管制自己的肉体,不该要这要那,不该纵欲放肆,这事不该做,那事不合适。“我”如果听受管制,就超越了原先的“我”而成了另一个“我”。原先的“我”是代表肉体的“我”,称“小我”。超越了肉体的“我”称“大我”或“超我”。这个“大我”或“超我”就是斗争统一以后的另一个面貌。

从前《伦理学》或哲学教科书上都有“小我”、“大我”之称。据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心理哲学家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的学识,人的心理结构分为三个部分:“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生理的、本能的、无意识的东西,缺乏逻辑性,只是追求满足,无视社会价值。这个“我”,恰恰相当于上文的“小我”。“自我”是理性的,通达事理的,与激情的“本我”相对,是可以控制的。“超我”负有监督“本我”的使命,有道德良心、负罪感,具有自我观察、为自我规划理想的功能。这第二、第三个“我”,恰恰就是我所说的听受灵性良心管制的“我”,也就是上文所称“大我”或“超我”(参看《弗洛伊德的智慧》第一章,中国电影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弗洛伊德的分析是专门之学,我这里只用来解释我们通用的“大我”、“小我”,同时也证明我采用“灵性良心”之称,和他的理论正也合拍。下文我仍用“小我”、“大我”或“超我”,免得弗洛伊德所使用的许多名称,干扰本文的思路。

孔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公冶长第五》)。“内自讼”就是灵与肉的斗争,通常称“天人交战”,也就是“小我”与“大我”的斗争。斗争在内心,当着孔夫子,当然不敢暴露了。

我倒是有缘见过一瞥。一九三八年,我自海外来到上海的“孤岛”,我的两个女友邀我同上馆子吃晚饭。我们下了公交车还要跨越四马路,恰逢“野鸡”拉客。一个个浓施脂粉的“野鸡”由鸨母押着在马路边上拉客。穿长衫或西装的她们不拉,只喊“来!来!”有的过客不待拉,看中一个“野鸡”,跟着就走。我看见一个穿粗布短褂的小伙子,一望而知是初到上海的乡下佬。“野鸡”和老鸨拉住死拽。我看见那小伙子在“天人交战”。他忽也看见我在看他,脸上露出尴尬的似笑非笑。当时我被两位女友夹持着急急前行,只看到那一瞥,不过我已拿定那小伙子的灵性良心是输定了。

(二)灵与肉的统一

肉体的欲望,和人性里的灵性良心是不一致的。同在一个躯体之内,矛盾不得解决,会导致精神分裂。矛盾必然要求统一。如果是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就需要反复考虑,仔细斟酌。如果只是欲念的克制,斗争可以反复,但往往是比较快速的。如果是一时一事,斗争的结果或是东风压倒西风,或西风压倒东风。每个人一辈子的行为,并不是一贯的。旁人对他的认识,也总是不全面的。尽管看到了他的一生,各人所见也各不相同。不过灵与肉的斗争,也略有常规。灵性良心不能压倒血肉之躯,只能适度让步。灵性良心完全占上风的不多。血肉之躯吞没灵性良心,倒也不少。而最常见的,是不同程度的妥协。

1.灵性良心占上风

灵性良心人人都有。经常凭灵性良心来克制自己,就是修养。这是一种功力,在修炼中逐渐增强,逐渐坚定。灵性良心占上风是能做到的;灵性良心完全消灭肉欲,可说办不到。我见过两位与众不同的修士,他们是职业修士,衣、食、住都现成,如果是普通老百姓,要养家糊口,教育儿女,赡养父母,就不能专心一意地修行了。

