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德国审美现代性话语的文化生态要素[4]

生态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也指生物的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5]对生态的科学研究便是生态学又称生物生态学或环境生物学,其研究的重点可为生物个体与其环境的物理化学特征之间的关系。[6]人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生物,社会生活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及其相互作用构成了人类社会生存、演化和发展的文化生态。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存在于德意志特定社会环境和历史生活之中,德意志独一无二的文化生态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命运。如果从地缘生态来审视德意志,可以发现,地处欧洲中央的德意志与众多有影响的文化大国相邻,一方面,它不可避免地与这些文化大国相遇、相交,这造就了德意志文化的多元性、模糊性。另一方面,强大的德意志又必定与这些国家民族相争、相融,促使德意志文化进化出一种可塑性和可变性的特质,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中的“法英之争”、“古今之争”、“古典的与浪漫的之争”皆与此有关。在德意志的历史中,神圣罗马帝国与基督教会的互助使德意志的历史产生了一种共构特性,帝国的世界性追求与教会的普世性价值作为德意志民族的共同精神底蕴被保留下来,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所坚持的世界主义意识、世界文学理想和普遍性价值诉求等,就是这种民族精神底蕴的思想表达。德意志由文化立族,新教精神是德意志民族文化的根本,是德意志的民族意识、思想观念、文化理解、生活经验的灵魂。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所执著的敬重自然的态度、艺术自由的立场、审美个性化的意识、创作天才论的理念等,都是新教精神渗透在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中的生动写照。

在西方传统社会转型的历史过程中,西方现代社会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文化制度皆由市民社会孕育、养成。德意志市民社会有别于英法,英法的市民社会有明显的政治冲动和明确的政治目标,德意志市民社会却刻意回避现实政治,遵奉价值中立,热衷于语言统一、教育普及、职业自律等社会工作,反对功利主义的社会文化。审美自律原理、人与世界审美和解原则等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核心价值,就根源于这种市民社会文化生态之中。启蒙运动既是德意志民族文化发展的推动力,又是德意志民族实现现代化的重要过程。与英法不同,德意志启蒙思想中的感性确立与美的独立、理性主义调整与价值理性的生成、艺术公共性的建立等思想情怀,既是德意志启蒙思想的独特内容,也是德意志审美现代性的重要话语,本身就是德意志文化生态的构成元素。所有这些德意志的文化生态要素,都印证了汤因比关于每一种文化的生成、发展、衰亡无一例外是特定环境在多元文化碰撞中,人类面对自然与社会的挑战而进行的应战的结论。[7]当代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就说过,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是形成一种文明特质的原动力,“讨论文明就是讨论空间、土地及地貌、气候、植物、动物种类,以及自然方面或其他方面的优势。讨论文明也就是讨论人类是如何利用这些基本条件的:农业、畜牧、食物、居所、衣着、交通、工业等等”。[8]此外,斯宾格勒、汤因比、索罗金、奎格利、墨尔科等著名学者也都把人人都能观察到的文化生态当作理解特定社会历史的基本出发点。由此,探究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文化生态要素便具有了思想与知识的价值,可为破解深藏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深处的一些未解之谜提供帮助。

一 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地理成因与帝国基因

18世纪法国启蒙大师孟德斯鸠就提出文化与地理环境之间有着内在联系的论断。之后,美学家斯达尔夫人运用这一论断分析了欧洲文学风格和文学批评,进一步指出欧洲各国不同的自然环境造就了欧洲各国不同的文学风格和文学批评特点。黑格尔则将自然地理环境融入其“情境理论”中,在环境、性格、冲突的三维关系中赋予自然地理与文化状况之间的关系以哲学的深度,使其成为一种有效的思想范式。按照这样的思想范式可以发现欧洲大陆位于亚欧大陆的西部,以东乌拉尔山脉—乌拉尔河—里河—大高加索山脉—黑海海峡同亚洲分界,北临北冰洋,西濒大西洋,有白海、巴伦支海、挪威海、北海、比斯开湾、地中海等边缘海包围。欧洲地处大陆西岸,三面为海洋环抱,形似亚欧大陆向西伸出一大半岛,德意志就在这个大半岛的中央。欧洲三面环海一面隔山的地理状况,形成了多元而又基本独立的洲际文化,地处欧洲地理中央的德意志就被欧罗巴洲际文化中9个最重要的文化大国环邻着。德意志北与丹麦相接,西与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为邻,南与瑞士和奥地利相望,东与捷克和波兰接壤。北方的斯堪的纳维亚文化、西方的拉丁文化、南方的南德意志文化和东方的斯拉夫文化,皆由这些文化大国输入德意志,自古德意志在被称为“欧洲的走廊”的同时也被视为欧洲文化交汇的中心。更重要的是,欧洲中央的地理位置注定让德意志人成为罗马世界与斯拉夫世界之间的自然中间人。为争夺生活空间和文化话语权,罗马人及其后裔的拉丁集团和东方斯拉夫集团在德意志的土地上展开了上千年的较量,其文化生态的结果是,拉丁文化与斯拉夫文化在德意志世界的混合、扬弃并产生了独一无二的德意志本族文化,极深刻地影响了德意志民族文化发展史,成为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中民族文学的精神渊源。

自古德意志就人口众多,1815年德意志总人口大约4110万,居欧洲前三位,当时柏林17万人、汉堡13万人、德累斯顿6万人、布勒斯劳6万人、科隆5万人、莱比锡5万人、维也纳3万人,都是公认的欧洲人口大城市。同时,德意志人口的籍贯复杂,有巴伐利亚人、施瓦本人、莱茵人、黑森人、撒克逊人、威斯特法伦人以及众多外族后裔人。众多人口与不同群族的文化性格、地域习惯、生活方式和精神气质相互交织,频繁碰撞,混杂异常,失却秩序,这是德意志近代之前始终没有形成明确的审美文化传统的又一文化生态表征。

