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说:史记·孔子世家

〔汉〕司马迁


集释书目

《史记集解》 宋·裴 骃

《史记索隐》 唐·司马贞

《史记正义》 唐·张守节

《史记琐琐》 明·郝 敬

《史记评林》 明·凌稚隆

《史记志疑》 清·梁玉绳

《史记考证》 清·杭世骏

《史记探源》 清·崔 适

《史记校》 清·王 筠

《史记疑问》 清·邵泰衢

《寄庐读史记臆说》 清·杨琪光


编辑说明朱熹《论语集注》本有《序说》一篇,开门见山,起首便是 “《史记·世家》曰”,全篇节录《史记·孔子世家》,仅略做注解,文末引程子语录以结,未曾申论,深得“述而不作”之旨。今承朱子之意,全录《史记·孔子世家》之文,并收录诸家之解说,附注其后,以备观览。

解 题

《史记索隐》:孔子非有诸侯之位,而亦称系家者,以是圣人为教化之主,又代有贤哲,故称系家焉。

《史记正义》:孔子无侯伯之位,而称世家者,太史公以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宗于夫子,可谓至圣,故为世家。

王安石《孔子世家议》:太史公叙帝王则曰“本纪”,公侯传国则曰“世家”,公卿特起则曰“列传”,此其例也。其列孔子为“世家”,奚其进退无所据耶?孔子,旅人也,栖栖衰季之世,无尺土之柄,此列之以传宜矣,曷为“世家”哉?岂以仲尼躬将圣之资,其教化之盛舄奕万世,故为之“世家”以抗之,又非极挚之论也。夫仲尼之才,帝王可也,何特公侯哉?仲尼之道,世天下可也,何特世其家哉?处之世家,仲尼之道,不从而大;置之列传,仲尼之道,不从而小。而迁也自乱其例,所谓多所抵牾者也。

《史记评林》:何良俊曰,方汉之初,孔子尚未尝有封号,而太史公逆知其必当有褒崇之典,故遂为之立世家。夫有土者,以土而世其家;有德者,以德而世其家。今观自战国以后,凡有爵土者,孰有能至今存耶?则世家之久,莫有过于孔子者。孰谓太史公不知孔子哉?

叶适《习学记言》:《孔子世家》所取虽杂,然比之载五帝三代周召等事,犹不至于驳异,譬如以相求人,虽非其真,然禹行舜趋,要无桀跖步履,学者深考之,亦足以成德也。(《史记评林》误解王袆之言。)

《史记校》:史公列孔子于世家,其识远矣。盖汉末绍嘉侯之封,早以孔子之圣卜之矣。由今观之,其为世家。盖信王安石逞一时之口给,似非笃论。

《寄庐读史记臆说》:孔子为鲁大夫,而《史》列之世家,且于《秦纪》备载其生卒,是以诸侯王拟孔子也。王临川谓进退失据,余谓不然。自邪说横行,谁复知味孔氏之言,而史公尊尚其道,无有殊异之能,故列老庄于传,而跻孔子于世家,以示无并,夫以大夫而等为诸侯,崇矣!奚不即跻列之本纪乎?岂犹拘于素王之说欤?盖人必有超世之见,方有卓绝之举。

 

孔子生鲁昌平乡陬邑。[1]其先宋人也,曰孔防叔。[2]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3]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4]祷于尼丘,得孔子。[5]鲁襄公二十二年[6]而孔子生。[7]生而首上圩顶,[8]故因名曰丘云。字仲尼,姓孔氏。

 

集释:

[1]《史记集解》:徐广曰:“陬音驺。孔安国曰‘陬,孔子父叔梁纥所治邑’。”

《史记索隐》:陬是邑名,昌平,乡号。孔子居鲁之邹邑昌平乡之阙里也。

《史记正义》:《括地志》云:“故邹城在兖州泗水县东南六十里。昌平山在泗水县南六十里。孔子生昌平乡,盖乡取山为名。故阙里在泗水县南五十里。《舆地志》云邹城西界阙里有尼丘山。”按:今尼丘山在兖州邹城,阙里即此也。《括地志》云:“兖州曲阜县鲁城西南三里有阙里,中有孔子宅,宅中有庙。伍缉之《从征记》云阙里背邾面泗,即此也。”按:夫子生在邹,长徙曲阜,仍号阙里。

[2]《史记索隐》:《家语》:“孔子,宋微子之后。宋襄公生弗父何,以让弟厉公。弗父何生宋父周,周生世子胜,胜生正考父,考父生孔父嘉,五世亲尽,别为公族,姓孔氏。孔父生子木金父,金父生睪夷。睪夷生防叔,畏华氏之逼而奔鲁,故孔氏为鲁人也。”

《史记志疑》:孔子六代祖孔父嘉别为公族,故其后以孔为氏,则叙孔子先世当始孔父嘉,不得始防叔。其所以始防叔者,岂缘防叔始奔鲁之故欤?而孔氏之奔鲁,实非防叔始。《潜夫论·志氏姓》云“防叔为华氏所逼,出奔鲁为防大夫”,此本于《世本》,见《商颂》及《左》《穀》桓元二疏,《礼·儒行》《孝经·疏》《家语·本姓》《唐书·世系表》七十五下,皆仍其说。夫孔父为华督所杀,则孔氏应即避难出奔,奚待三世而后适鲁?何孟春谓“防叔避乱,当在湣公末年南宫万弒湣公杀华督国乱之日”,亦非也。汪氏《增订四书大全》曰:“方督之见杀,是天假手于万以雪孔氏戴天之大耻,何为反避之他国乎?”惟杜注昭七年《传》云:“孔父嘉为宋督所杀,其子奔鲁”,最为明确,《路史·后纪》十从之。是奔鲁者乃孔子五代祖木金父,防叔之祖也。

[3]《史记正义》:《括地志》云:“叔梁纥庙亦名尼丘山祠,在兖州泗水县五十里尼丘山东趾。《地理志》云鲁县有尼丘山,有叔梁纥庙。”

[4]《史记索隐》:《家语》云:“梁纥娶鲁之施氏,生九女。其妾生孟皮,孟皮病足,乃求婚于颜氏徵在,从父命为婚。”其文甚明。今此云“野合”者,盖谓梁纥老而徵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故《论语》云“野哉由也”,又“先进于礼乐,野人也”,皆言野者是不合礼耳。

《史记正义》:男八月生齿,八岁毁齿,二八十六阳道通,八八六十四阳道绝。女七月生齿,七岁毁齿,二七十四阴道通,七七四十九阴道绝。婚姻过此者,皆为野合。故《家语》云:“梁纥娶鲁施氏女,生九女,乃求婚于颜氏,颜氏有三女,小女徵在。”据此,婚过六十四矣。

《史记志疑》:古婚礼颇重,一礼未备,即谓之奔,谓之野合,故自行媒、纳采、纳征、问名、卜吉、请期而后告庙。颜氏从父命为婚,岂有六礼不备者。《檀弓·疏》及《索隐》《正义》以婚姻过期为野合,亦无所据。盖因纥偕颜祷于尼山而为之说耳。野合二字,殊不雅驯,至若《博物志》所引异说,则更妄诞极矣。

《史记评林》:按男女婚姻过期者为野合,纥已娶施氏,老又求婚于颜氏,此过期也。

[5]《史记探源》:此文疑本作“纥与颜氏女祷于尼邱,野合而生孔子于尼邱”。扫地为祭天之坛而祷之,犹《诗》所谓“以弗无子”也;遂感而生孔子,犹《诗》所谓“覆帝武敏歆”也。故曰“野合”。《高祖本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即《诗》齐、鲁、韩,《春秋》《公羊》学家所谓圣人皆“感天”而生,此所谓“野合”而生也。《三代世表》张夫子问于禇先生曰:“《诗》言契、后稷皆无父而生,今诸传记咸言有父,得毋与《诗》谬乎?”禇先生曰:“《诗》言契生于卵、后稷人迹者,欲见其有天命精诚之意耳。鬼神不能自成,须人而生,奈何无父而生乎?”即此所谓纥与颜氏女祷于尼邱野合而生孔子也,太史公以受命帝王尊孔子故云尔。《索隐》谓,“梁纥老而徵在少,非当比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此说谬甚。老夫得其女妻,未闻谓之野合也。且诗人称述文王,归美太任,《世家》表扬孔子,讥其父母可乎?

[6]《史记评林》:按孔子世家以鲁纪年,以孔子鲁人也,且亦作《春秋》之书。

[7]《史记索隐》:《公羊传》:“襄公二十一年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今以为二十二年,盖以周正十一月属明年,故误也。后序孔子卒,云七十二岁,每少一岁也。

《史记探源》:各本五十一之“一”字脱,今依上下文补。是篇凡言孔子之年者十,皆足与生年相印证,后儒或以《公》《穀》二传“孔子生”句在襄公二十一年,疑《史记》之二十二为误,岂有十处皆误之理?第知以生年校生年,不知以昭、定、哀之世言孔子之年者校生年,何其愚也!且《公》《穀》全体释《经》,此言何以入《传》?当由二家经师附记于旁,后乃误入正文尔。其始附于二十二年“公会诸侯于沙随”之下,一本误脱,而误补于二十一年“公会诸侯于商任”之下。上文相似,易于致误。一本误则各本皆误,一《传》误则二《传》并误。正当引《史记》以纠二《传》,岂应信《公》《穀》以难《世家》耶?惟《世家》无月日,当取二《传》补之。《公羊传》作“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释文》曰:“《传》文上有‘十月庚辰朔’。此亦十月也。一本作‘十一月庚子’。又本无此句。”案:《穀梁传》亦无此句,有者特三本之一,且证以“十月庚辰朔”,则庚子不在十一月,凡有“十一月”句,衍也。惟二十一年十月庚子为二十一日,二十二年十月庚子为二十七日,《长历》是月甲戌朔也,周正十月,夏正八月。今以八月二十七日为孔子生日,得之矣。

《史记志疑》:《左氏春秋》不书孔子之生,《公》《穀》俱书于襄公二十一年,然《公羊》书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于是年之末,《穀梁》书庚子孔子生于十月之后,微有不同,而使浊称二十二年生。(《史通·申左篇》讥刘向《七录》曰:“《列子》书论尼父而云生在郑穆之年,以后为先,曾无所疑。”)从《公》《穀》者,《索隐》《外纪》《黄氏日抄》及宋濂《孔子生卒岁月辨》之类也。(《隶释》边韶《老子铭》以孔子生于周灵王二十年,亦从《公》《穀》。若《索隐》言《史》误以周正十一月属明年,大谬矣。从来三正推法,只以后月属前月,并无以前月属后月。周正十一月第能为夏正九月,未闻倒而为夏正之正月者。)从《史》者杜注《左传》(襄三十年),《拾遗记》《续博物志》《古史》《大纪》《路史》、朱子《论语序说》、《通鉴·前编》、余姚黄氏宗羲《南雷文约》之类也。二十一年是己酉(何休云:“乙卯”误),二十二年是庚戌,当从《史记》为的。其征有三:襄二十一年日食,必非生圣人之岁,一也。《公》《穀》皆口授,《公羊》著于汉景之时,《穀梁》显于汉宣之代,历世既久,宁得无讹,二也。杜注《哀十六年·传》云:“仲尼至今七十三。”《五代史·冯道传》,道卒年七十三,时人皆谓与孔子同寿,则非七十四可知,三也。《困学纪闻》两存其说,以为不可考。(阎注亦从《史》。)《索隐》深悼孔子生年莫定,致寿数不明,殊不然矣。(《三国志·谯周传》孔子七十二而殁,《家语·终记》“二十三年生乎”,谬甚。)若生月必当从《穀》《梁》在十月,以杜《长历》推之,是年十一月庚子,况三《传》经文于十月既书庚辰朔,则庚子应在十月,倘作十一月,则一月只二十日,大不可通。且陆氏《公羊·释文》曰:“上有十月庚辰,此亦十月。一本作‘十一月’,又本无此句。”是知《公羊》传写讹异,非灼然可据者。至生日必庚子无疑,不但《公羊》书之,《南齐书》臧容绪以宣尼生庚子日,陈《五经》拜之,固确证也。综而论之,年宜依《史记》,月宜用《穀》《梁》,日则庚子。《路史·余论》定为八月廿七日孔子生,又引《五行书》谓生庚戌年二月二十三日甲申时,斯不足辨耳。

[8]《史记索隐》:圩音乌。顶音鼎。圩顶言顶上窳也,故孔子顶如反宇。反宇者,若屋宇之反,中低而四傍高也。

《史记正义》:《括地志》云:“女陵山在曲阜县南二十八里。干宝《三日纪》云‘徵在生孔子空桑之地,今名空窦,在鲁南山之空窦中。无水,当祭时洒扫以告,辄有清泉自石门出,足以周用,祭讫泉枯。今俗名女陵山’。”

《史记志疑》:《索隐》谓:“圩音鸟,窳也,故孔子顶如反宇。”“反宇”二字见《白虎通·圣人篇》,(《姓名篇》云孔子首类尼丘山,盖中低而四旁高,如屋宇之反。)而《论衡·骨相篇》作“反羽”,《宏明集》牟子《理惑论》作 “反頨”。

 

丘生而叔梁纥死,[1]葬于防山。[2]防山在鲁东,由是孔子疑其父墓处,母讳之也。[3]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4]设礼容。孔子母死,乃殡五父之 衢,[5]盖其慎也。[6][7]人輓父之母诲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于防焉。[8]

 

集释:

[1]《史记索隐》:《家语》云生三岁而梁纥死。

[2]《史记正义》:《括地志》云:“防山在兖州曲阜县东二十五里。《礼记》云孔子母合葬于防也。”

[3]《史记索隐》:谓孔子少孤,不的知父坟处,非谓不知其茔地。徵在笄年适于梁纥,无几而老死,是少寡,盖以为嫌,不从送葬,故不知坟处,遂不告耳,非讳之也。

《史记志疑》:古者墓而不坟,故疑其处。《檀弓·疏》云:“谓不委曲适知柩之所在,不是全不知墓去处也。”则安得言母讳之乎?《索隐》亦以《史》言母讳为非,而撰出徵在少寡,不从送葬之说,殊属臆解。郑注《檀弓》以为徵在野合而生孔子,耻焉不告,尤谬。(《庄子·盗跖篇》曰“孔子不见母”,《释文》云“未详”,盖妄也。)

[4]《史记正义》:俎豆以木为之,受四升,高尺二寸。大夫以上赤云气,诸侯加象饰足,天子玉饰也。

[5]《史记正义》:《括地志》云:“五父衢在兖州曲阜县西南二里,鲁城内衢道也。”

《史记集解》:徐广曰:“鲁县有阙里,孔子所居也。又有五父之衢也。”

《史记索隐》:谓孔子不知父墓,乃且殡其母于五父之衢,是其谨慎也。

[6]《史记正义》:慎谓以绋引棺就殡所也。

[7]《史记正义》:上音邹。

[8]《史记志疑》:《孔丛子·陈士义篇》以殡衢为虚造谤言。《博物志》谓蒋济、何晏、夏侯、王肃皆云无此事,注记者谬。元陈澔《云庄礼记集说》曰:“颜氏之死,夫子成立久矣,岂有终母之世不寻求父葬之地,至母殡而犹不知父墓乎?殡于衢路,必无室庐,而死于道路者不得已之为耳,圣人礼法之宗主而忍为之乎?”邵氏泰衢《檀弓疑问》曰:“五父之衢非殡棺之地,倘无陬母之诲,将终嫔之衢已乎?若不详而有征,又何敢冒昧合葬。夫岂陬母一语,遂成实信哉!”惟明胡震亨以《檀弓》《史记》为然,其《读书杂录》辨之云:“古者墓而不坟。防实山墓,葬山者因山,营兆易湮,不能定知其窆,亦事理所有。迨母死葬不可久稽,不得已于五父之衢择地以殡,若谓他日得父葬所,可启之而同葬;终不得葬所,则此虽殡,亦可,不必再为之葬,有人子无限苦衷焉。康成改慎音为引,失圣人合葬谨慎之心。孔颖达复沿误为疏,以为欲使他人怪而致问,则似圣人因父墓不得,借母殡为招者,世岂有如是访墓之策,亦岂人子所以待亲者哉。五父之衢,当亦傍衢之地,非真衢路也。”毛氏《经问》三亦以《史》为可据,辨颜氏送葬以后全然不至墓所,故不能告墓处。又辨孟皮当孔子生时未必存,或以病足废不墓祭,孔子必望墓而家祭,断无以幼穉野祭,其母帅之而行者,故不能知墓处。胡、毛两家之辨,余不敢信,姑因其言申之。“輓父”《檀弓》作“曼父”,音近而讹,字当作“輓”,盖輓柩之家,是知墓矣。郑注谓“陬母与徴在为邻相善”,殊不足凭。且圣母不告之子而告之邻母,必无此理。万一陬母先圣母而死,夫子将终不知父墓乎?有以知其说之难通耳。(新安江氏永《乡党图考》依高邮孙邃人说以殡衢是孔子父,非也。)

 

孔子要绖,[1]季氏飨士,孔子与往。[2]阳虎绌曰:“季氏飨士,非敢飨子也。”孔子由是退。[3]

 

集释:

[1]《史记索隐》:《家语》“孔子之母丧,既练而见”,不非之也。今此谓孔子实要绖与飨,为阳虎所绌,亦近诬矣。一作“要经”。要经犹带经也,故刘氏云嗜学之意是也。

[2]《史记正义》:与音预。季氏为馔饮鲁文学之士,孔子与迎而往,阳虎以孔子少,故折之也。

[3]《史记志疑》:《索隐》曰:“《家语》‘孔子之母丧,既练而见’不非之也。今谓孔子实要绖与飨,为阳虎所绌,亦近诬矣。”(又以“要绖”为“要经”非。)杨慎曰:“孔子不就季氏,亦无要绖与往之理。”邵氏《疑问》曰:“丧而要绖,丧未除也,而与享者有乎?至闻虎一叱,由是而退,则礼乐之宗,曾不若一窃宝玉大弓之盗已。瞰亡之拜,将仕之言,迁应不知也。”而方氏《补正》则云:“季氏飨士,卒欲用之。古者既葬,金革之事弗避,孔子所居在季氏分地,要绖而往,庶人召之役则往役之义也,故阳虎曰季氏飨士,非敢飨子。《正义》谓飨文学之士,误矣。”方说似胜,但昭公二十七年阳虎始见于《传》,而是时孔子年十七,当昭公七年岂虎已用事于季氏乎?可疑者此耳。(《古史》反据阳虎谓孔子要绖当在此后,误也。)