我偶在报上看到一则报道(2006年10月18日《文汇报》),说上海徐汇商业区有一栋写字楼,原先是上海最大的天文台。我立即记起徐汇区天文台的创始人劳神父(Père Robert)。徐汇区天文台是马相伯领导下,由劳神父创办的小天文台扩大的。原先那个小天文台,只怕见过的没几个人了。那是一座简陋的小洋房,上面虚架着一间小屋,由露天的一架梯子和一条扶手通连上下。架空的小屋里有一架望远镜,可观察天体。劳神父每夜在那里观看天象。楼下是物理实验室,因为劳神父是物理学家。他的职业是徐家汇圣母院的驻堂神父,业余研究物理,曾有多种发明,如外白渡桥顶的气球,每日中午十二点准时升起,准确无误,相当于旧时北京正午十二时放的“午时炮”。劳神父日日夜夜工作,使我想起有道行的和尚,吃个半饥不饱,晚上从不放倒头睡觉,只在蒲团上打坐。不过,劳神父是日夜工作。我在启明上学时,大姐姐带我去看劳神父,他就和我讲有趣的故事,大概这就是他的休息。在我心目中,他是克制肉欲,顺从灵性良心的模范人物。上海至今还有一条纪念他的劳神父路。

还有一位是修女礼姆姆,我在启明上学时的校长姆姆。教会也是官场。她没有后台,当了二十多年校长,暮年给一位有后台的修女挤出校长办公室,成了一名打杂的劳务工。她驯顺勤谨地干活儿,除了晚上规定的睡眠,一辈子没闲过,直到她倒地死去。她的尸体,由人抬放床上,等待装入棺材。她死了好半天,那颗心脏休闲了一下,忽又跳动起来。她立即起身下床工作,好像没死过一样。她又照常工作了好多天,不记得是十几天或几十天后,又倒地死了。这回没有再活过来。

这两位修士,可说是灵性良心占上风,克制了肉欲。但他们是职业修士。在我们普通人之间,道高德劭,能克己为人的也不少,很多默默无闻的人都做到了克制“小我”而让灵性良心占上风。尽管他们达不到十全十美,人毕竟是血肉之躯,带些缺点,更富有人情味吧。只要能认识自己的缺点,不自欺欺人,就很了不起了。

2.灵性良心被弃置不顾

修养不足就容易受物欲的引诱,名利心重就顾不到灵性良心了。我们这个人世原是个名利场,是争名夺利、争权夺位的战场。不是说吗,一部二十四史只是一部战争史。争城、争地、争石油、争财富,哪一时、哪一处不是争夺呢?官场当然是战场,商场也是战场,国际间更是赤裸裸的战场。战场上就是你死我活的打仗了。打仗讲究的是兵法。兵不厌诈。愈奸愈诈,愈能出奇制胜。哪个迂夫子在战场上讲仁义道德,只好安于“君子固穷”了。战场上,进攻自卫都忙得措手不及,哪有闲暇讲究是非、曲直、善恶、公正呢?灵性良心都一笔抹杀了。

我九岁家居上海时,贴邻是江苏某督军的小公馆,全弄堂的房子都是他家出租的。他家正在近旁花园里兴建新居。这位督军晚年吃素念佛,每天高唱南无阿弥陀佛。我隔窗看得见他身披袈裟,一面号佛,一面跪拜。老人不停地下跪又起身,起身又下跪,十分吃力。他声音悲怆,我听了很可怜他。该是他在人间的“战场上”造孽多端,当年把灵性良心撇开不顾,垂老又良心发现了。

我十二岁迁居苏州。近邻有个无恶不作的猪仔议员。常言:“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他怎样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同巷人家都知道。他晚年也良心发现,也信佛忏悔,被一个和尚骗去大量钱财。这种人,为一身的享受,肯定把灵性良心弃置不顾了,但灵性良心是压不灭的。

也有一种人,自我膨胀,吞没了灵性良心。有一句至今还流行的俏皮话:“墨索里尼永远是正确的,尤其是他错误的时候。”他的自我无限膨胀,灵性良心全给压抑了。希特勒大规模屠杀犹太人,已是灭绝天良。只有极权独裁的魔君,才能这般骄横。他们失败自杀的时候,不知他们的灵性良心会不会再现。