无天然边境的中央式自然地理位置和无主流籍贯的散离式社会人口状况,使得德意志文化生态空间注定背负着沉重的文化命运。一方面,这种无天然边界的中央式地理位置始终对其他文化大国产生一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各文化大国皆想占领这个位居中央而又无强大抵抗力的文化旷地,以获得文化和其他方面的巨大利益。因此,近代之前德意志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各文化领域都成为欧洲强权文化利益争夺的焦点,从而使德意志民族包括审美文化在内的各种制度文化、精神文化无法健康成长,这是造成人们常说的德意志文化青春期延长的重要文化生态原因。另一方面,德志意众多人口的文化背景的离散性和精神风貌的个体性,又使得德意志文化生态比其他欧洲民族文化生态具有更多的不稳定性。近代之前,德意志如果有任何一种文化特征得到强调的话,那也只能被理解为文化生态偶然的暂时结果,而不能看做为德意志对本族生活作出的一致性的文化反应和对本族之外的世界作出的共同化的文化表达。所有这些都使得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诞生前后的审美语境充满了模糊性、可变性与可塑性,审美话语中“法英之争”、“古今之争”、“古典与浪漫之争”不绝于耳。

与英、法不同,16世纪前的德意志尚未形成独立完整的民族文化,“德意志”的本意就是“普通民众”,没有具体民族的含义,后来罗马人把那些定居在莱茵河以东、以北的日耳曼人统称为“德意志”。稍后,东法兰克人为区别莱茵河以西、以南的西法兰克人也称自己为“德意志”。这时,“德意志”才有了特定的地域性,名为“德意志人”,使作为民族的“德意志”有了产生的可能性。虽然中世纪的德意志没有民族文化,但其文化生态却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世界性的帝国态势。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德意志的帝国特征并非指普鲁士。作为政治地理概念,普鲁士有三层含义:一是中世纪曾在德意志骑士团统治下的波罗的海沿岸的普鲁士人领土;二是1701—1918年在德意志霍亨索伦家族统治下的普鲁士王国,它是德意志帝国内的一个邦国;三是1918年霍亨索伦王朝覆灭后德国的一个邦。其中,真正充当德意志历史角色的是1701—1918年的普鲁士王国。在欧洲的历史中,14世纪中叶西欧诸民族开始步入民族国家的进程,欧洲的政治状况和国家形态面临着重大的变化,然而德意志人仍处在“语族”阶段。14世纪时,大学里出生于和来自于德意志地区的大学生开始自称为“德意志民族”,而宗教会议则把来自德意志地区的与会代表称为“德意志民族”。在1471年雷根斯堡宫廷会议上,“德意志民族”正式与“神圣罗马帝国”联系在一起。

还需指出的是,对“德意志”的理解必须考察“日耳曼”这一概念。公元前90年开始,罗马人将斯堪的那维亚半岛南移中欧的北方人称为“日耳曼人”,而这些人使用的正是德意志方言,由此衍生出日耳曼与德意志的混用。日耳曼人原先生活在波罗的海沿岸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地区,公元前6世纪左右,日耳曼各部落开始南迁。公元前3世纪,日耳曼人沿着易北河南下到波希米亚北部地区,又沿着萨勒河进入图林根地区。公元前2世纪末,定居在日德兰半岛的日耳曼部落侵入地中海文化区域,直接同罗马人对峙。公元前1世纪中期,大批日耳曼人来到莱茵河边并同罗马帝国不断发生军事冲突。经过漫长的争斗,日耳曼部落中的汪达尔人、勃艮第人和哥特人占领了维斯杜拉河流域。公元前1世纪中叶,日耳曼部落又将克尔特人逐出,最终定居于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和北海周边的广大地区。就其历史发展而言,日耳曼可分为南北两大文化生态系。北系在北欧地区发展,是现代瑞典人、挪威人和丹麦人的祖先。南系又分东、西两支系。哥特人、汪达尔人、勃艮第人组成东支系,他们最终同化在地中海沿岸各民族之中。西支系则形成了包括荷兰人祖先巴塔维人、佛里斯人、英格兰人祖先的考肯人、盎格鲁人和哥特人等北海沿岸集群,由法兰克人构成的莱茵—威悉河集群和由斯维比人演变而来,后成为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和普鲁士霍亨索伦家族族源的施瓦本人和巴伐利亚人为主的易北河集群三个文化区域性集群。公元8世纪,整个西支系的日耳曼人都统一在法兰克王国之中,以后逐渐形成了今天的德意志群族。由此不难看出,德意志人只是日耳曼人中的一部,而作为日耳曼人一部分的德意志人在未形成统一的民族之前却成立了国家。当然,这样的国家不可能是英、法那样的民族国家,而是世界性的帝国。

486年,法兰克王国成立,至800年查理大帝统治时,法兰克王国的疆土包括今天的法国、德国、荷兰、瑞士、北意大利、捷克、奥地利西部、西班牙、葡萄牙东北部的广大地区,同年法兰克国王查理曼被罗马教廷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从此法兰克王国被称为法兰克帝国。840年,查理曼大帝之子路易一世驾崩,法兰克帝国大乱,843年根据《凡尔登条约》,路易一世的三子日耳曼路易分得莱茵河以东地区,史称东法兰克王国。900年,东法兰克王国崛起,下辖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士瓦本、巴伐利亚和图林根五大公国,其疆域正是近代德意志民族生活的主要区域。962年,东法兰克国王奥托一世由教皇约翰十二世邀请称帝,成为罗马人民的监护人和罗马天主教世俗世界的最高统治者。1157年,东法兰克王国得到了“神圣帝国”的称号,1254年又改称为“神圣罗马帝国”,1512年又改全称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至此,德意志在形成统一的民族之前完成了帝国化的历程。从843年法兰克帝国分裂,到1512年“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建立,德意志人实现了自己的政治统治。然而数百年间,德意志历史的主观努力并不在于成为独立的民族国家,而是醉心于建立全欧洲的大帝国。例如,在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上,霍亨斯陶芬王朝的政治宗旨就是复兴罗马帝国,腓特烈二世祖孙三代曾掀起阵阵“斯陶芬风暴”,企图建立一个北起波罗的海,南抵北非海岸,囊括东方拜占庭和巴勒斯坦广大地区的基督教世界帝国。再如,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们一直把占领意大利作为建立并巩固中央政权统治的重心。在他们看来,占有意大利不仅可使帝国获得丰富的财富,更重要的是,只有接受罗马教皇加冕的德意志选帝侯才可获得“罗马皇帝”的封号,实现“罗马皇帝”的合法性。可见,德意志的帝国毫无民族意识,不为本民族建国立业,却愿景着光复古代罗马帝国。因此,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内部除了领地众立、分崩离析、疆土不统之外,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罗马帝国之美梦,正如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所说:“它既非神圣、又非罗马、更非帝国。”[9]