 

孔子年十七,鲁大夫孟釐子病[1]且死,[2]诫其嗣懿子曰:“孔 丘,圣人[3]之后,灭于宋。[4]其祖弗父何始有宋而嗣让厉公。[5]及 正考父[6]佐戴、武、宣公,三命兹益恭,故鼎铭云:[7]‘一命而偻,再命 而伛,三命而俯,[8]循墙而走,[9]亦莫敢余侮。[10]z1于是,粥于是,以餬余 口。’[11]其恭如是。吾闻圣人之后,虽不当世,必有达者。[12]今孔丘年少 好礼,其达者欤?吾即没,若必师之。”及釐子卒,懿子与鲁人南宫敬 叔[13]往学礼焉。是岁,季武子卒,平子代立。[14]

 

集释:

[1]《史记探源》:各本脱“不能相礼”四字。《索隐》:“昭七年《左传》云‘孟僖子病不能相礼,乃讲学之,及其将死,召大夫’云云。案:谓病者,不能相礼为病,非疾困之谓也。至二十四年,僖子卒,是此文误也。”不知此后人脱误。若本无“不能相礼”四字,则下文“年少好礼,往学礼焉”二句语何所承?“孔子年十七”者,孟釐子不能相礼之年也,在昭公七年。“且死”即《左传》所谓“及其将死”,在二十四年。太史公本不谓一年之事,犹之懿子学礼,亦与釐子卒非一年之事,不然岂衰绖往学乎?今为补正。惟《仲尼弟子列传》无孟懿子,《论语》“孟懿子问孝,子告樊迟曰:‘孟孙问孝于我。’”不称何忌,则不似弟子,与《世家》《左传》皆异,当从盖阙。《弟子列传》亦以南宫敬叔为鲁人,与此文同,与《左传》异,不以孟釐子之子。《索隐》谓太史公之疏,不知若无“鲁人”二字,但作“懿子与南宫敬叔”,岂非小司马所谓密乎?不为密之省,而为疏之增,非人 情也。

[2]《史记索隐》:昭公七年《左传》云“孟僖子病不能相礼,乃讲学之,及其将死,召大夫”云云。按:谓病者,不能礼为病,非疾困之谓也。至二十四年僖子卒,贾逵云:“仲尼时年三十五矣。”是此文误也。

《史记志疑》:鲁昭七年孔子年十七,至昭二十四年孟僖子卒,孔子时年三十四,《左传》载僖子将死之言于昭七年,终言之也,而此即叙于孔子年十七时,是史公疏处,《索隐》《古史》并纠其误。

[3]《史记集解》:服虔曰:“圣人谓商汤。”

[4]《史记集解》:杜预曰:“孔子六世祖孔父嘉为宋华督所杀,其子奔鲁也。”

[5]《史记集解》:杜预曰:“弗父何,孔父嘉之高祖,宋愍公之长子,厉公之兄也。何嫡嗣,当立,以让厉公也。”

[6]《史记集解》:服虔曰:“正考父,弗父何之曾孙。”

[7]《史记集解》:杜预曰:“三命,上卿也。考父庙之鼎。”

[8]《史记集解》:服虔曰:“偻、伛、俯,皆恭敬之貌也。”

[9]《史记集解》:杜预曰:“言不敢安行。”

[10]《史记集解》:杜预曰:“其恭如是,人亦不敢侮慢。”

[11]《史记集解》:杜预曰:“于是鼎中为z2粥。z2粥,餬属。言至俭也。”

[12]《史记集解》:王肃曰:“谓若弗父何,殷汤之后,而不继世为宋君也。”杜预曰:“圣人之后,有明德而不当大位,谓正考父。”

[13]《史记索隐》:《左传》及《系本》,敬叔与懿子皆孟僖子之子,不应更言 “鲁人”,亦太史公之疏耳。

[14]《史记志疑》:平子乃武子之孙,悼子之子也。或疑此为误,殊不然。《左昭十二传》“季悼子卒”,疏云:“悼子卒不书《经》,其卒当在武子前。平子以孙继祖,武子卒后即平子立。”又《昭二十五年传》“政在季氏三世”,注云“文子、武子、平子”皆足证《史》之不谬。因思《论语》“政逮大夫四世”,明是文、武、平、桓,而《四书集注》谓武、悼、平、桓,未免失考。孔安国注此章谓文、武、悼、平亦不合。

 

孔子贫且贱。及长,尝为季氏史,[1]料量平;尝为司职吏而畜蕃息。由是为司空。已而去鲁,斥乎齐,逐乎宋、卫,困于陈蔡之间,于是反鲁。孔子长九尺有六寸,人皆谓之“长人”而异之。鲁复善待,由是反鲁。

 

集释:

[1]《史记索隐》:有本作“委吏”。按:赵岐曰“委吏,主委积仓库之吏”。

《史记探源》:各本脱“委”字。《索隐》谓一本作“委吏”,今依以补正。“乘田”误作“司职吏”。吏皆有职,此何符言,今据《孟子》更正。“蕃息”下云“由是为司空”,系下文“由中都宰为司空”之重文。又云:“已而去鲁,斥乎齐,逐乎宋、卫,困于陈、蔡之间,于是反鲁。”“异之”下文“鲁复善待,由是反鲁”。皆定公十四年去鲁后至反鲁之总结,重衍于此也。今删正。

《史记志疑》:《索隐》云:一本作“委吏”,是也,与《孟子》合,朱子《序说》亦从之。

 

鲁南宫敬叔言鲁君曰:“请与孔子适周。”[1]鲁君与之一乘车,两马,一竖子俱,适周问礼,盖见老子云。辞去,而老子送之曰:“吾闻富贵者送人以财[2],仁人者送人以言。吾不能富贵,窃仁人之号,[3]送子以言,曰:‘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广大危其身者,发人之恶者也。为人子者毋以有己,[4]为人臣者毋以有己。’”[5]孔子自周反于鲁,弟子稍益进焉。

 

集释:

[1] 《史记索隐》:《庄子》云:“孔子年五十一,南见老聃。”盖系家亦依此为说而不究其旨,遂俱误也。何者?孔子适周,岂访礼之时即在十七耶?且孔子见老聃,云“甚矣道之难行也”,此非十七之人语也,乃既仕之后言耳。

《史记探源》:《庄子》多寓言。《盗跖篇》有孔子与柳下惠相问答语,又可为二人同时之证乎?且孔子年五十一正为中都宰之年,何暇南见老聃?此文在孔子年十七之后、三十以前。适周问礼,当在其间,岂谓年十七之年耶?

《史记志疑》:史载孔子适周见老聃于十七岁后三十岁前,故《隶释》边韶 《老子碑》及《水经·渭水注》皆说孔子年十七,问礼老聃,俱承《史》也。《索隐》据《庄子·天运篇》纠其误,曰:“庄子云孔子年五十一,南见老聃,(南之沛)云‘甚矣道之难行’,此非十七人语,乃既仕之后言耳。”《尚书疏证》八及《四书释地续》,依《皇王大纪》定孔子适周在鲁昭公二十四年,据《曾子问》从老聃助葬日食一条为断,谓昭公七年孔子十七,敬叔尚未从游。定九年孔子五十一,又不日食也。冯氏《解春集》驳之曰:“《春秋》昭公世凡七日食,不止二十四年。且二十四年二月僖子卒,五月日食,则此时僖子甫葬,敬叔方在虞祭卒哭之时,焉能与孔子适周。”毛氏《经问》十二驳阎说同。余谓《史》固误,论《史》者亦误。《史记考要》谓:“适周之沛非一时事,孔子于老聃不但周沛一再见而已。”此语甚合,观《庄子·天道篇》称孔子藏书周室,因子路言往见老聃可见。盖适周问礼,不知何时?敬叔生于昭公十一年,当昭公七年孔子十七时,不但敬叔未从游,且未生也。若昭二十四年孔子三十四时,不但僖子方卒,敬叔未能出门从师,且生才十四岁,恐亦未见于君,未能至周。而明年昭公即孙于齐,安所得鲁君请之。此皆当缺疑之事,必欲求其年,则庄子五十一之说庶几近之。(金履祥谓孟僖使二子师孔子,非必在死后。孔子适周在二十岁,余,亦妄也。)

[2]《史记索隐》:庄周“财”作“轩”。

[3]《史记集解》:王肃曰:“谦言窃仁者之名。”

[4]《史记集解》:王肃曰:“身父母之有。”

《史记索隐》:《家语》作“无以有己为人子者”。

[5]《史记索隐》:《家语》作“无以恶己为人臣者”。王肃云:“言听则仕,不用则去,保身全行,臣之节也。”

 

是时也,晋平公淫,六卿擅权,东伐诸侯;楚灵王兵强,凌轹中国;[1]齐大而近于鲁。鲁小弱,附于楚则晋怒;附于晋则楚来伐;不备于齐,齐师侵鲁。[2]

 

集释:

[1]《史记志疑》:所说以为鲁昭公二十年,孔子年三十之时,而晋乃顷公,去平公已二世。楚乃平王,灵王已死七年。皆误也。《史诠》谓此是《鲁世家》之错简,甚妄。

[2]《史记志疑》:《左传》自襄二十七年会宋弭兵以后,晋、楚之从交相见,无怒伐鲁之事,齐亦未尝侵鲁,此所言皆非实。

 

鲁昭公之二十年,而孔子盖年三十矣。齐景公与晏婴来适鲁,[1]景公问孔子曰:“昔秦穆公国小处辟,其霸何也?”对曰:“秦,国虽小,其志大;处虽辟,行中正。身举五羖,[2]爵之大夫,起累绁之中,[3]与语三日,授之以政。以此取之,虽王可也,其霸小矣。”景公说。

 

集释:

[1]《史记志疑》:《左传》昭二十年无齐侯来鲁事,说见《表》。

[2]《史记正义》:百里奚也。

[3]《史记索隐》:《家语》无此一句。孟子以为“不然”之言也。

 

孔子年三十五,而季平子与郈昭伯以斗鸡故[1]得罪鲁昭公,[2]昭公率师击平子,平子与孟氏、叔孙氏三家共攻昭公,昭公师败,奔于齐,齐处昭公乾 侯。[3]其后顷之,鲁乱。孔子适齐,为高昭子家臣,欲以通乎景公。[4]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5]齐人称之。

 

集释:

[1]《史记正义》:郈音后。《括地志》云:“斗鸡台二所,相去十五步,在兖州曲阜县东南三里鲁城中。《左传》昭二十五年,季氏与郈昭伯斗鸡,季氏芥鸡翼,郈氏为金距之处。”

[2]《史记志疑》:《昭二十五年传》昭伯怨平子故劝昭公伐季氏,昭伯何曾得罪昭公,此误说。

[3]《史记正义》:相州成安县东南三十里斥丘故城,本春秋时乾侯之邑。

《史记志疑》:余有丁曰:“乾侯晋地,晋人以居公者。齐处公于郓,非乾侯也。”

[4]《史记志疑》:景吏部曰:“欲通齐景,不耻家臣,孔子而如是乎?且据《史》所说,孔子三十岁时景公与晏婴适鲁,既有秦缪之对,而景公悦矣。至此又何必自辱为家臣以求通也。故《困学纪闻》十一引《皇王大纪》曰‘迁载孔子言行,不得其真者尤多’。”

[5]《史记集解》:周氏曰:“孔子在齐,闻习《韶》乐之盛美,故忘于肉 味也。”

《史记索隐》:按《论语》,子语鲁太师乐,非齐太师也。又“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无“学之”文。今此合《论语》齐、鲁两文而为此言,恐失事实。

《史记志疑》:《佩韦斋辑闻》曰:“襄二十九年季札聘鲁请观乐,舞《韶箾》,则鲁未尝无《韶》也,使孔子欲学之归,而求之鲁可也,何为至齐始闻而学之哉。”

 

景公问政孔子,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1]景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岂得而食诸!”[2]他日又复问政于孔子,孔子曰:“政在节财。”景公说,将欲以尼谿田封孔 子。[3]晏婴进曰:“夫儒者滑稽而不可轨法;倨傲自顺,不可以为下;崇丧遂哀,破产厚葬,不可以为俗;游说乞贷,不可以为国。自大贤之息,周室既衰,礼乐缺有间。[4]今孔子盛容饰,繁登降之礼,趋详之节,累世不能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君欲用之以移齐俗,非所以先细民也。”后景公敬见孔子,不问其礼。异日,景公止孔子曰:“奉子以季氏,[5]吾不能。”以季孟之间待 之。[6]齐大夫欲害孔子,孔子闻之。景公曰:“吾老矣,弗能用也。”孔子遂行,反乎鲁。

 

集释:

[1]《史记集解》:孔安国曰:“当此之时,陈恒制齐,君不君,臣不臣,故以此对也。”

[2]《史记集解》:孔安国曰:“言将危也。陈氏果灭齐。”

《史记志疑》:婴贤者也,与孔子友善,沮封尼谿,必无之事。孔鲋《诘墨》已言之,先儒已历辨其诬。《索隐》谓“说出晏子及墨子”。盖本墨氏非儒谤圣之言,后人羼入《晏子春秋》耳。《吕览·高义》《说苑·立节》载孔子见齐景公,景公致廪丘以为养,孔子辞不受,遂行。据此益征晏婴阻封之非实。后夹谷之会,《史》言晏子与有谋焉,亦妄。

[3]《史记索隐》:此说出《晏子》及《墨子》,其文微异。

[4]《史记索隐》:息者,生也。言上古大贤生则有礼乐,至周室微而始缺有间也。

[5]《史记索隐》:刘氏奉音扶用反,非也。今奉音如字,谓奉待孔子如鲁季氏之职,故下文云“以季孟之间待之”也。

[6]《史记集解》:孔安国曰:“鲁三卿,季氏为上卿,最贵;孟氏为下卿,不用事。言待之以二者之间也。”

 

孔子年四十二,鲁昭公卒于乾侯,定公立。定公立五年,夏,季平子卒,桓子嗣立。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若羊,[1]问仲尼云“得狗”[2]。仲尼曰:“以丘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夔、罔阆,[3]水之怪龙、罔象,[4]土之怪坟羊[5]。”

 

集释:

[1]《史记集解》:韦昭曰:“羊,生羊也,故谓之怪也。”

《史记索隐》:《家语》云“桓子穿井于费,得物如土缶,其中有羊焉”是也。

[2]《史记集解》:韦昭曰:“获羊而言狗者,以孔子博物,测之。”

[3]《史记集解》:韦昭曰:“木石谓山也。或云夔,一足,越人谓之山缫也。或言独足魍魉,山精,好学人声而迷惑人也。”

《史记索隐》:夔音逵。阆音两。《家语》作“魍魉”。缫音骚。然山缫独一足是山神名,故谓之夔。夔,一足兽,状如人也。

[4]《史记集解》:韦昭曰:“龙,神兽也,非常见,故曰怪。或云‘罔象食人,一名沐肿’。”

《史记索隐》:沐肿音木踵。

[5]《史记集解》:唐固曰:“坟羊,雌雄未成者也。”

 

吴伐越,堕会稽,[1]得骨节专车。[2]吴使使问仲尼:“骨何者最大?”仲尼 曰:“禹致群神于会稽山,[3]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4]其节专车,此为大矣。”吴客曰:“谁为神?”仲尼曰:“山川之神足以纲纪天下,其守为神,[5]社稷为公侯,[6]皆属于王者。”客曰:“防风何守?”仲尼曰:“汪罔氏之君守封、禺之山,[7]为釐姓[8]。在虞、夏、商为汪罔,于周为长翟,今谓之大人。”[9]客曰:“人长几何?”仲尼曰:“僬侥氏[10]三尺,短之至也。长者不过十之[11],数之极也。”于是吴客曰:“善哉圣人!

 

集释:

[1]《史记集解》:王肃曰:“堕,毁也。”

《史记索隐》:隳会稽。会稽,山名,越之所都。隳,毁也。吴伐越在鲁哀元年。

《史记志疑》:余有丁谓:“吴伐越事,在哀公元年,今载于定公五年,此时吴未堕会稽安得获骨之事。”明邓以讃《史记评》曰:“此当在吴败越会稽下,误置此。”

《史记评林》:《家语》云:“吴子使聘于鲁,问之孔子,命使者曰:‘无以吾命也。’宾既将事,乃发币于大夫及孔子,孔子爵之,既彻俎而燕客,执骨而问。”今载于定公五年,此时吴未堕会稽,安得获骨之事。

[2]《史记集解》:韦昭曰:“骨一节,其长专车。专,擅也。”

[3]《史记集解》:韦昭曰:“群神谓主山川之君为群神之主,故谓之神也。”

《史记志疑》:此事见《国语》,然禹未尝会诸侯于会稽,此《外传》之妄,假托仲尼语耳,说在《夏纪》中。“群神”,《文十一传》,《疏》引《国语》及《说苑》《家语》《博物志》并作“群臣”。

[4]《史记集解》:韦昭曰:“防风氏违命后至,故禹杀之。陈尸为戮。”

[5]《史记集解》:王肃曰:“守山川之祀者为神,谓诸侯也。”韦昭曰:“足以纲纪天下,谓名山大川能兴云致雨以利天下也。”

[6]《史记集解》:王肃曰:“但守社稷无山川之祀者,直为公侯而已。”

[7]《史记集解》:韦昭曰:“封,封山;禺,禺山:在吴郡永安县。”骃案:晋太康元年改永安为武康县,今属吴兴郡。

[8]《史记索隐》:釐音僖。《家语》云姓漆,盖误。《系本》无漆姓。

《史记志疑》:《鲁语》作“漆姓”,《家语·辩物》、杜注《文十一传》同。《索隐》反以“漆”为误,何也?《路史》亦然,岂《世本》无漆姓,遂足据乎?

