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内容

在断代家族文学研究中,唐代家族与文学的研究属于科研工作量比较大的课题之一。首先,唐代处于中古门阀士族社会向近世平民社会的转型时期,是门阀士族从占据绝对统治地位到逐渐消亡,近世平民家族从胎息初动到破土萌芽的时期,家族形态表现出鲜明的过渡性色彩。若要深刻认识唐代家族与文学的关系及其过渡性特征,除了洞悉唐代家族文学自身发展演进的过程外,还要更多地了解唐前家族文学以明其所以来。知晓唐后家族文学以明其所以往。要做到这一点,工作量还是比较大的。其次,唐代汇聚了中古和近世几乎所有的影响家族文学的内外部因素,其复杂程度自然要高于这两个时期。如与中古相比,唐代新出现了科举等因素;与近世相比,唐代姓氏、郡望等门第因素仍在家族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唐代战乱、迁徙等因素也更多,这些都会对家族文学的发展与流变产生重要影响,相关因素的增多也意味着科研量的增大。

我们进行唐代家族与文学研究时,首先把唐代社会总体上视为一个以士族为主导的门第观念极重的社会,对这个门第社会发展趋势的基本判断是:唐代约三百年间的发展进程,是士族阶层逐渐瓦解,门第观念逐渐弱化,近世平民家族的因子逐渐增多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基本前提下,把对士族门第瓦解,平民家族兴起过程的研究,分解为对构成门第的诸要素,如姓氏、郡望、家法、婚姻等在社会生活中作用的强弱转化的研究。并进而从家族与文学关系角度,研究这些因素的强弱转化与家族文学发展演进的关系,试图揭示唐代家族与文学关系中的一些规律性认识,这就是本书的核心任务。本书的内容框架就是围绕这一核心任务构建,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为唐代家族与文学概论。唐代家族与文学发生关系的一个基本载体就是文学家族,只有在文学家族这一载体之上,我们才能系统地探讨家族与文学的关系。本章主要目的就是对唐代文学家族及其家族文学生成的历史图景做一全景式的宏观描述,以使读者对唐代家族与文学发生关系的社会背景,特别是外部环境有一个整体把握。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文学家族的时空分布,描述家族文学力量共时态的强弱布局和历时态的迁转轨迹,并概括揭示其规律性动因;二是族群流动与区域学术文化的关系,研究文学家族在不同文化区域间的迁徙,以及家族文学与区域文学的交互作用,并以相洛汴文化区域为个案,来研究文学家族的共生相长与地域文化融合的关系;三是科举制对家族形态及家族文学的影响,主要研究科举制对传统旧族的解构,以及对“近世新族”的催化作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家族形态变化对唐代家族文学的影响;四是政治兴废对家族文学的影响,研究唐代不同阶段政治兴废对家族文学精神和风貌产生的影响。

第二章为谱学与文学。从这一章开始分别研究构成家族门第的诸要素与文学之间的动态联系。谱学与文学关系的研究实质上是探讨姓氏、郡望这两个构成门第的核心要素与文学之间的关系。唐代谱牒基本上都是大宗谱,姓氏与郡望是大宗谱中两个核心要素。第一,本章首先探讨大宗谱盛衰与文学的关系,揭示出谱学日渐衰落与士族文学衰落相一致的趋势。第二,以《氏族志》为例,研究官谱对时代文学的导向与激发作用,指出《氏族志》所反映的姓氏入谱原则中有明显的崇文倾向,这对唐初文学家族的兴盛有极大的刺激作用。第三,本章提出著姓、郡望相辅相成,都是地缘与血缘相结合的概念,并以郡望为主,描述了其产生、发展、消歇的历史轨迹,从文学活动、文学作品、文学思想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唐代尚郡望的观念向文学的渗透,论证了郡望与文学之间存在不可忽视的重要关系。第四,以范阳卢氏和江夏李氏这一旧一新两个郡望的形成为例,探讨家学因素对郡望形成的作用。

