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东北亚封贡体制结构与性质的认识

古代中国的封贡体制,中国学界从不同侧面称之为“朝贡制度”、“华夷秩序”、“宗藩体制”、“天朝礼制体系”等等。国外学界通常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称之为“中国的世界秩序”、“东亚世界册封体制”、“华夷的国际秩序”等等。东北亚封贡体制是中国王朝封贡体制的一部分,主要实行于东北亚世界。

关于中国王朝封贡体制的结构与性质的认识,最早进行研究并且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学者费正清,他在《中国的世界秩序:一种初步的构想》一文中认为:中国的世界秩序,是“以中国为中心的、等级制的中国外交关系,所包括的其他国家可以分为三大圈:第一是汉字圈,由几个最邻近而文化相同的属国组成,即朝鲜、越南,它们的一部分古时曾受中华帝国的统治;还有琉球群岛,日本在某些短暂时期内也属于此圈。第二是亚洲内陆圈,由亚洲内陆游牧或半游牧民族等属国和从属部落所构成,他们不仅在种族和文化上异于中国,而且处于中国文化区以外或边缘,他们有时甚至进逼长城。第三是外圈,一般由关山阻绝、远隔重洋的‘外夷’组成,包括最后在贸易时应该进贡的国家和地区,如日本、东南亚和南亚其他国家,以及欧洲”。他还认为,中国的世界秩序只是中国一方的一统观念,中华帝国统治者在对外关系中使用的手段显出左右两个极端,“要么军事征讨、行政通话,要么不理睬、不接触。总的说来,中国的外交关系(就西方的意义)采取的是非此即彼的极端做法,不是把异族并入官僚帝国之内,就是拒绝承认他们的存在。”[26]费正清从整个中国古代王朝历史的角度出发,在总体上将“中国的世界秩序”(古代中国王朝的封贡体制)内的国家和民族分为三大圈,划分的标准似乎有两个方面,一是文化上的相似度,二是政治关系的疏密程度。显然他对中国王朝经营封贡体制方法的认识过于简单化。应该说古代中国王朝的封贡体制所覆盖的范围大致如此,但封贡体制内部的结构、各种关系与变化则要复杂的多得多,中国王朝对朝贡体制的经营也是多样化的。

韩国学者全海宗先生从中韩关系史的角度出发,对中国王朝封贡体制的结构进行考察,他认为“朝贡制度”是中国历代王朝传统的对外接触方式,中国同周边民族关系被中华主义理念所夸张和修饰。他将朝贡制度分为三种形态:一是典型的朝贡关系,两国间具有贡物与回赐的经济关系,以封典为主的礼仪形式关系,相互求兵及出兵的军事关系,朝贡国采用宗主国年号、年历,宗主国干涉朝贡国内政,纳质子等政治关系。二是准朝贡关系,两国间政治上主要是边境界限及越境等政治问题,经济上相互交易,文化上进行思想、宗教、文化、技艺方面的交流。三是非朝贡关系,两国间的敌对关系与和平交往,但非朝贡形式的交易和往来也以朝贡面貌出现,按常例文化交流同朝贡紧密相连,但视其情况可归于非朝贡制度。[27]由于全海宗先生主要从中韩关系史的角度去考察中国古代王朝的朝贡制度,显然不能完全涵盖东亚世界各种朝贡制度形态,而且中国王朝在不同发展时期朝贡制度本身还存在着发展和变化。

日本学者西嶋定生先生提出秦汉时期开始形成的中国王朝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册封体制,是中国王朝国内秩序的外延部分,如南越国、朝鲜国、滇国、夜郎国、高句丽国等周边国家,接受汉朝的册封,是中国皇帝的外臣、藩臣。魏晋的邪马台国与南北朝的倭国都被纳入册封体制,是中国的外臣,隋唐时期的日本与中国王朝无册封关系,被中国认为不臣的朝贡国。[28]显然西嶋先生认为册封体制内部不再划分层次,而以是否接受(得到)册封作为划分在不在册封体制之内的标准,不在册封体制之内的国家与中国发生关系称为不臣的朝贡国,这意味着这类国家并未取得与中国王朝平等的地位。同时他指出,中国王朝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不都是册封关系,如唐朝与突厥是父子关系、与回纥是兄弟关系,因此这意味着隋唐作为世界帝国其国际秩序除了册封体制之外还有别的体制。[29]然而,西嶋先生没有涉及汉唐时期许多没有建立国家,以部落形式进行朝贡,并没有得到册封的古族是否也是册封体制成员的问题。说到这里,“册封体制”的名称也令人感到不够准确。

