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培根
- 杨周翰作品集:十七世纪英国文学
- 杨周翰
- 8128字
- 2019-01-31 16:04:21
Nam et ipsa scientia potestas est.
知识就是力量。
——培根《宗教沉思录》
我们也许读过培根的短小精悍的论说文(Essays)[1],觉得他是个熟谙世故、饶有识见的哲人和政治家,又是个文笔简练、思路缜密的散文家。他第一次出版的《论说文集》只有十篇,那时他已经36岁,后来又陆续增加,并对最初的十篇作了修改。到第三版,即最后一次出版是在他死前一年,足见他一生对于政治、人情、处事、经营、修身这些问题一直很注意,这和他的身世和志趣是密切相关的。
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的父亲尼古拉·培根爵士(Sir Nicholas Bacon)在亨利八世朝廷做过官,玛丽女王在位时(1553—1558),因为他信新教,丢了官,伊利莎白一世时,任掌玺大臣。培根18岁时,父亲去世,这时他已经从剑桥大学毕业,在伦敦学法律。他是次子,没有继承权,必须自己谋生(他经常债务缠身),从头做起。可能是经他的姨夫、伊利莎白的财务大臣老勃利勋爵(Lord Burgley)的活动,他在1584年当上了下议院议员,此后勃利也许因为他的清教徒倾向,尽管他一再请求,就不再提拔他了。但他从小就生活在大官僚群里,耳濡目染,热中功名利禄。在官场,他卑躬屈膝,阿谀奉承,以至背叛朋友,忘恩负义。但是终伊利莎白一朝,他未得重用,只有一次,在审判女王宠臣埃塞克斯伯爵叛国案时,他被破格准许参加审判。在审判过程中,培根出了大力,把他过去的恩主定了罪。在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即位为英格兰王(称詹姆斯一世)后,培根又是曲意奉承,终于做了检察长、掌玺大臣,1621年晋封子爵,一直做到大法官这个最高官阶,这时他57岁。三年后他被控受贿,自己也承认贪污失职,从此罢了官。后人对他这些表现都是不齿的。十八世纪诗人蒲伯骂他“你若爱才,培根才华照人,他是人类中最有智慧、最光辉、最卑鄙的一个”。十九世纪麦考利(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论培根的文章也发挥了蒲伯这一判断。[2]
他在这起伏升沉的宦海里,凭他的敏锐的观察和强健的脑力,写出具有像《论说文》那样的内容和风格的文章,是很可理解的。
但是论说文只是培根著作的一小部分。我们接触到他的其他主要著作的时候,得到的突出的印象是他立志闳伟,掌握的知识汪洋浩瀚,思想周密而锐利。他的著作包括哲学、历史、法律、文学各方面。他立意要重新考察和研究自然,创建新哲学,来代替旧的、统治了整个中世纪的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他从在剑桥大学读书的时候起,据说就认为亚里士多德的方法论产生不出有用的结果。这个萌芽思想后来就发展成《伟大的复兴》(Instauratio Magna),但这个宏大的设想并没有全部实现。所谓“伟大的复兴”指的是科学的重振,尤其是科学方法的重建。培根1620年(在《新工具》里)宣称,他的《伟大的复兴》将包括六个部分:1.科学的分类与回顾;2.新的归纳法;3.自然史和实验史,这些是归纳法的基础;4.归纳法所得的发现与发明,列表举例;5.(非新方法的)科学调查所得的发现与发明,暂时列表,以待用科学方法加以检验;6.归纳所得的结论,加以科学的综合[3]。这是一个宏伟的、创新的计划,六个部分的中心思想就是从自然实际出发,重实验,运用归纳法。马克思称他为“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正是指这一点。
《伟大的复兴》有的部分,如第一部分,即早先用英文撰写的著作《学术的推进》(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1605)的扩充,改用拉丁文[4]撰写,更名为《科学的尊严与增进》九卷(De Dignitate et Augmentis Scientiarum Libri IX),简称《增进》(De Augmentis),1623年出版。第二部分就是《新工具》(Novum Organum),也是用拉丁文写的,副标题指明这是《伟大的复兴》的第二部分,又名《理解大自然的正确指导》(Indicia vera de Interpretatione Naturae),完成略早于《增进》,1620年出版,讲的是归纳法,是他全部哲学思想和方法论的核心。但是这部作品他并没写完,就匆匆忙忙去写第三部分和其他部分,以及其他著作。除了《增进》之外,他在这期间还写了一部《亨利七世史》(1622)[5],发表了《论说文》最后一版(1625),并写了《新大西岛》(也未写完)于1626年出版。因此,《伟大的复兴》的第三、四、五部分都极零碎,而第六部分根本没有遗稿。