[9]《史记集解》:王肃曰:“周之初及当孔子之时,其名异也。”

[10]《史记集解》:韦昭曰:“僬侥,西南蛮之别名也。”

《史记正义》:按:《括地志》“在大秦国(北)南也”。

[11] 《史记集解》:王肃曰:“十之,谓三丈也,数极于此也。”

 

桓子嬖臣曰仲梁怀,与阳虎有隙。阳虎欲逐怀,公山不狃[1]止之。其秋,怀益骄,阳虎执怀。桓子怒,阳虎因囚桓子,与盟而醳[2]之。阳虎由此益轻季氏。季氏亦僭于公室,陪臣执国政,是以鲁自大夫以下皆僭离于正道。故孔子不仕,退而修诗书礼乐,[3]弟子弥众,至自远方,莫不受业焉。

 

集释:

[1]《史记集解》:孔安国曰:“不狃为季氏宰。”

《史记索隐》:狃音女久反。邹氏云一作“蹂”。《论语》作“弗扰”。

[2]《史记正义》:醳音释。

[3]《史记志疑》:时为定公五年,恐未曾修诗书礼乐也,疑衍。

 

定公八年,公山不狃不得意于季氏,因阳虎为乱,欲废三桓之適[1],更立其庶孽阳虎素所善者,遂执季桓子。[2]桓子诈之,得脱。定公九年,阳虎不胜,奔于齐。是时孔子年五十。

 

集释:

[1]《史记正义》:適音嫡。

[2]《史记志疑》:定八年《传》阳虎将杀季氏于蒲圃,非执之也。囚季在定五年,前此矣。

 

公山不狃以费畔季氏,使人召孔子。[1]孔子循道弥久,温温无所试,莫能己用,曰:“盖周文武起丰镐而王,今费虽小,傥庶几乎!”[2]欲往。子路不说,止孔子。孔子曰:“夫召我者岂徒哉?如用我,其为东周乎!”[3]然亦卒不行。

 

集释:

[1]《史记志疑》:《论语》公山弗扰以费叛召子欲往,子路不悦。孔安国注云:“弗扰与阳货共执季桓子而召孔子。”此即定五年虎囚桓子事,盖虎囚桓子逐仲梁怀,实弗扰使之,则以费宰而谋执君主即是畔,故《论衡·问孔篇》言“公山弗扰与阳货俱叛执季桓子”也。朱子注《论语》依邢《疏》增之曰“据邑以畔”,未免欠考。而《史》尤误,毛氏奇龄《西河集》有《答施愚山问公山弗扰书》,云虎执桓子在定五年,《传》并无公山不狃共事,然实公山氏使之,则囚桓逐怀皆公山氏所为。若据邑以叛,则在定十二年。堕费时夫子已为司寇,亲命申句须、乐欣伐不狃,逐之奔齐,而仲由又身在师中,焉得有召夫子与子路不说之事。故孔安国但据定五年执桓子事,在夫子未仕以前,其于以费叛则不过以费宰畔,不必据邑。盖既执桓子,则共事亦畔,共谋亦畔,若是据邑,则一奔即奔,焉有五年至十二年尚安然在费者。《史记》以定八年蒲圃谋弑,误作定五年囚季之役,云执桓子而桓子诈之得脱,已是悖谬,乃竟造一畔费事在阳虎奔齐归宝玉大弓之后,则与五年之囚季,八年之顺祀,十二年之堕费,并相抵牾。且其时为定九年,而十年之夏夫子已作司寇,即夹谷之事,然且十年以前,先为中都宰一年,而后由司空进司寇则在定九年,夫子已仕鲁,而犹召夫子,谬矣。

[2]《史记索隐》:检《家语》及孔氏之书,并无此言,故桓谭亦以为诬也。

《史记疑问》:“迁以孔子欲费与不狃为可以文、武乎?是从畔也,何妄之甚。”

[3]《史记集解》:何晏曰:“兴周道于东方,故曰东周也。”

 

其后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则之。[1]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2]

 

集释:

[1]《史记索隐》:《家语》作“西方”。王肃云:“鲁国近东,故西方诸侯皆取法则焉。”

[2]《史记志疑》:此及下文两称大司寇,《公羊》定十四年《疏》云“鲁无司寇之卿,是以大夫亦名大”,恐不然。考《檀弓·王制》疏引崔灵恩云:“诸侯三卿,司徒兼冢宰,司马兼宗伯,司空兼司寇。诸侯不立冢宰、宗伯、司寇之官,三卿之下则五小卿为五大夫,司徒下立二人小宰、小司徒,司空下立二人小司寇、小司空,司马下立一人为小司马。”但春秋之世,侯国多不遵三卿之制,即鲁三家之外有东门氏、臧氏、子叔氏,宣成时同在卿列,则亦俨然六卿矣。臧宣叔、武仲皆以世卿而为司寇,此岂犹是小司寇之职乎?昭、定以后臧氏替而以孔子居之,亦事理所有。《史》云大司寇者,别于小司寇之下大夫也,若司空卿,则孟孙世居之,孔子必是为小司空。《韩诗外传》八有孔子为司寇命辞,《续经》书孔子卒亦为卿之证。毛氏《经问》十二谓“夫子由小卿司空进大司寇”,良是。(宋祝穆《事文类聚·司徒门》引《符子》有鲁侯因左邱明之言召孔子为司徒事,虽不可据,亦是小司徒也。)前贤或谓孔子为小司寇,非卿,或谓孔子为司空、司寇皆卿,并非。

 

定公十年春,及齐平。[1]夏,齐大夫黎鉏言于景公曰:“鲁用孔丘,其势危齐。”乃使使告鲁为好会,会于夹谷。[2]鲁定公且以乘车好往。孔子摄相事,曰:“臣闻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古者诸侯出疆,必具官以从。请具左右司马。”[3]定公曰:“诺。”具左右司马。会齐侯夹谷,为坛位,土阶三等,以会遇之礼相见,[4]揖让而登。献酬之礼毕,齐有司趋而进曰:“请奏四方之乐。”景公曰:“诺。”于是旍旄羽袚矛戟剑拨鼓噪而至。[5]孔子趋而进,历阶[6]而登,不尽一等,举袂而言曰:“吾两君为好会,夷狄之乐何为于此!请命有 司!”有司却之,不去,则左右视晏子与景公。景公心怍,麾而去之。有顷,齐有司趋而进曰:“请奏宫中之乐。”景公曰:“诺。”优倡侏儒为戏而前。孔子趋而进,历阶而登,不尽一等,曰:“匹夫而营惑[7]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景公惧而动,知义不若,归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鲁以君子之道辅其君,而子独以夷狄之道教寡人,使得罪于鲁君,为之奈何?”有司进对曰:“君子有过则谢以质,[8]小人有过则谢以文。君若悼之,则谢以质。”于是齐侯乃归所侵鲁之郓、汶阳、龟阴之田以谢过。[9]

 

集释:

[1]《史记索隐》:及,与也。平,成也。谓与齐和好,故云平。

《史记志疑》:《左》《穀》述此事各异,《史》合采二《传》又不同,盖夹谷之会,当世乐道之,后人侈论之,故其言殊。若《家语》,但窃二《传》《史记》以成文耳。

[2]《史记集解》:徐广曰:“司马彪云今在祝其县也。”

[3]《史记评林》:余有丁曰:“按《左传》云:‘孔子以公退。曰:“士兵之。”’则知设左右司焉。”

[4]《史记集解》:王肃曰:“会遇之礼,礼之简略也。”

[5]《史记索隐》:《家语》作“莱人以兵鼓噪劫定公”。袚音弗,谓舞者所执,故《周礼》乐有《袚舞》。拨音伐,谓大楯也。

《史记琐琐》:旍与旌同,袚音拂,拨音伐,大盾也。按:《诗》“蒙伐有苑”亦作瞂,古伐拨绋声近。《檀弓》为“榆沈设拨”,谓榆木棺重难行,设z3挽之,z3绋同,古送葬执绋,此以拨为伐,亦绋声之转也。

[6]《史记索隐》:谓历阶级也。故王肃云:“历阶,登阶不聚足。”

[7]《史记索隐》:谓经营而惑乱也。《家语》作“荧侮”。

[8]《史记志疑》:一本“质”作“实”,与下句对,当是也。然《公羊》定十年注作“质”。

[9]《史记集解》:服虔曰:“三田,汶阳田也。龟,山名。阴之田,得其田不得其山也。”杜预曰:“太山博县北有龟山。”

《史记索隐》:《左传》“郓、讙及龟阴之田”,则三田皆在汶阳也。

《史记正义》:郓,今郓州郓城县,在兖州龚丘县东北五十四里。故谢城在龚丘县东七十里。齐归侵鲁龟阴之田以谢鲁,鲁筑城于此,以旌孔子之功,因名谢城。

《史记志疑》:《春秋》齐归郓、讙、龟阴田,杜、服以为三邑,何休以为四邑,此以汶阳易讙,误。疑“郓”字误倒在“汶阳”上,又脱“讙”字。三田皆汶阳田也,故孔子使兹无还对齐曰:“而不反我汶阳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考汶阳是鲁地,僖元年以赐季友者也,不知何时为齐所取,成公时曾暂还鲁,旋夺于齐,其后遂属焉,故闵子辞宰以汶上为言耳。但定七年齐归郓矣,何烦此时复归,岂阳货之乱,又属于齐乎?

 

定公十三年夏,孔子言于定公曰:“臣无藏甲,大夫毋百雉[1]之城。”使仲由为季氏宰,将堕三都[2]。于是叔孙氏先堕郈[3]。季氏将堕费,公山不狃、叔孙辄率费人袭鲁。公与三子[4]入于季氏之宫,登武子之台。费人攻之,弗克,入及公侧。[5]孔子命申句须、乐颀[6]下伐之,费人北。国人追之,败诸姑蔑[7]。二子奔齐,遂堕费。将堕成[8],公敛处父[9]谓孟孙曰:“堕成,齐人必至于北门。且成,孟氏之保鄣,无成是无孟氏也。我将弗堕。”十二月,公围成,弗克。

 

集释:

[1]《史记集解》:王肃曰:“高丈长丈曰堵,三堵曰雉。”

[2]《史记集解》:服虔曰:“三都,三家之邑也。”

《史记志疑》:余有丁云:“定公十二年堕郈堕费,《史》误以为十三年。”余说是。但考《左传》,侯犯以郈叛,公山不狃以费叛。郈、费之堕,叔季自堕之,郈、费不叛,则二氏方欲资为保障,即欲堕之,其将能乎?观围成弗克,可见已。乃《左传》述此事一若堕郈及费皆出孔子、仲由之谋,《左氏》作之,《公羊》附之,史公信之,而三言成实,岂情也哉!《家语》袭《左传》《史记》之文,谓孔子堕三都之城,并堕成邑,误甚。宋章如愚《山堂考察》有《三家堕都辨》,以为其谋非出孔子。《滹南集·五经辨惑》云:“三山林少颖,近代名儒也,其于兵莱人堕三都等,皆排之而不取,可谓卓识。”(《公羊》定十二年注又异,据《疏》当是《春秋》说也。)

[3]《史记集解》:杜预曰:“东平无盐县东南郈乡亭。”

《史记正义》:《括地志》云:“郈亭在郓州宿城县东三十二里。”

[4]《史记集解》:服虔曰:“三子,季孙、孟孙、叔孙也。”

[5]《史记集解》:服虔曰:“人有入及公之台侧。”

《史记探源》:《左传》定公十二年文同。闻之师曰:“入当为矢。《说文》矢,从入。脱去下半则为人也。”《左》襄二十三年《传》“矢及君屋”,与此文同例。

[6]《史记集解》:服虔曰:“申句须、乐颀,鲁大夫。”

[7]《史记集解》:杜预曰:“鲁国卞县南有姑蔑城。”

《史记正义》:《括地志》云:“姑蔑故城在兖州泗水县东四十五里。”按:泗水县本汉卞县地。

[8]《史记集解》:杜预曰:“泰山钜平县东南有成城也。”

《史记正义》:《括地志》云:“故郕城在兖州泗水县西北五十里。”

[9]《史记集解》:服虔曰:“成宰也。”

 

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1]由大司寇行摄[2]相事,[3]有喜色。门人曰:“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乐其以贵下人’乎?”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4]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不拾遗;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5]皆予之以归。[6]

 

集释:

[1]《史记志疑》:围成事在定公十二年冬,孔子去鲁后,此与《鲁世家》误书于十三年孔子去之前。孔子之去在十二年,《年表》《鲁世家》是,此又误书于定十四年。定十四年,孔子在卫也。余有丁曰:“《年表》定十二年,孔子去鲁,而《世家》以为十四年孔子去鲁,前后矛盾。盖定公十二年孔子年五十四,由司寇摄行相事,于是堕郈堕费,三月,鲁大治。齐人惧,馈女乐以阻之,孔子遂行,正值鲁十月有事于郊之日。其围成弗克在十二月,此时孔子已去鲁矣。《史记》必误。”

[2]《史记探源》:“摄行”,各本倒作“行摄”,今依《鲁世家》“摄行政”订正。“摄”,周语也,《列子》“周公摄天子之政”是也。“行”,汉语也,《汉书》“御史大夫张汤行丞相事”是也。“摄行”者,以汉语释周语,岂当跻“行”于“摄”上乎?

[3]《史记志疑》:摄相者,乃傧相会盟之事。盖孔子自相会夹谷,后遂以司寇而摄行人之职,《索隐·述赞》曰“摄相夹谷”是也,乃史公以当国为相,故于《秦纪》及吴、齐、晋、楚、魏世家,伍子胥传直书孔子相鲁,岂不误哉!鲁之相季氏尸之,孔子安得摄乎?然其误非始史公,《晏子春秋·外篇》“孔子圣相”,《荀子·宥坐》云:孔子为鲁摄相,宋薛据《孔子集语》引《尹文子》云:孔子为鲁相,《史》妄仍之,王充遂有孔子为相国之说。(见《论衡·自记》)而《经史问答》六力辨孔子以卿当国,余未敢以为然。(《韩子·外储说左》言孔子相卫,尤妄。)

[4]《史记志疑》:《史》本于《荀子·宥坐》。(《王制·疏》引《史》云“七日而诛少正卯”,《史》无“七日”二字,《疏》乃引《尹文子》也。)《孔子集语》及宋高似孙《子略》并引《尹文子》称仲尼诛少正卯,其后如《淮南·泛论》《说苑·指武》《白虎通·诛伐篇》引《韩诗内传》《论衡·讲瑞、定贤》《后书·李膺传》皆述之,然昔贤多议其妄。王若虚《五经辨惑》曰:“孔子诛少正卯,事谁所传乎?其始见于荀卿之书,而《吕氏春秋》(今检无之)、《说苑》《家语》《史记》皆载之,作《王制》者亦依仿其意,著为必杀之令。刑者不得已而后用,若乃诬其疑似,发其隐伏,而曰吾以惩奸防乱,是申、商、曹、马阴贼残忍之术也。少正卯鲁之闻人,自子贡不知其罪,就如孔子之说,何遽至于当死。乃一朝无故而尸诸朝,天下其能无议,而孔子之心安乎?卯兼五恶,借曰可除,而曰有一于人皆所不免,则世之被戮者不胜其众矣。东坡苏氏云‘此叟自知命薄,必不久在位,故及其未发去之。苟少迟疑,己为卯所图已’。夫君子不可则止,卯诚当死,自有常刑,岂如仇敌相轧,以先举为计哉!永嘉叶氏云,‘少正卯之诛,果于察奸,非先王之正刑’,窃亦以为不然。”王氏此辨甚惬。明张时彻《皇明文范》有陆瑞家《诛少正卯辨》,其上篇略曰:“昔季康子问政,孔子曰‘子为政,焉用杀’。岂有己为政未满旬日,而诛一大夫耶?卯既为闻人,亦非不可教诲者,何至绝其迁善之路,而使之身首异处耶?鲁季氏三家阳货奸雄之尤者,司寇正刑明弼,当自尤者始。尤者尚缓而不诛,诛者可疑而不缓,两观之鬼,不亦有辞于孔氏哉!不告而诛,不啻专杀大夫矣,圣人为之乎?凡此皆涉于无理,故不可信。”下篇略曰:“诛卯之言,殆始荀况也。朱元晦尝疑此以为不载于《论语》,不道于《孟子》,虽以《左氏春秋》《内外传》之诬且夸而犹不言,独荀况言之。愚谓况忍人也,惟以此为倡。当是时吾见三桓之弱鲁矣,未闻卯之夺君也。此其刑政缓急之间,一庸吏能辨之,况吾夫子哉!”长洲尤氏侗《看鉴偶评》曰:“卯既为闻人,聚徒营众,无不交结三桓之事,子何能骤诛之。朱子疑而未信。大抵诸子之说,寓言居多,如以《荀子》为真,则《庄子·盗跖篇》亦果有之耶?”《四书释地·又续》云:“少正卯之诛,朱子极辨其无,而《论语序说》犹载之,此厘革之未尽者也。”(刘书《新论·心稳篇》独信之。)

[5]《史记集解》:王肃曰:“有司常供其职,客求而有在也。”

[6]《史记索隐》:《家语》作“皆如归”。

 

