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万历年间。
大漠边缘,有一客栈。
知道这家客栈的江湖豪客和盗贼,都称这家客栈为龙门客栈。
清晨,天刚蒙蒙亮。
掌柜就带着屠夫“刁不遇”来客栈外面取水。
龙门客栈虽然是开在沙漠戈壁滩上,但是旁边是有水源的。没有水源,别说开店,就算想要活下去,都不可能。
毕竟,人想要生存,离不开水。
掌柜对身后提着水桶的刁不遇说道:“刁不遇,快点。你小子,只要离开了老板娘的视线,你做事就慢吞吞。一刻不训斥你,你就偷懒。”
刁不遇是鞑靼人,汉话说得不是很清楚:“知道……了……掌柜的。”
刁不遇比掌柜年轻,眼神好。他一眼就看到了原处躺着一个人。
“掌柜的……”
刁不遇提着水桶几步跟上了掌柜。
掌柜问道:“什么事?有话就直说,痛快点。”
刁不遇说道:“那边……有个人……”
掌柜顺着刁不遇的眼神看去,果然躺着一个人。
“走,过去看看。”掌柜说道。
“好。”
………………
到了躺着的人身边。
只见此人一头短发,皮肤光滑,相貌年轻,二十多岁的样子。
他穿着怪异。不过,衣服倒是好料子,价值不菲。掌柜猜测,此人可能是大家族子弟。只是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大漠?
昏迷的这位年轻人叫秦至庸,是一个历史系大学毕业生。不知什么原因就由二十一世纪穿越回了大明朝。
掌柜对刁不遇说道:“你去查探一下,他死了没有。”
在大漠里开店,掌柜遇到的人,大多都是阴险狡诈之徒。无论多谨慎,都不为过。要是秦至庸是伪装,那么他和刁不遇就会痛下杀手,不介意让他变成真死。
刁不遇上前几步,用手指试探了一下秦至庸的鼻息,说道:“掌柜,人还活着。只是昏迷了过去。怎么办?要不要……”
刁不遇用手比划了一下切肉的动作。
意思是要不要杀了秦至庸?
掌柜问道:“你确定这穿着怪异的小子不是装死?”
刁不遇说道:“不是装死……他是真的昏迷。他的嘴唇发裂,肯定是太口渴,缺水。”
掌柜眼神一闪,说道:“那就先不要杀。带回去,让老板娘定夺。”
刁不遇点头道:“好。”
扛起昏迷的秦至庸,刁不遇大步向客栈跑去。
………………
客栈的老板娘“金镶玉”是一个美女。
她刚起床梳妆打扮好。
店小二敲门:“老板娘,刁不遇和掌柜带回来了一个穿着怪异的年轻人。掌柜让小的来问一下老板娘,要不要杀了他?”
金镶玉打开房门,笑着说道:“杀了他?那说明此人还活着。穿着怪异。老娘见过怪异的人,不知凡几。老娘倒要看看,此人能有多怪异?走,随我去看看。”
能到龙门客栈吃饭住店的人,都不是普通百姓,怪异是再正常不过。
金镶玉的确见过了许多怪异的人。
阴狠的,毒辣的,伪善的,霸道的……她都遇到过。但就是没有遇到一个正直、正派的人。
那些想要打她金镶玉主意的男人,都被剁成了肉馅,喂了狼狗。对付不怀好意的凶徒,她金镶玉历来都是心狠手辣,毫不留情。
金镶玉走了几步,回过头来问道:“对了,掌柜和刁不遇带回来的那个人在什么地方?”
店小二说道:“放在了厨房的案板上。只要老板娘您一句话,刁不遇就下刀。”
………………
金镶玉带着店小二来到厨房,果然见到了一个穿着怪异的短发年轻人躺在案板上。
金镶玉愣了下。
她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穿着打扮的人呢。
“此人是在哪里找到的?”金镶玉问道。
掌柜说道:“就在客栈外面,离水源不远处的沙丘上。老板娘,怎么办?要不要杀了。”
金镶玉瞪了掌柜一眼,说道:“把他弄醒,看看再说。要是邪恶之徒,就将他剁碎了喂狗。”
掌柜笑着说道:“莫非您又准备色诱这小子?老板娘您的美貌,可没有几个男人能抵挡得住啊。”
店小二和刁不遇脸上都是带着笑意。
金镶玉娇声呵斥道:“废话少说。给这小子喂点水。先把他弄醒。快点。”
在场的人,除了昏迷的秦至庸,每个人都会武功。
刁不遇上前,在秦至庸的身上不断拍打,轻柔的掌力震荡。
“嗯哼。”
秦至庸眉头一皱,轻声道:“口渴……水……”
店小二端起一碗水,给秦至庸喝下。
有了清水的滋润,秦至庸觉得嗓子一阵清凉,稍微恢复了体力,眼睛缓缓睁开。
刁不遇退到金镶玉的身边说道:“他醒了。”
秦至庸眼神迷茫,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他问道:“多谢你们相救。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在医院吗?”
肯定不是在医院。
周围的环境和在场的人,秦至庸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古代。
金镶玉笑起来就是风情万种:“此地乃是龙门客栈。小哥说的什么医院,我不清楚是何物。不过,的确是我们救了你。敢问小哥如何称呼?为何会独自一人到大漠?”
秦至庸目光清澈,看着美貌的金镶玉没有一点邪念,平静地说道:“我叫秦至庸。我代替一个人来看大漠的夕阳。踏入了流沙之中。再次感谢大家的救命之恩。”
秦至庸太累,说完便又昏睡了过去。
金镶玉被秦至庸清澈的目光触动。
她以前认为,任何男人见到自己,都会充满了占有欲。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男人见到花容月貌的自己,眼神竟然还能如此清澈干净。
金镶玉转身离开厨房。
掌柜问道:“老板娘,包子馅不够。杀不杀,您倒是给一句准话啊。”
金镶玉的声音传回厨房:“留着此人,将其送到十八号客房。包子馅省着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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