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北洋舰队的创建

第一节 清政府试办海军

一 李泰国买舰骗局

清朝原先只有旧式水师,没有近代化的新式海军。清朝水师有内河与外海之分。外海水师仅用于“防守海口,缉捕海盗。”[1]海军的兴建,是由中国社会矛盾的发展而引起的。

清朝办海军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买船;一是造船。在清朝海军发展的不同阶段,有时以买船为主,有时以造船为主。但在整个活动中,这两种办法始终是交叉使用的。

早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期,清政府便开始了最早的买舰活动。当时买舰的目的,是抵抗西方的侵略。一八三九年(道光十九年),林则徐以钦差大臣的身份,节制广东水师,到广州查禁鸦片时,为了加强水师的战斗力,以防范英国侵略者的武装挑衅,曾从美国商人手里买进一艘一千零八十吨的英制商船,改为兵船。这是中国购买西方船只的开端。

与此同时,林则徐还开始仿制西式船只。他曾参照欧洲船式,“捐资仿造西船”。[2]当时有人亲眼看见这种仿制的船下水,写道:“一八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两三只双桅船在广州河面下水。这些船都是按欧洲船式建造的,可能加入帝国海军了。”[3]这又开我国建造西式船只的先例。

一八四二年(道光二十二年),清政府“购吕宋国船一艘”,“隶水师旗营操演。”[4]据称,这艘船“驾驶灵便,足以御敌”。这是我国从国外购进的第二艘船只。

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由于国内阶级矛盾的激化,爆发了太平天国运动。一八五三年(咸丰三年)三月,太平天国建都南京,并把南京改为天京。清政府为了挽救分崩离析的局面,一方面,调动马步各军对太平军实行围剿;另一方面,购买西方船只配合军事进攻。一八五六年(咸丰六年),由上海江海关税务司英人李泰国经手,购买铁皮轮船一艘。[5]一八六三年(同治二年),海关总税务司李泰国[6]经手,又购买了天平炮船一艘。

从一八三九年到一八六三年的二十四年间,中国共购进和仿造轮船六艘。这些船只,或用于防范西方侵略,或用于镇压国内人民,都是作兵船使用的。虽然如此,由于这些船只系零星置备,分散而不集中,且未形成一个组织和指挥的体系,因此还不能称为海军。清政府要兴办海军,是从李泰国到英国买船组织舰队的活动开始的。

清政府之所以要办海军,主要是为了镇压太平军。从一八五六年以来,清政府曾多次雇佣西方轮船,对太平军进行“水面攻剿”。[7]但是,这些雇佣的外国轮船,只听命于其本国政府,甚至有时“大为掣肘”。[8]于是,清政府开始感到有买舰自办海军的必要了。恭亲王奕说,“借兵剿贼,流弊孔多,若只购买外洋船炮,尚属事权在我”,而购买西方船只组织船队,“有中国官为之总统,尚无太阿倒持之弊。”[9]按照奕等的意思,是想拥有一支由清政府独立指挥的舰队,“不使受制于人。”[10]

最先提出筹建海军的是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刽子手曾国藩。一八六○年(咸丰十年)六月,曾国藩署理两江总督不久,即向清政府建议,要“攻取苏、常、金陵,非有三支水师,不能得手。”[11]但是,办海军所需要的火轮船,是设厂自造,还是从国外购买?这是首先要确定的问题。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满族大臣、户部左侍郎文祥认为,中国自己设厂造船“非年余不成”,不如直接从外国购买“火轮船剿办更为得力。”[12]曾国藩立即赞同,并强调指出:“购买外洋船炮,则为今日救时之第一要务。”[13]一八六二年(同治元年)春天,太平军在浙江迅速发展,连克宁波、杭州等城,清政府感到事机紧迫,于是决定“购买外国船炮,以资攻剿。”[14]

