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前的准备功课

本书第二章讲述打官司之前的四项准备功课:第一,作好思想准备;第二,掌握资料内容;第三,决定是否委托律师;第四,了解诉讼的可能发展。

每项功课有着不同的注意事项:

在思想准备方面,诉讼双方有着不同的心理感受。如果是原告,切忌“气在心头,失了准头”,勿“冲动出击,后悔莫及”,要“面对问题,改变旧习”及“按部就班,积极乐观”。如果是被告,切忌“愤怒紧张,冲动慌张”,勿“急于表白,失了里外”,要“接受事实,实事求是”及“平心静气,思考反击”。诉讼的成功,是天时、地利及人和的相互配合,要沉得住气,耐得住性子,不能有“一蹴而就”的急燥心态。

对于资料的收集,必须把握什么“资料”可以在诉讼上运用,而且要掌握收集资料的方法,以及如何从资料中解读相关的诉讼事实。“建立大事记”和“重现事件当时状况”是有效掌握纠纷事实全貌的方法。所以,在官司还没有开打之前,理解自身所处的纠纷立场,才能知道自己“有利”以及“不利”的地方,进而决定是否打官司。

在决定是否委托律师方面,首先应了解自己的纠纷事实以及自己想要获得的结果,以决定是自己亲自打官司,还是委托律师来进行。由于诉讼是一项具有专业知识的事务,无论在知识储备和心理准备上,你要考虑个人是否能够胜任。

针对诉讼的可能发展,你在诉讼之前就应该考虑到最好和最坏的结果,以及你该有的心理准备。心理有了一定的“盘算”之后,你必定会发挥“趋利避害”的人性本能,选择最佳的方法进行这场诉讼,尽可能地“扩大可以掌控的诉讼事项”,并且尽可能地“缩小不可以掌控的诉讼事项”,这就是最佳的诉讼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