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长篇小说的“故事”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小说凋敝,到1972年才开始出版长篇小说,至1977年共出版160余部,可以说,70年代是长篇小说减产的时代。长篇小说受自身文学规律的限制,在政治宣传上远不及诗歌、民间文艺直接、快捷,无论其如何努力完成时代命题、承担教化功能,还需人物和故事来承载。即使存在文学与政治之间的显见矛盾,因长篇小说在文学界和读者群中的影响力,及其在文学世界中的重要地位,官方始终没有放弃打造具有代表性的长篇小说。在写作与出版方面的严苛规定下,70年代产生了一批多方干预,甚至多人创作的平庸、雷同之作,以致学界一直对这一时期的长篇小说评价过低,甚至无法以“文学性”为标准对其进行打捞和研究。

如今有关70年代小说的资料汇编较少,很多资料尚有待考证,资料的错记和错用情况屡见不鲜。比如,1976年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山里人》的作者为张雷,很多研究者却将其写作“张雪”,这就是二手资料错误导致的后来者的误用。还有一些在当时采用现在已经弃用的汉字(写法的弃用),如今往往被人随意用形似或同音的字来代替,这种不严谨的做法会造成不同字的混用。如长于考证的解志熙所言,“有些文字讹误,的确‘差之毫厘,谬以千里’”[1],今天我们通常觉得古代文学、现代文学需要考证,当代文学资料即便出现错误也无关紧要,它离我们最近,易查、易辨,尤其对于这样艺术价值不高的作品,即便记错几个作者的名字也于文学研究无碍,殊不知今天我们放过了这些错误,这些错误便会一直延续到后代。无论这些小说将会获得怎样的历史地位,记载它们都须谨慎。

在对70年代长篇小说的搜集、整理之上,本章将讲述以长篇小说自身为主人公的故事——讲述长篇小说的主题、出版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将察看70年代的长篇小说讲述了怎样的故事,是如何讲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