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碳约束下的中国电力价格改革研究
- 王建林
- 10219字
- 2021-03-29 21:41:50
第一章 低碳发展趋势与中国电价问题
在英国兴起的、以化石燃料的使用作为标志的工业革命,极大地改变了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卡尔·马克思在其与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中》对以工业革命为特征的资产阶级进行了这样的描写:虽然资产阶级的统治时间还不到一个世纪,但就创造生产力的能力而言,资产阶级的表现足以让文明诞生以来的任何时代都黯然失色。即便在今天,虽然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无污染能源已经得到利用,特别是太阳能和风能,但不可否认的是,以煤、石油为代表的化石燃料仍然在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无法忽视的作用。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工业文明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的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的破坏。工业文明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化石能源的燃烧以及随之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有专家收集数据并做过统计,显示出自从工业革命之后,由于煤、石油等的大量使用,人类生产活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在全球温室气体的比例已经超过了90%,大气圈中目前的二氧化碳浓度已经对全球的气候循环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全球变暖、两极冰川融化和海平面上升等,这也最终会对地球上的生态平衡造成不可逆的变化。诺贝尔奖获得者、化学家Arrhenius认为,由于化石能源的使用,大气圈中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无法人工干预。大概到2050年时,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的累积将足以扰乱地球本身的二氧化碳的循环。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增加,使得全球变暖,进而造成其他自然灾害。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如飓风、海啸等变得越来越频繁,再加上人口的爆炸性增长和人类对资源无限度地开发、索取,让本就资源有限的地球变得更加不堪重负。这已经为人类所目睹,更进一步,这直接影响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人类开始回想和反思,并且逐步认识到自身对全球变暖的“贡献”,进而寻找一种保证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不破坏环境的发展方式,低碳理念在人们心中逐渐清晰,并且开始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第一节 低碳经济的兴起
一 低碳经济与低碳发展
低碳经济是在20世纪90年代左右才提出的,是一种倡导、一种观念、一种目标,也是一种具体的行动,它作为一个潮流、新兴的名词,目前在学术界尚没有一个统一、公认的定义。低碳经济理念认为:低碳经济是一个宏观的概念,它是一种具体的经济模式,同时也是一个经济发展过程,同时具有动态和静态两种属性。最为重要的是,低碳经济是人类对经济增长、保护环境同步实现的美好愿景,而且必须实现,因为化石能源是非可再生能源,地球目前的储量已经不足以支撑人类太久的使用,同时温室气体增加导致的全球变暖已经让人类尝到了苦果,从这个意义上讲,低碳经济也是人类将来发展的不二模式。具体来说,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和高效率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可以从两个角度去考虑,一方面增加新能源的利用,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这是绝对意义上的低碳;另一方面是提高化石能源的生产效率,即提高单位碳的生产能力,这是相对意义上的低碳。因此,进一步讲,低碳经济模式的策略也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提高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实现新能源利用的产业化;另一方面是通过技术研发创新,让单位化石能源创造更多的产值。此外,低碳经济体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不论是生产还是消费,不论是在第一、第二还是第三产业,低碳经济战略的实施,对生态系统中的碳循环的恢复也起到促进作用。
关于低碳经济的研究,国内外也有很多成果,但是,对低碳经济的理解却各有不同和侧重。目前主要有五种诠释:
第一,发展阶段论。低碳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对于不同国家,发展的快慢有所不同,在目前的生产技术水平下,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化石能源的使用,所以不同的国家在制定碳排放的标准时要结合自己的国情。
第二,发展模式论。该理论认为经济增长应该与化石能源的使用脱钩,而从调整产业、重组结构和促进技术创新的角度进行思考。
第三,产业经济形态论。这种理论的观点侧重于从产业角度看待低碳经济,把低碳经济看作低碳消费、低碳科技和低碳产业体系等的加总。
