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五四与中国现代思想

五四新文化:继承与超越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 耿云志

近数十年来,围绕着如何对待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论。肯定新文化运动的历史贡献者,多从肯定方面加以研究,加以论述。有人或许以为他们不承认新文化运动有其负面的影响。否定新文化运动的历史贡献者,自然是从否定的方面加以研究,加以论述。人们认为他们完全否认新文化运动的正面意义。

上世纪晚期以来,有人提出,对五四新文化运动,应当在继承的基础上超越。这无疑是一个很不错的提法。但问题是在于如何继承?如何超越?

若论到如何继承,首先要明确继承什么。我想,人们比较一致的看法,应当是科学与民主。当年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领袖分子们,都把这两者看成是当时的中国最需要的东西。

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中国从戊戌维新运动起,先觉分子就追求以某种形式的民主制度,替代固有的君主专制制度。不过,清末的革命家和改革家们心目中的民主制度,只是一套政治安排,一套政治架构。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议会的组织,以为有了议会,就有了民主制度。革命党人对此坚信不疑。立宪派的梁启超略有些迟疑。他觉得,以当时中国的社会状况和国民素质,恐怕未必能运用好议会这种组织。民国成立后,有了议会;但议员们既没有阻止袁世凯复辟帝制,也没有避免使自己堕落为“猪仔”议员,他们竟以自己神圣的投票权换取五千大洋去吃喝玩乐。于是人们对民主制度失望,有的转而倾向复旧,有的向往各种各样的乌托邦。

新文化运动的领袖分子们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们能看出问题之所在,而不像一般人那样在挫折和混乱面前迷失方向。他们认识到,民主制度之未能落实,是因为国民没有民主的观念。要国民树立民主的观念,就得让他们明白,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堂堂的独立的,享有不可让渡的自由权利的个人。陈独秀所谓“吾人最后之觉悟”,必须是每个人“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 《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第107页。,亦即“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惟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陈独秀:《敬告青年》, 《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第74页。。胡适说:“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 《胡适论学近著》,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635页。就是说,要建立民主制度,使国家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国家,那么,国人就必须摆脱奴隶地位,去掉奴隶思想,使自己成为一个独立的享有自由权利的个人。显然,他的意思与陈独秀所说的是完全一致的。

正因如此,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当时极力提倡个性主义,极力主张个人的独立与解放。提倡个性,个人自由,在清末已有人讲过,如梁启超(见其《新民说》等),如鲁迅(见其《文化偏至论》等)等。然而,第一,那时人们没有对个性、个人自由等等给出清晰而圆满的界定。第二,那时没有把个人自由与国家民族的自由之间的关系讲清楚,往往陷于不易摆脱的困惑之中。第三,那时,也没有人把个性与个人自由同民主制度之间的关系讲清楚。新文化运动的领袖分子们,在上述三个方面,都有新的建树。例如,关于个性与个人自由的界定,他们指出,个性主义“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胡适:《易卜生主义》, 《胡适文存》第4卷,亚东图书馆,1925年第8版。。从前,严复、梁启超们只是说个人自由,但以不侵犯他人自由为界。这是从消极方面来界定个人自由。现在强调个人要对自己出之于自由意志的言论、行为承担完全的责任。这是从积极方面,更加客观,也更加深刻地揭示出自由的完整的意义。而且针对中国的国情与民众心理,这样讲,就澄清了专制主义者对自由的曲解和污蔑,也解除了一些好心人对自由的种种担心和误解。久处专制主义桎梏之下的人们常常误以为,个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人欲横流。实则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一个人,既然是独立自主的,有自由意志的,那就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行为负完全的责任。如果你危害到公共利益,或侵犯了他人的自由,你就必须接受惩罚。这既是维护每个人的自由所需要的,也是维护公共社会利益所必需的。