第三章为家法与文学。家法既是构成家族门第的核心要件,也是与文学关系最为密切的家族元素。本章对家法与文学关系的探讨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首先,研究汉唐家法观念的演变及其功能,从文学观念和文学家法两个方面来研究家法向文学的渗透;其次,从述祖德诗文、训诫诗文、兄弟友于诗文、妇德诗文四个方面,来详细分析家法观念在文学作品中的体现;最后,研究唐代新旧家族家法合流与家族文学的新变之间的关系,详细论证了文行合一的“君子之文”是唐代家族文学的主流文学观念,“家风第一右丞诗”一类的文学家风在中晚唐越来越流行。

第四章是佳子弟与文学。主要研究构成家族门第的人的要素与家族文学的关系。第一,指出汉唐门第社会里,处于门第竞争和延续门户的需要,世家大族都非常看重佳子弟,佳子弟是家学传承的核心力量,因此士族教育中皆重视对佳子弟的培养。第二,指出在尚名的社会环境中,对佳子弟的揄扬是家族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因之而成为家族文学的主要内容。第三,指出在尚才、尚文的社会风尚下,文才高下成为衡量佳子弟的重要因素,这对家族文学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佳子弟以文相尚,经由科举之路,振起家族,也为家族文学创作增添了新的增长点,科举活动中的荣亲、亲援主题,就是这方面的体现。第四,从家集编撰、家族文宴、家族唱和三个方面来研究佳子弟在家族文学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指出佳子弟是家族文学建设的中坚力量。

第五章是婚姻与文学。主要研究在门第婚和仕宦婚盛行的社会环境中,婚姻作为一个家族建设的核心方面,与家族文学的关系。首先,研究婚姻观念及其对文学的影响,以“山东之人尚婚娅”为核心,研究婚姻中的门第观念及其在文学作品中的表现,研究喜结进士的婚姻风尚对文学创作的激发作用。其次,研究唐代一些重要文学现象背后的姻娅网络,比如姻娅代续与古文运动的传续、姻娅唱和与文学群体的形成、姻娅互结与中晚唐党争和文学的关系等,指出这些文学现象背后的家族血缘背景。最后,研究姻娅网络与家族文学建设的关系,重点指出了女性、母教、外家养成三个因素对家族文学建设的重要作用。

结语部分简要概括了唐代家族文学演进的四个特征,可以视为对以上各章家族与文学关系分解性研究后的一个简要总结。最后附录了《唐代重要谱牒考论》《唐代文学家族郡望考》两部分。