此后,清政府便开始了买船的活动。当时李泰国休假回国,代理总税务司英人赫德吹嘘英国火轮船“价减而佳”[15],提出愿意帮助清政府购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经过多次与赫德磋商,同意由赫德函令李泰国在英国承办购船事宜。经商定,清政府先后三次共拨银八十万两,作为购买中号兵船三艘,小号兵船四艘的经费。并将这七艘兵船命名为“金台”、“一统”、“广万”、“得胜”、“百粤”、“三卫”和“镇吴”。

本来,按清政府的计划,这支花八十万两银子的代价买来的舰队开到中国后,“事权悉由中国主持”[16],并拟派统带巡湖营总兵蔡国祥统率这支船队,参将盛永清、袁俊,游击欧阳芳、邓秀枝、周文祥、蔡国喜,都司郭得山七人为各船管带。哪知道李泰国借买船之机,从中大捞油水,在八十万两船价之外又向清政府勒索经费二十七万两。不仅如此,李泰国还滥用权力,擅自招募英国军官、水手六百多人,并任命英国皇家海军上校阿思本为舰队司令。更难以容忍的是,李泰国与阿思本私立合同十三条。根据这些条款,清政府须任命阿思本为总统(舰队司令),不仅新购的七艘船归他指挥,而且中国所有的“外国式样船只”均归他管辖调度;阿思本只接受清朝皇帝的谕旨,且须由李泰国转达,“若由别人转谕,则未能遵行”;李泰国对皇帝的命令有权加以选择,可以拒绝接受;舰上军官、炮手、水手的选用,概由李泰国、阿思本决定。[17]这实际上是妄图把这支舰队严格控制在英国侵略者的手中。

一八六三年(同治二年)七月间,李泰国将其拟定的合同草案递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后,立刻引起了朝野大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也认为:“所立合同十三条,事事欲由阿思本专主,不肯听命于中国,尤为不谙体制,难以照办。”[18]于是,总理衙门提出了《轮船章程》五条,其主要条款是:中国选派武职大员为汉总统(司令),延聘阿思本为帮同总统(副司令);舰队的一切行军进止,听中国主持,并接受驻泊地的总督、巡抚节制调遣;应随时挑选中国人员上船学习。[19]根据这些条款,李泰国再无插足这支船队的余地,阿思本的主要职责也只是“教练枪炮行驶轮船之法”。这样,就会“兵权仍操自中国,不至授人以柄”[20]了。这当然是英国侵略者所不肯接受的。一八六三年(同治二年)十月,船队开来中国。由于双方意见难以统一,清政府只好支给李泰国经办费七千两,付出高额的遣散费三十七万五千两,并赏阿思本银一万两,令其将舰队驶回英国变卖。这样一买一卖,清政府白白地耗费了差不多九十万两银子。如下表[21]所示:

清政府初次试办海军,就这样落了空。而李泰国本人也因“办事刁诈,以致虚糜巨款”[22],被清政府革去总税务司职务,灰溜溜地回国了。

二 创办造船工业

清政府买船办海军的计划失败后,便开始转向设厂造船。来筹建海军了。

但是,究竟如何设厂造船,也还有一个认识过程。一开始,有些洋务派的代表人物把这件事看得极为容易。例如,早在一八六一年(咸丰十一年),曾国藩在建议清政府买船的同时,便提出:“购成之后访募覃思之士、智巧之匠,始而演习,继而制造,不过一二年,火轮船必为中外官民通行之物。”[23]他根本不了解造船必须依赖当时中国所达到的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水平,以为只用手工业生产方式,依样画葫芦地仿造,不出一两年便会成功。事实上,这样做照样是行不通的。一八六三年(同治二年)曾国藩在安庆内军械所仿造了一艘小轮船,“全用汉人,未雇洋匠”,结果“行驶迟钝,不甚得法。”[24]一八六四年(同治三年),左宗棠在杭州也找手工匠人仿造了一艘小轮船,虽“型模初具”,但“试之西湖,驶行不速”。[25]仿造轮船的失败,使他们开始感到,造船必须采用机器生产和借重外国技术人才了。

