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第二版)
- 刘少杰
- 4370字
- 2020-07-09 20:56:25
一、实证社会学对形而上学的超越
社会学从反对形而上学传统出发,立志建立一门客观而准确地认识社会现象的科学。当孔德把社会学的实证原则称为人类历史上三种思维方式的最高阶段时,他认为自己经完成了人类思维方式的一场最有意义的革命。孔德兴奋地宣称:“现代社会性使工业生活越来越占优势,因而它应有力地支持伟大的精神革命。今天,这种精神革命已将我们的才智最终从神学制度提高到了实证制度阶段。这种每日每时实际改善人类条件的积极趋势,在一神论条件下不仅总是与宗教定见(它总是和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目的有关)格格不入,而且这种活动必然最终激起人们彻底地自发地普遍反对神学哲学。”
迪尔凯姆也像孔德一样,认为社会学是一门克服了哲学偏见的科学,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成熟的独立的学科,必须明确无误地同思辨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划清界限,否则就无法完成社会学面向社会事实,达到对社会现象客观的、准确的科学研究。迪尔凯姆指出:“社会学无须使用那些使形而上学者们发生意见分歧的重要假说。它既没有必要肯定自由,又没有必要肯定决定论。”在迪尔凯姆看来,不使用形而上学命题的理由在于它是包含超现实的理想或具有政治要求的价值判断,是用玄秘语言来说明社会的抽象逻辑,它不仅无助于人们认识客观的社会事实,而且会使人们远离实际存在的社会。
其实,无论孔德和迪尔凯姆用何种判断来说明社会学同形而上学的对立,也无论他们用何种修辞来显示社会学的革命意义,说到底不过是把物理学的客观性原则移到了社会科学研究中。把社会现象看作外在于研究者的客观对象,用确定的方法追究社会现象的客观规定性,这是社会学初创时期据以区别形而上学以及政治学、伦理学和心理学的主要根据,也是社会学创始人为社会学规定的本质特征。迪尔凯姆说:“关于应当把社会事实视为物这个命题,是我的方法的基础,……实际上,我不是说社会事实是物质之物,而是说社会事实是与物质之物具有同等地位但表现形式不同的物。”可见,迪尔凯姆时时注意同哲学的对立,当他把社会事实归结为物时,他担心别人把他同唯物主义归到一起,申明自己所说的物不是物质之物,而是把社会事实当作物一样的外在存在来看待。
被迪尔凯姆当作外物来看待的社会事实,主要是指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制度和集体意识等文化现象,而不是仅指被其他思想家也承认具有客观性的经济生活或物质关系。这就更明确地说明,把社会事实当作物来看待,不是一个本质判断,而是一个方法论命题,是表明必须把社会现象作为外在于研究者的客观现象、客观关系或客观规定性。迪尔凯姆和孔德、斯宾塞等其他实证主义者一样,不是否认社会生活中有精神的或思想意识的主观因素,而是主张要把这些进入社会学视野的主观因素当作客观因素来看待。因此,实证主义者实质上是在强调自己建立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
实证主义自诩为精神革命的实证思维方式并不新,它不过是由柏拉图创始,中间经基督教神学绝对化,由笛卡尔明确的主观与客观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在19世纪的翻版。柏拉图把世界区分为可见世界与可知世界,认为这两个世界都是外在于人们思想意识的客观世界;基督教神学把世界划分为上帝之城和世俗之城,世俗之城实质是教民的个人心理世界,上帝之城则是外在于人们心理的客观本体世界;笛卡尔认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是并行不悖的,人们可以通过松果腺的作用,实现主观世界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达成二者的统一。其实,无论这些论述多么精彩、严密、复杂,只不过在强调一个原则:客观世界是自在的,主观世界是自明的,主观世界可以认识客观世界。而这个原则展开的基本关系:主观同客观的对立,以这个对立为前提追求二者的统一,这就是在欧洲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哲学思维方式,也是科学的和生产的思维方式。
孔德要比迪尔凯姆坦率得多,他认为社会学就是用物理学的方法建立起来的,物理学发现自然规律,社会学发现社会规律,其实质都是主观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模仿物理学的方法,不仅是对实证科学的搬运,而且也是对哲学的继承。笛卡尔、洛克、斯宾诺莎等近代哲学家的思维方式,都包含着强烈的科学精神,都体现着科学的思维原则。因此,模仿物理学的方法,实质上是对实证科学和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同时继承。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当迪尔凯姆以坚持实证科学方法自居时,人们认为他的思想观点是唯物主义的。
迪尔凯姆嘲讽那些把他当作唯物主义者看待的人,他认为自己所说的物不是物质之物,而是一种在思想之外的客观性。其实,迪尔凯姆这个申辩,仅仅能表明在本体论上,亦即在世界的本质和本原上他不是唯物主义者,因为他不仅未作出这样的判断,而且还常常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寻找事物发生的原因。在本体论上不是唯物主义者,不等于在方法论上也同唯物主义无关。无论是朴素唯物主义者还是机械唯物主义者,他们都一方面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另一方面还都认为世界是外在的,是作为客观领域能够被人们反映的。也就是说,唯物主义既承认世界的物质本质,也肯定世界的客观外在性。在后一方面,迪尔凯姆显然同唯物主义没有根本区别。
这里我们不是非要把迪尔凯姆划到唯物主义阵营,而是要指出他并没有超越传统的哲学或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仍然是在哲学限定的主观与客观二元分立的思维方式中提出问题和回答问题。进一步说,迪尔凯姆不断强调的社会学思维方式,不仅同唯物主义有共同之处,而且同某些唯心主义也有共同点。柏拉图、黑格尔等唯心主义者也都把世界看成是外在于人们的主观意识的,他们因此而被称为客观唯心主义者。