从他完成的著作中可以看出他涉及的知识范围之广。即以《学术的推进》而论,全书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1至5节指出发展学术的种种障碍,破除对学术的错误观点,6至8节指出研究基督教和古代希腊、罗马作家对学术的益处。第二部分总结了人类迄今为止的知识,他把知识分为两类:神所启示的知识和人类靠自己的官能所获得的知识。这两类知识又可按获得它们的不同官能分成三种:凭记忆而产生的历史知识,凭想像力而产生的诗歌,凭理智而产生的哲学。神所启示的知识指宗教史、先知的预言、寓言、教义等,这样一来,他就巧妙地把宗教和科学分开,他有一句名言“属于信仰的东西,归给信仰”[6]。但遇到宗教教义与科学发生冲突时,他又声称必须接受宗教教义,以免遭受宗教界的攻击,所以培根是个不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但他对推动科学前进,仍作出了历史的贡献。
《学术的推进》第二部分的1至3节,历史部分,包括自然史、政治史、教会史、文学史(指学术研究和教育)。第4节诗歌(指文艺),这节最短,培根没有发挥,后人都认为是憾事。5至25节,哲学部分,包括自然哲学、医学、心理学、逻辑、语言、修辞、伦理、治国术。
《学术的推进》确如评论家所说,是总结了前人的一切知识,重新加以分类,并指出哪些部门有哪些空白,这和中世纪的经院哲学相比,其进步性是显而易见的。他的分类是否科学,可以存疑,正如我国汉代刘歆总辑燔余的典籍,划为《七略》,班固删去一略,荀勖又分为四部,到唐朝才分为经史子集四库一样,但是他总结的功劳不能磨灭。他的总结里面也有不少遗漏,例如人们指出他不知凯普勒[7]的天文发现,不知对数和阿几米德的几何学,但仍然是瑕不掩瑜的。
奇怪的是像培根这样一个人,一方面积极钻营,看风使舵,一心想做大官,而且终于做了大官,一方面又热心从事学术和科学研究,而且成为一个划时代的哲学家;一方面是趋炎附势的政客(所谓time-server),一方面又是真理的追求者(所谓truth seeker),岂不矛盾?
培根自己认为他的真正志趣在学术。早在1592年他31岁初入仕途时,就曾写信给他的姨夫勃利勋爵说:“坦白地说,我在官场的志趣是有限的,而在哲理方面的志趣却汪洋无际,我把一切知识都纳入我的领域。”他写信的目的是要求勃利资助他做学术研究。但实际上他是很热心做官的,直到因贪污罢官才不得已而下台。热心仕宦和热心科学只在时间上有矛盾,这反映在他的巨著一直停留在未完成的状态上。但从思想上说没有什么矛盾。
他从事政治活动,这里面当然有个人野心。他一直口口声声说要为女王以及后来的詹姆斯一世效劳,这里有个人野心的成分,但不可否认也有为“国”效劳的成分,或者说“爱国”的成分,就是他所说的为了“不列颠的伟大”。有了权力、地位就可以为国效劳,而且不止于为国效劳,还可以为全人类效劳,作出贡献。这种“雄心壮志”完全符合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精神状态。
权力地位象征力量,“知识就是力量”,两者是达到同一目的的不同手段。有了权力,可以统治人类社会,有了科学知识可以置大自然于人的统治之下(Regnum hominis),利用自然,繁殖财富,而知识是一切力量的源泉。但是,“我们现在掌握的知识连教我们去希求什么都不够!”[8]这是典型的文艺复兴时期的、一心“向上”的“巨人”的精神状态。他的论道德修养的论说文也好,他的政治活动也好,他的哲学著作也好,并不存在什么矛盾,而是统一在对力量的追求上,也统一在注重实际上。培根写过一部《随笔》或《散记》(Commentarius Solutus,1608),这是他用一周时间,把他一生中的追求和实践,就记忆所及,信笔写下的纪录。例如,他记下为了某件可能发生的事,他是如何作了长期准备的;他又如何不避困难完成眼前某项任务,并表示准备做更困难的工作;他还观察自我,纠正自己的过失或不足,如改进自己说话时的声音和姿势;他健康不佳,记下如何保持个人健康,观察身上出现的大小症候。他还记下他的收入、支出和债务,如何管理和处理自己的土地和珠宝,以及新建一些花园的设想等等。[9]在这些日常琐事的纪录中,突出的两个想法却是要改造哲学和实现“不列颠的伟大”。不论勤奋、坚毅、自我剖析、关心个人健康和财产也好,或者爱国和改造哲学也好,都贯串着一种科学的和重实际的精神。为了实际,可以不顾一般的所谓道德,不择手段。这是典型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在培根出生前30年就已经由马基维里理论化了。马基维里说:“有些事,表面看很符合道德,实行起来却使君主毁灭;有些事,表面看来不道德,却能使他得到安全和繁荣。”[10]