德意志的帝国化历史又与德意志的基督教化共在一个历史进程之中。德意志人从古代日耳曼人中分离出时就开始接受基督教的洗礼,公元1世纪科隆和特里尔已出现了基督教会,5世纪末法兰克王国皈依罗马教会,9世纪初在不列颠传教士的传教活动和法兰克王国军事征服的共同努力下,德意志人完成了基督的教化过程。在10世纪,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确定了依靠基督教罗马教会进行帝国统治的国策。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与梵蒂冈罗马教会共同维护着基督教信仰和欧洲帝国的统一,这是德意志人能够被欧洲各族认可并取代罗马人的政治地位,进而使自己在欧洲中部、西部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德意志人传播基督教都在帝国政府的直接保护、参与之下,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疆域内的所有基督教会组织、信仰教条以及崇拜仪式也都被纳入帝国政权的制度规范之中。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与梵蒂冈罗马教会的结合,既使基督教会有了政治保证,又使帝国获得了信仰的合法性,唯一失去的是德意志建立民族国家的历史机遇。

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与基督教会的互助,为近代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世界主义意识、世界文学理想和普遍性价值诉求提供了思维方式和历史习惯的基因,潜在却无处不在地影响着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建构。

二 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民族文化生态特质

在英格兰、法兰西、西班牙等已实现了民族化并开始进入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时,德意志还为捍卫世界性帝国而竭力奋斗。然而,16世纪的德意志宗教改革彻底打碎了德意志的欧洲帝国梦,立族成为德意志的时代精神。众所周知,nation指称民族是有一个语义演化过程的。古罗马作家西塞罗最早使用nation一词,他称那些非罗马的、不能成为罗马公民的、未开化的贵族人士为nation。后来古罗马作家塔西佗又用nation表示人的出生,其意相当于希腊文的ethnos、拉丁文的gens以及德文的Stamm。显然,古罗马时期的nation还没有今天所理解的“民族”之意。至中世纪,nation的含义逐渐由塔西佗的“出生”演化为“出生所属”,继而拓展出因出生而归属的人种集团、族源、人口等语义,罗马教会则赋予nation以与生俱来的或通过婚姻和加入神职而获得的社会权利等含义。由此,nation指由出生、信仰和权利等因素限定的共同人群,nation开始具有了民族的基本含义。英国教会则明确把共同的血缘、共同的习俗、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以及共同的政权机构界定为民族的基本条件。在民族的基础上,中世纪的欧洲又逐渐提出了关于“国家”的基本理解,当民族有了统一的语言并产生民族的中央政权、统一市场和主权疆界时就出现了“国家”,这种国家不同于无民族性的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而是近代的民族国家。在英、法等地区,统治家族的领地是民族国家形成的关键性起点,也是该民族国家版图的中心部分,统治家族的民族属性是民族国家的民族性核心。然而,在德意志地区,统治家族缺乏民族意识和民族影响力,其领地是形成德意志民族国家的严重障碍,也是德意志民族国家版图被帝国疆域取代的主要原因。所以,德国哲学家尼采在思考德意志文化主体特征时发现:“德意志人的特点就是,‘什么是德意志人’这个问题在他们当中始终存在。”[10]这也是德意志民族文化的前生态特质,而这种文化生态特质为马丁·路德在1517年彻底改变了。

德意志宗教改革起源于一个典型的日耳曼心灵。1505年7月2日,马丁·路德从曼斯费尔德去爱尔福特的途中,在施托特恩海姆村附近突遭雷袭,恐怖之中他向圣安娜发愿当一名修道士,以企获得灵魂拯救。1505 年7月17日,他进入爱尔福特最严格的苦行主义教团主办的奥古斯丁隐士修道院。10年的隐修生活使马丁·路德产生了人只能被上帝所救而不可能自救这一让康德刻骨铭心却完全不同于罗马教会的宗教信念。在中世纪晚期,罗马教会将罪人转变为基督徒的过程说成是人奉行善功而上帝予人以助的上帝与人之间的合作过程,把罗马教会说成为实现这个过程的中间人。罗马教会如此解释获救信仰的背后,隐藏着深深卷入世俗社会的经济活动之中的世俗化动机,那就是为解决教会维持庞大的机构以及十字军远征带来的巨大财政负担,向基督徒贩卖“赎罪券”就是最典型的做法。1517年10月31日,当时担任维登堡大学教授的马丁·路德在维登堡教堂贴出了他“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即“九十五条论纲”。论纲指出,人的获救靠的是上帝的恩宠而不是教会的赎买,人和上帝之间有一种“因信称义”的直接关系,这与罗马教会“因行称义”的教义大相径庭。马丁·路德的“因信称义”基于对人性的理解:“人有一个双重的本性,一个心灵的本性和一个肉体的本性。”[11]心灵意味着人是自由的、内在的,而肉体则表明人又是被囿的、外在的。马丁·路德说:“内心的人,靠着无论什么外在的事功,或苦修,都不能获得释罪、自由和拯救。”[12]也就是说,罗马教会的“因行称义”根本无法使人获救,只有内心虔诚信仰上帝才能得到上帝的拯救。马丁·路德的思想得到了德意志各阶层的广泛认同与拥护,最终导致德意志文化立族的宗教改革运动迅速掀起。

马丁·路德开启的宗教改革对德意志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成为德意志人民立族并进入现代性社会的史诗。

(一)宗教改革使德意志摆脱了罗马教会的控制,形成了自己的宗教文化。在制度上,宗教改革后的德意志基督教又称新教。1555年,《奥格斯堡和约》同意德意志不再臣属罗马教会,可以拥有自己的教团,新教牧师具有自己的宗教权利,新教与天主教地位平等。新教教会内部没有领主和仆人之分,所有人都是耶稣基督的子民,新教教会成为一个开放性的基督徒团体,置于社区自治政府之下而不为贵族统辖,这直接推进了德意志市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在思想方面,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将上帝请回人的心灵,讲道的重点不在教义而在道德上,倡导只有在生活中虔敬道德才能成为真正的基督徒。这种转向内心良知的宗教文化使灵魂的拯救与现世善行脱钩,个人良心成为上帝与人同在的证明,宗教只关乎个人的心中信仰、生活自律,而与现实社会的政治、法律、意识形态无关。个人通过聆听《圣经》的福音便可解决灵魂得救的问题,基督教的理想不再是守持呆板的教规信条,而在于日常生活中以个性化的方式表达内心的虔敬。

