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齐国盐业与盐政的考古学考察
考古学者发现,东周时期山东北部盐业生产的方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2010年小清河下游盐业考古调查的收获[36],可以提供有意义的研究资料。
付永敢指出,“根据调查的情况来看,这一时期的工艺应有所创新,开始使用一种大型圜底瓮作为制盐陶器,盐灶大致为圆形……”除了工具的进步而外,生产组织和管理方式似乎也发生了变化:“单个作坊的面积和规模明显有扩大的趋势。”论者还注意到,“小清河下游的多数东周遗址中,生活用陶器较为罕见。但是部分面积较大的遗址又可见到较多生活用陶器,个别遗址甚至以生活用陶器为主,发现的制盐陶器反而极少”。通过这一现象,是可以发现反映生产组织和管理方式的若干迹象的。“这种生活用陶器与制盐陶器分离的情况说明东周时期生产单位与生活单位并不统一,也就是说盐工在一个固定地方生活,而盐业生产则分散于各个作坊。进一步推论,东周时期应该已经存在较大规模的生产组织,这些组织极可能是由齐国官府主导,也有可能是受某些大的势力支配。”[37]
2010年小清河下游盐业考古调查发现数处规模较大的东周遗址,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以编号为N336的北木桥村北遗址为例,面积约8万平方米,地表遗物丰富,以东周时期的生活用陶器为主,主要器型有壶、釜、豆、盆、盂等,然而少见大瓮一类制盐陶器。[38]作为制盐工具的陶器发现较少,也有这样的可能,即当时已经实行如汉武帝盐铁官营时“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39]的制度。“官器”的管理和控制比较严格。
遗址还发现齐国陶文,如“城阳众”、“豆里□”等。[40]有学者推断,这样的遗址“很可能承担周边作坊的生活后勤任务,是具有区域管理职能的大型聚落”。论者分析,“在统一管理和支配之下,制盐作坊才有能力突破淡水等生活资源的局限,扩大生产规模,而无需考虑生产和生活成本。目前所见东周时期煮盐作坊遗址多围绕大遗址分散布局的态势,可能正是缘于这一点”。[41]根据这些论据做出的如下判断是正确的:“东周时期的盐业生产至少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其一,煮盐作坊的规模有所扩大,地域分布也更为广泛,盐业生产较晚商西周有扩大的趋势。其二,生产组织规模较大,煮盐作坊可能具有官营性质。”
这样的判断,“可以在古文献中找到相应的证据”,论者首先引录《管子·海王》和《管子·轻重甲》的相关论说,又指出,“类似的记载还见于《左传》、《国语》、《战国策》等文献”。[42]
有的学者较全面地分析了相关资料,并以充备的考古发现的新信息证实了文献记载。考古资料说明,“殷墟时期至西周早期是渤海南岸地区第一个盐业生产高峰期”。这一地区“还发现了规模和数量远超过殷墟时期,制盐工具也不同于这个阶段的东周时期盐业遗址群”。“说明东周时期是渤海湾南岸地区第二个盐业生产高峰期。”考古学者告诉我们,莱州湾南岸地带的盐业遗址群包括:广饶县东马楼遗址群,南河崖遗址群;寿光市大荒北央遗址群,官台遗址群,王家庄遗址群,单家庄遗址群;潍坊滨海开发区韩家庙子遗址群,固堤场遗址群,烽台遗址群,西利渔遗址群;昌邑市东利渔遗址群,唐央—火道、辛庄与廒里遗址群。黄河三角洲地区的盐业遗址群包括:东营市刘集盐业遗址;利津县洋江遗址,南望参遗址群;沾化县杨家遗址群;无棣县邢山子遗址群;海兴县杨埕遗址群;黄骅市郛堤遗址。“春秋末年和战国时期,齐国的北部边界应在天津静海一带。”这一时期,“渤海南岸地区(古今黄河三角洲和莱州湾)属于齐国的北部海疆范围”。考古学者还注意到,“盐业遗址群出土生活器皿以及周围所见墓葬形制、随葬品组合与齐国内陆地区完全相同,也说明其物质文化属于齐文化范畴”。因此判断,“目前在渤海南岸地区所发现的东周时期盐业遗址群应是齐国的制盐遗存”。
据渤海湾南岸制盐遗存考古收获可知,“每处盐场延续时间较长”,“盐工们长期生活在盐场一带,死后也埋在周围”,体现出盐业生产形式的恒定性。盐业遗址“多以群的形式出现,群与群之间相隔2—5千米”,间距、排列非常有规律,应是“人为规划的结果”。“每群的盐业遗址数量在40—50处应是常数。单个遗址规模一般在2万平方米上下。调查还发现每个盐业遗址就是一个制盐单元,每个单元内有若干个制盐作坊组成。盐业遗址群的分布、数量、规模和内部结构的一致性说明当时存在着某种规制,这显然是统一或整体规划的结果。”“制盐工具的形态和容量也大致相同”,也被看作“某种定制或统一规划的结果”。“盐场内普遍发现贵族和武士的墓地,他们应是盐业生产的管理者、保护者。”研究者于是得出这样的判断,“这个时期渤海南岸地区的盐业生产和食盐运销应是由某个国家机构统一组织、控制和管理下的,或者说是存在盐业官营制度”。论者以为,根据考古发现可以说明,“齐国盐政的制度可提前到齐太公时期,齐桓公和管仲继承、加强之,汉代只是延续了太公和管仲之法而已”。通过考古工作的收获,“我们对先秦两汉文献所呈现的齐国规模化盐业生产水平、制盐方式、起始年代以及盐政等经济思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对《管子》轻重诸篇形成年代,所呈现的社会情景也有了新的认识视角”。[43]