现在回到培根的哲学著作上来。他认为演绎推理的方法,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法,不能解释大自然的复杂和奥秘,只有通过观察和实验,然后用归纳和分析的方法,才能正确认识大自然,利用大自然。[11]但是在这以前,必须先破除人们头脑里的陈腐错误的观念。他在《学术的推进》和《新工具》中都首先做了这项工作。尤其在《新工具》里,他形象地把一切错误观念叫做偶像,并分为四类。
第一类,他叫做部落偶像,指人类共有的错误思想倾向,如先入之见、狭隘性、动摇性、感情和私欲的干扰、感官的不健全或接受外界事物印象的方式等。
第二类叫洞穴偶像,指的是由于个人身心特点或由于个人教育、习惯或偶然原因而形成的错误思想倾向,简言之就是个人的偏好,例如有人喜欢求同,有人喜欢求异,有人好古,有人爱新。这些都对科学和哲学的发展不利。所以他告诫说,当你想到一件事感到最得意的时候,你最好怀疑一下,处理这类问题最好谨慎些,头脑平衡些、清醒些。这多么像他在《论说文》里的语气,又多么符合一个重实验的哲学家的口吻。
第三类,他叫市场偶像。市场指人们的交际,交际要用语言,许多错误观念是由语言不精确引起的,它是偶像中引起麻烦最多的一个。这种错误观念有两种,一种是无中生有的名,一种是实有其物,但名物不符。前者如幸运、宇宙原动力、行星轨道、大气中无形的纯火区等,培根认为这些都是实际中不存在的物,是古人捏造的,容易驳倒;后者却非常复杂,有的词界限不清,可以用在各种场合,引起混乱。培根引了umidus(湿、润、漫)一词,这是从许多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但抽象错误,致使概念混乱,造成不同程度的歪曲和错误。umidus在某一意义上可以描述火焰,但在另一意义上却又不能描述空气,在某一意义上可以描述尘土,在另一意义上也能描述玻璃。
第四类,他叫剧场偶像,指以前的一些哲学体系,它们像舞台剧一样歪曲现实,主要指:1.理性主义哲学,具体指经院哲学的形式逻辑,它的毛病在于根据很少客观事物而得出一大堆结论,或客观事物无限丰富,而它的结论很少,与客观现实极不相称。2.另一派哲学家则根据很少的实验便建立起一些体系来,然后强使其他事实符合他们的体系。3.把宗教与传统同哲学搅在一起,要想从精神界去寻求科学的源头。培根认为这最后一类偶像是完全可以铲除的。
有破有立,培根不仅在理论上建立了观察、实验、归纳、分析的方法,而且有实现新科学的实际设想,这就是他的《新大西岛》(New Atlantis,1626),他心目中的理想国。从柏拉图起,西方每个时代都有一批有志之士设想过各自的理想国,而在这新旧交替的文艺复兴时期,这种作品更是层出不穷。培根一心要发展自然科学,因此在他的理想国里,这方面的设想比较突出独特。他采用当时流行的游记体裁,描写了作者一行人漂流到一座海岛,受到接待的情况和岛上的历史,岛民的生活习俗,富于神奇色彩,对话生动,引人入胜。这个岛国信奉基督教,实行君主制,以家庭为社会单位。主要内容是对一所科学研究机关的描写,这机关取名为所罗门院,建院的目的是研究万物之因和万物运动的奥秘,以扩大人类控制万物的能力;研究的方法是实验,因此有各种实验设备,很多还很有趣。例如热能的实验,声音的实验,气味的实验,不一而足。试验热能,有各种炉来测试强热、速热、恒热、温热,模仿太阳和其他天体的热,测量粪便的温度、生物的腹热、口腔热、血的温度、体温、湿草和石灰的热度。还有一些仪器可以利用运动产生热。“所罗门院”无疑是对英国大学的一种批判。培根写完这些实验之后,就搁笔了。
培根描写这些科学研究是带着理想的热情的,但是整整一百年后,斯威夫特却是以极度挖苦讽刺的口吻来描写同样的实验:在《格列佛游记》里,在拉加多的科学院里,一个形容清癯,手面墨黑,胡须蓬乱的科学家用了八年时间试验从黄瓜里提取太阳光;有人在试验把冰碾成粉末,制造火药;有人在试验先建屋顶后建屋身的建筑工艺等等。