(二)宗教改革为德意志带来了现代制度文化。1530年后,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不再接受罗马教会的加冕。马丁·路德从维护德意志利益出发,极力反对罗马教会对德意志的主宰而积极为世俗政权辩护。他严格区别“上帝的王国”与“世俗的王国”,认为具体的人既是受上帝庇护的基督徒,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市民。在宗教生活中,具体的人承担着信仰的责任,而在世俗生活中则领受着法律的义务,二者并不对立也不分离。但在君主政体的国家中,教会与官厅必须分离,因为教会属“上帝的王国”,官厅归“世俗的王国”。两个王国的理论成为德意志世俗政治运动的理论基础,最终产生了“教随国定”的强烈呼声。教会掌控司法审判的权力体系被废除,神权和政权一体化的罗马教会失去了法律效能,罗马教会在德意志的俗世权威逐渐瓦解,于是具有现代性意义的世俗社会治理科层制度诞生了,出现了教会管辖灵魂、政府负责日常的政活文化生活。

(三)共同的语言是形成并维系一个民族的内在根脉,也是每一位社会成员民族认同感的客观力量。德语属印欧语系中的日耳曼语族,与丹麦语、挪威语、瑞典语、荷兰语及英语均为亲属语言。德语在民族大移徙中形成,先是8世纪的古代高地德语,然后是11世纪的中古高地德语。早在标准德语形成之前,就有法兰克语、萨克森语、巴伐利亚语等诸多日耳曼部族的方言。在770年之前,各种德意志方言只是各地平民百姓使用的言语,而权贵、教士、知识分子等社会主流人士则使用拉丁语交流。770年,出现了一本用德语编撰的拉丁文—德文词典,它是最早试图统一德语的努力。1521年底,马丁·路德将拉丁语的《圣经》译成德文,这个译本流畅易懂、传扬广泛,被公认为德语词汇、语法和语音的标准,成为现代德语的基础,至此,统一的标准德语诞生,并沿用至今。在16世纪由中国传入欧洲的活字印刷术的推动下,德意志人民广泛地使用马丁·路德制定的统一的、标准的、规范的、稳定的德语,仅1564年到1600年法兰克福图书市场出版的15000本图书中,就有1/3是用标准德文撰写的。使用统一的语言激发了人们的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托马西乌斯在哈雷大学讲授法学期间,勇敢地打破当时大学用拉丁文讲课的传统,坚持用德语给学生上课,以此表明民族身份。哲学大师沃尔夫在莱比锡大学、哈雷大学等大学任教时,一律用德语写作和授课,以示自己是德国人。这样,统一的德语创生了德国民族文学,可以说,马丁·路德所译《圣经》是德国文学的元纪年。之后,在莱辛、歌德、席勒、赫尔德等一大批伟大作家的共同践行下,德语不仅成为全世界最有影响的语种之一,而且德国民族文学也被公认为世界文学艺术的范本。

(四)宗教改革改变了德意志的日常生活土壤,民族的生活方式不断生长。在家庭生活方面,婚姻与家庭的价值核心虽由宗教赋予,但婚姻与家庭的现实存在回归世俗制度体系中,教会实际上失去了对婚姻与家庭的直接控制。在这一过程中,禁欲主义开始淡化,而更深刻的方面在于“家庭”从House到Family的变化。宗教改革前的德意志家庭指因婚姻而使一群有着宗教联系并生活在一起的人所住的房子(House),而宗教改革后的家庭则指婚姻所致住在同一所房子里的有着自然血缘和世俗哺育与抚养义务的由信仰与法律维系着的人群(Family),家庭的Family化正是现代家庭的开始。与传统家庭不同,这种样式的家庭中爷姥、伯舅、姑姨等构成的亲戚集团的重要性不断降低,家庭中夫与妻、父母与儿女的情感关系、道德关系和法律关系渐渐成为家庭的基本关系,传统的大家庭被现代的核心家庭取代,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无疑,传统大家庭的解体使核心家庭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于是,核心家庭必然更加依靠各种公共的机构、宗教的组织、私人的社团,这又极大地促进了社会自治制度、福利制度和教育制度的发育,催生了德意志市民社会的问世。政教分离、核心家庭的形成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重要的社会变化生成了新的道德观,这就是起源于德意志又影响了整个新教世界的新教伦理。基于此,马克斯·韦伯认为,马丁·路德重释了基督教的“天职”观念,人的天职不是行善乐施以获拯救,因为人生前已被决定,所以人的天职只能在尘世中认真而努力履行本职与义务,这也是人能被上帝救赎的唯一途径。恪尽职守不但是一个人的责任,而且是一个人的光荣,而要做到恪尽职守就必须勤劳、简朴、诚信、寡欲、自律,一句话,要理性地去生活。[13]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马克斯·韦伯将这种新教伦理视为资本主义发生、发展的精神原动力。

(五)宗教改革潜移默化地生成出德意志独特的情感特征。当德意志人摆脱了罗马教会的樊篱后,他们对自由的渴望和对教会的反抗更加归皈为对上帝的服从,其表现方式是个人精神绝对地信仰上帝而无需他人监督,个人情感无条件地感恩救主而不由他人说教。信仰与情感的一体化极大地推动了信仰直觉化、意志内省化、情感普遍化,康德审美情感无认识、无功利、无目的而又具有普遍性的论断,正是德意志情感方式在审美领域中的现代性表达。不言而喻,德意志情感的集体特征有着强烈的现实语境,回归内心既是对政治现实无能为力的主体补偿,也是对教会集体礼拜的一种拒绝。经过施彭内尔、佛兰克等人的倡导与践行,德意志民众已将个人的内心情感理解为一种个体与群体相统一的美德,这种美德逐渐成为德意志市民精神的重要内容。德意志情感特征有力地促成了德意志独特的自然人性论、想象论、天才论、情感论等审美现代性话语,并且直接影响了“狂飙突进运动”和“林苑社”的创作活动。

总之,宗教改革运动促使德意志脱离了神圣罗马帝国,进而摆脱了罗马教会,其结果是:依靠全体人民普遍认同的宗教文化、政治文化、语言文化、日常生活文化、情感文化,德意志实现了立族,并为造就敬重自然的态度、艺术自由的立场、审美个性化意识、创作天才论的理念等重要的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奠定了民族文化的基调和新教精神的深度。

