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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指这样一些东西,它们指的是那些与他者有联系的东西“与他者有联系的东西”是对希腊短语ἅπερ ἐστὶν ἑτέρων的一个有意稍显含混而不精确的翻译。因为,ἑτέρων这个表示“他者”的代词属格形式,涵盖了以下两种关系,即:1.“相较于”,例如,“大”“小”“两倍”“相似”,都是相较于某物而言的;2.“相关于”,例如,习性、倾向、知识、感觉等,都是相关于某物而言的。因此,亚里士多德在一开始对关系范畴的界定中就特殊地利用了ἑτέρων这一属格形式来表示关系范畴的本质特征。正是依据这一理由,我以为,用较含混的“与他者有联系”就能够比较贴切地反映亚里士多德在这里运用属格的本意。因为“与他者有联系”也是需要通过具体的下文才能够进一步明确究竟是怎样的联系。阿克利把这一句话翻译成:... what they are, of or than other things(Aristotle’s Categories and De Interpretatione, Translated with Notes by J. L. Ackril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p. 17),显然是采用了意译的方法,分别以介词of和than来传达属格的上述两层内涵,准确是准确,但并不贴切于原文。,或者以别的什么方式相关于他者的东西;例如,大的东西指那个与他者有联系的东西,——因为相较于某物才说大,——两倍的东西指那个与他者有联系的东西,——因为相较于某物才说两倍;——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亦然。甚至这一类东西也属于关系物“关系物”是对τὰ πρός τι及其各类变格形式的翻译。中性定冠词τά的使用,就将τὰ πρός τι这个短语明确地指向了对象。因此,对于这个短语,我们不翻译成“关系”,而是翻译成“关系物”,即指一些“与他者有联系的东西”。由此,它也就准确地表明了,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关系范畴并不是对一些表示关系的形容词或副词或介词的词类归类,它同样指向了一些对象,只不过这些对象的存在方式与实体对象的存在方式不同,它们总是相关于某物而言的。阿克利在其注释中也类似地讨论了这一问题,参见Aristotle’s Categories and De Interpretatione, Translated with Notes by J. L. Ackril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p. 98。另外,也请参考 Fabio Morales, “Relational Attributes in Aristotle”, Phronesis, 39 (1994), pp. 255-274。,例如习性、状况、感觉、知识、位置;因为所有上述这些都指那个与他者有联系的东西而非别的什么;因为习性指对某某的习性,知识指对某某的知识,位置指对某某的位置,其他亦然。因此关系就是那些指与他者有联系的东西,或者以别的什么方式相关于他者的东西;例如,大山相关于他者而言,——因为相关于某物山被说成大,——相似的东西指与某物相似,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同样相关于某物而言。而卧、站和坐都是一些位置注意,这里的卧(ἡ ἀνάκλισις)、站(ἡ στάσις)、坐(ἡ καθέδρα)分别是下面的躺着(ἀνακε<κλ>ίσθαι)、站着(ἑστάναι)、坐着(καθῆσθαι)的名词形式,因此,它们与表示动作的姿态范畴不同,而是指三个相对而言的位置。,而位置属于关系物。躺着、站着或者坐着本身却不是位置,而是从上述的那些位置派生而言的。

甚至相反性也内在于关系物之中,例如德性相反于邪恶,它们每一个都是关系,以及知识相反于无知。不是对于所有关系物都有相反;因为对于两倍的东西就没有一个东西是相反的,对于三倍的东西也没有,对于诸如此类的任何一个都没有。——看起来关系物容受更多和更少;因为一个东西被说成更多和更少相似,以及被说成更多和更少不等,它们每一个都是关系;因为相似的东西指与某物相似,不等的东西指与某物不等。不是所有的关系物都容受更多和更少;因为两倍的东西不被说成更多和更少两倍,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不然。