事隔一百年,竟然有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原因何在?斯威夫特不是热中于实验科学的哲学家,这是一个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要征服自然,有一股热情,自然规律也逐一被发现,发现之后产生了利用问题。培根的时代这个问题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12],经过一百年才渐渐利用起来,在利用的过程中自然会出现招摇撞骗、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弄虚作假的行径。出现各种开发计划,其中有真有假,斯威夫特讽刺的正是这种现象。
前面讲的全是培根在哲学和实验科学方面的成就,文学上如何呢?他的《论说文》论者甚多,不赘述。他的哲学著作既是哲学,又是用拉丁文写的,严格说,不能算英语文学。主要用英文写的作品是《学术的推进》和《新大西岛》。《学术的推进》后来又加以扩充,译成拉丁文,后人又把它译回英文,因而此书有两种英文文本。不过后人的英译本(不全)与培根原来的英文,风格迥异,不能代表培根。
我们不妨选一段文字欣赏一下。在第一部分前三节交代过阻碍学术进展的种种因素之后,培根继续论述其他障碍,在第四节里,他讲学者们自己造成的障碍,他称做错误(errors)与虚妄(vanities)。他写道:
读书人中主要存在着三种虚妄,以致玷污了读书人的名声。所谓虚妄,不外是谬误或者琐屑。谬误就无真理可言,琐屑就是无用。所谓虚妄之徒,不是轻信就是猎奇,猎奇可以指对内容的好奇,也可以指对文字的好奇。因此,无论从道理上说,或在实践中,都可以发现三类我称之为治学的弊病:第一类是妄诞之学,第二类诡辩之学,第三类华丽之学,即虚妄的想像,虚妄的争辩,虚妄的夸饰。我来先谈最后一类。马丁· 路德,受上天的指示(这是无疑的),但也运用理性,发现自己的任务是要和罗马主教、腐朽的教会传统作对,又发现自己很孤立,因为当时的舆论都不支持他。于是他不得不唤醒古人,求援于过去的时代,联合起来反对当代。因此,古代作家,不论神学家抑人文学者的作品,凡长期酣睡在图书馆内的,一律拿来展卷阅读。结果又不得不竭尽全力去钻研古代语言,因为这些作家都是用古代语言著书立说的,学古代语言就能更好地征用并使用他们的词句。由此又进一步对其风格词藻感到兴味,崇拜其文字,尤其是这些作者宣扬的见解虽旧,但看来却很新颖,与经院派是对立的。这种敌对和对立更加推动了、促进了那种崇拜心理;这些古代作者一般说来,都站在对立面[13],其著作的风格与形式也迥异[14],他们随意铸造和构造新的术语,以表达其思想,避免迂回文字,而不顾词句纯洁与否、可喜与否以及(也许我可以这样说)合法与否。此外,当时大量工作是在人民当中做的(法利赛人常说Execrabilis ista turba, quae non novit legem[15]),为了争取和说服他们,必然要重视并追求雄辩术和语言的多样化,才能最适应一般人的接受能力,最有力地打动他们。因此,这四个原因加在一起,即对古代作家的崇拜,对经院派的憎恶,对语言的考究钻研,以及追求讲道的效果,就产生了热中研究雄辩和丰富言语之风,并开始盛行。很快就形成泛滥之势,人们猎取的与其说是内容,不如说是词藻,与其说是有分量的内容,有价值的问题,有道理的立论,有生命力的发明或深刻的见解,不如说是精美的文辞,完整干净的文句,委婉跌宕的章法,以修辞比喻来变幻或美饰其文章。于是,人们争奉葡萄牙主教俄索留斯[16]行云流水之文为圭臬。史图姆[17]也竭思殚虑,把心力全部用在研究演说家西塞罗和修辞家赫尔墨吉尼斯[18]的著作上和撰写自己的论句法和模仿的著作上了。于是剑桥大学的卡尔[19]以及阿斯克姆[20]在授课与其著作中,把西塞罗、德谟斯特尼斯几乎奉为神明,将所有好学青年诱导到这种纤细雕华的学问上去了。于是伊拉斯模斯起而嘲讽,他说Decem annos consumpsi in legendo Cicerone,[21]最后一字正像希腊文One[22]的回声,One即Asine[23]。于是经院派学问遭到了全面的唾弃,以为野蛮不文。总之,彼时整个倾向与偏好是重文轻质。
以上就是治学之道的第一弊端,只钻研文字,不钻研内容,我虽只举了晚近情况为例,但历来以至今后永远会secun-dum majus et minus[24]。情况是这样而要学问之道不受损失,岂是可能的呢?即以常人眼力而论,大学问家的著作在他们心目中,也只像专利证书或插图手抄本上的第一个字母[25],虽然十分华丽,但终不过只是一个字母而已。我以为匹格玛利翁[26]的狂热正好是这类虚妄的象征和写照:因为文字不过是内容的影象,文字如果没有道理和发明,便无生命,热中于这种文字,与热恋一幅肖像何异?