再如,关于个人自由与国家民族的自由之间的关系问题,新文化运动的领袖分子们也给出了非常明晰的解答。他们指出,争个人的自由,就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个人的人格,就是为国家争人格。见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 《胡适论学近著》,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635页。这听起来或许不足以说服人。但仔细论起来,其间的道理也并不神秘。每个为国家民族的自由而慷慨赴义的人,都是首先感受到自身的不自由的痛苦或亲历到自己亲人的不幸,当他们走上斗争的前线的时候,他们所意会到的,自己的自由与国家民族的自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还记得我读小学的时候,学唱过一首挽歌,其歌词说:“感受不自由,莫大的痛苦;在我们遭受灾难的时候,你们英勇,你们英勇地抛弃了头颅。”我觉得,这个简短的歌词,生动地透显出,个人自由与国家民族的自由之间的紧密的关系。不仅如此,他们还进一步指出,国家自由,民族自由,必须建立在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的基础之上。陈独秀说:“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名与个人利益相冲突,实以巩固个人利益为本因也。”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 《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第98页。著名政治学家,《新青年》的主要撰稿者之一,高一涵更明确地指出:“国家为人而设,非人为国家而生。离外国家尚得为人类,离外人类则无所谓国家。人民,主也;国家,业也。所业之事,焉有不为所主者凭借利用之理?”高一涵:《国家非人生之归宿论》, 《青年》第1卷第4号。

从以上的论述就可明白,在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的心目中,个性主义、个人自由在民主政治中的地位与作用。在他们看来,个人的独立与自由,实在是民主制度的灵魂。若没有个人的独立与自由,民主便只是一句口号,只是一套空架子。只有个人的独立与自由得到真实而充分的保障,民主政治才能落到实处。

继承五四,当然要继承五四的民主精神。五四时期,先觉者们所讲的民主,还只能是世界上已有的,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的西方民主制度,或如人们习惯地称之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马克思、恩格斯批评这种民主,是指出它有其虚伪的一面。他们认为资本主义是现代的奴隶制,工人们被束缚在现代企业的严格管理之下,流血流汗,仅仅为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而已。他们不可能享受到民主制度的充分保障。马克思提出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是要使民主制度变得更真实,更普遍。我们要超越五四,就应该努力建设一种真实的普遍的民主制度。

科学是新文化运动领袖们所最关注的另一主题。

批评或否定新文化运动的学者,自然本身并不反对科学。他们的批评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批评新文化运动领袖们不懂科学,因此不配谈论科学;二是批评新文化运动领袖们迷信科学,以为科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他们把这称之为“科学主义”。

应该承认,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领袖,如陈独秀、胡适、李大钊、鲁迅等,其本身确都不是科学家,如果让他们直接对中国的科学作出绝大贡献,那确实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研究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的学者们,从来不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讨论五四的科学提倡者们的。我们一直认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当时所关注的,所强调的,是希望中国人养成尊重科学的态度,树立起依照科学办事的精神,了解最基本的科学方法。简言之,就是提倡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当然,他们这样提倡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自然也饱含着发展中国的科学事业的期待。

我们看看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领袖们是怎么说的。

我们知道,陈独秀在《青年》创刊号上即提出“科学与人权并重”的主张。那么他对科学是怎样了解的呢?陈独秀说:“科学者何?吾人对于事物之概念,综合客观之现象,诉之主观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谓也。”陈独秀:《敬告青年》, 《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第77页。为了使人们对科学有更清楚的了解,他拿科学与想象相对照。他说:“想象者何?既超脱客观之现象,复抛弃主观之理性,凭空构造,有假定而无实证,不可以人间已有之智灵明其理由道其法则者也。”同上。两相对照即可明白,陈独秀所说的科学不是指某一种具体的科学,不是某一项科学定理或某一项科学发现与发明,而是指最基本的科学精神与科学方法。他强调,科学是运用理性,从客观实际中得出的真理。他指出,只有这种从客观实际中得出的真理性的知识,能够帮助人们解决他们所面临的种种实际问题。可惜,由于我们中国人常常不注重科学,往往迷信阴阳五行、风水符瑞之类,以致农、工、商、医等皆不能充分发达。他说:“凡此无常识之思维,无理由之信仰,欲根治之,厥为科学。”陈独秀:《敬告青年》, 《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第78页。在陈独秀看来,科学既是获取真理性知识的唯一可靠的方法和途径,同时也是帮助人们祛除迷信的可靠方法。陈独秀丝毫也不怀疑科学的普遍性意义。清末以来中国人在介绍西方科学的时候,带有严重的偏狭的心理,以为只有自然科学是科学,换言之,科学只有在研究自然现象时才可派上用场。陈独秀批评道:“我们中国人向来不认识自然科学以外的学问也有科学的威权;向来不认识自然科学以外的学问也要受科学的洗礼;向来不认识西洋自然科学外没(还)有别种应该输入我们东洋的文化;向来不认识中国底学问有应受科学洗礼的必要。”所以他强调:“我们要改去从前的错误,不但应该提倡自然科学,并且研究、说明一切学问(国故也包括在内)都应该严守科学方法,才免得昏天黑地、乌烟瘴气的妄想、胡说。”陈独秀:《新文化运动是什么》, 《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第512页。