所有关系物全都相关于相对待者“相对待者”是对希腊词ἀντιστρέφοντα的翻译。它是动词ἀντιστρέφω的分词形式。ἀντιστρέφω在逻辑学上表示一种对立双方可互换的关系,也就是一种逻辑上相互依赖而成立的关系。例如,奴隶和主人就是一种相互依赖而成立的关系,有奴隶则必有主人,有主人则必有奴隶。所以,中译文用“相对待者”来翻译。而言,例如奴隶被说成主人的奴隶,主人被说成奴隶的主人,两倍的东西是一半的两倍,一半的东西是两倍的一半,大的东西是小的大,小的东西是大的小;对于其他亦然;然而有时候它们会通过后缀在词上相区别,例如,知识指可知物的知识,可知物指对于知识的可知物,感觉指可感觉物的感觉,可感觉物指对于感觉的可感觉物。虽然如此,有时候只要所相关而言的东西没有被贴切地说明,而是说明者犯了错误,就似乎不相对待;例如,如果翼被说明是鸟的,那么翼的鸟就不相对待;因为首先,鸟的翼说明得并不贴切,——因为不是作为鸟,对于它翼被说成是它的,而是作为有翼者才是;因为翼也属于其他许多不是鸟的东西;——所以,只要被贴切地说明,就相对待,例如,翼是有翼者的翼,有翼者是翼的有翼者。——然而有时候也许还必须创造名词,假如没有现成的名词相关于要贴切地说明的东西的话;例如,如果说明船的桨,那么,这一说明并不贴切,——因为不是作为船对于它桨被说成它的;因为存在着没有桨的船;——因此就不相对待;因为船并不被说成桨的船。但是也许这一说明会更加贴切,如果这样以某种方式桨被说明是有桨物的桨,或者其他某个这样的东西,——因为没有现成的名词;——并且只要说明得贴切,这就相对待;因为有桨物对于桨是有桨物。对于其他也是这样,例如,头被说明是有头者的就比被说明是动物的会更贴切;因为不是作为动物才有头;因为动物中的很多都没有头。所以,一个人也许可以最容易地获得那些相对于它们没有现成名词的东西,如果他由最初的东西并且就与它们相对待的东西提出名词的话,正如在前面说过的那些东西上,由翼提出有翼者,由桨提出有桨物。因此,所有关系物,只要确实说明得贴切,就都是相关于相对待者而言的;因为,假如相关于碰巧之物被说明,而不是相关于所说的那个东西本身,这就不相对待。——我是说,如果相关于偶然的什么东西来说明,不是相关于所说的那个东西本身,那么,甚至在那些被一致同意是相关于相对待者而言的东西和对于它们现成有名词的东西中也没有一个相对待;例如,奴隶如果不被说明是主人的而是人的或两足的或这一类的某一种的,这就不相对待;因为说明是不贴切的。——再者,如果所相关而言的东西已经被贴切地说明,当所有其他是偶性的东西被取走,而唯有那相关于它被贴切说明的东西剩下来,也会总是相关于它来说;例如,如果奴隶相关于主人而言,当取走一切对于主人是偶性的东西,例如作为两足的存在,作为可接受知识的存在,作为人的存在,而唯有主人方面的存在剩下来,奴隶也会总是相关于它来说;因为奴隶指主人的奴隶。但是,如果所毕竟相关而言的东西没有被贴切地说明,当取走其余的,而只有那个相关于它被说明的东西剩下来,也不会相关于它来说;因为就让奴隶已被说明是人的以及翼是鸟的,并且就让从人已经被取走了作为主人本身的存在;因为奴隶将不再相关于人来说,——因为没有了主人,奴隶也就不存在;——同样,就让从鸟已经被取走了作为有翼者的存在;因为翼也将不再属于关系物;因为没有了有翼者,也将不存在某物的翼。——所以,应当说明所毕竟相关贴切而言的东西;如果有现成的名词,说明就是容易的,而没有的话,也许就必须创造名词。当这样被说明,那么显然,所有关系物全都相关于相对待者而言。

看起来关系物在本性上同时存在。而且就大多数情况这是真的;因为两倍和一半同时存在,有一半也就有两倍,有主人也就有奴隶;而其他的也都类似于这些。而且它们彼此一同取消;因为没有两倍也就没有一半,没有一半也就没有两倍;对于诸如此类的其他亦然。——但不是对于所有关系物在本性上同时存在看起来是真的;因为看起来可知物可以先于知识而存在;因为正像在多数情况上那样,先有了事物,我们才获得知识;因为在很少情况下或者绝不在任何情况下,一个人可以知道那与可知物同时产生的知识。再者,可知物被取消,也就一同取消了知识,但知识被取消,却不一同取消可知物;因为没有了可知物也就没有知识,——因为知识将不再是任何东西的,——但没有了知识,并不妨碍可知物存在;例如,如果与圆面积相等的正方形是可知物,虽然关于它的知识根本不存在,但是这个可知物本身却存在。再者,动物被取消了也就没有知识,但是可知物中的许多却可以存在。——在感觉上的情形也类似于此。因为可感觉物看起来先于感觉而存在。因为可感觉物被取消,也就一同取消了感觉,但是感觉却并不一同取消可感觉物。因为感觉是相关于物体并在物体之中的,但可感觉物被取消,物体也就被取消了——因为物体也属于可感觉物,——而没有了物体,感觉也就被取消了,所以可感觉物一同取消感觉。但是感觉却不一同取消可感觉物;因为虽然动物被取消了,感觉也就被取消了,但是可感觉物将存在,例如,物体,热、甜、苦,和其他一切是可感觉物的东西。再者,感觉与可感觉物同时生成;因为动物和感觉同时生成,——但是可感觉物甚至先于感觉的存在而存在;因为火、水和这一类的东西,动物就由它们构成,甚至先于动物的整个存在或者感觉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可感觉物看起来可以先于感觉而存在。

