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三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特殊业务核算

3.1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特殊业务核算·工作任务

任务1 武汉长江旅行社组团赴北京旅游,通过联系,由北京蓝天旅行社负责接团报务。根据如下经济业务,为武汉长江旅行社编制记账凭证。

(1) 2010年6月10日,组团赴北京旅游一行50名游客,每名游客收费3000元。财务部门收到外联部送来的银行进账单,进账金额150000元。

(2) 2010年6月12日,以现金支付北京旅行团成员火车票及相关外联费等15000元,收到外联部相关结算发票。

(3) 12月24日,财务部门收到北京蓝天旅行社从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的付款通知及“旅行团费用结算通知单”,经审核无误,支付款项95000元。

(4) 12月25日,旅行结束,结转团费收入150000元。

任务2 武汉长江旅行社组团赴北京旅游,由北京蓝天旅行社负责接团报务。根据如下经济业务,为北京蓝天旅行社编制记账凭证。

(1) 2010年6月14日,以现金支付武汉团旅游包车费3800元。

(2) 2010年6月18日,武汉团旅行结束,外联部报来相关支付凭证(包括旅游景点门票支出、旅客住宿发票、餐饮发票、返程火车票支出等),签发支票支付款项60000元。

(3) 2010年6月19日,收到“旅行团费用结算通知单”,根据协议,应向武汉长江旅行社收取款项95000元,已通过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收到银行托收凭证回单。

(4) 2010年6月30日,收到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的收款通知,向武汉长江旅行社收取的95000元款项已如数收到。

任务3 根据江汉饭店2010年8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编制记账凭证。

(1) 8月16日营业部门报来“营业收入日报表”,计列收入104600元,其中客房部收入62600元,餐饮部收入42000元。同时收到银行进账单回单,存入款项104600元。

(2) 8月23日,顾客李立预订宴席5桌,每桌1000元,预收定金500元。

(3) 8月25日,顾客李立如期开宴,除宴席每桌1000元外,每桌加烟、酒、饮料200元,除定金500元抵补酒席款外,另收现金5500元。

(4) 8月31日,收到发料部门报来的各营业部门领用材料汇总表及领料单,本月共领用各种材料计96000元。其中餐饮部领用90000元,客房部领用6000元。

(5) 8月31日,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费30000元。其中客房部固定资产应提折旧10000元,餐饮部固定资产应提折旧12000元,管理用固定资产应提折旧8000元。

(6) 8月31日,餐饮部通过盘存,尚有600元材料已领未用,办理假退料手续。财会部门收到红、蓝字领料单各一张。

8月31日根据红字领料单编制记账凭证。

9月1日根据蓝字领料单编制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