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外语言保护典型个案比较研究
- 姚春林
- 2627字
- 2021-03-26 17:35:17
序言
我是在参加博士论文开题报告会上认识姚春林的,当时对他的语言文字功底印象很深。后来春林的博士导师王远新教授推荐他做我的博士后,我欣然同意他来申请;2011年6月经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考核,春林正式成为我的博士后,协助我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的一项关于藏语文使用活力的研究项目。我安排春林负责安多藏区的藏语文活力调查。在田野调查中,春林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以及与社会各界沟通协调的能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完成这项社科基金课题的过程中,春林表现出对语言保护研究浓厚的研究兴趣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后来他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到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这是一次非常难得的了解国外语言保护理论和实践的机会。结合他的研究兴趣和这次出国机会,春林和我选定了他博士后研究的选题“中外语言保护典型个案比较研究”。选定题目后,春林以此题目申报了博士后科研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并成功获得了资助。这是对这个选题的肯定。2015年3月,春林完成了他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在出站答辩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资深教授孙宏开先生、孙伯君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李锦芳教授、罗自群教授都给予春林的出站报告好评;如今春林的研究报告获得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这是对他这几年辛勤付出的肯定,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中外语言保护典型个案比较研究》以现有的中外不同类型语言资源保护个案为对象,探讨中外语言保护实践中值得借鉴和总结的理论和措施。
四个研究个案中,希伯来语复兴是截至目前国际上影响最大的语言复兴实践,有人称之为人类历史上的“第八大奇迹”。研究语言保护时选择希伯来语复兴为个案,是非常合适、非常权威的。目前国内学界对希伯来语复兴的了解并不全面和客观,有时还会被教科书错误地引述。所以本书对希伯来语发展历程的介绍、对古典希伯来语和当代希伯来语在语言学层面的比较,许多都属在国内学界首次的评介。
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复兴是20世纪末才发生的事情,目前国内学界对这一活动关注不够。能够深入细致地描写和记录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复兴的过程和措施,分析这一活动对语言发展和语言保护的影响,对探讨我国“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客家话不是独立的语言,属于汉语的一种方言;客家人是台湾地区四大主要族群之一。从语言的社会功能看,台湾客家话和台湾地区的少数民族语言比台湾岛内的“国语”以及闽南话活力弱得多。为了保护客家话的活力,台湾当局实施了一系列客家话保护政策。这些政策的具体措施是什么样的、具体效果如何,值得关注和总结。
藏语是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中最主要的语言之一,也是国际社会较为关注的语言。客观地说,国内藏语文的活力并不弱。从语言地位规划看,藏语在我国属于省区语言;而周边国家印度和尼泊尔境内的藏语仅为“用于母语教育”的语言。但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国内不同地域的藏语文活力并不相同,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内藏语文的活力要弱于国内其他主要藏区。这种地域濒危语言,是一种语言走向濒危的过渡状态,是研究语言濒危和语言保护的“活化石”,具有较大科研价值。
中国有超过1.1亿的少数民族人口,130多种少数民族语言和30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其中有6000万左右仍在使用本民族语言。中国少数民族社会语言生活的可持续发展包括两方面,一是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二是依法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中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语言生活中重要的知识载体和信息传播工具。中国绝大多数现代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的知识信息都是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产生、传播和应用的。因此,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中国公民如果不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就无法平等和充分地参与到社会生活当中。
一方面,少数民族使用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之一。显然,少数民族语言的社会功能与国家通用语言不同,它们更多地体现在少数民族的母语权利、传统文化载体和协调国家语言与民族语言关系等方面。因此,少数民族使用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对于保障少数民族平等的社会权利、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对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比较重视。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制定了普通话的语音、词汇和语法规范,普通话的法定地位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2001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普通话进一步提升为“国家通用语言”。我国绝大多数现代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知识信息都是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产生、传播和应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中央和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地方政府行政、学校教育、新闻媒体和商业服务业的正式用语和主要用语。
另一方面,国内对少数民族语言保护的理论研究却相对落后。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语言研究界的主要任务是“摸清家底”,调查和描写国内各民族语言。这一任务持续了很长时间: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和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牵头开展的国家“七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调查”、1998年开始开展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2005年中央民族大学“985”工程设立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国情调查研究”课题,都是为这一目的而实施的研究计划,研究目的都是掌握我国的语言国情。对于如何“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目前学术界研究还不够深入,并没有成熟的看法。事实上,目前我们对濒危语言认定标准、少数民族濒危语言选定、濒危语言保护的执行标准、濒危语言调查保护操作规范等有关语言保护理论的基本问题还没有搞清楚。从这个角度来说,语言保护研究还是一门“新兴学科”,需要越来越多的学者投身其中。
《中外语言保护典型个案比较研究》正是这一领域的一项积极尝试。全书运用翔实的数据描述了国内外语言保护领域的四个典型个案,比较了不同语言保护措施对语言保护和语言活力的影响;最后全书根据数据比较结果,提出了语言保护的一些新观点,如“语言保护至少应包括保护语言活力与保护语言认同两方面,甚至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语言保护并非在实践中推行‘语言纯语主义’,也不是维护‘语言纯洁性’,语言保护不能排斥语言的发展与变化”,等等。这些观点颇具新意,对于我国开展语言资源保护工作也具有较好的理论和实践参考意义。希望春林今后能够更加努力,在语言保护领域多出研究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零一七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