第四,能源资源使用方法论。即对于化石燃料的使用而言,要提高能源效率和改善能源结构。
第五,物质流循环论。该理论从经济生命周期的角度着眼,在物质流的输入、生产、加工到最后输出的整个过程,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提高能源利用率。
综合说来,低碳经济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涉及生产、消费、科技和金融等诸多方面,从任何一点入手,都有丰富的材料和内容来研究,进而形成自己的独特的观点和体系。但事实上,这五种观点是相互联系的,而不是孤立的。它们从不同方面和角度去研究低碳经济、探索低碳经济的发展路径,并把低碳经济的概念立体化,从而使得社会上扮演不同角色的人们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落实自己的低碳行动,让低碳发展不再是一句口号。
低碳发展是指在保证社会良好运行、经济健康发展基础上,尽可能地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低碳发展是一种经济形态,也是一个新的文明阶段,它实现了以高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为特征的工业经济文明到以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广泛使用为特征的经济发展状态的跨越。但从根本上说,低碳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实现经济增长方式,发展才是最终的目的。在农业文明时代,由于几乎没有化石能源的使用,自然没有什么碳排放,但是,生产技术落后、生产力低下。低碳发展是一个过程,它有不同的发展阶段。粗略地说,低碳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低碳市场化阶段。即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通过碳税、碳交易、对低碳行业提供基金扶持等手段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第二阶段,技术创新阶段。即通过低碳生产的技术创新来改变高排放、低效率的生产方式,同时广泛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这样就可以保障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同时进行;第三阶段,低碳生活阶段。即通过物质财富的积累来改变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使得低碳的理念处处体现在人们衣、食、住、行、文化等各个方面,人类和自然得到和谐共存。
二 低碳发展的历史沿袭
低碳经济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兴起有着密切的联系,美国教授丹尼斯· L.米多斯(Dennis L.Meadows)在其1972年发表的《增长的极限》一书中,揭露了人类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对全球气候造成不良影响,二氧化碳的过量排放首当其冲。因此,一拨拨的环境保护浪潮,特别是减少化石燃料使用的运动,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出现。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中通过,该《公约》的主旨是通过国际社会的协作和努力,控制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的排放,减轻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不利影响,从此应对全球变暖,并采取相应的低碳措施的国家不再是孤军奋战。1997年,《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并通过《京都议定书》,该议定书确立的“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共同”表示任何国家都不能置身事外,“有区别”则表示低碳也要结合本国的经济发展情况。《京都议定书》对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中国等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做了规定:2008—2012年的排放量比1990年降低5.2%。2007年12月的“巴厘岛路线图”对缔约方温室气体排放的水平做了细化,要求各国温室气体的排放要可核证、可量化。
《公约》缔约方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但每一次会议都充满波折,在减排的具体目标方面,与会各方始终存在分歧,典型的如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会议以及2011年12月的德班会议。在德班会议中,中国代表团团长提出,一些西方国家在减排方面不履行承诺,反而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施压。尽管存在分歧,但从各国单纯重视发展经济罔顾对环境的破坏到一起讨论共同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这本身就是一个进步、一种人类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的体现。实际上,《公约》缔约方大会也取得了许多成果,如在德班会议中,丹麦和德国分别注资4000万欧元和1500万欧元作为绿色气候基金启动的资助,让大家有理由相信未来在控制全球变暖等方面会取得更多的成果。