日本滨下武志先生从经济交往的角度提出亚洲区域内的各种关系,是在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关系、朝贡贸易关系中形成的,这种关系是历史上形成的连接亚洲各国各地区的内在的纽带,他称之为“中华朝贡贸易体系”。[30]他认为中国基于华夷秩序将周边分布的民族称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通过皇帝的德治向四周推行教化呈阶梯状,从中央出发将中华的影响扩展到地方、异民族、异地域,形成一个同心圆式的关系:以与中央关系的疏密程度可划分为州县区的“地方”、任用少数民族间接统治的“土司·土官”、理藩院管辖的异民族统治的“藩部”、存在松弛统治关系的“朝贡国”、最外围的“互市国”、体系之外教化不及的“化外之地”等类型。[31]滨下先生比较强调地域经济圈的作用,尽管其理论主要用于中华朝贡贸易体系解体东亚进入近代亚洲经济圈的研究,但以同心圆的形式解说周边民族、邻国与中国王朝中央政府的关系,令人联想到先秦时期“五服说”,也适用于封贡体制下不同层次的研究。

韩昇先生在论述中国王朝的东亚世界国际体系时,提出中国王朝的册封有三种形态,一是在势力可及,控制力较强,又是农耕定居地区,如对夜郎、滇国的册封。中央王朝往往在该地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派驻官员,甚至征发土调兵役。二是在势力可及,保留较大独立性,且为游牧、半游牧地区,如对楼兰、北方及西方国家的册封。中央鞭长莫及,受册封国独立性增强,虽然遵守中国王朝确立的国际规则,但没有多少义务,也不承担贡纳。三是势力难及地区,如对倭国的册封,中央王朝尽可能要履行册封仪式,以昭示中央的权威和双方的上下关系。韩先生认为秦汉统一王朝建立以后,朝贡被作为体现国际领导权的重要形式,外臣朝贡以表示政治服从,外臣分为一段时间朝贡和可以不必朝贡两类,周边国家及对中国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国家,属于“入蕃”的朝贡国,遥远且重要性低的国家属于“绝域”,不必定期前来朝贡。后者可归入“不臣”之国,“不臣”之国可不守臣节、不称臣屈服,不以臣属待之,属于不称臣却保持联系,没有朝贡义务的国家,一般为遥远而对中国没有多少影响的国家。[32]

史学界曾有一个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秦汉以后的朝贡制度延续和发展了先秦时期天子与诸侯之间的朝贡制度。全海宗先生对此提出质疑,他认为从理念上看,中华主义意识适于先秦时代,它随着时代的推移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质的变化。尤其是随着异民族势力日益强大,朝贡理念和具体现实之间在表现形式上有悬殊的差距,很难说自汉代以后的对外朝贡制度是先秦时代朝贡制度的延续和发展。[33]我们也认为秦汉王朝建构的东亚封贡体制与先秦时期封建诸侯的朝贡制度,在观念和形式上有渊源关系,但在性质上已经不同。那么秦汉王朝建构的东亚朝贡制度是怎样一种形态?中外学界普遍认为这种制度是中国王朝的对外关系制度。费正清先生提出:“帝国的外交关系,只不过是中国内政的外延,因此每一个通过中国接触的国家,都在中国的世界秩序中占有一席之地。这种观点以文化为根据,以政治为导向。”[34]西嶋定生先生对此持赞同态度,认为中国王朝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册封体制,是中国王朝国内秩序的外延部分。我们则认为直到清朝康熙朝以前,中国王朝的东亚封贡体制不能用外交制度来一概而论,我们赞同费正清先生关于封贡体制是中国内政的外延部分的观点,但这种政治秩序的外延经过了中国王朝的边疆诸多民族地区,才外延至邻国,甚至更为遥远的国度,因此东亚封贡体制之下包括中国王朝的边疆和与中国王朝接触的国家两部分,前者是中国王朝的边疆统治制度,后者是中国王朝的外交制度。