齐人闻而惧,曰:“孔子为政必霸,霸则吾地近焉,我之为先并矣。盍致地焉?”黎鉏曰:“请先尝沮之;沮之而不可则致地,庸迟乎!”于是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乐》[1],文马三十驷,遗鲁君。陈女乐文马于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往观再三,将受,乃语鲁君为周道游,[2]往观终日,怠于政事。子路曰:“夫子可以行矣。”孔子曰:“鲁今且郊,如致膰[3]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桓子卒受齐女乐,三日不听政;郊,又不致膰俎于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4]。而师己送,曰:“夫子则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歌曰:“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5]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6]师己反,桓子曰:“孔子亦何言?”师己以实告。桓子喟然叹曰:“夫子罪我以群婢故也夫!”[7]

 

集释:

[1]《史记索隐》:《家语》作“容玑”。王肃云:“舞曲名也。”

[2]《史记索隐》:谓请鲁君为周偏道路游行,因出观齐之女乐。

[3]《史记集解》:王肃曰:“膰,祭肉。”

[4]《史记集解》:屯在鲁之南也。

《史记索隐》:地名。

[5]《史记集解》:王肃曰:“言妇人之口请谒,足以忧使人死败,故可以出走也。”

[6] 《史记集解》:王肃曰:“言仕不遇也,故且优游以终岁。”

[7]《史记校》:孔子能诛齐廷之侏儒,而不能逐来鲁之女乐耶?前一事,江永驳之矣。后一事,史公序于摄相之后,则孔子为相所司何事耶?且即曰“行摄相事”,又曰“与闻国政”亦重复而又失次第。

 

孔子遂适卫,主于子路妻兄颜浊邹家。[1]卫灵公问孔子:“居鲁得禄几何?”对曰:“奉粟六万。”卫人亦致粟六万[2]。居顷之,或谮孔子于卫灵公。灵公使公孙余假一出一入。[3]孔子恐获罪焉,居十月,去卫。

 

集释:

[1]《史记索隐》:孟子曰:“孔子于卫主颜雠由,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今此云浊邹是子路之妻兄,所说不同。

《史记志疑》:后文《正义》“浊邹音卓聚”,盖误认为颜涿聚。涿聚夫子仕 齐,于卫之浊邹何涉?浊邹即雠由,《孟子疏》言之极明。(朱子《序说》从之。)《索隐》谓此与《孟子》所说不同,其实两说无殊。雠由、浊邹,音近传别耳。《孔丛·记义》言:“雠由善事亲,后以非罪执,子路请赎焉,二三子纳金于子路。或谓孔子曰:‘受人之金以赎其私昵义乎?’子曰:‘贫取于友,非义而何。’”可为子路妻兄之证。且雠由是子路妻兄,便是弥子瑕妻兄。瑕见主其妻兄之家,遂邀孔子来主,亦非无因。而浊邹缘孔子主于家,受业为弟子,理故宜然。至涿聚是齐人,《吕子·尊师》《淮南·泛论》言其为梁父大盗,学于孔子,为齐忠臣。 (《泛论》“涿”作啄,讹。)涿聚名庚,其子名晋,见《左哀二十三、二十七年传》。《汉书·人表》毛本作颜烛邹,《绎史》本同,各本作“浊邹”。(师古曰:“即颜涿聚子也。”“子”字衍。)考《韩子·十过》有颜涿聚谏田成子游海事,《说苑·正谏》作颜烛趋。《晏子·外篇》言景公使烛邹主鸟,《韩诗外传》九作颜邓聚,(“邓”字讹,有本作“斵”。)《说苑·正谏》亦载其事,作烛雏。(《集韵》《类篇》又作浊雏,雏音聚。)并因形声相状,通借用字也。

《史记校》:颜浊邹,孟子作颜雠由,忆某书作颜浊聚,聚盖鄹之省文也。邹、鄹、陬盖一字。故恒言曰:“邹鲁者,以孔子之邑冠鲁上也。不然邹既小国又孟子所生地也。何以加乎鲁?”

[2]《史记索隐》:若六万石似太多,当是六万斗,亦与汉之秩禄不同。

《史记正义》:六万小斗,计当今二千石也。周之斗升斤两皆用小也。

[3]《史记索隐》:谓以兵仗出入,以胁夫子也。

 

将适陈,过匡[1],颜刻[2]为仆,以其策指之曰:“昔吾入此,由彼缺也。”[3]匡人闻之,以为鲁之阳虎。阳虎尝暴匡人,匡人于是遂止孔子。[4]孔子状类阳虎,拘焉五日。[5]颜渊后[6],子曰:“吾以汝为死矣。”颜渊曰:“子在,回何敢死!”[7]匡人拘孔子益急,弟子惧。孔子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8]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9]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10]”孔子使从者为宁武子臣于卫,[11]然后 得去。[12]

 

集释:

[1]《史记正义》:故匡城在滑州匡城县西南十里。

《史记志疑》:《论语》“畏匡”无注,梁皇侃《论语义疏》本孔安国“在陈绝粮”注以为宋地名,盖据《庄子·秋水篇》“孔子游匡,宋人围之”也。但宋虽有地名承匡,(见文十一年《春秋》)而此时未至宋。孔子之宋,遇桓魋之难,不是匡人,并不闻一如宋而桓魋、匡人遭两难者。况《庄子》《释文》引司马云“宋当作‘卫’”,固与《史》合,然阳货与卫又风马牛不及,焉能暴匡。若朱子《序说》谓适陈过匡,乃误删《世家》文,其实匡非陈地,过匡在适陈之先耳。毛氏奇龄《四书賸言》曰:“《春秋传》公侵郑取匡,在定公六年,季氏虽在军,不得专制,凡过卫不假道,反穿城而躏其地,其令皆出阳虎,是虎实帅师。当侵郑时,匡本郑鄙邑,必欲为晋伐取以释憾,而匡城适缺,虎与颜剋就穿垣而入之,虎之暴匡以是也。至夫子过匡,适颜剋为仆,匡遂以为虎而围之。”毛氏此解,明白可据。考《春秋》僖十五年“次于匡”,杜注“卫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左传》文元年“卫侵郑及匡”,杜注“在颍川新汲县东北”。二县相近,疑匡是一地而分属。何以征之?文八年《传》“晋侯使解扬归匡、戚之田于卫”,杜注“匡本卫邑,中属郑,晋令郑还卫”。则定六年取郑匡,安知非复属于郑乎?所谓疆场之邑,一彼一此,何常之有也。

[2]《史记探源》:高,各本作“刻”,误也。《弟子列传》:“颜高,字子骄。”《正义》:“孔子在卫,南子招夫子为次乘,过市,颜高为御。”《家语》:“孔子适卫,子骄为仆。灵公与夫子、南子同车出,使孔子为次乘,颜刻曰:‘夫子何耻之?’”是颜刻即颜高。高以“克”篆作%e5%9b%be%e5%83%8f13923.JPG,行近而讹作“克”,克又以声同而讹作“刻”也。知“刻”讹,非“高”讹者,骄读为“乔”,乔,高也,名高字乔,义正相应。《左》定八年《传》:“颜高之弓六钧。”当即此人。 今正。

[3]《史记索隐》:谓昔所被攻缺破之处也。

《史记正义》:《琴操》云:“孔子到匡郭外,颜渊举策指匡穿垣曰:‘往与阳货正从此入。’匡人闻其言,告君曰:‘往者阳货今复来。’乃率众围孔子数日,乃和琴而歌,音曲甚哀,有暴风击军士僵仆,于是匡人有知孔子圣人,自解也。”

[4]《史记索隐》:匡,宋邑也。《家语》云匡人简子以甲士围夫子。

[5]《史记志疑》:《论语》注,包咸曰:“阳虎曾暴于匡,夫子弟子颜剋时又与虎俱行。后剋为夫子御至于匡,匡人相与共识剋,又夫子容貌与虎相似,故以兵围之。”《庄子·秋水》《释文》同。足解此《史》颜刻为仆一段不明处,(《琴操》作颜渊,非)盖不说刻与虎俱,则其事未晰也。《正义》引《琴操》略同,但《檀弓》“死而不弔者三”《疏》引《世家》云:“阳虎尝侵暴于匡,时又孔子弟子颜刻为阳虎御车。后孔子亦使御车从匡过,孔子与阳虎相似,故匡人谓孔子为阳虎,因围,欲杀之。”非但言刻为虎御与诸说异,且与《世家》文不同,疑孔《疏》误。《疏》以微服避桓魋,嫁其词以为媚悦匡人,其妄可知。所谓匡人者,《韩诗外传》六、《说苑·杂言》《家语·困誓》称“匡简子将杀阳货,孔子似之,带甲围孔子 舍”也。

[6]《史记集解》:孔安国曰:“言与孔子相失,故在后也。”

[7]《史记集解》:包氏曰:“言夫子在,己无所致死也。”

[8]《史记集解》:孔安国曰:“兹,此也。言文王虽已没,其文见在此。此,自谓其身也。”

[9]《史记集解》:孔安国曰:“文王既没,故孔子自谓后死也。言天将丧此文者,本不当使我知之;今使我知之,未欲丧之也。”

[10]《史记集解》:马融曰:“如予何犹言‘奈我何’也。天未丧此文,则我当传之,匡人欲奈我何!言不能违天以害己。”

[11]《史记探源》:武子死,宁氏灭久矣,安能复为之臣?宁武子当是孔文子之讹,犹《晋世家》魏文子实范武子之讹也。《左》哀十一年《传》:“孔文子将攻太叔,访于仲尼。”则二人固同时也。

[12]《史记索隐》:《家语》“子路弹剑而歌,孔子和之,曲三终,匡人解围而去”。今此取《论语》“文王既没”之文,及从者臣宁武子然后得去。盖夫子再厄匡人,或设辞以解围,或弹剑而释难。今此合《论语》《家语》之文以为一事,故彼此文交互耳。

《史记志疑》:匡围之解,《琴操》谓因暴风击仆军士之故,固属妄谈。《韩诗外传》六、《说苑·杂言》《家语·困誓》皆谓歌终释难。而《庄子·秋水》谓匡人知非阳虎,请辞而退。《礼》《疏》引《世家》谓孔子自说解围,又各不同,未知孰实。独《史》谓从者臣宁武子,然后得去,则尤可怪。《困学纪闻》十一引胡致堂曰:“穆公末,武子之子相,已与孙良夫将兵侵齐,武子非老则卒矣。穆公卒,历定公、献公(阎注宁氏灭于献公手)。凡三十七年,至灵公三十八年而孔子来。使有两武子则可,若犹俞也,其年当百有五十六矣,何子长之疏也。”毛氏奇龄《四书索解》曰:“武子仕卫在僖公年,历文、宣、成、襄、昭五公,而后至定之十二年。是在宁武时,孔子未生,在孔子畏匡时,则宁氏族灭已久,期间相去实百五六十年,而谓为其臣解难,直笑话也。”

 

去即过蒲[1]。月余,反乎卫,主蘧伯玉家。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夫人在z4[2]中。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珮玉声璆[3]然。孔子曰:“吾乡为弗见,见之礼答焉。”[4]子路不说。孔子矢之曰:“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5]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6]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7]于是丑之,去卫,过曹。是岁,鲁定公卒。

 

集释:

[1]《史记集解》:徐广曰:“长垣县有匡城、蒲乡。”

《史记正义》:《括地志》云:“故蒲城在滑州匡城县北十五里。匡城本汉长垣县。”

[2]《史记琐琐》:按z5帷,今之纱帐,细绘曰z5。凡布帛希薄皆称z5,不独葛耳。《书》“黼黻z5绣”,《诗》“蒙被绉z5”,皆薄纱也。解者谓葛,葛不可绣,亦复不绉。

[3]《史记正义》:璆音虬。

[4]《史记索隐》:上“见”如字。下“见”音贤遍反,去声。言我不为相见之礼现而答之。

[5]《史记集解》:栾肇曰:“见南子者,时不获已,犹文王之拘羑里也。天厌之者,言我之否屈乃天命所厌也。”蔡谟曰:“矢,陈也。夫子为子路陈天命也。”

[6]《史记集解》:徐广曰:“招摇,翱翔也。”《史记索隐》:《家语》作“游过市”。

《史记志疑》:《示儿编》曰:“圣人方以季桓子受女乐而去鲁,适卫而又为灵公南子骖乘。不知子长何所本而云然?”《史记疑问》曰:“欲通齐景,不耻家臣。欲媚夫人,帷中交拜,且使为次乘,俨同宦寺之流,过市招摇,不顾辱身之丑,小人之所不为也。而谓孔子为之乎?马迁诬圣,罪在难宽。”余谓《吕氏春秋·贵因篇》言孔子道弥子瑕见釐夫人,同妄也。

[7]《史记集解》:何晏曰:“疾时薄于德,厚于色,故发此言也。”李充曰:“使好德如好色,则弃邪而反正矣。”

 

孔子去曹适宋,[1]与弟子习礼大树下。宋司马桓魋欲杀孔子,拔其树。孔子去。弟子曰:“可以速矣。”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2]

 

集释:

[1]《史记集解》:徐广曰:“年表定公十三年,孔子至卫;十四年,至陈;哀公三年,孔子过宋。”

[2]《史记集解》:包氏曰:“天生德者,谓授以圣性,德合天地,吉无不利,故曰其如予何。”

 

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郭东门。[1]郑人或谓子贡曰[2]:“东门有 人,其颡似尧,[3]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4]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5]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6]

 

集释:

[1]《史记志疑》:《韩诗外传》九说此事颇详别,未知何所本?《白虎通·寿命》《论衡·骨相》皆仍《史》。

[2]《史记索隐》:《家语》姑布子卿谓子贡曰。

[3]《史记索隐》:《家语》云:“河目而隆颡,其颡似尧。”

[4]《史记集解》:王肃曰:“丧家之狗,主人哀荒,不见饮食,故累然而不得意。孔子生于乱世,道不得行,故累然不得志之貌也。《韩诗外传》曰‘丧家之狗,既敛而椁,有席而祭,顾望无人’也。”

[5]《史记志疑》:《白虎通》《论衡》《家语》“末”皆作“未”,《史诠》谓字之讹。

[6]《史记校》:周庙有尧舜之象、桀纣之容,而郑人之目孔子也,亦以似尧、似皋陶、似子产及禹,非所习见,何由知之?可知当时所画,皆古人备法戒也。即后世图,《豳风》《无逸》,皆其遗法,且如画周公负成王,则必有朝堂百官及礼器,是色色皆工而后能为之。

 

孔子遂至陈,主于司城贞子家。岁余,吴王夫差伐陈,取三邑而去。[1]赵鞅伐朝歌。楚围蔡,蔡迁于吴。[2]吴败越王勾践会稽。[3]

 

集释:

[1]《史记志疑》:吴无取三邑而去事。哀元年《传》及《年表》可证,说见《陈世家》。

[2]《史记志疑》:“蔡”下缺“请”字。

[3]邓以z6曰:“前骨节事当在此下,不然,入此吴败越无谓矣,且吴未尝再堕会稽也。”

 

有隼集于陈廷而死,楛矢贯之,石砮,矢长尺有咫。[1]陈湣公[2]使使问仲尼。仲尼曰:“隼来远矣,此肃慎之矢也。[3]昔武王克商,通道九夷百蛮,[4]使各以其方贿来贡,[5]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贡楛矢石砮,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以肃慎矢分大姬[6],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分同姓以珍玉,展亲;[7]分异姓以远方职,使无忘服。[8]故分陈以肃慎矢。”试求之故府[9],果得之。

 

集释:

[1]《史记集解》:韦昭曰:“隼,鸷鸟,今之鹗也。楛,木名。砮,镞也,以石为之。八寸曰咫。楛矢贯之,坠而死。”

《史记正义》:隼音笋。《毛诗义疏》:“鹞,齐人谓之击征,或谓之题肩,或曰省雁,春化为布谷。此属数种皆为隼。”

[2]《史记索隐》:《家语》《国语》皆作“陈惠公”,非也。按:惠公以鲁昭元年立,定四年卒。又按系家,湣公(十)六年孔子适陈,十三年亦在陈,则此湣公为是。

[3]《史记正义》:肃慎国记云:“肃慎,其地在夫馀国东北,可六十日行。其弓四尺,强劲弩射四百步,今之靺鞨国方有此矢。”

[4]《史记集解》:王肃曰:“九夷,东方夷有九种也。百蛮,夷狄之百种。”

[5]《史记集解》:王肃曰:“各以其方面所有之财贿而来贡。”

[6]《史记集解》:韦昭曰:“大姬,武王元女也。”

[7] 《史记集解》:韦昭曰:“展,重也。玉谓若夏后氏之璜。”

[8]《史记集解》:王肃曰:“使无忘服从于王也。”

[9]《史记集解》:韦昭曰:“故府,旧府也。”

 

孔子居陈三岁,会晋楚争强,更伐陈,[1]及吴侵陈,陈常被寇。孔子曰:“归与归与!吾党之小子狂简,进取不忘其初。”[2]于是孔子去陈。

 

集释:

[1]《史记志疑》:时为定公十五年,哀元、二年无晋,楚伐陈事,即三岁前后亦未尝伐陈,此妄也。

[2]《史记志疑》:后文亦载归乎云云,此出《孟子》,后见《论语》,其实皆一时之言,但辞少异耳。《朱子序说》《滹南辨惑》俱从《索隐》,以为《史记》之失。《四书释地续》曰“孔子在陈凡二次,(一居于定公十五年,哀公元年、二年,一居于哀公二年、三年、四年)《世家》并载有归于之辞,哀公三年载者得之,盖兴起于鲁之召冉求,于情事为得”。《四书賸言》曰“大抵夫子之叹,在第二次适陈之际”。

 

过蒲,会公叔氏以蒲畔,蒲人止孔子。弟子有公良孺者,以私车五乘从孔子。其为人长贤,有勇力,谓曰:“吾昔从夫子遇难于匡,今又遇难于此,命也已。吾与夫子再罹难,宁斗而死。”斗甚疾。蒲人惧,[1]谓孔子曰:“苟毋适卫,吾出子。”与之盟,出孔子东门。孔子遂适卫。子贡曰:“盟可负邪?”孔子曰:“要盟也,神不听。”

 

集释:

[1]《史记索隐》:《家语》云“我宁斗死,挺剑而合众,将与之战,蒲人惧”是也。

 

卫灵公闻孔子来,喜,郊迎。问曰:“蒲可伐乎?”对曰:“可。”灵公曰:“吾大夫以为不可。今蒲,卫之所以待晋楚也,[1]以卫伐之,无乃不可乎?”孔子曰:“其男子有死之志,[2]妇人有保西河之志。[3]吾所伐者不过四五人。”[4]灵公曰:“善。”然不伐蒲。

 

集释:

[1]《史记正义》:卫在濮州,蒲在滑州,在卫西也。韩魏及楚从西向东伐,先在蒲,后及卫。

[2]《史记集解》:王肃曰:“公叔氏欲以蒲适他国,而男子欲死之,不乐适他。”

[3]《史记集解》:王肃曰:“妇人恐惧,欲保西河,无战意也。”

《史记索隐》:此西河在卫地,非魏之西河也。

[4]《史记集解》:王肃曰:“本与公叔同畔者。”

 

灵公老,怠于政,不用孔子。孔子喟然叹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三年有成。”[1]子行。

 

集释:

[1]《史记集解》:孔安国曰:“言诚有用我于政事者,期年而可以行其政教,必三年乃有成也。”

 

佛肸为中牟宰。[1]赵简子攻范、中行,伐中牟。佛肸畔,使人召孔子。孔子欲往。子路曰:“由闻诸夫子,‘其身亲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2]。今佛肸亲以中牟畔,子欲往,如之何?”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淄。[3]我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4]

 

集释:

[1]《史记集解》:孔安国曰:“晋大夫赵简子之邑宰。”

《史记索隐》:此河北之中牟,盖在汉阳西。

[2]《史记集解》:孔安国曰:“不入其国。”

[3]《史记集解》:孔安国曰:“磷,薄也。涅,可以染皂者也。言至坚者磨之而不薄,至白者染之于涅中而不黑,君子虽在浊乱,不能污也。”

[4]《史记集解》:何晏曰:“言匏瓜得系一处者,不食故也。吾自食物当东西南北,不得如不食之物系滞一处。”

 

孔子击磬。有荷蒉[1]而过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硁硁[2]乎,莫己知也夫而已矣!”