二 研究方法

综观目前学界对唐代家族文学的研究,其研究方法主要有三:一是唐代家族文学的个案研究,以王伟《唐代京兆韦氏家族与文学研究》、孟祥娟《隋唐京兆韦氏家族文学考论》为代表。这种个案研究的方法是以深入考论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家族及其文学为主,把这一家族放在唐代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对不同时期的家族文人及其创作进行立体考察,并进而描绘这些家族文学发展演进的链条。二是把家族文学作为士族文学的附庸,以李浩先生的唐代士族文学研究系列成果为代表。这种研究方法是把士族作为一个阶层来总体描述其升沉变动与文学之间的动态关系,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下,把具体的士族家族文学作为例证来支撑其理论建构,家族文学在这种理论框架中处于附庸地位。三是把唐代家族文学研究作为研究课题的子部分,以景遐东《江南文化与唐代诗歌》、童岳敏《唐代私学与文学》为代表,前者是把家族文化作为地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后者主要从私家教育的角度探讨家族与文学的关系。第一种情况是个案研究。这种研究属于微观研究、精细化研究,虽然可以在具体研究对象上提供一些可资参考的思路,但这种研究显然不适用宏观理论建构,研究对象的限制使其很难代替整体性综合研究。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不是以家族文学为核心研究对象,其对家族与文学关系的研究思路可以视为对唐代家族文学整体研究的有益启发。但总体而言,上述三种方法都不完全适用于唐代家族文学的整体综合性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张剑等学者连续推出两部宋代家族文学研究专著,为断代家族文学的书写方法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也为唐代家族文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参照体系。张剑的《宋代家族与文学——以澶州晁氏为中心的研究》,其研究方法是以一个贯通性家族为研究对象,通过个案研究,以点带面,辐射其他家族文学,进而总结规律性因素。后来,张剑显然意识到这种断代家族文学书写的局限性,在他与吕肖奂、周扬波合著的《宋代家族与文学研究》中,采取了新的研究方法,即把宋代众多文学家族放到社会文化大背景下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科举、地域、党争等影响文学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如何作用于家族文学的,并在此基础上,有所侧重地详细进行了若干个文学家族的个案研究,来支撑其理论构建。这种研究方法视野开阔,气象宏大,理论建设与个案研究结合密切,为断代家族文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模式,也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极有益的启发。但是这种研究方法在考察影响家族文学发展的因素时,主要侧重于外部因素的考察,而对于内部动因则涉及较少。同一地域的文学家族为什么有的可以累世传承,而有的及身而斩?同样的党争活动,为什么对有的家族文学可以起到刺激其繁荣的作用,而对有的家族文学则起到了打击性的破坏作用?同一文学家族的子弟,为什么有的能够传其家学,有的却不能?这样的问题显然应从家族内部来探寻。每个家族都有其内部结构,同一时期,普天下家族的内部结构又有着基本的共性,这个内部结构是由某些基本要件构成的,而越是具有共性的要件,对家族内部机制运转的作用就越大,比如家法、家教等,揭示这些内部动因对家族文学发展演进的作用,进而促成家族文学研究方向的“向内转”,是把当前家族文学研究推向深入的基本方向。最近,张剑在研究宋代以降家族文学时,已提出结构性研究问题,[60]唐前家族文学研究尚未见就此深入研究者。

在这样一个认识前提下,我们确定了对唐代家族文学的研究以内部要素研究为主的研究思路,提出以内部要件研究为主的研究方法。要件研究实质上是一种解剖研究,是把对文学家族宏观的、整体的研究,分解为对构成文学家族的具体要件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各个要件与家族文学生成及发展演变之关系。我们认为唐代社会总体上是一个以士族为主导的门第观念极重的社会,可以视为中古门第社会的衰歇阶段。在研究门第社会的诸现象时,我们认为,门第本身是一个比较虚的概念,必附丽于家族这一社会组织,其高下荣衰方能得以具体地判定。而在现实生活中,判定家族门第高下需要一些实实在在的要件和标准,如氏族如何、郡望何方、仕宦何官、婚姻何家,乃至家法、家学传统如何等。这些要件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共同构成一个复杂的系统,门第就是在这样一个复杂系统中,在各因素相互作用下发挥其社会政治作用的。研究家法、郡望等这些基本要件与文学的关系就是本书的核心任务。如果我们把家族文学建设视为一个系统工程,那么这些要件就是驱动这个系统运转的内部动因,研究这些内部动因有利于我们认识家族文学发展演进的内部规律。当然影响唐代家族文学发展的因素中还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外部因素,比如科举、地域、战乱等,这些因素对唐代文学的影响,学界研究成果已颇多,其基本学理也多适用家族文学,因此本书仅在第一章《唐代家族与文学概论》中概括论述,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对内部要件与文学的关系上。

在确立了以内部要件研究为主的研究方法后,本书又提出了对家族文学进行类型化研究的方法作为补充。家族与文学无论如何发生关系,发生什么样的关系,其结果必定要体现在家族文学的创作中。家族文学不能是“家族+文学”的机械叠加,而应是一种类型化的文学,这种类型化文学首先是一种特殊的文学样式,其特殊性在于文学样式的家族特征。在研究构成唐代家族的诸要件与文学的关系时,我们发现,每一个要件与文学发生关系后都会催生出具有强烈家族特征的文学作品,如家法与文学发生关系后,催生出的述祖德文学、训诫文学、妇德文学等;佳子弟与文学发生关系后,催生出的家族揄扬主题、荣亲显族主题;婚姻与文学发生关系后,催生出的外家文学等。这些作品体现着作者强烈的家族意识和明确的家族立场,具有明显的家族特征,对这类作品进行类型化研究也是本书的一个重要任务。

