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

2.2.1 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概况

美国于1971年创立的Nasdap系统,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这一全新的经营方式从构想进入实际运营。1995年10月18日美国三家银行联合在互联网上成立了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上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 SFNB),被视为互联网金融的雏鹰,而美国嘉信理财集团开始提供网上股票交易等业务以及Scottrade.com的上线,标志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开启。2000年7月3日,西班牙Uno-E公司同爱尔兰互联网银行第一集团正式签约,组建业务范围覆盖全球的第一家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Uno First Group。两家公司跨洋重组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全球最大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网金融发展非常迅速,出现了从网络银行到网络保险,从网络个人理财到网络企业理财,从网络证券交易到网络金融信息服务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网络金融服务。网络银行走向成熟,网络证券和网络保险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电子货币和网络支付开始受到青睐。互联网金融已相对成熟、完善并初具规模;互联网金融的服务多元化、全能化、综合化,内容集成度相当高而且创新频繁;互联网金融业之间竞争激烈,消费者可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互联网金融业的参与主体多样化,除了传统的商业银行外,还有信用卡公司、纯网络银行等。

1.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化

国外金融业在互联网出现不久就开始了将业务实现方式向网络方向延伸拓展,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化即金融互联网服务。互联网与金融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对传统金融服务的推动作用,即传统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手段实现了服务的延伸,是一个互联网化的过程。主要表现在国外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通过互联网、手机、PDA等终端设备实现银行业务功能;券商建立互联网平台以实现让客户通过网络完成证券交易;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交易平台实现保单出单和在线理赔;还有诸如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资产管理等业务。这些业务的本质是技术创新带来的银行传统业务渠道的信息化升级。这其中较为典型的早期创新就是美国Wells Fargo银行于1995年5月向公众提供Web通道办理银行业务,早期的网页服务在功能多样化和安全性上虽较如今的水平相差很多,但还是拉开了互联网技术在金融业务中取得长足发展的序幕。在表2.3中,列举了一些互联网技术在银行业务中的早期应用创新例子。

表2.3 互联网技术在银行业务中的早期应用创新

(资料来源: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整理)

2.第三方支付

国外第三方支付的概念类似于国内同类型第三方支付产品,但从出现的先后顺序来看,国外第三方支付的起步时间和发展远远领先于国内。

PayPal(中文译名“贝宝”)是到目前为止全球最大的支付业务供应商,其成立于1998年12月,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荷西市,PayPal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大约1亿个注册账户,特点是不仅提供普通的在线支付服务,在跨国交易中,使用PayPal付款也是现今最为有效的付款方式。普通用户只需使用电子邮件地址即可进行注册享受相关服务,包括在线实施付出和接受付款,收付款均可即时到账。与传统的到银行汇款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送出支票的方法相比,PayPal提供的服务无疑更加安全和便捷。现在PayPal的业务范围覆盖了全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跨国交易中较为理想的解决方案之一。

与PayPal相类似的产品还有美国Google公司于2006年推出的Google check out支付平台,以及荷兰的著名支付服务提供商Global Collect公司,英国的Worldpay公司和Moneybookers公司,加拿大的Alertpay公司,澳大利亚的eWAY在线支付公司、Paymate公司等,这些公司在各自第三方支付业务上各有侧重,核心业务均为充当第三方的转账支付工具。

3.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

2013年以来,国内互联网理财产品风生水起,“余额宝”“理财通”等互联网理财产品已在大众用户中耳熟能详,但这类产品有另外一个名字,被人们称作“美版余额宝”。从产品属性本质上来看,中国国内现有的互联网理财产品都不能算作本土的创新产品,这类业务在很多年前的美国就已经出现。