承认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具有普遍意义,这是凡多少受过现代科学与学术训练的人们的共识。胡适在他提倡科学和科学方法的大量文章和讲演中,强调得最多的就是这一层意思。他说:“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 ‘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 《胡适论学近著》,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645页。这其中除了“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一句话,尚须推敲之外,所说都是对的。他认为这种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不但是做一切学问都适用,而且对于做人处事也是适用的。他在说过上述那段话之后,紧接着就说道:“用这个方法来做学问,可以无大差失;用这种态度来做人处事,可以不至于被人蒙着眼睛,牵着鼻子走。”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 《胡适论学近著》,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645页。

批评“科学主义”的人们,否定科学精神、科学方法有普遍意义。他们以为,陈、胡等人,因为其本身不是科学家,所以,对科学有误解,把科学方法过于泛化了。他们主张,要把科学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许它干预自然以外的事物。

让我们再看看真正的自然科学家们是怎么看的。

著名的化学家,中国最早的科学社团,科学社的主要发起者之一任鸿隽在《科学》月刊上撰文说:“科学精神者何?求真理是已。……真理之为物,无不在也。科学家之所知者,以事实为基,以实验为稽,以推用为表,以证验为决,而无容心于已成之教,前人之言。又不特无容心已也,苟已成之教,前人之言,有与吾所见之真理相背者,则虽艰难其身,赴汤蹈火以与之战,至死而不悔。若是者,吾谓之科学精神。”任鸿隽:《科学精神论》原载《科学》第2卷第1期,转引自樊洪业等编:《科学救国之梦——任鸿隽文存》,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70页。他认为这种科学精神是适用于一切学问和人生各领域的。他说:“科学的精神是求真理,真理的作用是要引导人类向美善方面行去。我们可以说,科学在人生态度的影响,是事事求一个合理的。这用理性来发明自然的秘奥,来领导人生的行为,来规定人类的关系,是近世文化的特采,也是科学的最大的贡献与价值。”任鸿隽:《科学与近世文化》,原载《科学》第7卷第7期,转引自樊洪业等编:《科学救国之梦——任鸿隽文存》,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80页。

从上面所引当时倡导新文化的领袖和科学家们对科学的理解,我们可以总结起来说,科学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求得真理,并据以规范自己行为的理论与方法的总称,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实事求是。这样理解的科学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基于对人类认识能力的信仰。20世纪最著名的科学家之一爱因斯坦说:“相信世界在本质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爱因斯坦:《论科学》,引自许良英、王瑞智编:《走近爱因斯坦》,辽宁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49页。那些批评所谓“科学主义”的人们,显然是要给科学,要给人类的认识能力规定一个不可逾越的界限,要为各种神秘主义、信仰主义留下充分的空间。我个人认为,科学和人类的认识能力,在现实中,是有局限的,但在未来的发展上,应该是无尽的。有谁能够证明给我们,说科学到达某一处地方,就必定要停止下来呢?

五四时期提倡科学的人们,不过是表达了他们对于科学的发展,对于人类的认识能力的充分信仰而已。这没有什么错。今天不但不应反对科学,不应限制科学的发展,而且仍应大力提倡科学,以抵制各种迷信的回潮。

我个人认为,在五四那个时代,人们抓住民主和科学两个主要观念灌输给广大的人群是很有道理的。他们确是当时最迫切需要的。不过,我以为九十年后的今天,我们的认识,似乎可以深入到更基本的层次。我在1994年第一次提出,在后发展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有两个最基本的趋向:一个是世界化,一个是个性主义。世界化就是对外坚持开放;个性主义就是对内坚持以解放个人为核心的改革。我觉得,这可能会抓住比较更为根本的东西。2004年,我在《世界化与个性主义——现代化的两个重要趋势》此文原为提交美国加利弗尼亚伯克力大学2004年1月举办的国际研讨会的论文,在国内首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集刊》第1辑(2005年5月)上。一文中系统地论证了这个基本思想。在2008年出版的《近代中国文化转型研究导论》中,更为深入系统地对此加以论述。读者可以参看。