 

集释:

[1]《史记集解》:何晏曰:“蒉,草器也。有心谓契契然也。”

[2]《史记集解》:何晏曰:“此硁硁,信己而已,言亦无益也。”

 

孔子学鼓琴师襄子,[1]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2]然而黑,几然而长,[3]眼如望羊[4],如[5]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6]

 

集释:

[1]《史记索隐》:《家语》师襄子曰:“吾虽以击磬为官,然能于琴。”盖师襄子鲁人,《论语》谓之“击磬襄”是也。

《史记志疑》:《索隐》据《家语·辨乐》以师襄子即《论语》“击磬襄”,(《索隐》误作“击鼓”)而《家语》本于《韩诗外传》五,元无击磬为官之言,盖王肃妄增耳。《淮南·主术》“师襄”注“鲁乐太师”,此高诱之误,肃岂仍其说欤?《四书释地又续》云“孔子在卫年五十九时,学鼓琴师襄子,与《论语》曰襄者自别一人。《论语》之襄乃鲁伶官,以击磬为职,当未入海前,岂容抽身至卫,俾孔子从之学乎?注本《家语》非,然则高诱、王肃以二襄同名,合为一人,殊谬。《索隐》妄引为征,朱子《集注》亦误从之也”。余疑师襄子必《列子·汤问篇》之师襄。(邹衍一语犹上文夏革对汤称师旷,记事者润益之。)《汉书·人表》二襄判列为两人。但孔子不应五十九始学琴,余有丁引《历聘纪年》记孔子二十九岁适卫学琴,亦无据。(《文选·七发》“师堂操畅”李善注引《韩诗外传》作“师堂子京”,堂襄音近,子京其字。《初学记》十六云《韩诗》为“师堂子”。)

[2]《史记集解》:王肃曰:“黯,黑貌。”

[3]《史记集解》:徐广曰:“《诗》云‘颀而长兮’。”

《史记索隐》:“几”与注“颀”,并音祈,《家语》无此四字。

[4]《史记集解》:王肃曰:“望羊,望羊视也。”

《史记索隐》:王肃云:“望羊,望羊视也。”

《史记琐琐》:视也。按:望羊,犹望洋,远视貌。

[5]《史记志疑》:一本“如”上有“心”字。

[6]《史记评林》:按《韩诗外传》云:师襄子曰:“敢问何以知文王之操也?”孔子曰:“夫仁者好伟,和者好粉,知者好弹,有殷勤者好丽,丘是以知文王之操也。”

 

孔子既不得用于卫,将西见赵简子。至于河而闻窦鸣犊、舜华[1]之死也,临河而叹曰:“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济此,命也夫!”子贡趋而进曰:“敢问何谓也?”孔子曰:“窦鸣犊、舜华,晋国之贤大夫也。赵简子[2]未得志之时,须此两人而后从政;及其已得志,杀之乃从政。丘闻之也,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3]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皇不翔。何则?君子讳伤其类也。夫鸟兽之于不义也尚知辟之,而况乎丘哉!”乃还息乎陬乡,作为《陬操》[4]以哀之。而反乎卫,入主蘧伯玉家。

 

集释:

[1]《史记集解》:徐广曰:“或作‘鸣铎窦犨’,又作‘窦犨鸣犊、舜华也’。”

《史记索隐》:《家语》云“闻赵简子杀窦犨鸣犊及舜华”,《国语》云“鸣铎窦犨”,则窦犨字鸣犊,声转字异,或作“鸣铎”。庆华当作“舜华”,诸说皆同。

《史记志疑》:窦其姓,鸣犊其字,而其名曰犨,以为二人者误。别详余所著《人表考》。

[2]《史记志疑》:《史诠》曰当作“赵孟”。

[3]《史记索隐》:有角曰蛟龙。龙能兴云致雨,调和阴阳之气。

[4]《史记集解》:王肃曰:“陬操,琴曲名也。”

《史记索隐》:此陬乡非鲁之陬邑。《家语》云作“槃操”也。

《史记志疑》:《家语》作“槃操”,殆取“考槃”之义欤?

 

他日,灵公问兵陈[1]。孔子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军旅之事未之学也。”[2]明日,与孔子语,见蜚雁,仰视之,色不在孔子。孔子遂行,[3]如陈。

 

集释:

[1]《史记集解》:孔安国曰:“军陈行列之法。”

[2]《史记集解》:郑玄曰:“万二千人为军,五百人为旅。军旅末事,本未立不可教以末也。”

[3]《史记索隐》:此鲁哀二年也。

 

夏,卫灵公卒,立孙辄,是为卫出公。六月,赵鞅内太子蒯聩于戚。阳虎使太子絻,八人衰绖,伪自卫迎者,哭而入,遂居焉。冬,蔡迁于州来。是岁鲁哀公三年,而孔子年六十矣。[1]齐助卫围戚,以卫太子蒯聩在故也。[2]

 

集释:

[1]《史记志疑》:蔡迁州来之岁,孔子年五十九,哀公二年也,此误,“是岁”当作“明岁”。

[2]《史记探源》:《春秋》“蔡迁于州来”以上,皆在哀公二年。“齐助卫围戚”以下,乃在三年。此文“是岁”以上有阙文,本不谓一年之事,故上文已言冬,下文复云夏、秋也。

 

夏,鲁桓釐庙燔,南宫敬叔救火。孔子在陈,闻之,曰:“灾必于桓釐庙乎?”[1]已而果然。[2]

 

集释:

[1]《史记集解》:服虔曰:“桓釐当毁,而鲁事非礼之庙,故孔子闻有火灾,知其加桓僖也。”

[2]《史记评林》:按《说苑》云:孔子与齐景公坐,周使来言周庙燔。孔子曰:“是釐王庙也。”景公曰:“何以知之?”曰:“夫釐王变文武之制而作玄黄宫室,舆马奢侈,不可振也。故天殃其庙。是以知之。”景公曰:“何以不殃其身?”曰:“天以文王之故也。若殃其身,文王之祀,无乃绝乎?故殃其庙以章其过也。”左右入报曰:“周釐王庙也。”景公再拜曰:“善哉!圣人之智,岂不大乎!”

 

秋,季桓子病,辇而见鲁城,喟然叹曰:“昔此国几兴矣,以吾获罪于孔子,故不兴也。”顾谓其嗣康子曰:“我即死,若必相鲁;[1]相鲁,必召仲尼。”后数日,桓子卒,康子代立。已葬,欲召仲尼。公之鱼曰:“昔吾先君用之不终,终为诸侯笑。今又用之,不能终,是再为诸侯笑。”康子曰:“则谁召而可?”曰:“必召冉求。”于是使使召冉求。冉求将行,孔子曰:“鲁人召求,非小用之,将大用之也。”是日,孔子曰:“归乎归乎![2]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吾不知所以裁之。”[3]子赣知孔子思归,送冉求,因诫曰“即用,以孔子为招”云。

 

集释:

[1]《史记志疑》:《哀公三年传》季桓子命正常语,则相鲁之言非其实也,岂桓子逆知南氏生男必不得立乎?

[2]《史记索隐》:此系家再有“归与”之辞者,前辞出《孟子》,此辞见《论语》,盖止是一称“归与”,二书各记之,今前后再引,亦失之也。

[3]《史记集解》:孔安国曰:“简,大也。孔子在陈思归欲去,曰:‘吾党之小子狂者进取于大道,妄穿凿以成章,不知所以裁制,当归以裁耳。’”

 

冉求既去,明年,孔子自陈迁于蔡。蔡昭公[1]将如吴[2],吴召之也。前昭公欺其臣迁州来,后将往,大夫惧复迁,公孙翩射杀昭公。[3]楚侵蔡。秋,齐景公卒。[4]

 

集释:

[1]《史记志疑》:此及下两“昭公”皆当作“昭侯”。

[2]《史记探源》:《春秋》“盗杀蔡侯申”在哀公四年,“齐侯杵臼卒”在五年,则中亦有阙文也。

[3]《史记集解》:徐广曰:“哀公四年也。”

[4]《史记集解》:徐广曰:“哀公五年也。”

 

明年,[1]孔子自蔡如叶。[2]叶公问政,孔子曰:“政在来远附迩。”他日,叶公问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对。[3]孔子闻之,曰:“由,尔何不对曰‘其为人也,学道不倦,诲人不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

 

集释:

[1]《史记志疑》:“明年”当书于“秋”字之上,盖哀公五年事,误在四年 也。又考《春秋》及《史》是时无楚侵蔡事。

[2]《史记志疑》:孔子至卫凡五:去鲁司寇适卫,一也;将适陈过匡蒲而反乎卫,二也;过曹而宋而郑而陈仍适卫,三也;将西见赵简子未渡河而反卫,四也;如陈而蔡而叶复如蔡,将至楚而不果仍反乎卫,五也。金履祥谓至叶即是至楚,《史记》于在卫之事,叶、蔡之事,皆重出而不考,则不然。史公亲见古文家语,故能年经月纬,自少至老,历历如是,不可以意论也。《战国·燕策》苏代曰“阳货之难,孔子逃于卫”而虎难在定八年,岂孔子未用于鲁之前已曾至卫耶?游士之言,恐未足信。

[3]《史记集解》:孔安国曰:“叶公名诸梁,楚大夫,食菜于叶,僭称公。不对,未知所以对也。”

 

去叶,反于蔡。长沮、桀溺耦而耕,孔子以为隐者,使子路问津焉。[1]长沮曰:“彼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曰:“是鲁孔丘与?”曰:“然。”曰:“是知津矣。”[2]桀溺谓子路曰:“子为谁?”曰:“为仲由。”曰:“子,孔丘之徒与?”曰:“然。”桀溺曰:“悠悠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3]且与其从辟人之士,岂若从辟世之士哉!”[4]耰而不辍。[5]子路以告孔子,孔子怃然[6]曰:“鸟兽不可与同群[7]。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8]

 

集释:

[1]《史记集解》:郑玄曰:“耜广五寸,二耜为耦。津,济渡处也。”

《史记正义》:《括地志》云:“黄城山俗名菜山,在许州叶县西南二十五里。《圣贤冢墓记》云黄城山即长沮、桀溺所耕处。下有东流,则子路问津处也。”

[2]《史记集解》:马融曰:“言数周流,自知津处。”

[3]《史记集解》:孔安国曰:“悠悠者,周流之貌也。言当今天下治乱同,空舍此适彼,故曰‘谁以易之’。”

[4]《史记集解》:何晏曰:“士有辟人之法,有辟世之法。长沮、桀溺谓孔子为士,从辟人之法者也;己之为士,则从辟世之法也。”

[5]《史记集解》:郑玄曰:“耰,覆种也。辍,止也。覆种不止,不以津 告也。”

[6]《史记集解》:何晏曰:“为其不达己意而非己。”

[7]《史记集解》:孔安国曰:“隐于山林是同群。”

[8] 《史记集解》:何晏曰:“凡天下有道者,丘皆不与易也,己大而人小故也。”

 

他日,子路行,遇荷z7丈人,[1]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2]植其杖而芸。[3]子路以告,孔子曰:“隐者也。”复往,则亡。[4]

 

集释:

[1]《史记集解》:包氏曰:“丈人,老者。z8,草器名也。”

[2]《史记集解》:包氏曰:“丈人曰不勤劳四体,分植五谷,谁为夫子而 索也。”

[3]《史记集解》:孔安国曰:“植,倚也。除草曰芸。”

[4]《史记集解》:孔安国曰:“子路反至其家,丈人出行不在。”

 

孔子迁于蔡三岁,吴伐陈。楚救陈,[1]军于城父。闻孔子在陈蔡之间,楚使人聘孔子。孔子将往拜礼,陈蔡大夫谋曰:“孔子贤者,所刺讥皆中诸侯之疾。今者久留陈蔡之间,诸大夫所设行皆非仲尼之意。今楚,大国也,来聘孔子。孔子用于楚,则陈蔡用事大夫危矣。”于是乃相与发徒役围孔子于野。不得行,绝粮。[2]从者病,莫能兴[3]。孔子讲诵弦歌不衰。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孔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4]

 

集释:

[1]《史记集解》:徐广曰:“哀公四年也。”

《史记探源》:孔子自哀公四年迁于蔡,则此为六年也,下有明文。《集解》徐广亦当云“六年”,今作“四年”,后人所误也。不然,岂上已云五年,此转谓四年耶?

[2]《史记志疑》:朱子《序说》云“是时陈、蔡臣服于楚,若楚王来聘孔子,陈、蔡大夫安敢围之。据《论语》绝粮当在去卫如陈之时”。(谓蔡服楚微有不合。)《经史问答》云:当时楚与陈睦,而蔡全属吴,迁于州来,与陈远。且陈事楚蔡事吴,则仇国矣,安得二国之大夫合谋乎?且哀公六年(各本徐广注讹以哀公六年为“四年”),吴志在灭陈,楚昭至誓死以救之,陈之仗楚何如,感楚何如,而敢围其所用之人乎?乃知陈、蔡兵围之说,盖《史记》之妄,而绝粮则以陈之被兵,孔注可信。(孔安国《论语注》谓绝粮乃孔子初次适陈时事。)然则楚昭之聘,亦为虚语。(说在后。)而孔子厄于陈、蔡,孟子以为无上下之交,必去之惟恐不及,所云可速则速也。乃自定十五年至哀六年,徘徊陈、蔡,一至再至,毋乃非危邦不入、乱邦不居之义乎?未识当时情事若何,参考无由,深所难晓。(江氏永谓绝粮当在哀四年孔子自陈如蔡时,指故地上蔡言之,与迁于州来之蔡无涉,非也。)

[3]《史记集解》:孔安国曰:“兴,起也。”

[4]《史记集解》:何晏曰:“滥,溢也。君子固亦有穷时,但不如小人穷则滥溢为非。”

 

子贡色作。孔子曰:“赐,尔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曰:“然[1]。非 与?[2]”孔子曰:“非也。予一以贯之。”[3]

 

集释:

[1]《史记集解》:孔安国曰:“然谓多学而识之。”

[2]《史记集解》:孔安国曰:“问今不然耶。”

[3]《史记集解》:何晏曰:“善有元,事有会,天下殊涂而同归,百虑而一致。知其元则众善举也,故不待学,以一知之。”

 

孔子知弟子有愠心,乃召子路而问曰:“诗云‘匪兕匪虎,率彼旷野’[1]。吾道非邪?吾何为于此?”子路曰:“意者吾未仁邪?人之不我信也。[2]意者吾未知邪?人之不我行也。”[3]孔子曰:“有是乎!由,譬使仁者而必信,安有伯夷、叔齐?[4]使知者而必行,安有王子比干?[5]

 

集释:

[1]《史记集解》:王肃曰:“率,循也。言非兕虎而循旷野也。”

[2]《史记集解》:王肃曰:“言人不信吾,岂以未仁故乎?”

[3]《史记集解》:王肃曰:“言人不使通行而困穷者,岂以吾未智乎?”

[4]《史记正义》:言仁者必使四方信之,安有伯夷、叔齐饿死乎?

[5]《史记正义》:言智者必使处事通行,安有王子比干剖心哉?

 

子路出,子贡入见。孔子曰:“赐,诗云‘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邪?吾何为于此?”子贡曰:“夫子之道至大也,故天下莫能容夫子。夫子盖[1]少贬焉?”孔子曰:“赐,良农能稼而不能为穑,[2]良工能巧而不能为顺。[3]君子能修其道,纲而纪之,统而理之,而不能为容。今尔不修尔道而求为容。赐,而志不远矣!”