余额宝类产品的鼻祖是美国PayPal公司推出的一款利用用户账户余额投资的货币市场基金。1998年PayPal公司在美国诞生后,该公司于第2年极具开创性地将自身原有的三方支付业务和金融理财产品相结合,针对账户余额设计出对应的理财产品,只要是PayPal的现有用户,PayPal网站在线向其用户提供货币市场基金购买的业务。该业务的购买门槛较低,为初始投资金额大于或等于0.01美元,追加投资的金额大于或等于0.01美元。用户持有PayPal货币市场基金最高额度为10万美元。到了2000年,PayPal货币市场基金创下了年收益率5.56%的历史高度,PayPal公司运作这支基金采用了连接基金的方式将自身资产管理公司交给巴克莱的上级母账户进行管理,用户只需要将自己对应的个人基金账户进行激活处理,即可享受这种理财服务,收益率每天都会上下浮动,用户账户里的余额每月将获得利息收入。

在PayPal公司推出货币市场基金的最初阶段,年化收益率曾非常高,一度涨至年息5.65%,这和国内互联网理财产品极其相似,但是在2008年发生了金融海啸,美联储调整利率政策,在今后的几年里维持极低的利率水平,PayPal公司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开始有所下滑,甚至一度跌至0.04%的水平。到了发展的后期,美国财政部调整了政策,不再担任货币市场基金担保人的角色,这使PayPal公司最终于2011年7月停止了该货币基金的运营。值得一提的是,PayPal公司在关闭此项货币基金业务时,已经在利率上倒贴了长达两年的时间。

4. P2P平台

P2P(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这种贷款模式始创于英国,它较好地利用了互联网技术成本低廉和高效便利的优势,实现借贷双方的信贷需求匹配。P2P业务是将有闲置资金且有出借意愿的个人以及具有贷款需求的个人或企业的信息在其网络平台上发布,供需双方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达成借贷事实。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P2P贷款机构十分普遍,目前比较著名的有美国的Lending Club和Prosper、西班牙的Comunitae、英国的Zopa、韩国的Popfunding、巴西的Fairplace和日本的Aqush等。以美国的P2P贷款平台Lending Club为例,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到2013年底,该公司的总贷款规模已超过20亿美元,Lending Club公司的运营方式是交易成功后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用,不为交易双方提供任何担保。

5.众筹模式

国外的众筹(Crowd funding)模式,意思为大众筹资模式,是利用互联网传播范围广的特点向大众募集项目资金的资金运作形式,运作方式为团购加预购,让筹资人公开展示自己的项目或创意,从而吸引受众的注意力赢得支持,进而获得自身所需的资金援助。国外众筹模式的典型代表平台是成立于2009年的Kickstarter(KS)公司,该平台最大的业务特点是鼓励和支持创新,主要服务小额融资项目。

美国政府于2012年通过了JOBSACT(创业企业融资法案),适用范围是美国境内的小型企业在满足国家证券相关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可吸引投资者对其进行投资,有利于解决美国国内当时面临的失业问题。此法案将众筹股权融资放开,使众筹模式在法律层面得到认可。JOBS法案还在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方面作出了较为细化的规定。

2.2.2 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点

1.起步时间早,运作成熟

互联网技术诞生在美国,Nasdaq系统在美国最早于1971年创立,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这种全新的运行模式从最初的设计构想阶段进入实际运营阶段。在美英等金融市场发展较成熟的西方国家中,互联网技术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陆续应用在金融业务经营中,其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并最终走向成熟。在世界上首先诞生互联网技术的美国,“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在经济生活中并不存在,互联网技术从诞生之日起就逐渐与传统金融业务实现了快速融合,已经融入金融业务的各个领域,成为金融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此外,新兴的互联网相关金融业务模式也得以快速生根发芽,以PayPal货币市场基金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发展与最终退出市场代表着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完整生命周期。从传统金融业的网络化延伸,到众筹模式的立法确立地位,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互联网金融市场已发展到较为成熟的阶段。