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而言,在降低碳排放时的侧重点也不同,其关键是区分发展阶段和减排义务。对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而言,它们已经通过工业革命完成了资本积累并进入了现代化阶段,尽管美国在低碳技术创新、碳交易市场制度建立等方面投入甚多,但是美国的碳排放在世界各国中仍居前列,其根本原因在于奢侈性消费带来碳的高排放。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努力减少碳排放的绝对量、转变消费方式,同时支持发展中国家进行低碳创新等,如对其实施技术转让和支持等。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保持良好的经济增长态势、提高本国居民的生活质量仍然是国家发展的首要任务。况且,低碳技术的创新是一个长期过程,也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存在其中,即便创新成功,从实验室、研究所到形成市场规模这个过程中也需要解决很多难以预计的困难。所以,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受到科技水平的约束,化石能源依然会在能源使用中占很大比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在控制含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上可以置身事外,其可以通过国际合作来引进低碳生产技术,从而提高本国工业中能源的生产效率,即在保证经济发展前提下,减少碳的排放。
第二节 低碳的国际行动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国家之一,此外欧盟、美国和日本也都是低碳国际行动中的活跃者。
一 英国
英国是低碳经济实践的先行者,2003年,英国首次在官方文件——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低碳经济。英国是一个岛国,对资源的匮乏有清晰的认识,充分意识到能源的高效、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性,因此低碳经济的实现是英国能源战略的第一目标。前首相布莱尔为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低碳发展模式作了很大的贡献,英国政府也为低碳减排在不同阶段制订了相应的目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到2010年减少20%,到2020年减少60%,最后到2050年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完成全国范围内低碳社会的建立。英国政府在发布《能源白皮书》之后,于2006年10月发布《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斯特恩报告》。该报告定量评估了温室气体排放对全球的经济影响,得出结论:全球气温升高5—6℃,世界GDP将减少5%到10%,而且欠发达国家、地区受到的影响更大;报告认为,全球变暖将改变全球的生态环境并压缩人类的生存空间,而改变这种趋势不是一两个或几个国家的事情,需要全球各个国家共同应对,如果每个国家都为经济增长罔顾排放温室气体对全球气候的影响,那么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公地悲剧”将会再次上演,而事实上这种短视行为将让各国付出更大的代价。同时,成本效益模型分析认为,应对全球变暖的行动采取得越早,所需付出成本就越小。2008年3月,英国颁布并实施了《气候变化法案》,这使得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而建立具有法律约束性长期框架的国家;2009年7月15日,英国又相继发布了《英国低碳转换计划》、《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这标志着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政府预算框架内特别设立碳排放管理规划的国家。英国在低碳经济上的重视给自己带来了不菲的回报,一方面,英国的碳排放量显著下降,2013年,全英国的碳排放比1990年减少了26%;另一方面,低碳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为国民提供数以万计的工作机会,2013年17万人在环保相关产业就业,创造了英国4%的国内生产总值。
二 欧盟
欧盟在发展低碳经济、减少非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方面也有许多法案。欧盟委员会于2008年1月提出《气候变化行动与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该《计划》的目的在于推动欧盟经济发展能源利用的转向,实现高能效和低排放,并以此《计划》为契机推动全球向“后工业革命”时代迈入。根据该《计划》,欧盟承诺至2020年,将欧盟成员国能源消耗总量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到20%,将非可再生能源比如煤、石油等的消耗量减少20%,在交通能源消耗中,提高生物燃料所占的比例。此外,欧盟单方面做出承诺,将二氧化碳排放量以1990年为基准减少20%,同时视其他类似国家的减排情况将减排目标再增加10%,到2050年,预计达到减排60%—80%。
图1-1和图1-2分别为欧盟27个国家2001—2011年的碳排放总量和人均碳排放量。从图1-1中可以看出,进入2000年后,欧盟碳排放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3908.46的百万吨降到2011年的3542.73百万吨,年均下降率为0.93%。2002—2008年,欧盟碳排放量相对平稳,2009年出现大幅下降,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7.78%,2010年略有上扬,并首次出现正增长,增长率为3.01%,2011年恢复了下降趋势,增长率为-3.40%。从图1-2中可以看到,由于欧盟的人口比较稳定,所以在2001—2011年欧盟人均碳排放量和碳排放总量呈现了相似趋势。整体来看,2001—2011年的人均碳排放量年均下降率为1.31%,其中,2002—2008年呈缓慢下降趋势,2009年出现大幅下跌,而又在2010年缓慢上升。总体来看,欧盟发展低碳经济比较成功,2009年和2010年碳排放量的反常应与2008年世界性金融危机相关。