这样的学术意见,是有史实依据的。看来,齐国确曾推行盐业官营制度,并以此作为富国强国的基础。这种官营,似并不限于税收管理,也不仅仅是运销的官营,而包括生产的国家管理。一些学者认为,管仲时代盐业既有官制又有民制,以民制为主,官制为辅,民制之盐有官府收买和运销。[44]这样的认识,以考古资料对照,也许还需要再作斟酌。
[1]裴骃《集解》:“《吕氏春秋》曰:‘东夷之土。’”《吕氏春秋·首时》:“太公望,东夷之士也。”高诱注:“太公望,河内人也。于周丰镐为东,故曰‘东夷之士’。”许维遹撰,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22页。高诱似是未注意到《史记》“东海上人”及下文“或曰,吕尚处士,隐海滨”。
[2]史为乐主编:《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01页。
[3]《齐乘》卷五《台馆下》“贝邱”条:“博兴南五里。《左传》:‘齐侯田于贝邱,见彘,射之,彘人立而啼,乃公子彭生也。’即此地,亦曰‘贝中聚’。”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安志敏:《贝丘》,《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47页。
[5]参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胶东半岛贝丘遗址环境考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6]原注:“王富强:《周代以前胶东地区经济形态的考古学观察》,《海岱地区早期农业和人类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年。”
[7]焦天龙:《史前中国海洋聚落考古的若干问题》,吴春明主编:《海洋遗产与考古》,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页。
[8]聂政:《胶东半岛海洋聚落生业经济初步研究——北阡遗址的个案分析》,“第二届海洋文化遗产调查研究新进展学术研讨会”论文,厦门,2014年5月。
[9]宋艳波:《北阡遗址2007年出土动物遗存分析》,《考古》2011年第11期;宋艳波:《北阡遗址2009、2011年出土动物遗存初步分析》,《东方考古》第10辑。
[10]国外学者20世纪在阿拉斯加东南的斯塔卡镇以及在下加利福尼亚的圣昆廷地区进行的实验考古项目证明了这一点。转见聂政《胶东半岛海洋聚落生业经济初步研究——北阡遗址的个案分析》。
[11]谢治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山东分册》,中国地图出版社2007年版,第48—59页。
[12]傅斯年:《夷夏东西说》,《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第一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3年,第1132页。
[13]王迅:《东夷文化与淮夷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8—29页。
[14]韩友松等:《中国北方沿海第四纪地下卤水》,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3—20页;孔庆友等编:《山东矿床》,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522—536页。
[15]燕生东:《山东早期盐业的文献(字)叙述》,《中原文物》2009年第2期。
[16]燕生东、田永德、赵金、王德明:《渤海南岸地区发现的东周时期盐业遗存》,《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1年第9期。
[17]臧文文:《从历史文献看山东盐业的地位演变》,《盐业史研究》2011年第1期。
[18]吕世忠:《先秦时期山东的盐业》,《盐业史研究》1998年第3期。
[19]《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20]吉成名:《中国古代食盐产地分布和变迁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1—12页。论者还指出,《管子·地数》:“齐有渠展之盐。”其地“属于莱州湾沿海地区”。又《世本·作》:“宿沙作煮盐。”《说文·盐部》:“古者夙沙初作海盐。”段玉裁注:“‘夙’,大徐作‘宿’。古‘宿’、‘夙’通用。《左传》有夙沙卫。《吕览注》曰:‘夙沙,大庭氏之末世。’《困学纪闻》引《鲁连子》曰:‘古善渔者,宿沙瞿子。’又曰:‘宿沙瞿子善煮盐。’许所说盖出《世本·作》篇。”论者以为,“夙沙部落就在春秋时期齐国的管辖范围之内”。据文献资料、考古资料和口碑资料推测,“春秋以前夙沙氏(宿沙氏)就在今山东半岛西北部的莱州湾”。吉成名:《中国古代食盐产地分布和变迁研究》,第13页。
