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出门打工

1998年,大暑。

苏省,淮北县,甘家村。

今年的水发的比较大,小街也没有泄洪系统,使得十里八乡的乘客只能踩着没过脚面的污水,等待乡里唯一一辆开往江南的中巴车开启车门。

“小三妈,韬子这是去哪?”

人群外,肩上扛着白色蛇皮口袋的老汉,嘴里叼着廉价的“大前门”问渐渐临近的娘儿俩。

被老汉称作“小三妈”的妇女一身灰布褂子,稍短的马尾有点凌乱:“去海市!”

说完抬手一拍身旁双眉如利剑的小伙后背道:“这是你大哥,叫人啊!”

甘韬无奈的对着老汉嗡嗡的叫了句:“大哥!”

他今年才16,粗大的喉结也才刚出不久,眼前的老汉最少有五六十岁,让他叫哥还真有点难以启齿,可谁让他们这一族辈分高呢!

老汉听甘韬他妈江梅说“甘韬去海市打工”,丢掉光秃秃的烟屁股,一拍大腿满脸惋惜道:“可惜了啊,韬子小时候成绩多好,十里八乡那可是出了名的!”

“这老汉咋哪壶不开提哪壶呢!小时候成绩好那不是先知的原因嘛!”一旁的甘韬一边转头避过老妈的怒目,一边腹诽道。

甘家村是甘韬的第二个家,以前的家在哪里他已经完全忘却。

但他依稀记得他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的2019年。

重生、穿越类的小说他也看的不少,可别人重生、穿越什么的都是天才,什么都记得,什么都会,随手就能写出前世的经典名著、名曲。

可到他这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凭着记忆碎片也曾想过,这可能是因为他重生的时间是他老妈怀胎十月,小家伙的脑容量承受不了那么多的前世记忆。

因此,小家伙的脑袋开启了自我保护,选择性的丢掉了很多东西。

所以说人的大脑是个神奇的东西!

甘韬刚出生的那会,可把他老爸甘国华和接生的护士吓的不轻,天底下就没见过这么怪的婴儿。

哪有刚出生的孩子就咧嘴开笑,然后一抽风晕过去的,这事传的很广,看热闹的不少。

有说孩子以后是能人的,有说不详的,有夜里闭灯偷摸着说是妖怪的。

天才、蠢材、妖怪论在甘滔七岁上学后开始有了共识,这孩子是天才,因为学习成绩太好了!

从幼儿园开始到五年级小学毕业,他的成绩永远凌驾于其他小朋友之上。

可到了初中时期,他的天才光环开始慢慢退却,从天才到普通学生在到蠢材他只用了短短的三年时间。

初一时他的成绩还算上游,可到了初二开始偏科,更绝的是他是数学里偏代数,一步差步步差,到了初三模拟考后,他这个“天才”,“别家的孩子”只能选择放弃农村人口中的“读书成才”这个唯一出路。

做了15年的天才,一朝沦为蠢材的甘韬倒是还好,毕竟他有着未来人的骄傲,最难受的是他的父母。

他老爸甘国华算是个知识分子,在村里的大队上有着份会计工作,每月领着固定的600元工资,这份固定收入是他家能在98年这个相对贫穷的年代里,盖起两层小楼的最大原因。

他的难过是因为甘韬的文化水平竟然比他还低,让他感觉是黄鼠狼生儿子——一代不如一代!

相比甘国华,他老妈江梅最为生气,从小就生的帅气异常的甘韬是她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哪家村、哪家店十里八乡的随便你找,有哪个孩子有他儿子生的这么好看的。

16岁就有着175的大高个,浓墨似的剑眉下是双黑白分明的眸子,还有被她从小到大捏出来的高鼻梁,儿子帅气的长相和成绩都是那么的完美无缺!

可上了初中的甘韬仿佛换了个人,帅气依旧,成绩却是一落千丈,这是她不能接受的。

上了初三的甘韬也很苦恼,知道父母对他寄予厚望,为了证明自己有学习天赋,他也曾想效仿古人来个头悬梁锥刺股。

头悬梁他做不到,一是因为他留着现下最火的小分头,没辫子,二是家里的两层小楼是平顶的没法悬。

所以他选择了锥刺股!

勾被的粗针在初三的夜晚连刺了好几天大腿弯,效果还是有的,但疼痛总会过去,短暂的疼痛一过他又是昏昏欲睡。

锥刺股持续到他老妈发现内裤上的斑斑血迹后被叫停。

不但叫停,他老妈还联合着甘国华在那个盛夏的傍晚对他来了次男女混合双打,这也是他初次接到来自父母的爱的洗礼,他老妈江梅一边打一边还嚷嚷道:“你要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和你爸以后让谁养老送终!”