图1-1 2001—2011年欧盟碳排放总量
图1-2 2001—2011年欧盟人均碳排放量
2008年金融危机后,欧盟碳排放出现了短暂的上升(2010年比2009年增加约3.1个百分点),但是之后出现了更大幅度的下降(2011年比2010年下降3.4个百分点)。欧盟碳排放长期以来逐年下降,表明了欧盟在低碳减排的决心和成就,其中气候政策、碳市场机制、低碳文化等是欧盟低碳经济成功转型的关键。如何制定并有效、严格执行气候政策,建立健全碳市场交易体系以及提升民众低碳理念也是中国低碳经济转型需要的借鉴之处。
三 美国
美国虽然已经退出了《京都议定书》,但作为世界上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在节能减排、增强低碳竞争力上的表现不落人后。奥巴马总统上任后推出的低碳政策主要有:第一,推动《复苏和再投资法案》并获得通过,实施以能源战略转变为核心的经济刺激计划;第二,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众议院已经获得通过。《复苏和再投资法案》中提到的投资总额达到7871亿美元,其中约580亿投入环境与能源领域。通过投资环保和低碳产业来刺激经济复苏、拉动就业,这就是奥巴马提出的“绿色新政”。此外,美国也大力投资低碳技术研发,并进行区域性碳贸易。
图1-3为美国近年来碳排放量的增长率水平图。从图1-3中可以看到,美国碳排放总量的波动较大,2002—2011年年均下降率为0.66%,2002年的下降率为1.28%,2003—2005年碳排放量有所增加,但是增加幅度不大,年均增长率为0.98%。由于2008年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是美国,因此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较早地出现了非正常低碳排放率,2008年比2007年降低3.05%,2009年比2008年降低7.19%,随后2010年出现反弹,这一年也是美国在2002—2011年间最高的碳排放增长率,达到4.72%,2011年情况有所好转,碳排放量重新开始下降,下降率为2.62%,相对其他年份也是一个高的下降率。美国在2001—2011年人均碳排放量的年均下降率为1.55%(见图1-4)。
图1-3 美国2002—2011年碳排放量增长率
图1-4 美国2002—2011年人均碳排放量
从美国与欧盟的对比中看到,美国的总体低碳发展力度和效果不如欧盟。2008年金融危机以前,美国对于低碳减排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态度,在其之后,国际以及美国国内对于低碳经济的约束和激励都促使了美国低碳发展战略的调整。无论如何,低碳行动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低碳经济也是其经济转型的主要方向,美国已经着手制定低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规划,正逐步健全碳交易体系,并大力倡导绿色就业,随着美国低碳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必将促进美国低碳经济的转型和快速发展。
四 日本
日本也是一个岛国,并且国内多山,由于资源禀赋的限制,日本很早就开始注重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新兴、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在法律法规层面,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等来保证低碳发展。1979年日本颁布实施《节约能源法》、1989年日本通过《地球变暖政策推进法》,从1991—2004年,日本先后颁布通过了《关于促进利用再生资源的法律、合理用能及再生资源利用法》、《废弃物处理法》、《化学物质排出管理促进法》和《低碳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案》等。从法律上把低碳经济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这展现了日本低碳经济发展的决心,同时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2008年,福田首相在低碳革命宣言中提出了日本应对全球变暖的四大核心政策,即著名的《福田蓝图》,具体包括:一是技术创新;二是在日本构建低碳经济的基础框架;三是促进日本各地方的低碳社会建设;四是实现国民的低碳化。其中提到的日本温室气体减排长期目标是:2050年日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60%—80%。2009年,日本环境省公布了《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政策草案,即通过实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使日本环境领域的市场规模从2006年的70万亿日元增加到2020年的120万亿日元,如此一来,相关的就业岗位也将大大增加。
五 中国