 

集释:

[1]《史记志疑》:《史诠》谓“盖”乃“盍”字之讹,是也。《家语·在厄》作“盍”。

[2]《史记集解》:王肃曰:“种之为稼,敛之为穑。言良农能善种之,未必能敛获之。”

[3]《史记集解》:王肃曰:“言良工能巧而已,不能每顺人之意。”

 

子贡出,颜回入见。孔子曰:“回,诗云‘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邪?吾何为于此?”颜回曰:“夫子之道至大,故天下莫能容。虽然,夫子推而行之,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夫道之不修也,是吾丑也。夫道既已大修而不用,是有国者之丑也。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孔子欣然而笑曰:“有是哉颜氏之子!使尔多财,吾为尔宰。”[1]

 

集释:

[1]《史记集解》:王肃曰:“宰,主财者也。为汝主财,言志之同也。”

 

于是使子贡至楚。楚昭王兴师迎孔子,然后得免。

昭王将以书社地七百里[1]封孔子。楚令尹子西曰:“王之使使诸侯有如子贡者乎?”曰:“无有。”“王之辅相有如颜回者乎?”[2]曰:“无有。”“王之将率有如子路者乎?”曰:“无有。”“王之官尹有如宰予者乎?”曰:“无有。”“且楚之祖封于周,号为子男五十里。今孔丘述三五之法[3],明周召之业,王若用之,则楚安得世世堂堂方数千里乎?夫文王在丰,武王在镐,百里之君卒王天下。今孔丘得据土壤,贤弟子为佐,非楚之福也。”昭王乃止。其秋,楚昭王卒于城父。

 

集释:

[1]《史记集解》:服虔曰:“书,籍也。”

《史记索隐》:古者二十五家为里,里则各立社,则书社者,书其社之人名于籍。盖以七百里书社之人封孔子也,故下冉求云“虽累千社而夫子不利”是也。

《史记志疑》:《经史问答》曰:“是时楚昭在陈,何必使子贡如楚。而楚果迎孔子,信宿可至,孔子何以终不得一见楚昭,(《古史》谓孔子曾见昭王,无据)而其所迎之兵,中道而闻子西之沮,又竟弃孔子而去,皆情理之必无者。且楚昭旋卒于陈,则孔子又尝入楚乎?”朱子《序说》曰“书社地七百里,恐无此理”。司马氏史剡曰:“子西楚之贤令尹也,楚国赖之亡而复存,其言岂容鄙浅如是哉?”余合考之,知孔子未尝入楚,但至叶耳,而子西未尝沮孔子。昭王未尝迎孔子欲封之,并未尝聘孔子。夫昭王军于城父,方师旅不遑,何暇修礼贤之事。子西即嫉媢,何不沮于征聘之时,而乃沮于议封之日,益足见此段之全虚矣。前哲历辨其诬,皆确不可易。又《朱子语录》云:“昭王之招无此事,邹、鲁闲陋儒尊孔子之意如此。”

[2]《史记评林》:余有丁曰:“按此时,颜子尚从在楚,无恙也。或谓颜子卒于哀公六年,非也。”

[3]《史记志疑》:《文选》班固《东都赋》“事勤乎三、五”,刘琨《劝进表》“三、五以降”,王融《曲水诗序》“迈三、五而不追”,袁宏《三国名臣序赞》“三、五迭隆”,及李康《运命论》“仲尼见忌于子西”李善注并引《史》作“三、五之法”,则今本讹也。

 

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1]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2]往者不可谏兮,[3]来者犹可追也![4]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5]孔子下[6],欲与之言。趋而去,弗得与之言。

 

集释:

[1]《史记集解》:孔安国曰:“接舆,楚人也。佯狂而来歌,欲以感切 孔子也。”

[2]《史记集解》:孔安国曰:“比孔子于凤鸟,待圣君乃见。非孔子周行求合,故曰‘衰’也。”

[3]《史记集解》:孔安国曰:“已往所行,不可复谏止也。”

[4]《史记集解》:孔安国曰:“自今已来,可追自止,避乱隐居。”

[5]《史记集解》:孔安国曰:“言‘已而’者,言世乱已甚,不可复治也。再言之者,伤之深也。”

[6]《史记集解》:包氏曰:“下,下车也。”

 

于是孔子自楚反乎卫。是岁也,孔子年六十三,而鲁哀公六年也。

其明年[1],吴与鲁会缯,征百牢。[2]太宰嚭召季康子。康子使子贡往,然后得已。

 

集释:

[1] 《史记探源》:会缯在哀公七年。战于郎,《左传》作“战于郊”,未知孰是。事在哀公十一年,则不得谓明年也。中亦有阙文。

[2]《史记索隐》:此哀七年时也。百牢,牢具一百也。周礼上公九牢,侯伯七牢,子男五牢。今吴征百牢,夷不识礼故也。子贡对以周礼,而后吴亡是征也。

《史记正义》:《括地志》云:“故鄫城在沂州承县。《地理志》云缯县属东海郡也。”

 

孔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1]是时,卫君辄父不得立,在外,诸侯数以为让。而孔子弟子多仕于卫,卫君欲得孔子为政。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2]孔子曰:“必也正名乎!”[3]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4]也!何其正也?”孔子曰:“野[5]哉由也!夫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6]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矣。夫君子为之必可名,言之必可行。[7]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集释:

[1]《史记集解》:包氏曰:“周公、康叔既为兄弟,康叔睦于周公,其国之政亦如兄弟也。”

[2]《史记集解》:包氏曰:“问往将何所先行。”

《史记志疑》:《论语》有冉有、子贡以夷齐问孔子事。《古史》曰:“前此三年,(当作‘四年’,其时为哀七年)季康子召冉有矣。后此五年冉有为鲁帅师败齐于清矣。今冉有在卫,岂自鲁来见孔子欤?哀公七年,子贡在鲁为季氏说吴太宰嚭,岂今岁自卫反鲁欤?子路与冉有同为季氏家臣,既而仕卫孔氏以死,岂与孔子皆归于鲁复自鲁仕卫欤?传记脱略,无所考证矣。”

[3]《史记集解》:马融曰:“正百事之名也。”

[4]《史记集解》:包氏曰:“迂犹远也。言孔子之言远于事也。”

[5]《史记集解》:孔安国曰:“野,不达也。”

[6]《史记集解》:孔安国曰:“礼以安上,乐以移风。二者不行,则有淫刑滥罚也。”

[7]《史记集解》:王肃曰:“所名之事,必可得明言;所言之事,必可得遵行者。”

 

其明年,[1]冉有为季氏将师,与齐战于郎,克之。季康子曰:“子之于军旅,学之乎?性之乎?”冉有曰:“学之于孔子。”季康子曰:“孔子何如人哉?”对曰:“用之有名;播之百姓,质诸鬼神而无憾。求之至于此道,虽累千社,夫子不利也。”康子曰:“我欲召之,可乎?”对曰:“欲召之,则毋以小人固之,则可矣。”而卫孔文子[2]将攻太叔[3],问策于仲尼。仲尼辞不知,退而命载而行,曰:“鸟能择木,木岂能择鸟乎!”[4]文子固止。会季康子逐[5]公华、公宾、公林,以币迎孔子,孔子归鲁。

 

集释:

[1]《史记集解》:徐广曰:“此哀公十一年也,去吴会缯已四年矣。年表哀公十年,孔子自陈至卫也。”

《史记志疑》:“其明年”三字误当作四年。故徐广曰:“此哀公十一年也,去吴会缯已四年矣。”

[2]《史记集解》:服虔曰:“文子,卫卿也。”

[3]《史记集解》:《左传》曰太叔名疾。

[4] 《史记集解》:服虔曰:“鸟喻己,木以喻所之之国。”

[5《史记志疑》:《左哀公十一年疏》引《史》“逐”作“使”,据冉求“母以小人固之”一语,则“逐”字近之,而康子实未尝用孔子,则“使”字是。未定孰从。(江氏永谓:“《世家》误‘使’为‘逐’,康子岂能遽逐小人哉。”)

 

孔子之去鲁凡十四岁而反乎鲁。[1]

 

集释:

[1]《史记索隐》:前文孔子以定公十四年去鲁,计至此十三年。《鲁系家》云定公十二年孔子去鲁,则首尾计十五年矣。

《史记探源》:自定公十四年,凡越十四岁,乃在哀公十二年也。《春秋》书哀公十二年春用田赋,则季孙访田赋亦当在是年春。《左传》系之十一年冬,以便文也。《索隐》以定十四至哀十二为十三年,误除本年计之,非古法也。余详《鲁世家》下。

 

鲁哀公问政,对曰:“政在选臣。”季康子问政,曰:“举直错诸枉,[1]则枉者直。”康子患盗,孔子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2]然鲁终不能用孔子,孔子亦不求仕。

 

集释:

[1]《史记集解》:包氏曰:“错,置也。举正直之人用之,废置邪枉之人。”

《史记索隐》:《论语》“季康子问政,子曰‘政者,正也’”。又“哀公问曰‘何为则人服’?子曰‘举直错诸枉则人服’”。今此初论康子问政,未合以孔子答哀公使人服,盖太史公撮略《论语》为文而失事实。

《史记志疑》:汪绳祖曰:“《史》盖以封哀公之言为告康子,而谬以告樊迟之语为答问政。故《索隐》讥史公撮《论语》为文而失事实也。”

[2]《史记集解》:孔安国曰:“欲,情欲也。言民化于上,不从其所令,从其所好也。”

 

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1]足,则吾能征之矣。”观殷夏所损益,曰:“后虽百世可知也,[2]以一文一质。周监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3]故《书传》《礼记》自孔氏。[4]

 

集释:

[1]《史记集解》:包氏曰:“征,成也。杞宋二国,夏殷之后也。夏殷之礼吾能说之,杞宋之君不足以成也。”

[2]《史记集解》:何晏曰:“物类相召,势数相生,其变有常,故可预知 者也。”

[3]《史记集解》:孔安国曰:“监,视也。言周文章备于二代,当从之也。”

[4]《史记探源》:先序《礼》,次序《书》,末乃总述《书》《礼》,次第甚明。各本“序《书传》”至“编次其事”十七字误在“曰夏礼”句上,致与上文言三代之礼语意间隔。今正。

 

孔子语鲁大师:“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1]纵之纯如,[2]皦如,[3]绎如也,以成。”[4]“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5]

 

集释:

[1]《史记集解》:何晏曰:“太师,乐官名也。五音始奏,翕如盛也。”

[2]《史记集解》:何晏曰:“言五音既发放纵尽,其声纯和谐也。”

[3]《史记集解》:何晏曰:“言其音节明。”

[4]《史记集解》:何晏曰:“纵之以纯如、皦如、绎如,言乐始于翕如而成于三者也。”

[5]《史记集解》:郑玄曰:“反鲁,鲁哀公十一年冬。是时道衰乐废,孔子来还,乃正之,故《雅》《颂》各得其所。”

 

古者诗三千余篇,[1]及至孔子,去其重,[2]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3]《鹿鸣》为小雅始,[4]《文王》为大雅始,[5]《清庙》为颂始”[6]。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7]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8]

 

集释:

[1]《史记探源》:此所言古《诗》篇数,非之者,孔颖达、朱彝尊、赵翼、崔述也;是之者,欧阳修、郑樵、王应麟、王崧也。崧所著《说纬》载之甚详,辩之甚当,今择其要录之。欧阳氏曰:“以郑康成《谱图》推之,有更十君而取其一篇者,又有二十余君面取其一篇者。由此观之,何啻三千?”王氏曰:“赵氏备列群书所引逸《诗》,谓不及删存《诗》二三十分之一,此但就见存之书计之也。古书之著录于《汉书·艺文志》而不传于今者,其中岂遂无之?则二三十分之一未足尽逸《诗》之数也。世儒所论皆以孔子于《诗》,一似昭明之《文选》,但因其辞意为去取。迁谓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可知非独取其辞意已。”又引《通志·乐略》第一曰:“乐以《诗》为本,《诗》以声为用。仲尼编《诗》为燕享祀之时用以歌,非用以说义也。得《诗》而得声者三百篇,则系《风》《雅》《颂》。得《诗》而不得声者则置之,谓之逸《诗》。”合观郑氏、王氏之言,《世家》可藉以证明矣。始者对终而言,《关雎》为《风》始,则《狼跋》为《风》终,《雅》《颂》类是。《毛诗》浑言《风》《小雅》《大雅》《颂》为四始,无终而称始,可乎?孔子取《诗》止有三百五篇,《史记》此言上本三家,下至《汉书》《艺文志》及《儒林传》王式之言犹然。《经典释文》始云孔子录取三百十一篇,此依《毛诗序》合《南陔》《白华》等六篇而言。然《序》云有其义而亡其辞。亡对有而言,乃有无之“无”、非亡佚“亡”也。本无其辞,则所谓有义其者,义于何见?见之于《序》而已,未尝有《诗》也,安得列于篇数?此古文家之谬说,大背于《世家》者也。

[2]《史记正义》:去,丘吕反。重,逐龙反。

[3]《史记正义》:乱,理也。《诗小序》云:“《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毛苌云:“关关,和声。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后妃悦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色,慎固幽深,若雎鸠之有别,然后可以风化天下。夫妇有别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敬则朝廷正,朝廷正则王化成也。”按:王雎,金口鹗也。

[4]《史记正义》:《小序》云:“《鹿鸣》,宴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毛苌云:“鹿得苹,呦呦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

[5]《史记正义》:《小序》云:“《文王》,文王受命作周。”郑玄云:“文王初为西伯,有功于民,其德著见于天,故天命之以为王,使君天下。”

[6]《史记正义》:《小序》云:“《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雒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毛苌云:“《清庙》者,祭有清明之德者之宫也。谓祭文王,天德清明,文王象焉,故祭之而歌此诗也。”

[7]《史记志疑》:《诗谱序》《疏》曰:“《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马迁言三千余篇,未可信。《诗》凡三百十一篇,《史记》《汉书》云三百五篇,阙其亡者,以见在为数也。”又《左襄二十九疏》曰“季札歌《诗》《风》有十五国,其名皆与《诗》同,惟次第异。则仲尼以前,篇目先具,其所删削,盖亦无多。《记》《传》引《诗》亡逸甚少,知本先不多也。《史记》云古《诗》三千余篇,孔子去其重,取三百五篇,盖马迁之谬耳”。而吕氏《读诗记》引欧阳公曰:“郑学之徒,以迁谬言。予考之迁说然也。《书》《传》所在逸诗何可数,以郑《诗谱图》推之,有更十君而取其一篇者。又有而是二十余君而取其以一篇者,由是言之,何啻三千?”《池北偶谈》曰:“孔子但正乐,使各得其所而已。未尝删《诗》。且一则曰‘《诗》三百’,再则曰‘《诵诗》三百’。《家语》对哀公问郊,(当引礼器)亦曰‘臣闻颂诗三百,不可以一献’。知古诗本来有三百篇,非孔氏删定也。又《左传》列国卿大夫燕享赋《诗》,率皆三百篇中之诗,多在孔子之前,其非夫子手删,了然可见。”《习学记言》云:“《史记》言古诗三千,孔安国亦言删诗为三百篇。按《诗》周及诸侯用为乐章,今载于左氏者皆史官先所采定,就有逸诗殊少矣,不待孔子而后删十取一也。《论语》称‘《诗》三百’,本谓古人已具之诗,不应指其自删者言之。”辅广亦谓司马迁言古诗三千,传闻之误,昔贤所论,惟欧阳公以《史》为然,余俱非之。余谓孔子于诗不止去其重,亦未必删去十之九。窃疑三百五篇,古人采定诗数如此,自为一集,余诗固在也。又其后诗人之作,积久愈多,学者或不免增续,遂致杂乱。惟朝廷乐章尚守其旧。孔子因据古《诗》旧本,仍其《诗》数,删校而录之。譬如《文选》,昭明所定,而诸名家别集固行于世。且有《续文选》者,有《广文选》者,设不幸遇妄人取而混刻之,则失昭明之旧矣。好古之士重加厘订,俾还其旧,诗亦犹是也。但今之三百五篇,未知即古之三百五篇否?《宋史·儒林传》王柏言:“今《诗》非尽定于夫子之手,所删之诗,容或有存闾巷浮薄之口。汉儒取以补亡。”斯论虽创,似非无见,盖《诗》遭秦火,不能独全,汉儒传《诗》而不全得。因取世俗流传者缀辑以足三百五篇之数。无怪也。夫孔子删《书》,而《书》之真伪相淆,定《礼》《乐》而《礼》《乐》不传,安见《诗》之为全经耶?且更有疑者,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周之盛时环海内而封者千八百诸侯,何以独邶、鄘至曹十一国有诗,又皆作于春秋之世乎?一矣。吴、楚无《风》,当是采《诗》所不到,若虢、桧皆郑灭,陈、蔡皆同盟,而滕、薛亦陈、桧之比,何以四国一无所录?至许无《风》而《载驰》之诗录于鄘,黎无《风》而《式微》之诗录于邶,岂非残缺失次乎?二矣。经典所载,如《狸首》《采荠》《九夏》《武王之支》以及《新宫》《祈招》《茅鸱》《辔之柔矣》并宴享所用,列国所赋,他若《左传》所引诸诗句,以及《表记》“昔吾有先正”,《论语》“素以为绚”之类,皆必不见删于孔子,亦必不先子而亡,何以不在三百五篇内乎?三矣。子云《雅》《颂》各得其所,宜鲜有倒错者,乃正声之中或类于变声,后王之什或先于前王,即以《周颂》一篇论。《左传》楚庄王引诗谓武王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其六曰“绥万邦”,今但以耆定一章为《武》,其三其六,乃《赉》之与《桓》,不惟次第相隔,抑亦分合各殊,乌在其为所乎?四矣。(《困学纪闻》七引叶石林云:“以所作为先后,《诗》未删之序也。”恐非。)然则孔子所称《诗》三百者,安必即今所传三百五篇哉。或问朱子注《诗》多以郑、卫为淫奔之作。故王柏说《诗》尽削而黜之。毛氏奇龄《白鹭洲主客说诗》驳之云,向使为淫诗,则不惟礼义所绝,几见有淫诗而可弦歌以合《韶》《武》《雅》《颂》耶?汉王式为昌邑王师,以三百五篇谏,假使淫诗,则导之不足,何有于谏?龚遂谏昌邑王亦言“大王诵《诗》三百五篇。所行中诗一篇何等”。若果淫奔诗藉藉而有,则昌邑所中《诗》不一篇矣。又毛《经问》十五深辨王柏之非,子以为奚若?曰:此则王柏过信朱子之故,朱子于郑、卫之诗不依《小序》,解作淫诗,而于郑诗尤甚,原有可议。盖淫者其声,而非诗淫也。季札观乐于郑、卫皆曰美哉!而不讥其淫,亦可概见。虽然楚申叔跪嗤巫臣有《桑中》之喜,郑伯有歌《鹑》奔,此古诗旧本也,独非淫诗乎哉?因以识播管弦而合圣乐者,只可就施礼乐诸章言之尔。王、龚所称亦然,况正者足以发善心,邪者足以惩逸志,岂说《诗》必此诗欤?(《墨子·公孟篇》:“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