[21]《太平御览》卷八六五引作“南海之辇,北海之盐”。
[22]《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山东食海盐,山西食盐卤。”大体说明了秦汉时期盐业的产销区划。“盐卤”,张守节《史记正义》:“谓西方咸地也。坚且咸,即出石盐及池盐。”
[23]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86页。
[24]《太平御览》卷九六六引《史记》曰:“苏秦说燕文侯曰:‘君诚能听臣,齐必致鱼盐之海,楚必致橘柚之园。’”
[25]如池万兴《从〈管子〉看齐桓公的人才思想及其特点》指出:“(齐桓公)之所以能建立‘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赫赫功业,就在于他能重用管仲。”《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
[26]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246页。
[27]马非百:《管子轻重篇新诠》,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93—188页。
[28]同上书,第192页。
[29]杨宽:《战国史》(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2页。关于“渠展”,杨宽注:“前人对渠展,有不同的解释,尹知章注认为是‘泲水(即济水)所流入海之处’。张佩纶认为‘勃’有‘展’义,渠展是勃海的别名(见《管子集校》引)。钱文霈又认为‘展’是‘养’字之误,渠展即《汉书·地理志》琅邪郡长广县西的奚养泽(见《钱苏斋述学》所收《管子地数篇释》引)。”
[30]马非百:《管子轻重篇新诠》,第193页。
[31]“咶”,《太平御览》卷八六五引作“舐”。
[32]《晋书》卷二六《食货志》。
[33]马非百:《管子轻重篇新诠》,第193页。
[34]同上书,第193—194页。
[35]宋正海、郭永芳、陈瑞平:《中国古代海洋学史》,海洋出版社1989年版,第8页。
[36]山东大学盐业考古队:《山东北部小清河下游2010年盐业考古调查简报》,《华夏考古》2012年第3期。
[37]付永敢:《山东北部晚商西周煮盐作坊的选址与生产组织》,《考古》2014年第4期。
[38]山东大学盐业考古队:《山东北部小清河下游2010年盐业考古调查简报》,《华夏考古》2012年第3期。
[39]《史记》卷三〇《平准书》。
[40]刘海宇:《寿光北部盐业遗址发现齐陶文及其古地理意义》,《东方考古》第8集,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41]论者指出:“在滨海平原地带,低下水的矿化度普遍较高,多为卤水或咸水,雨季洼地积水很短时间内即被咸化,而地势较高的地方多能发现一定数量的淡水,譬如贝壳堤等因为能提供淡水,往往成为沿海遗址的所在地。大荒北央遗址群附近的郭井子贝壳堤处即有龙山文化遗址及东周煮盐作坊遗址。”原注:“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等:《山东寿光市北部沿海环境考古报告》,《华夏考古》2005年第4期。”
[42]付永敢:《山东北部晚商西周煮盐作坊的选址与生产组织》,《考古》2014年第4期。
[43]燕生东、田永德、赵金、王德明:《渤海南岸地区发现的东周时期盐业遗存》,《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1年第9期。
[44]廖品龙:《中国盐业专卖溯源》,《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4期;薛宗正:《盐专卖制度是法家抑商思想政策化的产物》,《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2期;罗文:《齐汉盐业专卖争议之我见》,《益阳师专学报》1991年第2期;谢茂林、刘荣春:《先秦时期盐业管理思想初探》,《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马新:《论汉武帝以前盐政的演变》,《盐业史研究》1996年第2期;蒋大鸣:《中国盐政起源与早期盐政管理》,《盐业史研究》1996年第4期;张荣生:《中国历代盐政概说》,《盐业史研究》200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