三 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市民文化生态情境

所谓情境,指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关联的境况。西方现代性的生长、发育与西方独有的市民社会文化生态存在着深刻的联系。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生成于德意志市民社会并与德意志市民社会相伴发展,有着鲜明的德意志市民文化的生态情境。

在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时,马克斯·韦伯发现,欧洲资本主义社会并非从传统的“国家—社会”二元结构中诞生,而是在一个被称为“市民社会”的社会空间中出现。传统的“国家—社会”二元结构形成的国家以世袭家长制为基本形态,君主、贵族以及享有特权的等级结成统治联盟,而且君主的权力越来越大,君主所统治的包括贵族、特权阶层在内的所有居民都是他的臣民,专制主义政体是主要特点。[14]近代以来的德意志就处于专制主义统治之下。按照英国思想家洛克的理解,市民社会处于国家政府之外,由自由的自然人之间达成社会契约而产生,并以合理与法治为社会根本精神。市民社会与国家政府之间是委托或授权的关系,社会可委托或授权政府从事统治管理,社会也可追回这项权力,这就是西方所谓的大社会、小政府,政为民所授。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明确区分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将市民社会视为人们在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中,因个人利益需要而形成的个体自主的社会生活及相关的社会制度与秩序。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不与国家政治直接相关,市民社会中的个人生活与国家意志是分离的,这就使得市民社会不同于个人与国家一体化的古代社会。市民社会虽有公共权力和个人权利方面的政治设计与践行,但为了个体自由与幸福的经济活动,才是市民社会的主流定位。[15]本质上讲,欧洲市民社会代表着近代市场经济发展、城市生活发达而出现的一种体现有产者个体自由化诉求和行为法治化愿望的社会形态,正像当代美国社会学家克雷格·卡尔霍恩说得那样:“市民社会这个概念被用来指称在国家直接的控制之外的各种资源,其对集体生活提供了不同于国家组织的另一种可能性选择。”[16]市民社会是欧洲现代国家的基础与雏形。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深刻洞察到德意志“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他包括该阶段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17]尤其是德意志城市生产力发展形成的手工业行会形态的生产与消费活动,直接催生了德意志市民社会在德意志帝国自由城市中的率先兴起。帝国自由城市是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中的一种特别城市,直辖于帝国皇帝而不属于任何帝国贵族。帝国自由城市拥有包括一般只有帝国贵族和他们授权的代表才能判处犯人流血、死刑的被称为高级司法权在内的许多特权,这些城市还有权直接派代表参加帝国议会。起初德意志的帝国城市和自由城市是两种不同的城市,帝国城市直辖于皇帝,自由城市则是主教的驻地城市。在13—14世纪期间,自由城市逐渐摆脱教会的辖制,享有了帝国城市一样的权力,帝国城市与自由城市就此被统称为帝国自由城市,像科隆、奥格斯堡、美因茨、沃尔姆斯、施佩耶尔、斯特拉斯堡和巴塞尔等城市,都是当时著名的帝国自由城市。1254—1273年期间,帝国自由城市陆续在帝国议会中获得了席位和投票权。1489年它们又联合组成了帝国自由城市集团,帝国自由城市空前扩张,经济实力、政治势力日益强大。之后帝国自由城市集团又扩张为更广泛的城市联盟。城市联盟在经济方面开拓了市场、扩大了贸易、繁荣了经济。在政治方面,城市联盟成为皇权的支持力量,制衡了诸侯,成为崭露头角的政治力量。在文化方面,城市联盟形成了市民的自我意识,增进了民族精神的凝聚。最终,德意志出现了成熟的、独具特色的市民社会,导致1740年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开明专制主义政体的出现。马克思说:“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发生一定的交换与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18]于是,圣明的国王领导着依法行政的政府,社会中的臣民们互爱互敬,社会安定和谐,成为德意志市民社会所热衷的开明专制主义政体的政治理想。在这样一种政治理想中,官厅机构比宫廷专制主义更广泛、更全面、更有效地控制着社会生活,而个人思想与言论的自由则成为每个人最神圣的权利。市民社会引发了德意志城市生活的重大变化。由各行各业有财富、有地位和有身份的市民作为议员的议会,成为城市最主要的管理机构,议会中的议员由家族的、行业的臣民演化成全民的、公共的市民代表。不过,德意志的市民社会缺乏英、法市民社会中能同时与皇权、贵族、教士三方对抗的强大的“占有财产的市民阶层”力量,[19]席勒的传世之作《阴谋与爱情》就表现了这种社会状况。德意志市民社会的主流是平民官员、知识分子、文化人士组成的所谓“受过教育的市民”阶层。因此,与英、法不同,德意志市民社会的公共生活不仅远离经济生活,而且远离宫廷政治生活,却活跃于文化、教育、思想和科学领域,从而形成了德意志市民社会最独特的情境。

泰勒将政治权力中作为多种社会权力观之一的多元社会权力观、宗教社会和世俗社会的分离与对抗、主权观念物化为制度、城市自治化、民众对统治者的态度不确定化等,称为市民社会的五大特征,[20]但是,德意志市民社会这五大特征都不同于英、法。在德意志市民社会中,王权政治权力在多种社会权力中占主导地位,宗教社会与世俗社会虽分离却没有全面的对抗,城市自治的经济、政治、法律和舆论实力薄弱,民众基本支持、拥护王权统治。可以说,用英、法现代性社会进程的视野来审视德意志市民社会,其最大情境就是社会政治与社会文化脱节。这表现为:一是作为市民社会主体的“受过教育的市民”阶层既缺乏远大的政治抱负,也没有实现政治愿景的客观力量,他们不主动涉足现实政治,不关心直接面临的重大而实际的社会问题,只在关乎人性的普遍问题上徜徉,在想象的艺术王国和抽象的思辨世界中独踽。莱辛、赫尔德、歌德、席勒、康德、谢林、黑格尔都把有关人类的问题当做他们思考问题的基点,似乎思想与言语的自由就是生活的变革、现实的解放,这被马克思、恩格斯一再批评为“小市民”。二是德意志宗教改革并未像英、法的教会那样与市政、信仰与生活完全分离而各司其事,相反,宗教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日常行为的核心价值观。宗教在市民社会中不断的理性化、自律化,又使得政治尺度和目的在市民社会中处于边缘化的在场状态,备受冷落与漠视。三是作为政治与法律执行者的德意志市民社会的官厅公务员,基本上来自市民家庭,广大中层以下的官吏都是饱受学而优则仕的熏陶,经历十年寒窗的苦学,一心为家庭与自己求得受人尊敬、衣食无忧而努力的读书人,他们不仅无心改变自己千辛万苦得来的地位和生活,而且为所赢得的这一切深感庆幸和骄傲,而高级官吏则是现存政治与法律制度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更加捍卫现存秩序。所以,德意志市民社会的整个政府系统中缺乏政治变革的动力,相反,现行政治与法律不容置疑,依此行政天经地义。在本质上,德意志市民社会行政过程只关乎是否符合现行政治与法律的要求与目的,不拷问现行政治与法律是否合理与公正。可以说,德意志市民社会中的行政真正地“去政治化”了。