但是有一个难题,是否没有一个实体被说成属于关系物,正像看起来的那样,还是就第二实体中的一些这是被容许的。因为对于第一实体这是真的;因为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不相关于某物而言;因为这一个人不被说成某某的一个人,这一头牛也不被说成某某的一头牛。部分也一样;因为这一只手不被说成某某的一只手,而是某某的手,这一颗头不被说成某某的一颗头,而是某某的头。对于第二实体亦然,但只是对于绝大多数,例如,人不说是某某的人,牛也不说是某某的牛,木头也不说是某某的木头,但却被说成某某的财产。因此,对于诸如此类的东西显然,它们不属于关系物,但是对于一些第二实体却有分歧;例如,头被说成某某的头,手被说成某某的手,还有这一类的每一个,所以它们似乎有可能属于关系物。——因此,如果关系物的定义已经被说明得很充分了,要解决没有一个实体被说成属于关系就要么十分困难,要么不可能。然而,如果不充分,相反,关系物是那些其存在等同于以某种方式相关于某物而有的东西,原文为:ἀλλ’ ἔστι τὰ πρός τι οἷς τὸ εἶναι ταὐτόν ἐστι τῷ πρός τί πως ἔχειν。请注意,这就是相对于第一个定义(亦即本章一开始所给出的那个定义)被修订的定义,也就是一个更加严格的定义。如果说第一个定义更多地强调ἑτέρων这个属格语法的运用对关系范畴的限定,因而是一个语言上的定义,从而失之于宽泛,使得一些不属于关系范畴的东西由于可以在语法上被属格名词所限定而被错误地归于关系范畴,那么,在这个修订的、更为严格的定义中,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就不再是一种语法关联或语法标志,而是一种存在上的关联,亦即,关系物必须是这样一些东西,即,其存在必须通过与某物相关联才能够得到成立。因此,这是一个存在论上的定义。这里的着重点不再是一个属格标志,而是εἴναι和ἔχειν。前者指向作为关系范畴的东西的存在和是,后者则指向其成立和取得。所以,在这里,我将这个ἔχειν翻译成“有”,以凸显这种存在论上的内涵。而诚然,在通常情况下,当ἔχειν同副词和介词相联结时是不必特别翻译出来的,因为此时它相当于系动词to be的作用。因此,阿克利将这个定义译为:those things are relatives for which being is the same as being somehow related to something(Aristotle’s Categories and De Interpretatione, Translated with Notes by J. L. Ackril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p. 22)。在这里,他便是将ἔχειν作为系动词being来处理的。但这样,ἔχειν作为实义动词的“成立”“取得”的内涵就不明显了,尽管英语中的系动词to be潜在地葆有这样的存在论的内涵。所以,为了从存在论的意义上将这个定义同之前的那个定义明确区别开来,我在这里以实义动词的方式翻译了ἔχειν,而将它翻译成“有”就不仅兼顾了“取得”“成立”的内涵,而且也凸显了它的存在论上的意义关联。那么,关于它们就也许可以说些什么。先前的那个定义虽然适合于所有关系物,然而它们指那些与他者有联系者这一点确实并不就是它们的相关于某物的存在。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确定地知道一个关系物,他也将确定地知道那个它相关于它而言的东西。因此这甚至由下述也是显然的;因为如果一个人知道这一个它属于关系物,而关系物的存在等同于以某种方式相关于某物而有,那么,他也就知道那个它以某种方式相关于它而有的东西;因为,如果他完全不知道它以某种方式相关于它而有的东西,他也将不知道是否它以某种方式相关于某物而有。甚至在具体的例子上这一点也是显然的;例如,如果他确定地知道这一个它是两倍,他也就径直确定地知道了它是何者的两倍,——因为如果他不知道它是任何一个确定的东西的两倍,他也就完全不知道它是否是两倍;——同样地,如果他知道这一个它是更美的,由此也就必然确定地知道它相较于何者是更美的,(他并非不确定地将知道它相比于更差的是更美的;因为这是假设,而不是知识;因为他将不会再次清楚地知道它相比于更差的是更美的;因为,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没有相比于它是更差的东西的话)。所以,显然,如果一个人确定地知道这个东西属于关系物,那么就必然地对于那个它相关而言的东西确切地知道。至于头、手和这一类的每一个,它们都是实体,对于其本身之所是是可以确切地知道的,而对于它相关于而言者却不必确切地知道;因为这是某某的头,或这是某某的手,不必确切地知道;所以,它们就不会属于关系物。如果它们不属于关系物,说没有一个实体属于关系物就会是真实的。也许,不经过多次地省察,要有力地说明这类问题是困难的;虽然如此,对它们每一个产生困惑并不是无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