如此强大的理由让甘韬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

锥刺股告一段落,他老妈也不在像以前那样一直催促他看书,初三的课堂上他也心安理得的放弃了自己,偶尔清醒的他永远是和羞答答的女生在说笑,而不是专注于题目。

中考的分数一出,他也成了全村人的笑柄,天才的标签变成了蠢材,让他萌生了出去闯闯的心思,辍学在家一年的他,拿着刚领的身份证启程前往正在大发展中的海市。

“老妈,你回去吧,待这也没事干!”

甘韬欲接过江梅肩上的蛇皮袋和书包。

蛇皮袋里是棉被和衣服,书包里则是一些日常用品,这年头出门打工都是这样,跟搬家似的。

江梅将书包递给他,撇嘴埋怨道:“着急回去干嘛,留你爸一个人在家刮水去。”

前段时间发大水,他们家这边受灾挺严重,污水停留他家一楼已经好几天,这段时间,他家吃住都是在二楼,甘国华不但没想办法解决,反倒跑到家后的水田里捞鱼去了,把他老妈气的不轻。

不过他老爸说的也有道理,整个地段都被淹了,水走不掉,今天将水刮出去,一晚上又得溢进来,没什么用。

两点二十,吃完饭的司机来了,甘韬急忙接过江梅肩上的蛇皮口袋塞进车肚后,就往车上冲,这么多人,要是不抢个位置那就得站7个小时。

仗着身高腿长的优势,甘韬抢到中间靠窗的位置,拉开窗子,将脑袋伸到窗外对仰头围绕中巴车打转找人的江梅招手道:“妈,回去吧,我到海市后给家里打电话!”

“钱放好!在……”车内外嘈杂的声音将江梅的声音掩盖的很小,甘韬也没听清他老妈下一句说的什么,车子已经踏着层层积水开始缓缓发动。

16岁远离家乡,原以为足够成熟,父母也认为成熟放任出外打工的甘韬,在车子路过家门时,望着孤零零的小楼和后面个头不高趟着积水小跑的母亲,泪水竟然浸湿了他的眼眶。

车上的熟人不少,他没巴巴的上前打招呼,村里的这些人对他有过赞美,也有过嘲笑,太过现实,他实在做不到像他们那样做到一个人有多付面孔。

“海市的到了!”

中巴车过了江后,一路走走停停,在昆市停完后终于长驱直入海市,然后在一个公共厕所前停了下来,此时已临近夜里12点。

“韬子吗?”

甘韬正弯身从车肚里掏口袋时,一个带着眼镜黑黑胖胖的青年在他身后询问道。

他转身借着厕所发出的微弱亮光看清那人面容后,开口笑道:“大哥!”

这是他堂兄弟,大爷家的儿子,也是他要找的人,他爸兄弟姐妹五个,他爸是老四,一大一小是他两个姑姑。

“三爷、三妈身体还好吧!”

甘军微胖,一笑起来很是憨厚,甘韬和他虽有着5岁的差距但是很谈的来。

“老样子!”他背上书包,一甩蛇皮口袋到肩上呵呵笑道。

确实是老样子,他爸从小就有哮喘,好在不抽烟不喝酒,干的工作也不是重活,身体还成,他妈个头虽不高,但身体倍棒。

“口袋给我,先回去。”

甘军推了推打桌球打出的高度近视眼镜,抢过他肩上的口袋。

“我们现在去哪?”

海市他来过,不过那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在加上记忆的不完全,对现在所处的位置他是一无所知。

“坐车去车墩!”甘军说着拦了个路边摩托。

摩的在一条不知名水泥道上停下后,甘华对身旁的甘韬灌输着在这座城市生活时,所要注意的一些常识:“一个人的时候尽量别坐摩的,这些人宰起客来也是一顶一的,而且会乱带!”

逼仄昏暗的屋子内是一张木板床,没人压就歪着的小桌,两张坐下就能让膝盖触碰到地面的小凳,和一辆紧贴墙壁的老旧自行车,随着两人在一进屋,剩下的空地几乎被占满了。

“这会外面有电话打吗?”甘韬将背包丢进床上,问甘军。

甘军巡视了半天屋子,到底还是将蛇皮口袋塞进了满是蛛网的床底:“先吃饭吧,这会外面的小店关门了。”

一盘蒜黄炒鸡蛋、一碗花生米、一碗青菜汤,甘军也不管甘韬是不是会喝酒,一脱蓝色的工服,甩开膀子从红色水桶里拎出啤酒,巴巴的开了四瓶,看样子是早就准备好的。

甘韬也不客气,端着大瓷碗和他碰了下,喝了一大口。

“你这两年长得也太快了,我估计你能长到1米8!”

甘军瞅着坐着比他高,要不是嘴上还有细微绒毛,右脸上还有两粒骚动的青春痘,俨然一副成年大汗的甘韬。

个子长不长他已经不太在乎,现在关心的是工作的事,他才16,也不知厂子里敢不敢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