脱离政治的德意志市民社会使精神生活别具一格,文化成为德意志市民的在场主角,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公共精神,它不同于建立在纯粹私人关系上、为纯粹私人利益服务的传统道义。新的公共精神体现为市民的精神根基从神的彼岸移植于人的此岸,彼岸的戒律、规定、界域不再是精神的监护人,现实人生开始真正拥有了精神的自主与自觉。市民社会中人与人的精神交流不以意识形态、职业团体、社会地位为平台,而是以公共道德为基础。有人曾对意大利和德意志的城市广场做过比较研究发现,意大利的城市广场数量多、空间大、功能全,而德意志的城市广场数量少、空间小、功能单一。究其文化原因在于,意大利市民社会的公共生活具有集会性、狂欢性特点,任何人都能随时在广场中观看、参与或退出城市的公共生活。相反,德意志市民社会的公共生活所采取的主要方式是道德形式,市民的公共生活不是集会、狂欢,而是共同生活在同一个道德氛围中,不需要广场,要的是融入并支配着他们私人生活的共同道德观,这种共同道德观正是市民社会中孕育生长出的公共价值精神,它是社会普通大众成员以仁爱、正派、热情、谦恭、秩序、服从、勤勉、效率、节俭为方式,以对社会经济和公共事业的贡献为评价标准的。应该说,这种公共价值精神具有明显的社交性和强烈的精神归属感,成为后来资本主义精神中的美德。如此,培养符合这一公共精神并有能力服务社会的人的教育就非常重要了。

德意志教育正是伴随市民社会的物质与精神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从1365年建立维也纳大学起,百年中先后出现了海德堡大学、科隆大学、埃尔福特大学、伍兹堡大学、莱比锡大学、弗赖堡大学、美茵兹大学、杜平根大学等名牌大学。市民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德意志培养了大批现代型的管理人才、科学技术专门人才、思想家和学者。由此,教育的发达也浸润了德意志文化,养育了德意志现代性的文学艺术。早在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就曾用古老的民歌曲调配上赞美诗的歌词来供人们在祈祷时吟唱,创作了《我们的上帝是强大的堡垒》等词曲,可以说,马丁·路德开启了德意志现代性文艺的先河。14—15世纪城市的市民阶层则模仿中世纪叙事诗、抒情诗和恋歌,开始了近代德意志最早的文学创作,其中“师傅歌唱家之歌”最富时代性。与近代英、法宫廷和贵族资助、支持文学家不同,德国的宫廷和贵族对文学麻木不仁,他们轻视文学创作,视文学家为“下等人”。从最早的市民文学家维泽开始,人们就没把文学创作看做一种“职业”,文学家以“业余”为己任,认为文学创作事关自己,任何人无权干涉。同时,文学创作也不应该依靠外来力量,这也是市民文学始终面向读者大众的原因。在18世纪中期,莱辛、维兰德、克洛卜施托克等一批文学家自觉成为不仅要创作自由而且成为以文学为生计的职业“自由作家”,这极大地改变了德意志市民社会的文学形势。首先,文学成为商品并形成文学市场。过去,文学作品是为特定读者写的,现在为把更多的人群吸引到读者群中来,文学作品为所有人而写,消解了“读书人”与“非读书人”的界限,文学成为全社会的事业,文学的生产与文学的消费成为一种社会公共关系,这正是文学现代性的根本。其次,文学公共性的出现改变了社会阅读方式。之前,人们的阅读习惯是“精读”,精选几部甚至一部书反复“精度”阅读,就像人们阅读《圣经》那样。现在新的阅读方式更注重阅读的“广度”,被称为“泛读”。“泛读”扩大了人们的阅读范围,增强了文学的社会影响力,文学活动成为市民社会最重要的精神生活方式。

总之,西方由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时都经历了市民社会阶段,西方现代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与文化形态都在市民社会中孕育、成长。在现代化进程中,德意志民族的市民社会有别于英法,英法的市民社会有明显的市民政治社会性质,而德意志民族的市民社会远离政治,形成了独有的市民社会文化生态情境,从而成为审美自律原理、人与世界审美和解原则等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核心价值之根。

四 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启蒙思想文化生态情致

思想是时代精神的典型形态,德意志审美现代性最显性的文化生态是德意志启蒙思想的环境。换一个角度说,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是德意志启蒙思想的精神产品,更是德意志启蒙思想对时代审美状况的现实回应。德意志启蒙思想涵盖整个德意志近代精神文化生态体系,它对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形成、发展的独特影响,直接体现在自身文化生态的三个主要情致之中。

情致一:感性的确立与美的独立

如果说英国为启蒙提供了现代制度观念,法国为启蒙供给了理性主义思想,那么,德意志思想启蒙的重要贡献就是在哲学的高度将感性确立为人类普遍的主体性,使感性与理性一样成为人的基本规定性和类属性。考察欧洲思想史,自古希腊起,欧洲就有一种压抑感性的思想倾向,哲学经历着从忽视感性到淡化感性、再到遗忘感性的感性失忆过程。古希腊有着丰富的感性生活和艺术世界,但古希腊哲学却忽视感性。作为欧洲最古老的哲学家,泰勒斯在设计宇宙本源时,将宇宙的基始理解为物质的、感性的水;而欧洲最深刻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在建造人类本体时,却把人类的终极本体确定为非感性的善;欧洲最有影响的哲学家柏拉图则在确立认识本体时,又进一步将认识的本位规定为形而上的真,感性明显地被一步步忽略了。到希腊化和罗马时代,哲学进一步淡化感性,斯多葛主义战胜伊壁鸠鲁主义的历程就是一个感性在哲学思想文化中被不断淡化、边缘化的历史。进入基督教中世纪时期,从新柏拉图主义到圣奥古斯丁教父哲学,再走向圣托马斯的经院哲学,感性最终被遗忘。当历史跨入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对视觉艺术的天才性创造的直接后果,是感性作为人的主体能力得以恢复,并在艺术世界中获得普遍的承认和客观的确立。

