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元阳县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

一 建置沿革[11]

元阳县于1950年由建水、个旧、蒙自三县析置,建立新民县。1951年5月7日,经政务院批准,改名为元阳县。1954年属红河哈尼族自治区,1957年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县人民政府驻地新街。1994年县人民政府驻地迁至南沙。

1978年全县辖新街、胜村、嘎娘、新城、小新街、逢春岭、大坪、牛角寨、沙拉托、攀枝花、黄茅岭、黄草岭、俄扎、南沙、马街15个人民公社,下设129个生产大队。

1981年,由新街公社划出城关大队设城关镇,下设2个居民委员会。

1984年4月,改革“政社合一”管理体制,设区建乡。其中新城区更名为上新城区。全县原生产大队改为乡。

1988年1月,撤区建乡。城关镇与新街区合并为新街镇,南沙区改建为南沙傣族乡,乡以下设村公所,镇以下设办事处。

1995年4月,全县政治中心转移南沙。1999年4月,撤销南沙傣族乡,设立南沙镇。2000年9月,全县实行“村改委”,乡以下设村民委员会,镇以下城区设居民委员会,农村设村民委员会。

2002年9月,南沙、新街两镇撤销原居委会,设立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 行政区划

1978年全县设15个人民公社,129个生产大队。1982年逢春岭公社增设黄草坪大队。全县为15个公社,1个镇;129个大队,2个居委会。

1984年4月,设区建乡,俄扎区增设阿东乡。1985年7月,黄草岭区增设龙塘乡,全县为15个区,1个镇;131个乡(含17个民族乡,1个区辖镇),2个居委会。

1988年1月,撤区建乡,全县辖区变更为13个乡,1个民族乡,1个镇;121个村公所,12个办事处。

1999年4月,设立南沙镇,所辖5个村公所改为办事处,并设南沙居委会。

2001年11月,设立南沙镇呼山村委会。2002年9月,南沙镇设南林、元槟2个社区,新街镇设大田街、下节街2个社区。2005年12月,上新城乡增设风口山村委会。

2005年至2013年,全县共设2镇13乡,133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