但是,我们也不可匆忙予以谴责,即以哲学而论,本极深奥,可以披上修辞外衣,予以装扮,使之更能为人所感知与接受。关于这点,我们有卓著的先例,如色诺芬、西塞罗、塞内加、普鲁塔克,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的柏拉图,足见它的用处是很大的。当然,它也起了一定的障碍作用,因为人们往往会在尚未读完一般文章之前,过早地感到满足,扑灭了向前探索的要求,不利于对真理的刻苦追求和对哲学的深入理解。但是,如果有人想在公务场合、社会交际、建议、说服、说理等情况下利用这方面的知识,那么,以这种风格著述的作者,便可随手拾取,十分方便。但是,用得过分则是理应受到卑视的,正如赫尔库勒斯在一座庙内看到维纳斯的宠儿阿冬尼斯,以不屑的口吻对他说Nil sacri es[27],同样在学术界与赫尔库勒斯持同样见解的人,即刻苦用功探索真理的人,无不藐视那类纤细雕华,认为那是不可能具有什么神圣品质的。关于治学之道的第一种病症或弊病就谈这些。
这类文章的特点怎么样呢?特点在于说理性强。条理清楚,分析细致,一环紧扣一环,周密而不枝蔓。琼生有一段话评论培根演说,说得很好。他说:“若论说话干净、准确、有分量、最不空洞、最没有废话,谁也比不过他。……听众不能咳嗽,不能回首他顾,咳嗽一下或回一下头,必有损失。”逻辑严密,有正面论述,也有反面论述,但主导思想明确无误,如老吏断狱,不愧律师出身。文字畅酣淋漓,读完感到无限满意,正如琼生所说:“每个听他演讲的人唯恐他结束。”
但培根并不枯燥冷酷,他常常感情激动,正如写培根传的邱奇所说,凡遇宗教问题或科学问题,字里行间便流露出感情。从上面那段文章里也可以看出他对天主教会的敌意和对治学的重文轻质的卑视和嘲笑。这时他往往用“使事用典”的方法,或用比喻。我们知道培根笔头极勤,有喜欢采辑格言警句的癖好,典和事在他是信手拈来。他的比喻虽不多(不如在《论说文》里那么多),但很具体,生动,恰当。不过总的说来,他的思维是一个哲学家的思维,因此说他是莎士比亚剧本的真正作者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莎士比亚是诗人—艺术家,他的思维方法主要是形象的,两人很不一样。从莎氏作品中看不出这样严密的思维逻辑,他的特长是形象和感受,不是抽象说理。事实上,培根的文学比起十六世纪一些散文家,更不要说诗人戏剧家,已不那样华丽、形象、郁茂,而是更接近于十七世纪的说理文了。
不过,培根的文字对我们来说还是古香古色的,在翻译里却无法传达。他的拉丁引文姑置不论,即是英文,和今天的英文相比,无论句法词意,也都有一段距离了。这不免是欣赏的障碍,但是读多了,勤翻权威的词典,障碍是可以排除的。
最后,我们读培根的作品,总发现他爱连用两个词来表达一个概念,这是因为他觉得英语不如拉丁文精确。他晚年给友人(Toby Matthew)的信里说“现代各国语言总有一天会导致图籍的破产”,意思是用现代民族语言写的书总有一天要一钱不值。这也是当时英语所处的发展阶段——刚从中古英语向现代英语过渡的阶段——一切尚未规范化,这种情况引起他对英语的不信任。这和中国五四时期学衡派反对白话有类似之处。不过,培根不信任英语,要用拉丁文著作,恐怕不能认为是缺乏民族观念,他的民族意识很强。但同时基于要把科学知识推广到英国以外,他把《学术的推进》译成拉丁文后,献给查理亲王(即后来上断头台的查理一世),说:“这本书是会传下去的,会成为一个世界公民,英文写的书办不到。”这种世界公民的观念,科学无国界的观念在当时还是崭新的,同时也是中世纪学术国际化的延续。
翰案:培根文章羁情感于理性之中,与John Donne有相似之处,此之谓baroque欤?——89.8.28北医三院病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