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康复之后的几个月里,很多事情我都忘记了。依稀记得我不是坐在母亲的腿上,就是拉着她的衣角,她忙里忙外操持家务,我就跟在她旁边。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开始用手去触摸每一件物品,凭借感觉去分辨它们的用途;揣摩别人的动作,预测接下来发生的事。我渴望与人交流,所以尝试着用简单的动作去表达我的想法。摇头表示“不”,点头表示“是”,拉别人表示“来”,推开表示“去”。想要吃面包,我就做出切面包和涂黄油的动作。
母亲总是能耐心地让我明白她的想法,当她想让我帮她取东西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明白了,飞奔跑到楼上或者任何她指定的地方去拿。母亲的慈爱和智慧是我那漫漫长夜中最明亮、最温暖的一盏灯。
渐渐地,我懂得了很多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5岁时,我学会了把洗好的干净衣服叠起来放好,我还能辨别出其中哪些是我自己的衣服。从母亲和姑母梳妆打扮的过程中,我知道她们要出门,我会用动作表示出我也要一起去。家中有亲戚朋友时,家人也会叫我出来见见他们。他们离开时,我会向他们挥挥手,我还记得当时我挥手的样子。一次,几位客人来拜访我的母亲,我感觉到门的开合,我冲上楼,换上了自己喜欢的衣服,模仿母亲的样子在镜子前面梳妆打扮,在脸颊上擦粉,用发夹别了一块面纱,遮住脸。我穿着这身奇怪的打扮下楼去帮忙接待客人。
在我老师来之前,我就已经意识到自己跟别人是不一样的,我早就发现,当母亲和其他朋友想要什么的时候,并不是像我这样用手比划,而是用嘴交谈。有时我站在两个交谈者的中间,触摸他们的嘴唇。但是我完全不明白他们的意思,于是我四肢摆动,想要开口讲话,但一切都是枉然。这让我愤怒,于是就歇斯底里地乱踢乱闹,直到筋疲力尽。
其实在我每次淘气的时候,我心里都是清楚的。比如我踢保姆埃拉,我知道她是会伤心的。等我发过脾气后,我就很后悔,于是我想以后不再这样无理取闹。但是当我再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我就会忘记之前的自责,依旧胡乱踢打,来发泄我不满的情绪。在那些日子里,我有两个朝夕相处的小伙伴,一个是我家厨师的女儿——黑人小姑娘玛莎·华盛顿,另一个是一条叫做贝利的老猎狗。玛莎能明白我的手势,让她去做我想要她做的事,一点儿困难都没有。玛莎天真而又善良,我有些时候欺负她,她总是乖乖地听从,从不和我正面冲突。我们在厨房里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我们一起捏面团、帮忙做冰激凌、磨咖啡,也会一起给聚在厨房台阶旁的母鸡和火鸡喂米粒,它们会在我手上啄米,我喜欢摸它们的羽毛。有一次,一只大火鸡从我手里抢走了一只番茄,我没有追上它,也许是受到火鸡“成功”的启发,我们偷走了厨师刚出炉的蛋糕,蹲在柴堆边吃个精光。第二天我和玛莎吐得一塌糊涂,胃疼得厉害,不知道那只火鸡是否也有这样的结果。珍珠鸡喜欢在偏僻的地方筑巢,而我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在深草丛中摸寻珍珠鸡的蛋。虽然我不能用嘴巴告诉玛莎我想要去找蛋,但是我用手指合成圆圈,意思是草丛中有圆形的东西,玛莎一下子就能明白。当我找到珍珠鸡的蛋的时候,我不允许玛莎带回家,我会用手势告诉她,她拿着蛋回家,或许会摔倒,这样蛋就会被摔得粉碎。我和玛莎有时候也会为一些小事争吵,不过很快我们就又和好了。
对于我和玛莎来说,贮藏粮食的粮仓、拴马的马厩、早晨和夜晚各挤一次牛奶的栅栏,都是我们快乐的乐园。挤奶工人在挤牛奶时,我就在旁边把我的手放在奶牛身上。我也常为自己的好奇付出代价,受到牛尾巴的一顿鞭打。
每年的圣诞节,为圣诞庆祝活动做准备都是让我觉得快乐的事。其实那时我并不完全知道圣诞节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家中弥漫着的愉快气氛,太多诱人的美味,都让我觉得格外快乐。大人们同意我们一起参与研磨香料、挑选葡萄干。我也会像别的孩子一样,把我的长筒袜挂在床头。但是我没有早上爬起来看看有什么礼物,因为我对礼物本身并不关心。
和我一样,玛莎也是个喜欢恶作剧的孩子。在一个炎热的夏日下午,两个小女孩坐在走廊口的台阶上。一个黑黝黝的皮肤,卷卷的头发被一根丝带束起,就像爆米花。另一个皮肤白皙,留着长长的金色卷发。一个孩子6岁,另一个9岁。6岁的那个是个盲童——就是我,而另一个黑皮肤的孩子是玛莎。我们坐在台阶上,玩剪纸娃娃。过了一小会儿,我们玩腻了这种游戏,于是我们剪碎自己的鞋带,又去剪那些触手可及的金银花叶。再后来,我开始剪玛莎爆米花一样的头发,她最初不让我剪,但最终妥协了。考虑到游戏的公平性,玛莎也抓起剪刀开始剪掉我的头发。这时被母亲发现了,她冲过来制止,不然我满头的金发可能被剪光了。
