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新股定价

新股价格的确定一般分两步:一是进行股票估值,或称公司估值。对上市公司的估值,国外有多种较为成形的理论和模型,如贴现现金流模型、可比公司比率法、净资产倍率法,等等,这种估值必须建立在对发行人的深入了解和对行业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主要目的是确定股票这种商品的内在价值,股票发行价格就是以该股票价值为基础确定的。二是发现股票市场价格,主要是询价和竞价。这种价格的发现是建立在充分的询价和优化机制的竞价基础上。询价定价的方法有多种,包括网上竞价、网下竞价、第一价格招标定价、第二价格招标竞价,等等。只有将股票价值发现和价格发现结合起来,最终才能得出合理的市场化的发行价格。

一、股票估值

第一章已对贴现现金流模型等估价方法作过介绍,现在我们主要对可比公司比率法进行一些讨论。

可比公司比率法包括市盈率法、价格销售比价格销售比=股票价格/销售收入。或市值销售比法市值销售比=股票市值/销售收入。、股票价格/账面价值法、股票价格/每股现金流法等多种方法。每种估价方法都有各自的适用条件和利弊,所得结果都是公司股票内在价值的评估值。其中,市盈率法在股票价格决定中应用得最广。市盈率法用公式可简单地表示为:

股票发行基准价 =发行市盈率×每股净盈利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用以各种比率计算的股票价格的某种加权平均值作为决定股票发行基准价的参考。

二、询价与竞价

在新股价格的确定过程中,一般是由发行人、承销商与主要的机构投资者经过推介、询价,不断地修正定价,最后根据累计订单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价格的确定过程要尽可能地接近市场化,其结果要能反映市场真正的需求。

1.路演推介

投资者参与定价的前提是充分了解公司情况,路演推介活动可以给投资者提供这样的机会。上市公司在发行新股的过程中,通过路演推介,让愿意参与新股投资的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有关信息,在此基础上公开竞价并确定最后的发行价格,这样可以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2.询价机制

根据询价对象的不同及数量的多寡,可将询价分为三种方式:机构单方面询价、向散户询价及散户与机构共同询价。

(1)机构单方面询价。这种方式主要是针对机构投资者举行“一对一”或小型路演推介会,给机构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机会,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最终确定发行价格。

(2)向散户询价。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尊重占市场绝大多数比例的散户的原则,但从实际来看,受知识、精力和专业化程度的限制,要求普通公众投资者对股票内在价值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是比较困难的。

(3)散户与机构共同询价。这种方式针对包括机构投资者和散户在内的各种投资者进行询价,最终敲定发行价格。

3.竞价申购与配售

竞价发行也称招标购买,指的是由承销机构承销后确定底价,由投资者竞价产生发行价格。

2012年5月2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规定IPO除可以询价方式定价外,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采用询价方式定价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