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历了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也取得了瞩目成就,使得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经济增长的代价也是很大的,中国的经济增长面临着越来越尖锐的环境破坏问题。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召开,其主旨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而低碳经济为中国的经济增长指明了新的方向,在全球资源日益枯竭的今天,低碳经济可以也有必要成为中国保持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
相比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中国的碳排放基本没有历史欠账,但从流量及增量看,中国的碳排放总量较多。2006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开始超过美国,目前已在世界各国的碳排放量中排在第一位。此外,中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也比较低,约为35%,远远低于其他国家;中国煤的产出率也仅占美国产出率的28.6%、欧盟的16.8%和日本的10.5%。数据表明,50年来中国GDP大约增长了10倍,但矿产资源消耗却增长了40多倍。这种代价是很大的,高消耗、高增长的模式将会引发很多的环境问题。
中国的能源结构是煤多、石油少和天然气少。中国探明的能源储备中煤占94%,石油占5.4%,天然气占0.6%。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的30年之内,煤的使用比例高达70%,而石油的使用仅占20%。就中国的经济结构来讲,第二产业依然在中国的经济增长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虽然政府倡导要大力提高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但是现阶段中国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仍然要靠以水泥、建材和冶金等为代表的第二产业。而第二产业中多数行业的高能耗也意味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的高碳排放状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变。
西班牙学者Unruh(2000)给出了碳锁定的定义,这也是当今世界的一个重要特征。工业革命以来,能源利用高度依赖化石能源的技术已成为主导,并盛行于世,同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其他因素又对这种技术施加影响,并与其结合形成了一个“技术—制度综合体”(Techno-Institutional Complex,TIC),该“综合体”的市场化、大规模应用使得经济增长的奇迹在欧美不断上演。碳锁定带来了路径依赖,转换能源利用技术意味着推倒重建,从而会带来巨大的成本,这进而阻碍着低碳技术的发展。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也决定了不可避免地沿着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历史路径发展,承接现有的生产技术,形成路径依赖,并且在能源使用过程中使路径依赖得到强化,进而形成碳锁定。碳锁定使得中国进行技术转换时需要支付巨大成本,再考虑到第二产业产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要进行技术的全面转变更是难上加难。
在经济增长对环境影响的定性分析中,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认为,随着经济的增长,GDP的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增加,环保水平先降低后增加,即曲线呈倒U形。目前,中国正处在倒U形曲线的上升阶段,这是由中国的发展阶段和国情决定的。尽管中国也在积极开发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但限于中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储备格局以及由于高碳工业的生产系统而不可避免地导致技术锁定等原因,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的碳排放量仍然会增加,而中国进行低碳发展任重而道远。
第三节 低碳约束下的电价问题
一 难以适应碳成本传导
中国电力改革中实行了“厂网分离、竞价上网”的模式,将发电企业从垂直一体化的电力企业中剥离,但是由于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并未真正建立,上网环节的电价仍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行政性定价产生的电价违背价值规律,且缺乏灵活的调整机制,在上游成本波动的情况下,有时电力价格不能收回成本,有时则给电力企业带来很高的利润。
安丽和赵国杰(2008)以电力行业为例,通过一个模拟的电力市场分析了四种分配方法对不同类型电厂的影响,发现只要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是免费的,整个电力部门就能从这套交易系统的引进获益。常凯、常浩和王维红(2012)通过构建电力企业的经济决策模型说明,政府实施碳排放管制策略会影响碳交易市场中碳排放量的稀缺程度,碳排放价格的波动性又受碳排放量稀缺程度的影响。谢传胜、董达鹏、贾晓希和陈英杰(2012)预测了2015年、2020年中国二氧化碳的允许排放量,测定出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并将其分解到不同容量等级的发电机组中,研究结果表明,利用排放绩效机制能有效分配碳排放配额,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是电力行业实施碳减排的一种有效机制。米国芳和赵涛(2012)以1981—2009年数据为样本,对经济增长、电力消费与碳排放量的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动态变化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三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国内关于碳排放对电力行业影响的研究大都偏宏观,集中在减排对电力产业的产量影响,尚未涉及电力体制和价格机制改革层面。