贝利是我的另一个好伙伴,那只老猎犬每天都懒懒的,喜欢趴在火炉旁打盹,它不愿意和我玩。我努力地教它我的手语,可它既没天分又不认真。有时它也会兴奋地跳起来,我搞不懂它在做什么,但我知道它并没有听我的指挥。我一气之下对它拳打脚踢。它对我很忍让,伸个懒腰,哼两声,走到壁炉的另一边重新趴下。这样我也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只好跑到厨房去找玛莎玩。
每个人的童年总会令人回味无穷,尽管我的童年是一个没有光明的黑暗世界,但是太多愉快的回忆还是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了。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水泼到自己的围裙上,于是我用手拎平在起居室暖炉的余火上烘烤。我拎着觉得有点儿累,就直接把围裙摘下来平放在暖炉上。突然,火苗蹿了出来,围裙被火烧着了。我惊恐地大叫,保姆维尼跑来,用一条毯子把我裹住,这一切几乎使我喘不过气来,但是火总算是扑灭了。幸好除了头发之外,我的其他地方都没有被烧到。
也就是在这段日子里,我发现了钥匙的用途,我对此十分感兴趣。一天早上,我把母亲锁在了储藏室里,其他人都在别的地方干活,我母亲在那个鬼地方待了足足三个小时。她在里面不停地用力敲门,而我却坐在走廊台阶上,感受着敲门带来的振动而快活地咯咯直笑,就是不给母亲开门。这是我最为调皮的一次恶作剧,因此,我的父母商量得尽快请老师来教育我。很快,我的老师莎莉文小姐来了,没过多久,我同样找机会把她也锁在了房间里。那天,母亲让我上楼送东西给莎莉文小姐,把东西递给她之后,我就迅速地反锁了房门,并把钥匙藏在了客厅角落的衣柜下面。无论家人怎样问我,我坚持不肯说出藏钥匙的地方,大家都拿我没办法。后来父亲不得不搬来一架梯子,把莎莉文小姐从窗户接出来,我当时真是得意坏了。交出钥匙那已经是几个月后的事情了。
在我5岁左右的时候,我们全家从那个爬满藤蔓的房子里搬了出来,迁进了一幢崭新的大房子。那时我们家除了父亲、母亲之外,还有两位与我同父异母的哥哥,后来,家里又添了一个小妹妹——米尔德里德。
我对父亲最初的清楚记忆,是有一次,我踩过一大堆报纸,走到他跟前,发现他一个人安静地举着一张大大的纸,把整个脸都遮住了。我觉得很奇怪,想知道父亲在干什么。于是我学着他的样子,用双手举起一张纸,放在脸前面,甚至戴上他的眼镜,以为这样就能了解到其中的奥秘了,然而我一直都没弄清楚。再后来才知道,这些纸都是报纸,父亲是一家报社的编辑,他需要写大量的稿子,每日笔耕不辍。父亲是一个性格温和、仁慈宽厚的人。除了打猎的季节之外,他很少离开我们。大家告诉我,他是一个有名的神枪手。他爱他的猎犬和猎枪。他非常热情好客,回家总是带着客人。最让他引以为傲的是他的那座大果园。据说,那果园里的西瓜和草莓是整个县城里面最好的,我记得他常牵着我的手在果林和瓜田中散步,想尽办法让我开心。他也擅长讲故事,在我学会了写字之后,他不厌其烦地在我的手上写下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当我成功地复述出他写的故事的时候,笑容就会爬上他的脸庞。
1896年,正当我享受夏末的美好时光的时候,忽然传来了父亲去世的噩耗。他患病时间不长,急性病很快把他从我的世界里带走了。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极度悲伤,第一次经历亲人的离世,第一次接触到关于死亡。
对于我的母亲呢,我反而不知道如何去描述她,她跟我太过亲近了,她为我付出了她全部的爱。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把我的小妹妹当做我的敌人看待。我想因为她的到来,我将不再是母亲唯一的宝贝。我的心中充满了嫉妒,她依偎在母亲的膝上,她似乎夺走了母亲对我的全部的关怀和时间。
那时候,我有个爱不释手的娃娃,我给它起名叫南希。它是我发脾气时的出气筒,被弄得破烂不堪。我有许多会说话、会眨眼的玩偶,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南希。我常常把它放在摇篮里面摇它玩。南希和它的小摇篮都是我喜欢的宝贝。有一天,我发现小妹妹正睡在那只摇篮里。一个让我讨厌的家伙竟敢如此放肆,这让我勃然大怒,我冲向摇篮要将它推翻。幸好母亲及时赶来,否则小妹妹可能就要被摔死了。当时的我已经又盲又聋,听不到亲热的语言,也感受不到怜爱的行为和感情。但是后来,当我恢复了人类固有的天性时,我才懂得了亲情的可贵。我爱我的小妹妹,我们常常手拉着手,形影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