对外开放,这是一切走进近代发展历程的国家所必经之路。封闭就是自我限制。没有交流,就没有参照;没有参照,就没有比较;没有比较,就不知有先进和落后;因此就不知进取,就没有进步的希望。总会有些人忧心忡忡,以为开放就会引来许多污秽和罪恶,同时却把老祖宗许多宝贵的东西丢掉。必须承认,在开放的条件下,肯定会有些不好的东西,或我们所不需要的东西裹胁进来,我们所固有的许多东西也会遭遇到冲击。但细心地考察一下近代开放的历史,我们就会发现,能否吸收好东西,能否抵制坏东西,这完全取决于我们自身的素质。一切求进取的人,总会努力寻求好的东西,而避免坏东西。反之,那些本身腐败堕落的人,偏会寻求那些坏的或只是玩乐一类的东西,而拒绝接受那些真正好的东西。如以西太后为首的满清贵族们,他们很快就学会玩照相机、听唱片、打扑克等等西洋玩艺儿,却绝对不赞成认真的改革。在下层社会,那些没有志气的人也是很快就染上吸鸦片,玩一些嫖赌的新花样。所以说,社会风气之变坏,不是开放的罪过,而是腐败势力自身的罪过。同样是在开放的条件下,有很多人是见贤思齐,努力学人家的长处,或者奔走革命与改革运动;或者引介西方的新思想、新观念;或者投身教育、实业,为国家的富强与进步贡献力量。

对于外来的东西,究竟是好,是坏,究竟是否适合我们的需要,这要经过人们的实践来检验,不是靠少数人先知先觉,替大家规定好选择的标准,便可保万无一失。这是事实上不可能的。先知先觉者的宣传教育是不可少的;但最终还是要靠人们的实践来决定选择弃取。

历史已经证明,并且还将继续证明,开放会促进发展、进步;封闭就会陷于落后。

个性主义是人的自觉和人的解放的核心观念。

关于这一点,中国人最多顾忌。因为中国在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下生活得太久了,宗法伦理观念太深入人心了。君主专制与宗法伦理都是不容许个人独立和自由的。个人独立、自由了,势必威胁到专制制度和宗法伦理的控制。所以在中国,讲个人独立与自由,讲个性主义,从来被视为大忌。杨朱讲个性主义,历千载被口诛笔伐;李贽讲个性主义,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五四时期,先觉者们破除千载成见,大讲个性主义,总算多少渗透到青年中间,涌现出一批为理想而献身革命与改革事业;为自由而摆脱家庭、宗族的束缚,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的人。五四以来在我国革命与改革事业上,在科学、学术与教育事业上,在其他各种社会事业上作出较大贡献的人,都是受过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或深受五四新文化运动思想、观念影响的人。他们敢于冲破束缚,无所依赖,独辟溪径,奋斗进取,终有所成。可以想象,一个惯于依赖家庭,依赖父兄,依赖乡党,依赖上司,依赖固有势力的人,是不可能有大出息的。

个性主义鼓励人们的创造精神,解放人们的创造力。这是社会进步,民族提升,国家发展的最终的原动力。养成依赖心理,习惯于奴顺的人们,怎能发挥出创造精神和创造力来呢?诚然,历史上也有在极端专制统治下,依靠军事化的动员体制,创造出惊人奇迹的例子,例如秦始皇修万里长城,隋炀帝修大运河,等等。如果人们因为艳羡这些奇迹,而替专制集权辩护,那真可谓其心可诛了。这些所谓奇迹,都是以牺牲千万人的性命,摧残亿万人的幸福为代价的,它是不可持续的,不可重复的。秦始皇二世而亡,隋炀帝及身而灭。反观欧洲自从走出中世纪,两三百年的发展,超越了上千年的进步;美国废奴之后仅仅半个世纪,就跻身世界最强国之列。两相比较,我们应当选择什么样的道路,不是非常清楚吗?

所以,我认为继承五四,超越五四,应当认准我们的方向,坚持对外开放,随时吸纳世界上一切先进的东西,坚持以解放个人为核心理念的改革,使民族创造力充分发挥出来。如此,我们就可以保持民族昌盛,国家富强,占据世界发展的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