[8]《史记探源》:“以备王道,成六艺”接“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不试”,“故艺”接“孔子晚而喜《易》”,接“读《易》韦编三绝……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接“鲁哀公十四年……作《春秋》”。序《诗》《书》《礼》《乐》,文本相接,序《易》与《春秋》,文亦相接。各本误移“孔子晚而喜《易》”以下在“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上,以致上下文义皆相间断,今正。“晚而喜《易》”句下有“《序》《彖》《系》《象》《说卦》《文言》”八字,南海某氏谓刘歆窜入是也。《序卦》先于《彖辞》,《说卦》先于《文言》,语无伦次。且此八字列于“喜《易》”以下,“读《易》”以上,则是孔子所喜而读之不厌者,即其所自作《彖》《象》《文言》之属,有是理乎?《论衡·正说篇》:“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隋书·经籍志》曰:“及秦焚书,《周易》惟失《说卦》三篇,后河内女子得之。”然则宣帝以前未有《说卦》,太史公何自知之?依今本尚少《杂卦》,傎倒错杂,妄续明矣。今正。然则孔子所喜而读之者指何篇文,曰《卦辞》《爻辞》也。《卦辞》《爻辞》谁作?西汉师说今无存者。马融、陆绩谓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其言信而有征,当是田氏相传之旧说。汉末去古未远,故能述之。南海某氏谓文王惟演重卦而无《卦辞》,经文皆孔子所作者,非也。《周本纪》及《法言》、《问神》《问明》二篇、《汉书·扬雄传》云云,第谓重卦始于文王,不谓文王止于重卦也。请列四证以明之:《太史公自序》云“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及《离骚》《国语》《吕览》之属皆有文辞,若《周易》但有卦画而无《卦辞》,岂当与《春秋》《离骚》《国语》《吕览》相比例乎?证一也。如《卦辞》《爻辞》皆孔子作,何以所引古事至箕子之明夷而止,不及成、康以下一字耶?《爻辞》‘王用享于岐山’‘王用享于帝’,称王而不系‘文’,当是称王郊天时语。文王未崩故未有谥,若出孔子,焉得去‘文’?《系辞传》孔子作也,曰‘文王与纣之事耶’,则系‘文’于王矣。‘东邻、西邻’亦殷、周并王时语,干宝注‘东邻,纣也;西邻,周也’是也。若孔子作,当自鲁言之。鲁处东偏,更无东邻,只有西邻。岂谓鲁国杀牛不如齐、晋之礿祭受福耶?证二也。《彖传》释《卦辞》,《小象》释《爻辞》。《卦辞》《爻辞》皆经,《彖传》《小象》则传也。如谓皆孔子作,岂有自为之经复自为之传之体?何不自为《春秋》作传耶?证三也。韦编者,册书而非简书也。古者字少用简,字多用册。简用一竹,义取单简,故曰简。册用五竹,编之以韦,篆文作%e5%9b%be%e5%83%8f13971.JPG,五直象竹,二横象韦。《周易》分上经为三十卦,下经为三十四卦者,卦画初成,各以十八简书之,上经《乾》纯阳,《坤》纯阴,《颐》《大过》《坎》《离》皆阴阳反对,不能共简,故六卦分为六简,《屯》倒之为《蒙》,《蒙》倒之为《屯》,他卦皆然,故二十四卦合为十二简,总为十八简;下经惟《既济》《未济》各为一简,其余三十二卦,合为十六简,总亦为十八简。及为《卦辞》《爻辞》后,卦数分上下经,即源于此。说详《序卦正义》及师说。然惟卦画可书于简,若兼《卦辞》《爻辞》,非册不胜书矣。孔子所读之《易》,若止有卦画,当是简而非册,安得韦编而绝之?证四也。”

 

孔子晚而喜《易》,序[1]《彖》[2]《系》[3]《象》[4]《说卦》[5]《文言》[6]。读《易》,韦编三绝。[7]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8]

 

集释:

[1]《史记正义》:序,《易·序卦》也。夫子作《十翼》,谓《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系》《下系》《文言》《序卦》《说卦》《杂卦》也。《易·正义》曰:“文王既繇六十四卦分为上下篇,先后之次,其理不易。孔子就上下二经,各序其相次之义。”

[2]《史记正义》:吐乱反。《上彖》,卦下辞;《下彖》,爻卦下辞。《易·正义》曰:“夫子所作,统论一卦之义,或说其卦德,或说其卦义,或说其卦名。庄氏云‘彖,断也,言断定一卦之义’也。”

[3]《史记正义》:如字,又音系。《易·正义》云:“《系辞》者,圣人系属此辞于爻卦之下。分为上下篇者,以简编重大,是以分之。”又言“《系辞》者,取纲系之义”也。

[4]《史记正义》:《上象》,卦辞;《下象》,爻辞。《易·正义》云:“万物之体自然,各有形象,圣人设卦以写万物之象,今夫子释此卦之象也。”

[5]《史记正义》:《易·正义》云:“《说卦》者,陈说八卦德业变化法象所为也。”

[6]《史记正义》:《易·正义》云:“夫子赞明易道,申说义理,释《乾》《坤》二卦经文之言,故称《文言》。”又:“杂卦者,六十四卦以为义,于序卦之外,别言圣人之兴,因时而作,随其事宜,不必相因袭,当有损益。”又云:“杂糅众卦,错综其义,或以同相类,或以异相明。”按:史不出《杂卦》,故附之。

《史记志疑》:孔子作《彖》《象》《系》各上下篇及《文言》《序卦》《说卦》《杂卦》谓之十翼,此错叙而不出《杂卦》何也?

[7]《史记志疑》:《抱朴子·祛惑篇》有古强者云“孔子尝劝我读《易》,曰:‘此良书也,丘窃好之,韦编三绝,铁擿三折。’今乃大悟”。《困学纪闻》十云:“铁擿见于此。擿一作‘挝’。方士寓言也。”而薛据《集语》引《史记》曰“孔子读《易》,韦编三绝,铁擿三折,漆书三灭”。《御览》六百十六同,岂后人删之欤?

[8]《史记志疑》:此与《论语》异,似非孔子之言。

 

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1]如颜浊邹[2]之徒,颇受业者甚众。

 

集释:

[1]《史记志疑》:弟子不止此数,说在《弟子传》。

[2]《史记正义》:浊音卓。邹音聚。颜浊邹,非七十二人数也。

 

孔子以四教:文、行、忠、信。[1]绝四:毋意、[2]毋必、[3]毋固、[4]毋 我。[5]所慎:齐、战、疾。[6]子罕言利与命与仁。[7]不愤不启,举一隅不以三隅 反,[8]则弗复也。[9]

 

集释:

[1]《史记集解》:何晏曰:“四者有形质,可举以教。”

[2]《史记集解》:何晏曰:“以道为度,故不任意也。”

[3]《史记集解》:何晏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故无专必。”

[4]《史记集解》:何晏曰:“无可无不可,故无固行也。”

[5]《史记集解》:何晏曰:“述古而不自作,处群萃而不自异,唯道是从,故不有其身。”

[6]《史记集解》:何晏曰:“此三者人所不能慎,而夫子慎也。”

[7] 《史记集解》:何晏曰:“罕者,希也。利者,义之和也。命者,天之命也。仁者,行之盛也。寡能及之,故希言之。”

[8]《史记志疑》:“不悱不发”一句何以删之?“启”字何以不避讳?

[9]《史记集解》:郑玄曰:“孔子与人言,必待其人心愤愤,口悱悱,乃后启发为说之,如此则识思之深也。说则举一端以语之,其人不思其类,则不重教也。”

 

其于乡党,恂恂[1]似不能言者。其于宗庙朝廷,辩辩[2]言,唯谨尔。[3]朝,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4]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5]

 

集释:

[1]《史记集解》:王肃曰:“恂恂,温恭貌也。”

《史记索隐》:有本作“逡逡”,音七旬反。

[2]《史记索隐》:《论语》作“便便”。

[3]《史记集解》:郑玄曰:“唯辩而谨敬也。”

[4]《史记集解》:孔安国曰:“中正之貌也。”

[5]《史记集解》:孔安国曰:“和乐貌。”

 

入公门,鞠躬如也;趋进,翼如也。[1]君召使傧,[2]色勃如也。[3]君命召,不俟驾行矣。[4]

 

集释:

[1]《史记集解》:孔安国曰:“言端好也。”

[2]《史记集解》:郑玄曰:“有宾客,使迎之也。”

[3]《史记集解》:孔安国曰:“必变色。”

[4] 《史记集解》:郑玄曰:“急趋君命也,行出而车驾随之。”

 

鱼馁[1],肉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集释:

[1]《史记集解》:孔安国曰:“鱼败曰馁也。”

 

是日哭,则不歌。见齐衰、瞽[1]者,虽童子必变。

 

集释:

[1]《史记集解》:包氏曰:“瞽,盲。”

 

“三人行,必得我师。”[1]“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2]使人歌,善,则使复之,然后和之。[3]

 

集释:

[1]《史记集解》:何晏曰:“言我三人行,本无贤愚,择善而从之,不善而改之,无常师。”

[2]《史记集解》:孔安国曰:“夫子常以此四者为忧也。”

《史记志疑》:此段总书行事,前后皆记者之辞,而“三人行”二章是孔子之言,无端插入,与上文叙愤悱章同。王若虚云:“史氏所记,孔子之言,岂可混而不别。迁采《经》摭《传》,大抵踳驳,不足观。”

[3]《史记集解》:何晏曰:“乐其善,故使重歌而自和也。”

 

子不语:怪、力、乱、神。[1]

 

集释:

[1]《史记集解》:王肃曰:“怪,怪异也。力谓若奡荡舟,乌获举千钧之属也。乱谓臣弑君,子弑父也。神谓鬼神之事。或无益于教化,或所不忍言也。”李充曰:“力不由理,斯怪力也。神不由正,斯乱神也。怪力,乱神,有与于邪,无益于教,故不言也。”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闻也。[1]夫子言天道与性命,弗可得闻也已。”[2]颜渊喟然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3]瞻之在前,忽焉在后。[4]夫子循循然善诱人,[5]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我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蔑由也已。”[6]达巷党人(童子)[7]曰:“大哉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8]子闻之曰:“我何执?执御乎?执射乎?我执御矣。”[9]牢曰:“子云‘不试,故艺’。”[10]

 

集释:

[1]《史记集解》:何晏曰:“章,明。文,彩。形质著见,可以耳目循也。”

[2]《史记集解》:何晏曰:“性者,人之所受以生也。天道者,元亨日新之道。深微,故不可得而闻之。”

[3]《史记集解》:何晏曰:“言不可穷尽。”

[4]《史记集解》:何晏曰:“言忽恍不可为形象。”

[5]《史记集解》:何晏曰:“循循,次序貌也。诱,进也。言夫子正以此道进劝人学有次序也。”

[6]《史记集解》:孔安国曰:“言夫子既以文章开博我,又以礼节节约我,使我欲罢不能。已竭吾才矣,其有所立,则卓然不可及。言己虽蒙夫子之善诱,犹不能及夫子所立也。”

[7]《史记志疑》:“童子”二字不知何据而增之。考有以达巷党人为项橐者,孟康注《汉书·董仲舒传》是也。有谓项橐是孔子师者,乃《战国·秦策》甘罗语,《甘茂传》述之。《新序》五齐闾丘卬曰“秦项橐七岁为圣人师”。(以为秦人何也?)《淮南·说林》云“项託使婴儿矜”。《修务》云“项託七岁为孔子师”。《颜氏家训·归心》云“项橐、颜回短折”。《宏明集·正诬论》云“颜、项夙夭”。《抱朴子·微旨》云“愚人项託、伯牛辈,谓天地之不能辨臧否”。《论衡·实知》云“项託七岁教孔子以为学,人见其幼成早就,称之过度。七岁是必十岁,教孔子是必孔子问之,其实此事妄传,犹说蒲衣八岁舜让以天下也”。(见《庄子·应帝王》《释文》引《尸子》。)明黄瑜《双槐岁抄》载保定府西北四十五里满城县之南门有先圣大王祠,神姓项名託,周末鲁人,年八岁孔子见而奇之,十岁而亡,时人尸祝之,号“小儿神”,真无稽之谈。

[8]《史记集解》:郑玄曰:“达巷者,党名。五百家为党。此党之人美孔子学道艺,不成一名而已。”

[9]《史记集解》:郑玄曰:“闻人美之,承以谦也。吾执御者,欲明六艺 之卑。”

[10]《史记集解》:郑玄曰:“牢者,弟子子牢也。试,用也。言孔子自云我不见用故多伎艺也。”

 

鲁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1]叔孙氏车子鉏商获兽,[2]以为不祥。仲尼视之,曰:“麟也。”取之。[3]曰:“河不出图,雒不出书,[4]吾已矣夫!”[5]颜渊死,孔子曰:“天丧予!”[6]及西狩见麟,曰:“吾道穷矣!”[7]喟然叹曰:“莫知我夫!”子贡曰:“何为莫知子?”[8]子曰:“不怨天,不尤人,[9]下学而上达,[10]知我者其天乎![11]

 

集释:

[1]《史记集解》:服虔曰:“大野,薮名,鲁田圃之常处,盖今钜野是也。”

《史记正义》:《括地志》云:“获麟堆在郓州钜野县东十二里。《春秋》哀十四年《经》云‘西狩获麟’。《国都城记》云‘钜野故城东十里泽中有土台,广轮四五十步,俗云获麟堆,去鲁城可三百馀里’。”

[2]《史记集解》:服虔曰:“车子,微者也;鉏商,名也。”

《史记索隐》:《春秋传》及《家语》并云:“车子鉏商”,而服虔以“子”为姓,非也。今以车子为主车车士,微者之人也。人微故略其姓,则“子”非姓也。

[3]《史记集解》:服虔曰:“麟非时所常见,故怪之,以为不祥也。仲尼名之曰‘麟’,然后鲁人乃取之也。明麟为仲尼至也。”

[4]《史记志疑》:《论语》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此岂别见本乎?

[5]《史记集解》:孔安国曰:“圣人受命,则河出图,今无此瑞。吾已矣夫者,伤不得见也。河图,八卦是也。”

[6]《史记集解》:何休曰:“予,我也。天生颜渊为夫子辅佐,死者是天将亡夫子之证者也。”

[7]《史记集解》:何休曰:“麟者,太平之兽,圣人之类也。时得而死,此天亦告夫子将殁之证,故云尔。”

[8]《史记集解》:何晏曰:“子贡怪夫子言何为莫知己,故问之。”

[9]《史记集解》:马融曰:“孔子不用于世,而不怨天不知己,亦不尤人。”

[10]《史记集解》:孔安国曰:“下学人事,上达天命。”

[11]《史记集解》:何晏曰:“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故曰唯天知己。”

 

“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乎!”[1]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2],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3]行中清,废中权”[4]。“我则异于是,无可无 不可。”[5]

 

集释:

[1]《史记集解》:郑玄曰:“言其直己之心,不入庸君之朝。”

[2]《史记志疑》:此下缺“言中伦行中虑”六字。

[3]《史记集解》:包氏曰:“放,置也。置不复言世务也。”

[4]《史记集解》:马融曰:“清,纯絜也。遭世乱,自废弃以免患,合于 权也。”

[5]《史记集解》:马融曰:“亦不必进,亦不必退,唯义所在。”

 

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1]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2]故殷,运之三代。[3]约其文辞而指博。故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践土之会实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4]

 

集释:

[1]《史记志疑》:《日知录四》云:“春秋不始于隐公,晋韩宣子聘鲁,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左昭二》)盖必起自伯禽以洎中世,自隐公以下,世道衰微,史失其官,于是孔子惧而修之。然则自惠公以上之《春秋》,固孔子所善而从之者,惜其书不存。”

[2]《史记索隐》:言夫子修《春秋》,以鲁为主,故云据鲁。亲周,盖孔子之时周虽微,而亲周王者,以见天下之有宗主也。

[3]《史记正义》:殷,中也。又中运夏、殷、周之事也。

《史记探源》:《春秋》宣公十六年,“成周宣榭灾”。《公羊传》曰:“外灾不书,此何以书?新周也。”《解诂》曰:“孔子以《春秋》当新王,上黜杞,下新周而故宋。因天灾中兴之乐器,示周不复兴,故系宣榭于成周,使若国文,黜而新之,从为王者之后记灾也。”阮公校勘记曰:“董子、《史记》‘亲周’皆‘新周’之误。”案:孔子以《春秋》当新王者,新受命为王也。新周者,新为王者之后也。周为王者之后新,则宋为王者之后故矣。殷即宋也,故此文曰“新周”“故殷”。小司马读“亲”如字,望文生训耳。运当为“通”。形近致误也。隐公三年,“春,王二月”。《解诂》曰:“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之正月;三月,夏之正月。王者存三王之后,所以尊先圣、通三统也。”此言出自《繁露》,太史公亦闻之董生,故曰“通之三代”也。张守节以“故殷”属下读而别为作训,岂有殷、周并称,而殷非国名者乎?

