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核心—外围理论

核心—外围理论亦称为核心—边缘论,它是一种关于城市空间相互作用和扩散的理论。以核心和外围作为基本的结构要素,核心区是社会地域组织的一个次系统,能产生和吸引大量的革新;外围区是另一个次系统,与核心区相互依存,其发展方向主要取决于核心区。核心区与外围区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空间系统。同时,该理论也是解释经济空间结构演变模式的一种理论,试图解释一个区域如何由互不关联、孤立发展,而变成彼此联系、发展不平衡,又由极不平衡发展变为相互关联的平衡发展的区域系统。

该理论最早是由美国的区域发展与区域规划专家弗里德曼(J.R.Friedman)于1966年在他的学术著作《区域发展政策》中正式提出。弗里德曼利用熊彼特的创新思想建立了空间极化理论,他认为发展可以看作一种由基本创新群最终汇成大规模创新系统的不连续积累过程,而迅速发展的大城市系统,通常具备有利于创新活动的条件。创新往往是从大城市向外围地区进行扩散的。基于此他创建了核心—外围理论。

本节主要介绍了经济增长的空间动态过程、经济生活的空间结构形态、核心区域与外围区域的划分,最后对核心—外围理论进行评述。

一 经济增长的空间动态过程

核心—外围理论表明,一个区域经济增长的同时,必然伴随着其经济空间结构的改变和变化。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区域经济空间结构的变化可以简单划分为四个时期,每个时期都能反映核心区域与外围区域的关系及形态。

(一)前工业化时期

前工业化时期主要的社会面貌包括社会经济很不发达,社会生产力低下,区域的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工业占比小,一般工业产值比重不超过10%,第三产业几乎不存在。各个区域商品的生产不活跃,各个地方也基本上是自给自足,所以,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小,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经济几乎没有联系,处于孤立的状态。因此,城镇的出现速度和发展速度都极慢,各自呈现独立的中心状态。

(二)工业化初期

在工业化初期,社会的生产力开始得到加强,社会的分工也逐渐深化,商品的交换日益频繁。在一些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交通便利的地方,加工制造业得到最先的发展,经济增长的速度十分迅速,逐步成为该区域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最初的城市。同时,相对于这个核心而言,其周边地区就是它的外围。因此,核心—外围区域的出现就是从该时期开始。在该时期,区域经济结构还是以农业为主,不过工业在经济中的占比不断上升,一般工业产值达到10%—25%。随着工业化初期的进展,核心区域与外围区域的经济增长速度差距扩大,而这种关系一旦形成,核心区域就会凭借其主宰地位,不断吸引外围区域的资金、资源以及劳动力,使核心区域具有更大的发展优势,从而产生了回流效应。回流效应最终会导致核心区域与外围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进一步扩大。

(三)工业化成熟期

在工业化成熟时期,工业产值在经济中的占比一般为25%—50%,几乎与农业产值各占经济总产值的半壁江山。核心区域的发展更加迅速,此时,核心区域与外围区域已经形成了明显的不平衡关系。同时存在着四个基本的矛盾:一是权利的分配问题。核心区域主宰着该地区或区域的经济发展,也是决定着政治权利的区域。所以,权利一般分配在核心区,而外围区仅仅是听从和服从指挥。二是科技的创新问题。核心区域因为经济发达,所以其集中了绝大多数的高校、科研机构等。因此,科技的创新一般都来源于核心区,而外围区则几乎没有。三是资金的流动问题。一般来说,核心区的经济高速发达,投资者更加青睐于该区域,所以大量资金都会流入该区域。四是人口的流动问题。核心区的经济发展,自然而然会产生大量的劳动力需求,因此外围区的劳动力会大量地流入到核心区。所以,人口一般是从外围区流入到核心区。[8]

由于核心区域的效应驱动以及核心与外围之间的四大矛盾越来越突出,外围区域内部相对优越的地方则会出现一些规模较小的核心区域,而把原来的外围区域分开。由于次一级核心区的形成,会使外围区不断缩小,最终使外围区逐渐分开并且并入到一个或者几个核心区中。

(四)工业化后期

该时期亦称为空间相对均衡的时期。也就是说,该时期核心区与外围区的发展达到相对均衡的状态。因为核心区对外围区的扩散和辐射作用不断加强,比如核心区从外围区若要得到更多的原材料和农产品等,其规模经济的剩余资本也投入到了外围区,并且核心区的先进技术和高端科技也向外围区域扩散。因此,外围区域产生的次中心会逐渐发展,并趋向于发展到和原来核心区同样的规模,基本达到相互平衡的状态。