2.与传统金融市场的兼容性

以美国金融市场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体系经过了长期的发展演变以后,其自身的服务和产品较为完善。各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技术出现的初期即开始了对自身的信息化改造和升级。金融的互联网化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强势地位起到了巩固作用。在强大的传统金融体系中,诸如P2P、众筹业务平台等新型互联网企业将市场瞄准了传统金融企业涉及不到的新领域。

美国的Lending Club每年平均完成小额贷款交易量8.3万笔,涉及总金额10亿美元,Posper平台2010—2013年间每年的业务增长率平均超过100%,利息浮动空间为5.6%~35.8%,违约率为1.5%~10%。2012年,美国众筹模式平台Kickstarter累计完成项目融资1.8万个,涉及金额3.2亿美元,另外向220万名普通网民提供资金,出资者是来自除美国以外的177个国家。从美国互联网金融运行情况来看,互联网金融产品对于传统的银行业务没有显现出冲击作用,反而在促进资金供求调配、弥补传统金融业务不足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3.法律地位明确,监管有力

国际上对互联网金融的普遍看法是其并未改变金融的本质,应该比照金融行业法规和办法制订相应监管条例。英国的做法是从2014年4月开始,由FCA(金融行为监管局)对P2P贷款和众筹业务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监管。其他国家诸如法国和德国则是规定互联网金融机构必须首先获得传统的经营信贷业务的执照,才可以参与信贷业务。对于P2P贷款平台公司,美国证监会实行了注册制度,具体内容是对企业进行信用登记、对额度釆取定时评估和管控。2012年美国JOBS法案的颁布实施,使众筹模式在法律层面得到认可。

2.2.3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虽然起步比较晚,但发展迅猛。其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指2005年以前。在这个阶段,互联网与金融的联合主要表现在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提供的技术支持“把业务搬到网上”,比如网上汇款、网上转账等,整个市场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业态。

第二个阶段是指2005年以后,网络借贷开始在我国萌芽,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成长起来,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2011年人民银行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规范发展的轨道。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成长,网络借贷也开始在我国萌芽,这时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完成了从对技术领域的探索到对金融业务尝试的跨越。

第三个阶段是以2013年为起点,互联网与金融开始进行深度融合。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是互联网金融得到迅猛发展的一年。从这一年开始,P2P网络借贷平台快速发展,以“天使汇”等为代表的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一些银行、券商也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进行重组改造,加速建设线上创新型平台。同时,政府部门也开始关注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问题。

第四阶段是以2015年为起点,互联网金融进入整顿规范阶段。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整顿规范元年”。从这一年开始国家出台了系列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系列文件与政策。表2.4是我国互联网金融标志性事件一览表。

表2.4 我国互联网金融标志性事件一览

续表

1.第三方支付发展情况

1)发展现状

自从1998年首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北京首信成立以来,我国第三方支付已经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2010年5月,央行首次颁发了关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准入许可证,从此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始步入持牌经营阶段。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一批颇具实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有支付宝、财付通、银联支付、易宝支付、汇富天下、银联商务以及拉卡拉等,这些支付平台的业务不仅涉及个人支付、行业支付,还涉及银行卡业务。第三方支付不仅使用起来安全便捷,而且可以简化支付流程,将银行卡、购物订单、支付结算等多项功能集于一身。目前第三方支付的身影已经遍布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整个市场正朝着蓬勃繁荣的方向发展。2015年市场上已经有270家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支付宝、财付通、银联支付的市场份额排在前三名,第三方支付市场垄断竞争的局面已逐渐形成。

得益于近年来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第三方支付发展进入快车道。在2011—2015年的五年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交易规模由2011年的2.20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18.67万亿元。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取得了不凡成就,其规模的快速增长离不开过去银行卡用户数及网络用户数快速发展而形成的深厚基础。