曹操因怀疑而杀了故人吕伯奢一家八口,不由得感到凄怆。但他自有歪理:“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这两句名言,出自几部正史。曹操也确是这样待人的。他的《短歌行》末首:“山不厌高,水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流露了他的帝皇思想。虽然他一辈子只是挟天子以令诸侯,没自己称帝,他显然野心极高,要天下人都归心于他呢。而他又心地狭隘,只容得一个自己,谁碍着他的道儿,就该杀。他杀了多少有才华、有识见的人啊!难怪他为了这两句话,被人称为奸雄。西方成语“说到魔鬼,魔鬼就到”;我国成语“说到曹操,曹操就到”。曹操竟和魔鬼并称了。他临死的遗命是矛盾的。他先要把身边那许多侍妾嫁掉,后来又要她们殉葬。他始终没让灵性良心克制他的私心。

3.灵与肉的妥协

所谓妥协,需要解释。因为灵性良心既然不争不斗,屹立不动,灵性良心是不妥协的。妥协的是代表肉体和灵魂的“我”。不断斗争是要求彻底消灭对方。可是“彻底”是做不到的。斗争的双方都做不到。灵性良心不能彻底消灭,“我”的私心也不能彻底消灭。就连只有显微镜才能看到的细微的病菌,哪一种病菌能彻底消灭呀?人情好逸恶劳,斗来斗去,疲倦了,就想歇歇了。而人之常情又不肯认输。倦怠了,就对自己说:“行了,可以了”,于是停止了战斗而对自己放松了。我们往往说:“世上还是好人多。”这就是说,大凶大恶只是少数,完美的圣人也只是极少数的。处于中间地位的大多数,虽然不是圣人,也算是好人了,其实他们只是对自己不够明智,不自觉地宽容了自己,都自以为已经克制了“小我”,超脱了私心,不必再为难自己,可以心安理得了。其实他们远没有达到这个境界,只是不同程度的自欺欺人。自欺不是故意,只是自知之明不足,没看透自己。

我偶读传记,读到一位科学家,一生淡泊名利,孜孜矻矻钻研他的专业,他也称得“躬行君子”了。他暮年听说他的同学得了诺贝尔奖金,怅然自失,可见他求的不仅仅是学识,还有点名利思想吧?还有一位爱国爱人的军官,视士兵如家人子弟,自奉菲薄而待人宽厚,他也是人人称道的英雄了。忽一天他听说他的同僚升任大元帅了,他怅然自失。可见他还未超脱对名位的企慕。他们称得上是有修养的人了,可是多少人能修养得完全超脱“我”的私心呢?多少人能看透自己呢?认识自己,岂是容易!

照镜子可以照见自己的相貌。如果这人的脸是歪的,天天照镜子,看惯了,就不觉得歪了。丑人照镜子,总看不到自己多么丑,只看到别人所看不到的美。自命潇洒的“帅哥”,照不见他本相的浮滑或鄙俗。因为我们镜子里的“镜中人”,总是自己心目中的“意中人”,并不是自己的真面目。面貌尚且如此,何况人的品性呢!每个人自负为怎样的人,就以为自己是这样的人。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自欺欺人,这就是所谓“妥协”。

孔子常常说:“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我还要进一步说,患不自知也。

(三)灵与肉的斗争中,谁做主?

每个人如回顾自己一生的经历,会看到某事错了,某事是不该的。但当时或是出于私心,或是出于无知,或虚荣,或骄矜等等,于是做了不该做的事,或该做的没做,犯了种种错误。而事情已成过去。灵性良心事后负疚抱愧,已追悔莫及。当时却是不由自主。

我曾读过柏格森(Henri Bergson, 1859—1941)的《时间与自由意志》(Time and Free Will)。读时想必半懂不懂,所以全书的内容和结论全都忘了,只记得一句时常萦回心头的话:人在当时处境中,像漩涡中的一片落叶或枯草,身不由己。

不错啊,人做得了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