主观同客观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不是哲学家们凭空臆造的,它有着深刻的现实基础和久远的历史根源。当人类刚刚从自然界中站立起来的时候,自然界在人类面前不仅是外在的,而且是强大无比、神圣可畏的。即使人类有了可以向自然宣战的能力,自然界自身的运行规律及其各种运行机制,也并非人类可以轻易把握的。几千年的文明史,确如马克思所言,最基本的是一部人类认识自然、开发自然的历史。主观同客观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植根于人类认识自然和开发自然的实践活动之中。主观同客观的对立,说到底是人与自然的对立。主观同客观二元分化的思维方式就是在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中建构出来或概括出来的。
如果这些分析是成立的,那么紧接着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植根于人与自然关系之中的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是否可以用来思考社会问题,是否可以像孔德、迪尔凯姆那样,严格地把社会学的方法规定为单纯追究客观性的物理学方法。简言之,研究自然之物的方式能否用来研究人类社会?这是李凯尔特、狄尔泰、尼采、海德格尔等现代哲学家一再提出,并且作出否定性结论的问题。迪尔凯姆提出社会学的实证思维方式后,随即遭遇这样的质疑。他为了论证自己的有效性,不得不抽离掉社会生活中的一些本质特征,而强调它同物理现象的共性。借用人本主义的批评来说,这是在把人性物化、主观性客观化、社会生活自然化。
以孔德、迪尔凯姆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思维方式不仅通过社会学表现出来,19世纪初以来,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甚至史学和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中也都掀起了实证主义的思潮,在社会生活中发现客观规律,寻找客观真理,创造普遍公认的社会科学理论,成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里愈演愈烈的倾向之一。尽管这种倾向受到了浪漫主义、历史主义和存在主义的激烈抨击,但是,因为有物理学迅速发展并给生产技术带来巨大促进的诱惑,模仿物理学等实证科学的热望难以抑止。
并且,实证主义或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受到孔德和迪尔凯姆等法国学者热烈推崇,与他们所处的法国的历史背景有关。法国是欧洲政治革命的中心,摇撼欧洲传统社会结构的强大动力源于法国。而当法国确立资产阶级政治结构之后,它又先于其他欧洲各国要求社会迅速稳定下来,以便巩固资产阶级政权,实现资产阶级推进工业化进程的理想。把社会看作一个外在现象,发现它的客观规定性,提出像控制自然一样的控制社会的方案,既是法国资产阶级的政治要求也是它的社会要求。孔德和迪尔凯姆的实证思维方式不过是法国资产阶级社会政治要求的理论概括,正像恩格斯说黑格尔辩证思维方式是当时德国资产阶级矛盾心理的理论表达一样。
用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来建立社会学,是社会学奠基者们在19世纪的时代背景下,在几千年传统的欧洲哲学思维方式中作出的形式上有变化而实质上无新意的选择。同德国古典哲学相比,实证社会学发生的变化不过在于:明确提出从经验事实出发而不是从概念出发的原则,所有结论的根据不是逻辑推论而是经验事实,理论的结果是不脱离社会事实的有条件限制的命题,而不是普遍有效、不受时空限制的玄思。说这些变化是形式上而不是实质上的,是针对社会学奠基者们自以为社会学思维方式引起了精神史革命的结论而言的。也就是说,实证社会学同传统哲学的不同之处谈不上是精神史中的革命,更不是思维方式的变革,它仅仅是在传统思维方式的限制中开展的经验主义和客观主义的追求。
否定实证社会学主客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革命性,并不意味着断定它没有任何意义。正如孔德和迪尔凯姆把社会学思维方式等同于物理学思维方式,有其科学的、政治的和时代背景的意义一样,它在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社会事实中也能找到根据。社会事实确有其外在性、客观性和确定性的一面,诸如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杀率、迁移率等等社会事实,确实可以进行客观性的、外在性的定量研究。因此,完全否定物理学方法或主客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在社会研究领域中的适用性也是不可取的。问题在于不能把实证的二元论的思维方式绝对化,不能认为它是可以取代其他任何思维方式的精神革命。实证的二元论思维方式在研究社会现象时有一定程度的适用性,但是用这种思维方式看社会时,必须清楚地意识到这不是对社会现象展开的完整的研究,而是从社会的某一个侧面开展的研究,并且这种客观化的研究是以把人及其社会当作物去看待的研究方式。但是这仅仅是“当作”而已,人的社会终究是有人性的,必须把社会中的人当作人去对待,也必须把人类社会放在人而不是物这个根本视点上作出最终的论断。
实证的二元论社会学思维方式,可以作为社会学研究的一种形式、一种手段或一种环节,而不应是社会学研究方式或思维方式的全部。韦伯提出研究社会行动首先必须用理解的方式去理解人的行动意愿,实现同被研究者的意义沟通,然后才能开展有效研究。毋庸多论,这种注重主观性的理解论研究方式无疑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学思维方式。研究人的社会也可以先把它对象化,“当作”一个外在于自己的客观现象,去观察它,测量它,描绘出一个具有外在规定性的社会模式。实证主义者以为至此就可得出关于社会事实或社会问题的科学结论,其实,这仅仅是一些初步的研究。如果要追求真正“科学的”话,还应继续前行,起码应当把韦伯主张的重视主观性的理解方式吸收进来,在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中观察人们的社会行动、认识社会生活运行变化的结构与过程,否则看到的只能是人及其社会行为的表面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