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北冰洋航道的开通将推动国际海运格局发生重大调整。然而,中国是非北冰洋沿岸国家,地理上的远离带给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身份劣势,因此,唯有借助国际法赋予中国的合法权益,才能带给中国了解北极地区自然与人文资源的宝贵机会。在当今“碳时代”的背景下,积极参与北极航运治理,在和平利用北极资源的同时保护北极生态环境,最终建立符合全人类利益的北极国际新秩序是中国构建北极战略的宗旨。

北极蕴藏储量巨大的油气、矿产、渔业等资源,是维护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接替区,正成为各国科技水平、军事实力和综合国力激烈较量的重要舞台。北极成为全球地缘政治经济的热点地区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近年来,占据地缘优势的环北冰洋国家掀起了一场在发展海洋科技基础上、以开发海洋资源和发展海洋经济为目标的“蓝色圈海”运动,不断强化对北冰洋关键海峡、航道、岛屿的蚕食和实际控制,使得非北极国家在维护合法北极权益和参与北极资源开发方面面临更多制约。目前,绝大多数的北极地区可开发资源受到北冰洋沿岸国家的主权管辖,只有较少部分位于公海海域,但开发难度极大,对北极深水勘探科技的要求极高。此外,非北极国家参与北极经济开发不仅受制于国际法的约束,还需要遵循沿海国涉北极管理的相关政策与法规,并且不可避免地受到沿海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

尽管“北极是北极国家的北极”这一观念已经逐渐成为北极国家的共识,但北极地区经济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决定了北极开发仍需向区域外国家开放。随着日益变薄的北冰洋海冰将在未来20年内不再成为国际海运的主要障碍,北极国家未雨绸缪地加大了北极地区的经济与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大幅提高在接纳移民、资源开采、港口建设、道路修建等领域的战略投入,为非北极国家与北极国家在上述领域的经贸合作带来宝贵机遇。东北航道全线贯通带来的经贸与战略价值,将促进东亚和中国东部地区外贸发展格局的整体调整。为此,中日韩等国先后对北极地区进行科学考察,评估北极无冰期海域经济、政治、安全价值,为参与北极商业开发、与北极国家进行战略对话与合作做好前期准备。

作为北半球国家,中国的北极活动远早于南极。1925年,北洋段祺瑞政府代表中国加入了《斯瓦尔巴德条约》,使得中国有权在北极海域从事航运、科考等活动。进入21世纪以来,北冰洋海冰消融速度明显加快,特别是以俄罗斯境内“北方海航道”为核心的北极“东北航道”全线通航,成为连接西北欧和东亚经济圈的战略新航道。然而,亚欧新航道的开辟不仅带来经济机遇,同时也意味着获取北极海洋、自然、环境信息成为各国新的博弈目标。迄今为止,北极事务由北极国家把持,非北极国家处于少权甚至无权地位。因此,维护中国的北极通航权是中国参与北极治理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不仅较易实现,而且政治敏感度较低。为了争取中国在北极航运治理问题具有相应的影响力,支撑中国向海而兴的崛起战略,精确研究以下三大北极航运目标迫在眉睫:确定北极航道对全球海运的影响力;北冰洋航运安保体系与沿岸国航运管理规制的相互作用;北极海运对北极生态系统的影响。这都需要中国加大对开发北极航道的调研力度。然而,在北极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执行航运作业,应大力识别在北极航运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鉴此,如何增强中国北极航运的安保能力,是中国护持北极权益的核心问题。

早在2015年7月9日,中远集团“永盛”轮成功再航北冰洋东北航道,为我国开辟出第二条“海上丝绸之路”,同时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带来了新的契机。中国的和平发展必将走向海洋,确保海运航运安全是维护中国经济稳定高速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本书分析中国参与北极航运安全合作的机遇与挑战,以期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本书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管理规制视角下中国参与北极航道安全合作实践研究》(项目批准号:13YJCGJW012)资助出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肖洋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