然而,在德意志启蒙思想中,感性超越了艺术世界,被赋予与理性一样的主体性和普遍性,成为理解生活、理解世界和理解人自身的重要方式。从德国理性主义哲学出发,德国启蒙思想家鲍姆嘉通把认识分解为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两大类。在他看来,理性认识是冷静的、明晰的、概念化的,关于理性认识的知识就是逻辑学。逻辑学在西方是一门古老的学科,古希腊时代就已经建立。鲍姆嘉通认为,感性认识是模糊的认识、非概念的认识,而欧洲从未就感性认识建立系统的知识体系。因此,他确信应该建立关于感性认识的知识系统,并将关于感性认识的知识称之为感性学(Atsthetics)。感性一旦主体化、普遍化,感性就具有唯人才有的规定性,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类本质,[21]感性成为人的与理性同等重要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可是,在启蒙运动之前的一千余年中,欧洲思想从苏格拉底始就将美理解为善或真的特殊形态,艺术没有独立存在的地位和价值,而在柏拉图那里艺术一直被视为认识的某种方式。但在鲍姆嘉通看来,艺术就是最典型、最完善的感性认识,德国启蒙思想家、诗人莱辛在其著作《拉奥孔》中将这种显现在各类艺术形态中的最典型、最完善的共同属性称为美。启蒙大师康德从分析人类主体能力入手,认为知性能力使人成为认识主体,自然被设定为经验的客观对象,人与世界构成了认识关系。理性能力使人成为意志主体,人的社会活动则是行为的客体,人与世界构成了实践关系。康德坚信,建构实践关系的理性能力的基本内核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人存在的终极本体。不过,自由意志无法通过认识来把握,只能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实现。因而,人与世界的关系处于认识与实践这两个互不相关的领域中。人的存在的确有着不同领域和不同方式的差别,但人必须是完整的。不同领域、不同方式的存在,应该相互联系、互动互补,所以一定有着某种既不属于知性又不是理性,却能够将这两种能力统一起来,使人类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经验世界与本体世界发生内在关联的主体能力。康德称这种具有中介功能的主体能力为判断力。判断力分审美判断力和目的论判断力。其中,审美判断力具有知性能力和理性能力无法取代的功能。[22]相反,介于知性能力和理性能力之间的判断力却可以做到这一点。“一般判断力是把特殊思考为包含在普遍之下的能力。”[23]审美判断力不能像知性能力那样提供概念,也不能像理性能力那样生产理念,却能在特殊之中达成现象与本体、认识与实践的通联,并在特殊的事物中找寻普遍规律。审美判断力是产生美的基源,它从个别现象中寻找普遍本体时首先面对的是经验现象,审美判断力必须通过对感性经验的建构,昭示理性的本体。所以,审美判断力一定先于经验而存在。先验并非超验,审美判断力只有回到经验中,通过对经验的判断,才能将认识与实践统一起来。这也意味着在审美判断力中,特殊与现象符合普遍与本体的存在目的。审美判断力的这些特性正是在一系列主体功能中介下达成了美的现实存在。最终,康德的批判哲学将非认识、非功利的情感所对象化的形式确立为美,知、意、情三个独立的主体功能的行为对象真、善、美,也就成为三种相关却完全独立的文化形态。同时,康德还明确地规定了美是所有艺术的本质并得到了公认。

可以说,美的独立和将艺术本质设定为美,标志着审美现代性的建成,它也是审美现代性的基本内核。作为启蒙的重要成果,美和艺术审美化使审美活动与艺术活动从传统宗教与专制国家的文化霸权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自主的领域,这样,美和以美为本质的艺术是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中最为核心的概念。感性的主体性、普遍性的确立,使得美与真、善一样获得了独立。同样,科学研究真的问题、伦理学研究善的问题,而研究美的问题就是美学了。当鲍姆嘉通说艺术是最典型、最完善的感性认识时,艺术也就成为感性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感性学成为近现代意义上的美学,在西语中,感性学(Atesthetics)就是美学。因此,感性的主体化、普遍化、美和艺术的独立化,是美学诞生的真正审美语境和文化基础,就连费希特本人也提出“要通过美,来阐释我的基本思想”。[24]

情致二:理性主义的调整与价值理性的生成

理性是西方启蒙运动的伟大思想成果,是传统与现代的最重要的分界线。马克斯·韦伯指出,西方的社会发展始终贯穿着由古希腊人创立的理性精神。不过,直到中世纪后期现代社会萌芽后,理性主义才成为社会普遍有效的客观精神,现代社会生活意识层面和制度层面的基本骨骼就是理性的对象化。[25]而启蒙时代最早的理性主义思想由法国思想家笛卡尔创立,认为认识的本质是“我思故我在”,一切皆由理性思维来确认是笛卡尔理性主义的核心。英国启蒙思想家培根、洛克则强调人的感性特性,认为认识的本质不是“我思故我在”,而是“我感我才在”,感觉真正证明着存在是否在,这是对理性内涵的第一次调整。对此,康德对认识进行了更深刻的修正,他指出认识既不是单纯的思维理性,也不是个人的后天感觉,认识应该是先验观念和后天经验的统一。先验观念为认识提供了认识的普遍形式,而后天经验则为认识提供了可资证明的具体内容。具体内容经普遍形式建构才是认识的真实状况,就本质而言,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知性化、程序化的理解,这种理解既体现了主体的认知能力,又真实地反映着客体的本样,认识是存在与意识的统一。所以,与其说认识是感知世界,不如说是解说世界,认识是知识。正像黑格尔发现的那样,理性的载体是主体,主体文化形态的发展必然意味着理性的分化,理性在实际运行中必定分化出多种理性性质和形态。在社会客观需求的支配下,理性因直接满足了社会物质文明和个体感性的需求而占据统治地位,进而变成人们实现各种现实目的的工具,它不仅主宰着人们日常的经验生活,而且支配着人们本体的先验世界,其结果是工具性压倒了价值性,理性成为生活的征服者,现象与本体不能统一、必然与自由相互对立、认识与实践无法通约,导致整体性、大写的人的分裂,扭曲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主客关系,造成理性自身支离破碎,失去自足性,最终“理性破坏了它自身所激发起来的人性”。[26]