国外学者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不同的视角对碳排放交易及其对电力价格的影响做了全面、深入的探析与研究。Sijm、Neuhoff和Chen(2006)估计,发电企业的碳排放成本几乎全部传递给消费者,转嫁幅度高达60%—100%,这导致电力价格的过快上升。Neuhoff、Martinez和Sato(2006)提供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分析国家分配碳排放配额对电力市场价格、操作和投资决策的经济激励和扭曲,并使用数值模拟评估了不同的分配碳排放配额方案对电力企业的影响。Laurikka和Koljonen(2006)做了一个数量投资评估,发现碳排放交易对电力价格的影响依赖于电价和燃料价格的波动性,且碳排放配额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Zachmann和Von Hirschhausen(2008)研究了碳排放价格对欧洲电力交易市场电力现货价格的影响,他们发现“碳价”的上升会显著带来电力现货价格的上升,但是“碳价”的下降却只带来电力现货价格较小的下降。Chen、Sijm、Hobbs和Lise(2008)模拟了西北欧碳排放交易对电力价格的短期影响,分析发现,碳排放成本能够通过电力批发市场的转嫁,转嫁的比例与市场竞争程度、电力需求和供给弹性有关,部分发电企业通过碳排放交易获得了较高利润,因为它们的碳排放量较少,同时能够在电力价格上升中获益。
二 与上下游的关系不协调
在中国,煤炭和电力是两个密切相关的产业。火电发电量占中国总发电量80%左右(见图1-5),其中绝大部分是燃煤火电。而煤炭的一半被电力所消费,在目前的发电技术下,燃煤成本占总成本比重为70%左右,但是这两个上下游产业之间的价格形成机制并不相同。在上游,煤炭行业的电力价格实现市场定价,2004年后出现较大波动;在下游,电力价格受到严格管制。2004年之前,煤炭价格长期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为200—300元/吨,2004年煤炭价格开始了一次较长时期的上涨。以秦皇岛港的大同优混煤为例,2004年1月,秦皇岛港的大同优混煤平仓价为290元/吨左右,到金融危机前夕已超过了1000元/吨,金融危机爆发后煤炭价格处于总体下降、局部波动的态势,2014年1月的价格已经下跌为600元/吨,大约相当于2008年1月的价格水平。
图1-5 中国发电量构成
资料来源:《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1)和中电联公开发布的报告。
按照中国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定价的基本思路是成本加成法:
“根据发电项目经济寿命周期,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发电成本为社会平均成本;合理收益以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指标,按长期国债利率加一定百分点核定。”
中国还专门针对煤电关系的制定了《煤电联动机制》,以应对煤炭价格波动,其中规定:
“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相应调整电价……上网电价调整标准=煤价变动量×转换系数。”
实际上中国并没有严格执行煤电联动机制,现行的电力价格并非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在上游煤炭价格波动的情况下,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委在历史价格基础上,不定期出台调价通知。当煤炭价格上涨后,一般会上调电力价格;当煤炭价格下跌后,一般会下调电力价格。但是调整的幅度和时机没有公开、透明规章制度可循,从某种意义上说电价实际上处于相机抉择状态。一种流行的观点是,电力价格的上调会刺激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发改委在上调电力价格方面比较消极。
三 制约新能源产业发展
新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产业是典型的低碳或者无碳产业,而且储量巨大、不可耗竭。这些低碳能源是低碳经济的基本保证,扩大其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是实现碳减排的重要途径。在全球经济低迷情况下,新能源产业极有可能引领人类发展史的第四次科技革命。但是中国的新能源电价体制却制约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新能源电力价格不够合理,根本原因则是对新能源电力价格认识存在模糊。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但是如何才算经济合理与不经济、不合理,如何判断有利于还是不利于,这些《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只是给出泛泛概念,不能给制定新能源电价任何指导。由于认识的偏差,中国至今没有较完善的、适合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定价机制,典型如风电行业定价中存在的“同质不同价”:在条件相同的风电项目中,采用了不同的定价机制,导致在价格上形成巨大差别。光伏产业中的招投标电价非常不规范,多次出现了以不合理的价格竞标新能源项目的现象,影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