央行于2010年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标志着央行认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行业地位,并于次年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即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许可证》,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式纳入央行金融监管体系。根据《办法》规定,支付行业实际上分为三大子行业,一是网络支付,二是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是银行卡收单,所获支付牌照具有差异,具体包括互联网支付、固定及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受理、银行卡收单五项许可,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涵盖以上业务中的一项或多项。截至2016年9月,我国已有267家企业获取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牌照,3家许可机构被注销。从2014年起,支付牌照发放数呈现下滑的趋势,一方面重点地区的获牌企业接近饱和,区域性的企业发展较慢,另一方面伴随2014年行业接连爆发POS刷卡套现、央行处罚8家支付机构、上海畅购资金链断裂等事件,这种下滑的趋势更加明显,目前第三方支付牌照暂停发放,已获牌照的公司,其牌照价值将愈发显著。

随着第三方支付外部发展环境的日趋规范,相关支付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其产业规模亦将继续快速增长,第三方支付在未来仍然具有发展潜力,同时由于行业内乱象丛生,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将在未来进入规范调整的关键期。

2)发展特点

第一,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增速放缓,进入行业整治期。

第三方支付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增速明显放缓。随着拿到支付牌照企业数量的激增,第三方支付企业也将面临淘汰竞争的局面。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平稳增长,但与前两年超六成的增速相比有所下滑,这主要是由于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进入成熟阶段,市场规模基数相对较大。近年来不少小型支付机构面临困境,如果支付交易达不到一定规模,支付业务将无法盈利。

同时,随着我国相关的监管法规政策日趋严格,近年监管层和银联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连银行等多种业务也进行了限制。《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这将意味着直连银行通道被堵死,而支付机构对此付出的清算成本也将更高。

未来第三方支付行业将面临新一轮的洗牌,部分实力相对较弱,运营不规范的支付企业将被淘汰出局,而一部分拥有相当经验及实力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或将上演“大鱼吃小鱼”大剧,从而赢得快速发展良机,促使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迎来产业升级。

第二,第三方支付行业地域分化明显,产业集中度高。

从地域分布来看,获牌的支付企业多分布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主要与这些地方的政府扶持力度较大、经济与人口的集聚条件较好、电子商务配套产业发展良好相关。中国第三方支付企业主要位于华东地区和华北地区,占比分别为43.33%和26.30%;其次是华南地区,占比为13.33%。综合看来,这三个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发达的地区,电子商务发展较快,在线支付较活跃。截至2016年9月,上海拥有获牌支付企业位居全国之首,而北京及广东分居第二、三位。在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目前仅有宁夏、青海等少数几个省份尚未建立相关支付企业。

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是一个产业集中度比较高的行业,市场规模呈现“二八”现象,市场份额约前十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占据了整个市场90%以上的份额,并呈现一家独大的局面。市场份额排名前十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客户端及用户端都存在着较大优势,但之间的相互竞争也更加激烈,而那些市场份额较小的公司则面临着一定的生存困难。图2.1为2015年第三方支付行业市场占比(除银联外)示意图,由此可以看出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市场份额居于市场首位,占据互联网支付市场已接近半壁江山;腾讯旗下的财付通则市场份额位居第二;银商、快钱及汇付天下,分别以10.9%、6.9%和5.0%的市场占比分居第三至第五位。

2016年,互联网支付企业份额分布较为稳定,支付宝占比42.7%,财付通占比19.2%,银商、快钱、中金支付分别以10.0%、7.0%、5.2%的市场占比居第三至第五位。

图2.1 2015年第三方支付行业市场占比(除银联外)

2.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现状

1)平台数量与分布

我国网络借贷平台数量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13年是中国P2P网络借贷行业爆发的一年,随着媒体大规模、高频次地报道P2P网络借贷,使全社会迅速熟知这一高收益、低门槛的理财方式,更由于用户的热捧,P2P网络借贷平台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各路资本纷纷入场,行业内竞争进入白热化,出现了民营系、上市公司系、国资系、银行系和风投系等平台。

根据网贷之家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猛增至814家。截至2016年12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达到了2448家,相比2015年年底减少了985家,全年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维持逐步减少的走势。图2.2显示了2011—2016年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及增长情况。

