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梅艳芳《似是故人来》,作词:林夕
我十八岁那年,在老家县城一中读高三。对一个生活在HEB省的农村孩子来说,这意味着要把自己最虔诚的努力献祭给学习。
早晨6点起床以后跑操半小时,然后吃早饭,8点准时上课,中午12点下课,吃饭休息一小时,就继续上课,一直到晚上6点吃晚饭,7点再开始上两节课晚自习,到9点下课以后还可以自愿多学习一小时。说是自愿,除了在县城住的几个走读生以外,几乎没有人会回宿舍,都要熬到10点钟才回去。
这样的作息持续6天半,只有周日下午可以自由活动半天。用现在流行的“996”标准来衡量,我们很早以前就过上了8106.5的日常。不过毕竟那时候我们已经差不多成年了,所以大都能理解学校的安排,毕竟为了自己命运拼搏的机会,可能只有这一次。
那时候我还不像现在这么胖,只有160斤上下,每天的每个时间点都感觉很饿。
这里要额外介绍一下我们高中的食堂。它有5个打饭的窗口,外面是一大块水泥地,上面搭着一片棚子,所以不能算露天,但是除此之外也什么都没有,桌椅板凳全都没有。我们要打完饭以后,蹲在地上吃。
食堂的饭菜自然不怎么好吃,通常都是热过很多次的大馒头,外加玉米粥或者小米稀饭,有三四种口味的炒菜可以选,包括芹菜、白菜、土豆或者蘑菇,只有极其偶尔的时候会炒一次蒜薹,同学们把这天称为“蒜薹节”。不管什么菜,里面放的肉片都极少,而且大多数都是白花花的恶心肥肉,用的油也不是很正宗,常常带着一股汽油味。
世纪之交的两三年,差不多是农民负担最厉害的时候,我那时候每个月只有300块钱的生活费,大多数住宿的同学也跟我差不多。算下来,每顿两三块钱也就只能买一个馒头,一份菜,一份饭而已所以高一和高二的时候,我们宿舍的7个人就一直合伙打饭吃,这样最起码可以多要几种菜合在一起吃。
这样凑起来吃饭勉强能让我吃饱,但是没办法解馋,所以我们互助小组还会轮流到校门口的摊贩那里买上一份有海带丝、豆腐丝、煮花生米以及油炸辣椒的朝鲜凉菜。我那时候最喜欢的味道,居然是嚼炸辣椒籽的香脆,以至于连它的辣也可以忽略了。
更奢侈一点的话,还可以买校门口小饭店里卖的肉包子,五块钱可以买到一笼屉10个满口鲜香的猪肉大葱馅包子。以今天的眼光看来看自然算得上便宜,但是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它们太贵了,如果我吃上一顿包子,就要至少两顿饭吃大馒头不吃菜。
但是到了高三以后,大家都觉得时间变得很紧,即使是三餐时间也不能浪费,毕竟大家有快有慢,一起吃饭的话还要等别人吃完一起刷桶刷饭盆,实在太浪费时间了。于是我们的互助小组就自然而然地解散掉了,我只能自己打饭吃。
好像是三月份的一个中午,我花一块钱从食堂买了两个馒头,回到教室里自己的座位上。因为今天不是蒜薹节,食堂的菜实在不值得花2块钱去买,我就拿出了从家里带来的自制芝麻酱,倒了一点在饭盒盖子上面,用凉水洩开到散发香气,再加进去一点盐粒,用筷子搅拌均匀,便可以掰下一块馒头蘸着吃了。
平心而论,我觉得这样的吃法至少比食堂的饭菜要好吃多了。
可是我正在专心致志对付馒头蘸酱的时候,一声清脆的惊呼在我的耳边响起来:“晨风,你怎么吃这个呀!”
说话的是坐在我前桌的女生王莹,她是一位家住县城的走读生,平时都是下课以后回家吃午饭,吃完饭再赶回来上课。但是到了高三以后,走读生们为了节约时间,也开始带便当盒在学校吃饭,吃完还可以学习少说半小时。
我不以为忤,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王莹,开玩笑说:“很好吃的呀,不信你尝一块。”
没想到她真的拿过我手里那块刚蘸了芝麻酱的馒头塞到自己嘴里,嚼了嚼咽下去说:“真的还不错,你还挺会吃的嘛!”
我讪讪而笑,没有回答。
她突然从自己桌上的便当盒里拿出一块粉色的糕点,说:“我吃了你的东西,你也尝尝我的吧!”
我觉得跟她客气也不合适,便接了过来,一口塞到了嘴里,一种又凉又甜的美妙滋味从舌头上泛起来,嘴里含糊不清道:“好吃,好吃!”
王莹笑了,雪白的脸蛋上露出两个圆圆的小酒窝:“你这一口可真够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