《史记志疑》:《正义》训殷为“中”,言《春秋》“中运夏、殷、周之事”,非也。《史诠》曰:“据鲁者,以鲁为据也。亲周者,以周为亲也。故殷者,以殷为故也。言《春秋》之作,兼鲁、周、殷三代之法而运之也。康成云‘《春秋》从殷之质’,是也,《正义》谬。”(《史记考异》谓即《春秋》《公羊》家王鲁亲周故宋黜杞之说,与《史诠》相发。)

[4]《史记评林》:宋祁曰:“《春秋》,天下之正法也。孔子有天下之才,而不得位,故见其志于《春秋》,是以引天下之誉褒之,贤者不敢私,引天下之议贬之,奸人不敢乱,故汉人以《春秋》决狱,所以法仲尼也。”

 

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1]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2]

 

集释:

[1]《史记志疑》:《困学纪闻六》云:曹子建与杨德祖书“游、夏之徒”注引《史记》“子游、子夏之徒”,今本无“子游”二字。余考薛据《集语》引史亦无“子游”,而《文选》杨《答临淄侯笺》注引史又作“子夏之徒”。

[2]《史记集解》:刘熙曰:“知者,行尧舜之道者也。罪者,在王公之位,见贬绝者。”

 

明岁,子路死于卫。孔子病,子贡请见。孔子方负杖逍遥于门,曰:“赐,汝来何其晚也?”孔子因叹,歌曰:“太山坏乎![1]梁柱摧乎!哲人萎[2]乎!”因以涕下。谓子贡曰:“天下无道久矣,莫能宗予。[3]夏人殡于东阶,周人于西阶,殷人两柱间。昨暮予梦坐奠两柱之间,予始殷人也。”后七日卒。[4]

 

集释:

[1]《史记集解》:郑玄曰:“太山,众山所仰。”

[2]《史记集解》:王肃曰:“萎,顿也。”

[3]《史记集解》:王肃曰:“伤道之不行也。”

[4]《史记集解》:郑玄曰:“明圣人知命也。”

《史记正义》:《括地志》云:“汉封夫子十二代孙忠为褒成侯;生光,为丞相,封侯;平帝封孔霸孙莽二千户为褒成侯;后汉封十七代孙志为褒成侯;魏封二十二代孙羡为崇圣侯;晋封二十三代孙震为奉圣亭侯;后魏封二十七代孙为崇圣大夫;孝文帝又封三十一代孙珍为崇圣侯,高齐改封珍为恭圣侯,周武帝改封邹国公;隋文帝仍旧封邹国公,炀帝改为绍圣侯;皇唐给复二千户,封孔子裔孙孔德伦为褒圣侯也。”

 

孔子年七十三,以鲁哀公十六年四月己丑卒。[1]

 

集释:

[1]《史记索隐》:若孔子以鲁襄二十一年生,至哀十六年为七十三;若襄二十二年生,则孔子年七十二。《经传》生年不定,致使孔子寿数不明。

《史记考证》:考《年表》自襄公二十二年庚戌至哀公十六年壬戌,正七十三年,若自襄公二十一年巳酉至壬戌,则七十四矣。《索隐》不知如何计算。

《史记志疑》:史公依《春秋》作“己丑日”,杜注云“四月十八日乙丑,无己丑,己丑五月十二日,日月必有误”。《经史问答》四曰:“问《史记》《孔丛》皆作‘己丑’,与左氏合,则恐是杜《长历》之讹。吴程以《大衍历》推之,乃四月十一日,不知谁是?答:前二年五月庚申朔,是左氏所纪,下距是年四月,中间当有一闰,以庚申朔递推之,是年四月朔为戊申,是四月十八日乙丑也。若四月十一日,乃戊午,杜氏似不谬。”(宋濂亦云戊申朔。)

《史记评林》:王韦曰:“帝王本纪及《孔子世家》,本非太史公力量所及,然采经摭传,其用心亦勤矣。虽时有浅陋,而往往能识其大者。篇末引子贡颜渊语甚有见,乃获麟与颜渊死相次,自此以后,序夫子卒时,读之令人凄怆。令人读书,一何容易?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

 

哀公诔[1]之曰:“旻天不吊,不慭遗一老,[2]俾屏余一人以在位,茕茕余在疚[3]。呜呼哀哉!尼父,毋自律![4]”子贡曰:“君其不没于鲁乎!夫子之言曰:‘礼失则昏,名失则愆。失志为昏,失所为愆。’[5]生不能用,死而诔之,非礼也。称‘余一人’,非名也。”[6]

 

集释:

[1]《学斋佔毕》曰:“宣圣之诔,《檀弓》与左氏异,《世家》与左氏同,而《汉书·五行志》又与《史》异。大圣人之诔,尚纷纷异同如此,况其下者乎!”(《周礼》太祝引《春秋传》“不吊”作“不淑”。《路史·发挥》五以诔集《诗》言为疑。)

[2]《史记集解》:王肃曰:“吊,善也。慭,且也。一老谓孔子也。”

[3]《史记集解》:王肃曰:“疚,病也。”

[4]《史记集解》:王肃曰:“父,丈夫之显称也。律,法也。言毋以自为 法也。”

[5]《史记索隐》:失礼为昏,失所为愆。《左传》及《家语》皆云“失志为昏,失礼为愆”,与此不同也。

《史记志疑》:《索隐》本作“失礼为昏,失所为愆”,又引《左传》《家语》作“失礼为愆”,并非。

[6]《史记集解》:服虔曰:“天子自谓‘一人’,非诸侯所当名也。”

 

孔子葬鲁城北泗上,[1]弟子皆服三年。三年心丧毕,相诀[2]而去,则哭,各复尽哀;或复留。唯子赣庐于冢上,[3]凡六年,然后去。弟子及鲁人往从冢而家者百有余室,因命曰孔里。鲁世世相传以岁时奉祠孔子冢,而诸儒亦讲礼乡饮大射于孔子冢。[4]孔子冢大一顷。故所居堂、弟子内,后世因庙,藏孔子衣冠琴车书,[5]至于汉二百余年不绝。高皇帝过鲁,以太牢祠焉。诸侯卿相至,常先谒然后从政。

 

集释:

[1]《史记集解》:《皇览》曰:“孔子冢去城一里。冢茔百亩,冢南北广十步,东西十三步,高一丈二尺。冢前以瓴甓为祠坛,方六尺,与地平。本无祠堂。冢茔中树以百数,皆异种,鲁人世世无能名其树者。民传言‘孔子弟子异国人,各持其方树来种之’。其树柞、枌、雒离、安贵、五味、毚檀之树。孔子茔中不生荆棘及刺人草。”

《史记索隐》:雒离,各离二音,又音落藜。藜是草名也。安贵,香名,出西域。五味,药草也。毚音谗。毚檀,檀树之别种。

[2]《史记索隐》:诀音决。诀者,别也。

[3]《史记索隐》:按:《家语》无“上”字。且礼云“适墓不登陇”,岂合庐于冢上乎?盖“上”者,亦是边侧之义。

《史记志疑》:《四书释地续》曰“庐于冢上,总不若孟子筑室于场佳。筑室处在今孔墓之右十数步,户东向”。

[4]《史记志疑》:《日知录》十五辩古无卢墓祭墓之礼,且引此文论之云:“礼教出于圣人之门,岂有就冢而祭,至乡饮大射,尤不可于冢上行之。盖孔子教于洙、泗之间,所葬之冢在讲堂之后,孔子既没,弟子即讲堂而祀之,且行饮射之礼,太史公不达,以为祭于冢也。”顾氏之言殊不然,《四书释地续》曰“诸儒讲礼乡饮大射于孔子家,误写作‘冢’。此‘家’字与《赞》曰‘以时习礼其家’合”。斯说雅符人情,至祠冢则自昔有之,《七修类稿》十七载张元祯《思礼堂记》,据《周礼》冢人及世家发明墓祭之礼。《四书释地续》曰“余每读东郭墦间之祭者,以为古墓祭之切证。不知何缘至东汉建宁五年蔡邕从车驾上陵,谓同坐者曰‘闻古不墓祭’。(见《后书·礼仪志》注引谢承书,又见《祭祀志》。)魏文帝黄初三年诏曰古不墓祭自作终制曰《礼》不墓祭。此言既兴,到今皆以墓祭为非古,虽高明如顾宁人,亦惑其说。余谓孟子且勿论,成阳灵台碑‘庆都仙没,盖葬于兹,名曰灵台,上立黄屋,尧所奉祠’,非墓祭之见于集乎?《韩诗外传》曾子曰‘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亲存’,非墓祭之见于子乎?《周本纪》武王上祭于毕,毕文王墓地,非墓祭之见于史乎?《周礼》冢人‘凡祭墓为尸’,非墓祭之见于经乎?更孟子之前,鲁奉祠孔子冢,岂有非礼之祭,而敢辄上圣人之冢者哉。”毛氏奇龄《辨定祭礼通俗谱》曰“汉极重墓祭,自高帝至宣帝皆于陵旁立庙曰寝园,每日祭之。民闻亦然,如《朱买臣传》‘其故妻夫妇上冢’。《原涉传》‘上冢到车数十乘’。后儒见三礼未经记及,便云古无墓祭。而不学之徒,妄求事始,唐侍郎郑正则《祠享仪》谓始于光武诸将出征有经乡里者,诏有司给少牢扫墓。《闻见录》谓始于曹公过桥玄墓致祭。而《性理》载宋儒引周元阳《祭录》谓始唐开元二十年诏士庶于寒食上墓拜扫,则不惟不读《汉书》,且不读《孟子》矣。又有谓始于《曾子问》望墓为坛以时祭,则尤不通”。毛氏《经问》三亦历引《经》《传》以征古人之重墓祭,而《经问》十二复申之云“两汉纯用墓祭,大抵祭祖宗皆在园陵,而宗庙不备,不惟同堂异室大乖典制,即西京洛阳且有不具寝室者,故蔡邕言之,魏文述之,不为无故。宋儒真以为无墓祭而戒之,陋矣”。由是言之,《日知录》谓古人于墓礼但有本丧去国二事,臆说不足信,即其所称苏武谒武帝园庙,楼护上书求上先人冢因会宗族故人,班伯上书愿上父祖冢,诏太守都尉以下会,董贤上冢有会,太官为供,凡此皆可证古之重墓祭,与毛氏所引朱买臣、原涉二条相发。

[5] 《史记索隐》:谓孔子所居之堂,其弟子之中,孔子没后,后代因庙藏夫子平生衣冠琴书于寿堂中。

《史记志疑》:《索隐》所说非也。方氏《补正》曰“当作‘故弟子所居堂内’,传写误倒”。

 

孔子生鲤,字伯鱼。[1]伯鱼年五十,先孔子死。[2]

 

集释:

[1]《史记索隐》:按:《家语》孔子年十九,娶于宋之并官氏之女,一岁而生伯鱼。伯鱼之生,鲁昭公使人遗之鲤鱼。夫子荣君之赐,因以名其子也。

[2]《史记集解》:《皇览》曰:“伯鱼冢在孔子冢东,与孔子并,大小相 望也。”

 

伯鱼生伋,字子思,年六十二。[1]尝困于宋。[2]子思作《中庸》。[3]

 

集释:

[1] 《史记志疑》:王肃《家语·后序》从《史》作“六十二”,考伯鱼先夫子五年卒,则夫子卒时,子思当不甚幼,而《孟子》《檀弓》并称子思在鲁穆公时,故《汉艺文志》云子思为缪公师也。夫子没于哀公十六年,历悼公元至穆公即位之岁已七十年,(哀公二十七,悼三十七,元二十一。)安得子思年止六十二乎?毛氏《四书賸言》载王草堂《复礼》辩《史记》“六十二”是“八十二”之误,曲阜孔农部继汾《阙里文献考》亦云然,当不谬也。刘恕《外纪》卷末据《孔丛·记问篇》子思、孔子问答,与《抗志篇》子思居卫,鲁穆公卒之言,以子思年寿为疑,而不知《孔丛》伪书,自不足信。《通考》二百九引《书录解题》及《馀冬叙录》二十六俱辩之。《通鉴》书子思言苟变于卫侯在周安王二十五年,亦误信《孔丛》耳。(见《居卫篇》)

[2]《史记评林》:按《说苑》云:子思居于卫,缊袍无表,二旬而九食。田子方使人遗狐白之裘,子思辞而不受,子方曰:“我有子无,何故不受?”子思曰:“伋闻之,妄与不如弃物于沟壑,伋虽贫也,不忍以身为沟壑,是以不敢当也。”

[3]《史记集解》:《皇览》曰:“子思冢在孔子冢南,大小相望。”

 

子思生白,字子上,年四十七。子上生求,字子家,[1]年四十五。子家生箕,字子京,[2]年四十六。子京生穿,字子高,年五十一。[3]子高生子 慎,[4]年五十七,尝为魏相。

 

集释:

[1]《史记志疑》:《后序》子家名傲,后名永。

[2]《史记志疑》:《汉书·孔光传》“子京”作“子真”,《后序》作“子直”,名榼。

[3]《史记志疑》:《后序》子高年五十七。但此后书孔氏之年,慎、鲋、襄、忠四人三代皆五十七岁,并子高则四世同寿,可疑也。

[4]《史记志疑》:《孔光传》作“顺”。《后序》子高生武字子顺,名微,后名斌。《阙里文献考》云名谦,或作“武”,后名斌。《孔丛·陈士义篇》“子顺为相”注“孔武后名斌”。《唐世系表》穿生斌,一名胤,考子慎曾孙名武,则“武”必“斌”之讹文,但何以一人而有四名,疑莫能定,故史缺不书也。慎、顺古通。又《世系表》谓斌相魏封文信君,明程敏政《圣裔考》曰圣裔之受封始此。

 

子慎生鲋,[1]年五十七,为陈王涉博士,死于陈下。[2]

 

集释:

[1] 《史记志疑》:《孔光传》是“鲋”,而《儒林传》作“甲”,师古曰“名鲋字甲”。《后序》子鱼名鲋,后名甲。《孔丛·独治篇》子鱼名鲋甲,陈人或谓之子鲋,或称孔甲。《史》失书其字。

[2]《史记志疑》:《史》《汉·儒林传》及《盐铁论·毁学篇》皆云鲋舆涉具死,而此及《孔光传》言死陈下。《孔丛·答问篇》云博士凡仕六旬,老于陈,有将没戒弟子语,则非不良死矣,未知孰是。

 

鲋弟子襄,[1]年五十七。尝为孝惠皇帝博士,迁为长沙太守。[2]长九尺六寸。

 

集释:

[1]《史记志疑》:《史》失书名,《后序》子襄名腾,子鱼之弟。《唐世袭表》《阙里志》并名腾也,即藏书壁中者。陆氏《释文》《隋志》《史通·古今正史篇》作“孔惠”,俱非。毛氏《古文冤词》云此必以子襄之子名忠,“忠”与“惠”字形相近而致误者。

[2]《史记志疑》:长沙是时为封国,不应有太守。《孔光传》及《唐表》《后序》皆作“太傅”,则《史》误也。

 

子襄生忠,[1]年五十七。忠生武,武生延年及安国。[2]安国为今皇帝博士,至临淮太守,蚤卒。安国生卬,[3]卬生z9[4]

 

集释:

[1]《史记志疑》:《后序》子襄生季中,名员。《唐表》忠字子贞。考夫子兄之子名忠,不应子襄之子同名,当作“中”为是,《书序》《疏》引史作“中”也。“季”字衍,而“员”乃讹文。又《史》失书字子贞。

[2]《史记探源》:《汉书·孔光传》云“忠生武及安国,武生延年”,未知孰是。

《史记志疑》:《孔光传》忠生武及安国,武生延年。《后序》季中生武及子 国。(安国字)《唐表》忠二子,武、安国。武生延年。则《史》以安国为武子,误也。(《书序》疏引《史》“延年”作“延陵”,非。)《孔丛·叙世篇》尤为伪谬,《七修类稿》二十四、王世贞《读书后》皆辩之,故不采录。《阙里考》云武字子威。

[3]《史记志疑》:金陵本作“卭”,“卭”乃“卬”之讹。

[4]《史记探源》:安国生卬止。各本下有“卬生z10”句,当是褚先生补。安国蚤卒,卒在元朔末年,详《序证·古文尚书节》。此后即获麟之岁,《史记》止矣,是时安国岂及有孙耶?

 

太史公曰:《诗》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1]虽不能至,然心乡往之。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适鲁,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诸生以时习礼其家,余祗回[2]留之不能去云。天下君王至于贤人众矣,当时则荣,没则已焉。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 子,[3]可谓至圣矣![4]

 

集释:

[1]《史记志疑》:王应麟《诗考》引《史》作“景行行之”,而今《史记》本与《诗》同,惟《礼·表记》《释文》云“行止,诗作‘行之’”,与《诗》又不合。《补三王世家》云“高山仰之,景行乡之”。

[2]《史记索隐》:祗,敬也。言祗敬迟回不能去之。有本亦作“低回”,义亦通。

[3]《史记索隐》:《离骚》云:“明五帝以折中。”王师叔云:“折中,正也。”宋均云:“折,断也。中,当也。”按:言欲折断其物而用之,与度相中当,故以言其折中也。

《史记索隐·述赞》:孔子之胄,出于商国。弗父能让,正考铭勒。防叔来奔,邹人掎足。尼丘诞圣,阙里生德。七十升堂,四方取则。卯诛两观,摄相夹谷。歌凤遽衰,泣麟何促!九流仰镜,万古钦躅。

[4]玄烨:《御制文集·孔子世家赞》:只至圣二字,千古赞孔子者何以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