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现状与问题

1.1 工作及成效

“十一五”以来,山西省根据国家和省内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新型城镇化节能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及防治大气污染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山西实际,积极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十二五”期间,山西省紧紧抓住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以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为主题,以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市场拉动、政策推动为手段。坚持“绿色、低碳、洁净、健康”的发展理念,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产业支撑等方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完成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1)政策法规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推进建筑节能工作。2008年,山西省率先出台了《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编制并发布了《山西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和各地市建筑节能规划。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的来源渠道。编制了5个系列、14种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制定了《建筑节能监管试行办法》等14个规范性文件,设立了规划阶段建筑节能审查制度、建筑节能设计专用章制度、建筑节能设计认定制度、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制度、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等七项监管制度,构建起完善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层面出台的一系列建筑节能政策的指引下(详见表1-1),山西省印发了大量的政策文件支持建筑节能工作(详见表1-2)。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山西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从省政府层面,对各项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省住建厅制订了《山西省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规划阶段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指南》、《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的通知》等系列配套文件,大力推进各项建筑节能工作。

(2)不同建筑类型节能进展及成效

“十一五”以来,山西省建筑节能取得显著成效,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山西省通过强化责任考核、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以市为单位整体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采取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城市和农村联合推进的综合模式等措施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截至2015年年底,山西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强制标准,累计完成24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45%以上,执行绿色标准建筑占年度新建建筑比例达27%,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

•新建建筑节能

“十一五”以来,山西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标准。“十一五”期间,山西省重点开展了新建建筑“双百工程”(设计执行率100%、施工执行率100%),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大幅度提升。“十一五”末,全省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基本达100%,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设区城市基本达100%,县(市)达96.1%,与2005年年初节能标准执行率不到5%相比提高了91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年底,城镇节能建筑已达1.2亿平方米。截至2015年年底,城镇节能建筑已达近3亿平方米。

•绿色建筑

“十二五”期间,山西省不断完善绿色建筑监管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针对绿色建筑的政策激励机制,加大省绿色建筑宣传力度,以全省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为抓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具体工作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完善绿色建筑相关的政策法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省住建厅据此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绿色建筑管理的通知》、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转发了国家三部门《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通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并从规划设计、建设过程监督、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对省绿色建筑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不断完善技术管理,开展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出台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居住、公共建筑示范)>(试行)的通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绿色保障性住房设计专篇(示范)>(试行)的通知》、《山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山西省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审查要点》,《山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完成送审稿。三是继续推进和完善项目评价制度。在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基础上,不断完善标识评价流程,选择经验丰富的评价专员及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统一的专业评价和综合评审,确保项目评价能够统一尺度,客观公正科学,也提高工作效率。四是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宣传工作,在《山西日报》、《龙城楼市》、《标准化研究》等报纸、电视媒体和专业杂志上多方面宣传绿色建筑,提高社会参与度。五是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共培训各市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企业相关人员1000余人。六是积极争取对绿色建筑的政策激励,《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各市政府要建立常态化投资激励机制,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等工作。

截至2015年10月,全省累计强制推广绿色建筑项目共有807项、2291.30万平方米。全省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项目75项、592.92万平方米(一星级33项184.31万平方米、二星级39项397.29万平方米、三星3项11.32万平方米)。2015年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进展顺利,已有9个项目获得标识,面积达73.60万平方米。2015年,全省新建建筑绿色标准执行率达到27%。预计“十二五”末山西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面积将达2500余万平米。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超额完成“十一五”国家下达的46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实际完成472万平方米。

为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山西省的20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5号),分解了改造任务,明确了改造内容,提出了统筹结合推进、完善供热计量监管、发挥供热企业主力军作用、强化过程监管等措施,并将改造任务纳入对各市的年度考核指标,严格考核机制;二是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十二五”期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省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建二〔2012〕225号),明确省级奖励资金与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1配套安排,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各负责50%;“十二五”期间共落实中央财政奖励资金9.22亿元,共落实省级配套奖励资金8.74亿元,各市也积极安排资金予以配套;三是根据国家防治大气污染行动计划要求,在完成“十二五”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在2015年新实施700万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共完成改造任务近240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任务。

•公共建筑节能

2010年以来,山西省先后有11个项目列为国家示范,利用国家专项资金4952万元,同时自筹5960万元建设资金,共搭建了省级及省直监测平台各1个、建设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平台8个(其中已有2所学校平台通过了国家组织的验收,1所正在申请验收)、节能改造示范院校3所,在线监测各类公共建筑496栋。

积极开展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先期选取开展工作基础较好的省直、太原、长治、忻州等四个试点单位,对43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81栋大型公共建筑进行了能耗统计工作,并对其中的45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30栋大型公共建筑开展了能源审计工作。于2012年启动了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工作。共对全省11个设区市的1018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82栋大型公共建筑开展了能耗统计工作。

在能耗统计工作基础上,联合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质监总局,制定了《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定额标准》。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十一五”以来,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已达2523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26.1%。“十二五”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6500万平方米,总计应用约9000万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委托山西省建科院等单位,对全省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完成了《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研究报告》,并编制完成了《山西省“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编制发布了省级工法《水源热泵施工工法》、《土壤热结合地板低温辐射地板采暖系统施工工法》、《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施工工法》、《水环热泵中央空调施工工法》、《风电发电机组安装施工工法》;委托山西省建筑设计院、太原市建筑设计院等单位开展了太阳能光热、光暖和光电应用地方标准编制。深入开展了太阳能光热系统强制推广工作,规定全省城镇新设计的12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高层居住建筑的逆12层和有生活热水需求公共建筑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建设,目前全省9个示范市县合计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850万元,已竣工实施面积1770.5万平方米,占总任务面积1474.49万平方米的120%,并结合山西实际,重点开展了工业余热、深层地热利用等项目示范。

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实施监管。住建厅批准成立了山西省建筑节能监管中心、山西省建设工程能效监测管理办公室等专门负责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管理,建筑节能产品科研项目的开发利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检测、认定,建筑能效监测平台建设和能耗监测工作的建筑节能监管机构。全省11个地级市全部成立了建筑节能中心(办),其中有7个地级市建设局成立了节能管理专门科室,省、市两级建筑节能监管人员达150人。

(3)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十一五”以来,山西省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稳步推进。2010年来,先后有11个项目列为国家示范,利用国家专项资金4952万元,同时自筹5960万元建设资金,共搭建了省级及省直监测平台各1个、建设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平台8个(其中已有2所学校平台通过了国家组织的验收,1所正在申请验收)、节能改造示范院校3所,在线监测各类公共建筑294栋。入库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办公建筑达661栋,建筑面积约598.09万平方米。同时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照各市的工作量和开展情况,给各市下达工作奖励和补助资金共102.5万元。

(4)科技支撑作用明显提升

“十二五”期间,一是制定印发了《山西省建设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发展和推广新型绿色环保建筑材料等重点工作。二是印发了《关于大力推动我省建设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管理的通知》等多项促进建设科技发展的政策。

“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领域共组织申报山西省科技成果鉴定60余项,推荐的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无机多元复合环保型灌浆材料等10多个项目获得省技术发明类、自然科学类、科技进步类等二、三等奖;按季度公布了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20批次,推广节能技术产品1300余项;积极开展了《山西省建筑能耗中长期发展趋势和节能潜力预测》、《山西省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研究》、《山西省工业余热废热供热研究》等十多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及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