这里,最明显的是席勒所看到的工具理性引发了人的感性与理性的分离、冲突。价值理性不同于希腊、罗马具有批判性但属于个人智慧的理性,也不同于中世纪教会所宣称的具有普遍社会意识形态却不具批判性、超越性的理性。德意志启蒙思想中的价值理性既是批判的又是公共的,其根本立场在于坚信存在着普遍人性的理性,它促使人类在认识世界过程中不断进步,最终实现自由完满的人道主义社会理想。在《判断力的批判》中,康德用审美合目的论与自然合目的论将现象与本体、必然与自由、认识与实践有机地统一起来,实现理性的内部调整,就是为拯救理性工具化的危机,这也是席勒美学通过审美教育活动,阻止工具理性的恶性膨胀,把被工具理性控制下的人性解脱出来从而恢复理性的价值功能的原因所在。强调物质与精神的同一、自然与自我的统一的价值理性,必然使德意志启蒙思想一改英、法启蒙主义对自然的冷漠、对艺术的轻蔑。与此相对照,格劳秀斯、莱布尼茨、鲍姆嘉通、莱辛、温克尔曼、康德、歌德、费希特、席勒、谢林、黑格尔、赫尔德等德意志最伟大的启蒙者都对自然深怀敬意,对艺术崇尚有加,这也是德意志的启蒙文化不同于英法文化传统之所在,是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以自然为师、以人性为宗、以艺术为源的文化生态之因。

情致三:艺术公共性的建立

在欧洲,前苏格拉底时期的艺术并没有公共性与私人性之分。苏格拉底及其以后的思想学说虽然论述了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但是没有区分这种关系中的公共性和私人性。在16世纪,法国开始流行艺术是个人趣味的表达和需求满足的观念,法国人称之“趣味无争辩”,这表明艺术权利在私人领域出现了,艺术开始脱离单纯的社会意识形态,走进了市民社会。到18世纪,康德深化了“趣味无争辩”的观点,把艺术的私人性改造为一种公共性。康德的审美判断就是趣味判断,它既是个人的又是普遍的,这与他关于启蒙就是“公开使用理性”的观点相辅相成。此后,费希特、谢林美学概念中的“自我”、黑格尔“美是理性的感性显现”的观念,都蕴含着普遍性原则和审美的公共性标准。

艺术公共性的建立必然呼唤艺术回归生活世界。传统的形而上学美学从不真正关怀生活中的艺术活动,而从康德开始,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康德美学谈论的就是生活世界中的审美与艺术活动。康德在生活世界中找到了美的先验原理,并据此昭示出人在生活世界的现实审美与艺术活动中才能生成美的真理。歌德将艺术理解为生活世界中最自然的现实,席勒视艺术为整合现实分裂的生活方式,费希特、谢林要求艺术成为精神与物质完美统一的具体生活内容,而黑格尔则相信艺术是人类生活过程中的特定历史阶段,赫尔德直言艺术是真正的民族生活。由此不难发现,德意志启蒙思想确实把艺术活动与生活世界的最普遍要素联系起来,以抵抗生活世界对自由的压抑。如此,德意志艺术回归生活世界的启蒙思想给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带来了两种价值:一是审美的历史化。把审美活动理解为生活的历史,审美既是个人的又是历史的,审美本身就构成了意识的历史。历史的方法是在维柯之后兴起的,是现代性发展的必然结果。把历史的方法切入审美活动的反思中,反映了德意志启蒙思想对人的历史性的深刻认识。二是审美的乌托邦化。乌托邦是一种希望,是人们超越现实的一种动力,也是追求未来的自由方式。审美与艺术活动的底蕴在于通过反映生活、表现心灵、理解历史,勾勒出一幅人类审美生存的美好图景。德意志启蒙思想中艺术回归生活世界的维度,不仅维护了现代性的初衷,而且使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充满着实践意义。

一言以蔽之,德意志启蒙思想文化生态的三个主要情致,是建立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重要推动力,也是德意志审美现代性的基础性话语。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7]作为以社会实践活动为基本存在方式的人,必然在由自然环境与社会生活共同构成的文化生态中生存、发展。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是近代以来德意志历史发展的自我显现,由德意志自然、历史、社会、思想共构的德意志文化生态统摄着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历史命运,也现实地决定着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本质特征,因而探究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文化生态要素能够真正走进其话语世界的深处,更全面地昭示德意志审美现代性话语的本真,更深切地领悟德意志审美现代性的当代思想价值。


[1]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1年12期全文转载。

[2]发表于《光明日报》2007年6月16日,第007版(理论综合)。

[3]发表于《光明日报》2006年6月14日,第011版(综合)。

[4]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11期。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220页。

[6]《不列颠百科全书》第5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7年版,第526页。

[7]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刘北城、郭晓凌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5—87页。

[8]费尔南·布罗代尔:《文明史纲》,肖昶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页。

[9]詹姆斯·布莱斯:《神圣罗马帝国》,刘秉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87页。

[10]科佩尔·S.平森:《德国近现代史》,范德一等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7—8页。

[11]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440页。

[12]同上书,第443页。

[13]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刚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59—62页。

[14]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51—264页。

[15]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08—310页。

[16]邓正来、J.C.亚历山大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4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0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2页。

[19]Moller Horst:Aufkl rung in Preussen,Berlin:Severin und Siedler Verlag,1974,p.268.

[20]邓正来、J.C.亚历山大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第19—28页。

[2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1页。

[22]知性能力以一整套主体逻辑框架展开自身。杂多的经验进入知性时,知性能力用整体统摄个体、普遍包含特殊的方式把握对象,使杂多归于统一,建构出系统的认识结果——知识。由知性能力构成的人类认识活动,实际上是一个以逻辑为中介的分析综合过程,并被严格地限定在经验界。认识活动一旦超越经验界就会导致认识的二律背反,认识结果将失去真理性。理性能力为主体建立理念原则,提供以自由为底蕴的道德律令和伦理法则。理性能力和知性能力都不能在特殊中显现普遍,在现象中包孕本体。

[23]康德:《判断力的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4页。

[24]费希特:《极乐生活指南》,李文堂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页。

[25]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19—724页。

[26]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28页。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