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限豁免理论

有限豁免(qualified immunity)是相对于绝对豁免而言的概念。根据普通法传统,绝对豁免仅适用于法官,尽管经过法院解释扩大适用于行使准司法职能的检察官、行政法官等,但这类群体数量毕竟非常有限。随着政府行政职能的扩大,行政人员的数量急剧扩大,由此导致行政侵权案件迅速增长。对于并不承担司法职能的庞大的政府行政分支人员,如何提供适当的豁免保护,以在调动行政人员执法的积极性和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面进行适度平衡,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有限豁免由此产生。有限豁免制度是民事责任豁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察证券自律组织民事责任豁免不能回避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