最后再说一下文献使用。唐代文学是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的显学,而唐代家族文学研究之所以滞后于宋元明清家族文学研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文献资料的短缺与零散。笔者显然也无法改变这种现状,只能在现有的资料基础上内部挖潜,并关注新出现的文献资料。首先,注重对现有谱、史资料以及其他典籍中家族资料的系统整理。家族谱系是研究文学家族血缘问题的最主要依据,唐代是一个谱学极盛的时代,但历时日久,战祸不断,数量繁多的谱牒今已荡佚殆尽,极难觅得。唐代官方曾编撰多部卷帙庞大的百家谱,今唯《元和姓纂》残编尚存,借此尚可窥见其时谱牒之基本体例,同时亦可略窥其他百家谱之内容。但是两《唐书》《唐会要》《资治通鉴》以及后世姓氏汇编书籍中仍能发现一些关于《氏族志》《姓氏录》《姓族系录》等百家谱的零星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可以使我们相对清楚地了解这些典籍的编撰思想及姓氏收录的基本情况。唐代家谱今亦已难觅,但是《全唐文》和《补编》以及一些金石萃编一类的资料中仍可发现一些家谱的序跋,以及转引的若干片段资料等,系统整理亦可使我们对其时的家谱情况有个相对清楚的认识。要高度重视史书中的谱系资料,唐修五史、《南史》、《北史》等都有很强的谱学色彩,对于我们了解唐人世系有极大帮助。《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更是难得的谱系资料,通过系统整理可以获取大量唐代士族家族的谱系资料,对此需要高度关注。《全唐诗》《全唐文》等典籍中有不少诗文,如果能从家族立场的角度重新审视,也能为家族文学类型化提供大量的支撑材料。所以注重对现有谱、史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系统整理,是我们文献使用的主要方法。其次,高度重视出土文献资料的研究价值。若要对唐代的文学家族进行系统研究,仅仅依靠系统整理还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反映唐代家族生活的第一手资料,因此出土文献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敦煌出土文献中就有不少家训资料,特别是民间家训资料,对于我们了解普通家庭的生活有重要意义。再如敦煌《名族志》,对于我们认识唐代郡谱以及朝廷百家谱修撰的资料来源,都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墓志是出土资料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就是叙述亡者生平功德,因而其中包含了大量关于墓主氏族、籍贯、世德、家风、家学乃至家庭文学生活等方面的信息,且同一家族不同墓主的墓志相互补充,使我们可以相对系统地了解这个家族的相关信息,这对于研究文学家族是非常重要的资料。出土资料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文学家族的全新信息,使我们对某些曾经怀疑、推测的想法有了可靠的结论。比如近几年发现的韦应物、李益墓志铭,对于考索墓主家世,考定墓主交往,理解墓主作品以及研究唐代士族文化传承都具有重要意义。[61]出土资料还可以与其他典籍资料的记载相互补充,丰富完善我们对唐代文学家族的研究。比如盛唐被士子驱逐的考功郎中李昂,《唐摭言》仅记其知选举事,但出土墓志显示,李昂不仅出身文学家族,与其弟皆以文学知名,而且其家族以文学家法知名盛唐。据此可见出土文献的重要性。


[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大学章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本书使用《四库全书》,先据上海人民出版社与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据台北商务印书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联合制作出版的电子版《文渊阁四库全书》查阅,书稿完成后复与纸质版校对,若有讹误处,敬请批评。

[2]孔安国传,孔颖达疏:《尚书注疏》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韦处厚:《进〈六经法言〉表》,载董诰《全唐文》卷七一五,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342页。后引该书皆据此版本,除个别析出文献外,一般只随文注释出处及卷数。

[4]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20页。

[5]钱穆:《国史大纲》,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31页。

[6]吕思勉:《中国宗族制度小史》,中山书局1929年版。

[7]陶希圣:《婚姻与家族》,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8]高达观:《中国家族社会之演变》,正中书局1944年版。