汉唐东北亚封贡体制是汉唐东亚封贡体制的一部分,如果对其展开细致而具体的研究,就会发现这一体制内部的构成是多层次的,尤其在中国处于分裂时期,其内部结构更为复杂。总体看在空间上,汉唐东北亚封贡体制所涵盖的范围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是郡县以外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边地郡县统辖管理,包括大小规模不等的诸民族政权和还处在原始状态的氏族部落,主要是东北亚内陆古代中国王朝统辖的东北边疆地区,可称之为“内圈”。第二是处于古代中国王朝行政管理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他们以朝贡的形式与中国进行贸易与文化交流,主要是朝鲜半岛南部、日本列岛,可称之为“外圈”。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部分之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邻近两部分交接处的民族与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曾出现“外圈”的民族或国家转为“内圈”,也出现过“内圈”的民族或国家转为“外圈”的现象,呈现出变化多端且十分复杂的历史现象。


[1] 南京大学地理系区域地理教研室编:《世界地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0页。

[2] 许海山主编:《亚洲历史》,线装书局2006年版,第2、14页。

[3] 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的自然地理状况,参见南京大学地理系区域地理教研室编《世界地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5—39页。

[4]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5] 盖马大山,即今长白山及狼林山脉。大海指今日本海。

[6] 朝鲜史书《三国史记》卷一九记载:“高句骊文咨王三年(494)二月,扶余王及妻孥以国来降。”贾敬颜先生则认为《三国史记》的记载有推算上的错误,他根据《魏书·高句丽传》的记载推定,夫余国灭亡的时间可能在正始元年或二年(504年或505年)。参见是氏《东北古代民族古代地理丛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0页。

[7] 杨保隆:《高句骊族族源与高句骊人流向》,《民族研究》1998年第4期。

[8] 668年高句丽政权灭亡后,约有10万遗民流入新罗国,其人数仅占新罗人口的很少一部分,不足以改变新罗人口的基本成分。经数百年光阴,流入新罗的原高句丽人已经融入新罗人之中。

[9] 《后汉书》卷八五《东夷传·挹娄》。

[10] 《魏书》卷一〇〇《勿吉传》。

[11] 参见《新唐书》卷二一九《渤海传》、《旧唐书》卷一九九下《渤海靺鞨传》。

[12] 张博泉:《乌桓的起源地与赤山》,《黑龙江文物丛刊》1984年第2期。

[13] 参见《后汉书》卷九〇《乌桓鲜卑传》。

[14] 《后汉书》卷九〇《乌桓鲜卑传》。

[15] 《新唐书》卷二一九《室韦传》。

[16] 《汉书》卷九五《朝鲜传》。水,今清川江。

[17] 《汉书》卷六《武帝纪》。

[18] [日]独头山熊:《朝鲜史》,点石斋书局光绪二十九年,第9页。

[19] 《十六国春秋》卷二三《前燕录一·慕容廆》。

[20] [日]石母田正、松岛荣一:《日本史概说Ⅰ》,吕明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6—23页。以下版本同。

[21] 《宋书》卷九七《倭国传》。

[22] [日]石母田正、松岛荣一:《日本史概说Ⅰ》,第22页。但刘建明《新编日本史》认为,4世纪前半叶,畿内势力完成了国土的统一,创建了大和政权。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

[23] 《汉书》卷一〇〇下《叙传下》。

[24] 陶文钊选编:《费正清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页。以下版本同。

[25] 黄枝连:《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上卷):亚洲的华夏秩序——中国与亚洲国家关系形态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76页。

[26] 陶文钊选编:《费正清集》,第5、17—18页。

[27] [韩]全海宗:《中韩关系史论集》,全善姬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8、133—134、141页。

[28] [日]西嶋定生:《西嶋定生東アジア史論集》第三卷《東アジア世界と冊封體制》,岩波書店2002年版,第119—128、87—90页。

[29] [日]西嶋定生:《西嶋定生東アジア史論集》第三卷《東アジア世界と冊封體制》,岩波書店2002年版,第55页。

[30] [日]滨下武志:《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文版前言,朱荫贵、欧阳菲译,虞和平校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31] [日]浜下武志:《朝贡システムと近代アジア》,岩波書店1997年版,第8—11頁。

[32] 韩昇:《东亚世界形成史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1—33、43—44页。

[33] [韩]全海宗:《中韩关系史论集》,第118—119页。

[34] 陶文钊选编:《费正清集》,第15—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