图2.2 2011—2016年中国P2P公司规模及增长率(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在平台区域分布方面,网络借贷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和江苏六省市,无论是平台数量还是成交量都位列全国前六位。如图2.3所示,截至2016年年底,正常运营平台数量排名前三位的是广东、北京、上海,数量分别为473家、461家、331家,三地占全国总平台数量的比例为51.67%,而2015年同期该占比数据为46.64%。浙江、山东、江苏三个地区2016年年底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分别为280家、118家、100家。随着各地逐步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政策,湖北、四川、河南等内陆省份的网络借贷市场也出现了快速的发展。

图2.3 2016年各省市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在停业与问题平台情况方面,网络借贷在实现了快速发展的同时,停业与问题平台也不少。部分停业平台在停业转型或整改后正常运营,另一部分则退出市场。问题平台主要现象表现在“跑路”“自动转型”和“提现困难”等方面。P2P网络借贷之所以会出现停业与问题平台的现象,一方面,不少投资人都选择暂时观望或将资金投入大平台避险,直接导致中小平台在获客、运营等方面成本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监管政策逐步落实和收紧,主动清盘停业的平台持续增多。2016年全年累计停业与问题平台达到3345家,约是2015年的2倍。图2.4反映了截至各年年末问题平台与停业平台数量。

图2.4 2011-2016年中国P2P问题平台及停业平台统计(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2)网贷成交量

网贷成交量迎来了高速增长的时期,2015年10月网贷历史累计成交量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在2016年,虽然遭遇资本寒冬,但互联网金融领域依然取得明显的增势。P2P网贷行业接连突破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3万亿元、2016年全年累计成交量2万亿元两个大关,同时单月成交量更是达到了2000亿元,这一系列的成绩都反映了P2P网贷行业仍然获得大量投资人青睐的事实。在图2.5中,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网贷行业成交量达到了20638.72亿元,相比2015年全年网贷成交量(9823亿元)增长了110%。

图2.5 2010—2016年中国P2P网贷成交量变化(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3)网贷贷款余额

贷款余额,也称待收金额,指平台目前在贷的尚未还款的本金(不计利息)。贷款余额是衡量平台借贷规模和安全程度的重要指标。网贷贷款余额随着网贷行业成交量和借款期限的增加而快速上升,表明网贷行业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进入,网贷行业正在飞速地发展。如图2.6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8162.24亿元,同比2015年同期上升了100.99%。

图2.6 2010—2016中国P2P网贷贷款余额情况(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4)网贷综合收益率

网贷综合收益率,是指网贷投资人可获取的收益率。综合收益率主要由两部分构成:无风险收益率和风险补偿率。所谓无风险收益率是指资金不冒任何风险可取得的收益率;风险补偿率则取决于该资产风险的大小,风险越小则风险补偿率越低,综合收益率自然也就越低。

图2.7反映了2013年之前,我国网络借贷综合收益率处于上升阶段,2013年最高,综合收益率达到21.25%,但从2014年开始,网贷行业总体综合收益率呈现下降态势。2016年网贷行业总体综合收益率为10.45%,相比2015年网贷行业总体综合收益率下降了284个基点(1个基点=0.01%)。整个2016年综合收益率延续2015年整体下行的走势。收益率走低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图2.7 网络借贷平台综合收益率走势(%)(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一是P2P网贷逐步成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开始进入P2P网贷领域,在借款端增长不如投资端的情况下,供需结构持续失衡影响网贷综合收益率持续下降。

二是随着央行多次降准、降息所造成的宽松货币市场环境,推动网贷综合收益率持续的下行。

三是随着问题平台曝光的增多,风险偏好低的投资者开始将资金转移至拥有更好安全性但较低收益率的平台,致使行业整体收益率出现下滑。

四是从平台角度来讲,高息已不是平台吸引投资人的唯一策略。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吸引更多优质的借款人以扩大业务量及稳定经营,平台开始逐步下调收益率水平。另外,一些运营时间较长的老平台和“国资系”“银行系”背景平台利率普遍较低,也拉低了行业整体利率。