[9]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

[10]陈寅恪:《陈寅恪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

[11]钱穆:《略论魏晋南北朝学术文化与当时门第之关系》,见《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钱穆)(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140—208页。

[12]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3]冯尔康等:《中国宗族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4]常建华:《宗族志》(《中华文化通志》第3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5]李卿:《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家族、宗族关系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6]岳庆平:《汉代家庭与家族》,大象出版社1997年版。

[17]阎爱民:《汉晋家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8]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9]杨际平、郭锋、张和平:《五—十世纪敦煌的家庭与家族关系》,岳麓书社1997年版。

[20]陈爽:《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28]本书所参考博士论文来源于中国知网、万方两大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

[29]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第二卷)》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30]近年来,宋后家族文学研究出版成果有张剑:《宋代家族与文学——以澶州晁氏为中心》,北京出版社2006年版;张剑、吕肖奂、周扬波:《宋代家族与文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汤江浩:《北宋临川王氏家族及文学考论》,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何新所:《昭德晁氏家族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刘焕阳:《宋代晁氏家族及其文献研究》,齐鲁书社2004年版;朱丽霞:《清代松江府望族与文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凌郁之:《苏州文化世家与清代文学》,齐鲁书社2008年版;蔡静平:《明清之际汾湖叶氏文学世家研究》,岳麓书社2008年版;郝丽霞:《吴江沈氏文学世家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等。

[31]景遐东:《江南文化与唐代文学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32]景遐东:《唐代江南家族诗人群体及家学渊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33]童岳敏:《唐代文学家族的地域性及其家族文化探究》,《人文杂志》2009年第3期。

[34]罗时进:《关于文学家族学建构的思考》,《江海学刊》2009年第3期。

[35]张剑:《宋代以降家族文学研究的理论、方法及文献问题》,《文学评论》2010年第4期。

[36]李朝军:《家族文学史建构与文学世家研究》,《学术研究》2008年第10期。

[37]如张剑、吕肖奂、周扬波即指出:“根据宋代家族的实际情况,本书倾向于将‘家族’与‘宗族’同等看待,但认为家族成员不一定要‘若干世代相聚在一起’,只要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和社会历史条件下,同一男性祖先的所有后代自然形成的血缘集团,即是‘家族’。”《宋代家族与文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页。

[38]晁福林:《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97页。

[39]班固:《白虎通义》卷三下,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0]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1]左丘明撰,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2]陈祥道:《礼书》卷六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3]司马贞:《史记索隐》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4]司马贞:《史记索隐》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5]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2—20页。

[46]左丘明撰,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7]郑樵:《通志》,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39页。

[48]关于这一点,加藤贤认为,“姓——血族的氏族志,氏——领土的氏族志”。徐复观认为,“姓——表示血统关系的符号”,“氏——表示政权的符号”,转引自尾形勇《中国古代的“家”与国家》,张鹤泉译,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83页。

[49]左丘明著,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0]同上。

[51]陈契提出周初社会组织“姓族—宗族—宗支—家族”层级系统,与本书大体一致,见氏著《商周姓氏制度》,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96页。

[52]左丘明著,韦昭注:《国语》卷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3]左丘明著,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卷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4]李卿:《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家族、宗族关系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

[55]管仲及弟子著录,房玄龄注:《管子》卷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6]胡广等编:《礼记大全》卷二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7]左丘明著,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8]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

[59]余英时先生认为,士族是“士与宗族的结合”,见氏著《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版,第195页。

[60]张剑:《宋代以降家族文学研究的理论、方法及文献问题》,《文学评论》2010年第4期。

[61]关于《韦应物墓志》的研究,参见陈尚君《韦应物一家墓志的学术价值》,马骥《新发现的唐韦应物夫妇及子韦庆复夫妇墓志简考》,《文汇报》2007年11月4日。关于《李益墓志》的研究,参见王胜明《新发现的崔郾佚文〈李益墓志铭〉及其文献价值》,《文学遗产》200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