二 经济活动的空间结构形态

经济活动的空间结构形态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密切相关,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区域的经济结构会呈现不同的形态。经济活动的空间结构形态一般可以分为四种,即分散型、集聚型、辐射型、均衡型。

(一)分散型

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社会生产能力不足,工业发展欠缺,城市化水平不够,这就是分散型空间结构形态的最为基本的表现形式。在该空间结构形态下,经济活动的空间范围孤立、分散、封闭,同时城镇之间的经济活动联系松散。这与经济增长的空间动态过程中的前工业化时期相互对应。

(二)集聚型

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使区域中具有区位优势的城镇快速发展和成长,形成了极化发展的空间结构。同级城镇之间联系逐渐紧密,以至于中心城市逐步形成。城市首位度提升,城镇数量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

(三)辐射型

进入到工业化成熟期时,中心城市已有相当大的规模,对区域的辐射作用日益增加,周围城镇得到发展,由此形成了新的增长点。随着中心城市辐射周围城镇的作用日益加强,城市等系列规模和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各个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城市之间的职能分工逐渐明显。

(四)均衡型

此时,区域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高速发展、繁荣发展的高科技、高产能的时期。知识和信息则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在区域生产力逐步向均衡型发展时,极化和辐射作用也出现了均衡,城市之间的联系最为密切。

三 核心区域与外围区域的划分

对于核心区域与外围区域的划分标准,一般认为,核心区域是由一个城市或城市集群及其周围地区所组成。边缘的界限由核心与外围的关系来确定。弗里德曼划分的区域类型有如下几种。

(一)核心区域

弗里德曼所指的核心区域一般是指城市或城市集聚区,它工业发达,技术水平较高,资本集中,人口密集,经济增长速度快。人才、科技、生产力主要集中在这个区域。

(二)外围区域

外围区域是国内经济较为落后的区域,或者是城市周边的郊区和农村。它又可分为两类:过渡区域和资源前沿区域。过渡区域又可以分为两类:

1.上过渡区域

这是联结两个或多个核心区域的开发走廊,一般是处在核心区域的外围,与核心区域之间已建立一定程度的经济联系,经济发展呈上升趋势,就业机会增加,具有资源集约利用和经济持续增长等特征。该区域有新城市、附属的或次级中心形成的可能。

2.下过渡区域

其社会经济特征处于停滞或衰落的向下发展状态。其衰落向下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初级资源的消耗、产业部门的老化,以及缺乏某些成长机制的传递,放弃原有的工业部门,与核心区域的联系不紧密。

四 对核心—外围理论的评述

弗里德曼提出的核心—外围理论,其理论目的是解释一个区域如何由互不关联、孤立发展,变成彼此联系、发展不平衡,又由极不平衡发展变为相互关联的平衡发展的区域系统。

核心区域和外围区域是反映区域经济空间结构的一个重要层面,同时,核心区域和外围区域的变化说明哪些区域是经济增长的动力与支柱,哪些区域在经济增长中的动力不足。

(一)核心—外围理论的局限性

核心—外围理论最先由弗里德曼提出,但是弗里德曼自身对“核心”与“边缘”没有明确的界定,只是形成一种相对的概念。那到底什么是核心区域,什么是外围区域?目前所有的空间极化理论都对此没有确切的定义。

而后,弗里德曼为了弄清楚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差异的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区域发展政策,曾经认为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由核心区域和外围区域构成。弗里德曼也曾经预言,核心区域扩展的极限可最终达到全人类居住范围内只有一个核心区域为止。

最后,核心—外围理论在实际运用中操作难度非常大,比如处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时,着重处理国家之间外部的联系和合作关系,而忽略了国家内部的政策主张以及政策的实施。

虽然核心—外围理论存在以上部分的局限,但是该理论对于经济发展与空间结构的变化都具有较高的解释价值,对区域规划师具有较大的吸引力。该理论的建立,能够吸引诸多区域经济学者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

(二)核心—外围理论的优势

核心—外围理论不仅丰富了整个区域经济空间理论的体系,而且能够在实践中加以运用,特别是运用于区域的规划中。

1.世界范围内的运用

核心—外围理论可以将洲际域之间进行核心区域与外围区域的划分,比如将北美洲、欧洲、部分大洋洲划分为核心区域,将亚洲、非洲、南美洲等划分为外围区域。

2.我国范围内的运用

我国目前的核心区域主要是:京津冀区域、长江三角洲区域、珠江三角洲区域以及部分沿海和沿江(长江)区域等,而外围区域主要就是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