5)借款期限

国外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较早,市场各方面更为成熟,借款期限通常较长,例如Zopa的借款期限在2~5年,Prosper借款期限在1~5年,Lending Club借款期限在2~3年。相比之下,我国网络借贷期限明显较短,基本上在一年以下,以3~6个月居多。图2.8表明,2012年以前,借款期限大致在6.9个月,之后借款期限进一步下降,2013年,网络借贷的借款期限最短(4.73个月)。从2013年之后,借款期限有所提高,2016年网贷行业平均借款期限为7.89个月,相比2015年平均借款期限增长了1.08个月。表明网贷行业的平均借款期限已经趋于稳定,随着P2P网贷平台进入存量淘汰阶段,大平台成交量大而平均借款期限长,影响行业使平均借款期限拉长。

图2.8 网贷行业平均借款期限(月)(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6)网贷人气

网贷人气是从投资人数和借款人数角度来衡量网络借贷平台或者行业的人气指标。如图2.9所示,2016年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约为1375万人和876万人,较2015年分别增加134.64%和207.37%,网贷行业人气增长幅度仍然较大。2016年由于监管政策对借款金额的限制,致使较多平台出现了向诸如消费金融等业务模式的转型,因此借款人数增长速度远超过投资人数增长。

图2.9 网贷行业2014—2016年度网贷人气情况(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此外,2016年12月单月活跃投资人数和借款人数已经分别达到411.88万人和203.97万人,而2015年12月的单月活跃投资人数和借款人数分别为298.02万人和78.49万人,这组数据同样反映网贷人气出现明显上升。

3.我国众筹业务的发展

2011年7月国内第一家众筹平台点名时间上线,标志着我国众筹行业的开端。随后一系列大平台上线体现了国内众筹的重要节点,2011年9月,追梦网在上海上线。2012年3月,淘梦网上线运营,这是国内较早的垂直类产品众筹平台,主要面向微电影领域。2013年12月,淘宝的众筹平台(淘宝众筹平台成立时的名字为“淘星愿”,后经两次改名最终定名为“淘宝众筹”)成立,意味着电商巨头开始挺进产品众筹行业;2014年7月,京东众筹上线;2015年4月,苏宁众筹上线,电商巨头在产品众筹领域的布局逐渐清晰。

根据网贷之家发布的《2015年众筹行业年报》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共有283家。其中,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最多,有130家;其次是奖励型众筹平台,有66家;混合众筹平台为79家;公益众筹平台仅8家。全年众筹行业共成功筹资114.24亿元,较2014年全年增长429.38%。其中,奖励众筹筹资最多,为56.03亿元,占筹资额的49.05%;其次是非公开股权融资,占比45.43%,为51.90亿元;公益众筹筹资金额最少,仅为6.31亿元,占全国总量的5.52%。

全国众筹平台分布在23个省市,多位于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东北、西北和西南诸省众筹平台分布极少。广东和北京作为众筹行业的开拓地,平台聚集效应较为明显,目前也是全国运营平台数量最多的地方,2015年,广东以74家平台数位居榜首,北京以73家位居其次;上海地区排名第三,浙江排名第四,分别为43家和21家。

股权众筹涉及资金规模较大,风险相对较高。为规范行业发展,2015年8月,证监会下发《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致函各地方政府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对线上股权融资活动进行清整。根据通知要求,未经国务院股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开展发行股权活动。

本章作业

1.互联网金融居间服务模式有哪些?各自具有什么特点?

2.简述大数据金融平台服务模式的特点。

3.简述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特点。

4.简述我国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和众筹业务发展现状。

5.通过对国内外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学习,思考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和格局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