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写着玩的,写完这本书后,再这样有时间,有意识的想写完一整本书,就是今年了。
我运气很好,第一本书0杀过签。因为换了几部手机,不在阅文写文,就没再下过作家助手。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初中过去,高中过去,来到大学,我几乎将我这本最最最开始的故事遗忘。
——直到今天。
其实也是一时兴起,这本书写的不好,我知道。所以我想着,她可能会被埋没到这个网站最底层,没有人会点开她,我在不在意都无人会喜爱,我那时把对自己能力不足的无力感表达为对这篇文章的厌恶,故而我的确有意不去想她,甚至到了今天我也没有勇气点进去。
但我今天抱着手机发了好久的呆,最后发现,可能是过了太久,我还是想看看她。
我重新下载了这个软件,入眼就是作家日报99+的消息,以及一封庆贺,我成为作家第五年的庆贺。
我注册后的第一天开启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也五岁了。我点开她,才第一次真切的意识到,原来我以前竟然那么稚嫩,一章才一千多字,而我竟然可以拖延着写了那么久。
我还记得连载这篇的时候,初中放学,好像是冬天,天黑的早。我写完作业,夜晚一二点,抱着手机吭哧打着我如今再也回想不起来的文字。我坐在房间的飘窗上,有时会静静看着对面仅零星几个亮着灯的漆黑大楼。一点怪癖,冬季写书时会开着窗户,寒风吹着我,风里有我那所城市特有的味道,我嗅着它,静静地把我人生中第一部破破烂烂的故事缝好。
我记不得为什么会起这样的书名了,也记不起为什么会写这样的故事,连笔名似乎都是随机的。不瞒你们,到现在,我还是开书开的随意,随意的人生态度使我吃了不少亏,我该改过来,却不知怎么改,因为我往往改的也很随意。
这段文字接近七百,洋洋洒洒,大学的自己十分钟,写了我初中千字日更大山的一大半。我笑话初中的自己,同时也不由得感谢那个时期的自己。毕竟没有那个作者都能这么幸运,能如此直观的看到时间长河中自己一路以来的笔迹成长。
有点想哭,很难受,一种跨越时空的宿命感在缠绕着屏幕前的我,兜兜转转五年,我又回到我最初梦想开始的地方。
感谢愿意收藏这篇文章的80个读者,我在阅文的文章仅此一篇,再相遇就会再另一个平台了,我不会披露马甲,相遇可能也不会相认。相知
那就祝你们开心,有缘自会再聚,文学之路漫漫,祝大家热爱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