一八六六年(同治五年)二月,中国南部的太平军遭到失败。此后,民族矛盾逐步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同年六月,左宗棠便向清政府建议设立福州船政局[26],开厂造船。当时,左宗棠的建议,首先是从加强海防以防范西方侵略的角度来考虑的。他说:“自海上用兵以来,泰西各国,火轮兵船直达天津,藩篱竟成虚设,星驰飙举,无足当之。”“而中国海船则日见其少,其仅存者船式粗笨,工料简率。海防师船尤名存实亡,无从检校,致泰西各国群起轻视之心,动辄寻衅逞强,靡所不至。此时东南要务,以造轮船为先著”。[27]并再三说明不造轮船就无法抵抗西方的侵略。“西洋各国向以船炮称雄”,“若纵横海上,彼有轮船,我尚无之,形无与格,势无与禁,将若之何?”[28]可见创办福州船政局的宗旨,与三年前买船办海军以镇压太平军为目的,是完全不同的。

同年八月,福州船政局成立,开始选地建厂,购买机器、轮机、大铁船槽等,聘请原宁波税务司法人日意格和法国洋枪队将领德克碑主持其事,并雇用三十七名法国技师和工匠监造轮船(以后洋人技师和工匠的数目又有增加)。左宗棠虽然聘用洋人造船,但决不处处受制于洋人。他和洋人订立合同,其中赏罚、进退、薪水、路费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合同还特别规定:所聘用的外国技师和工匠,必须“教习中国员匠自按图监造并能自行驾驶”[29],“尽心教艺者,总办洋员薪水全给;如靳不传授者,罚扣薪水。”[30]而且合同由法国驻上海总领事白来尼画押担保,“令洋匠一律遵守”。[31]

从一八六九年(同治八年)到一八九四年(光绪二十年)的二十五年间,福州船政局共造轮船三十四艘。如下表:

续表

其中炮船、钢甲船、碰快船和鱼雷快船[32]二十七艘,运船六艘,练船一艘。可见,福州船政局所造之船,主要用来防范外患。福州将军庆春说:“闽厂制造兵轮船,原为捍卫海疆起见”。[33]这话是不错的。

当时中国造船的主要工厂,除福州船政局外,还有江南制造总厂。[34]这是一八六五年(同治四年)李鸿章署两江总督时,在虹口铁厂的基础上创办的。创办之初,“以攻剿方殷,专造枪炮。”[35]其目的是用来镇压中国南方的太平军的。一八六六年(同治五年)二月,南方太平军坚持的斗争告一结束。五月,沪局继闽厂之后,也开始制造轮船。一八六八年(同治七年),江南制造总厂所造的第一号轮船竣工,命名“恬吉”。[36]“恬”者,“四海波恬”[37]也。可见也含有保卫海疆防御外来侵略的用意。

从一八六八年(同治七年)至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的十七年间,江南制造总局共造轮船八艘。如下表[38]

一八八五年以后,江南制造总局专门修理南北洋兵轮船只,就不再制造轮船了。

此外,一八八六年(光绪十二年),两广总督张之洞还在广东黄埔设厂,试造了小型浅水兵轮广元、广贞、广亨、广利四艘。

总计甲午战争以前,中国自己设厂造的船共四十六艘。[39]通过发展造船工业,培养了我国第一批造船技术人才。例如,闽厂制造第五号安澜轮船所用的汽锅和轮机,便系厂中自造。到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造船已能自行设计,“并无蓝本,独出心裁。”[40]后来,则干脆“辞洋匠而用华人自造”,连法人监督也“资遣回国”了。[41]

在这同时,福州船政局还培养了一大批海军人才。一八六七年(同治六年),福州船政局设前后两学堂,前学堂教授制造,后学堂教授驾驶,招生学习。甲午战争中著名的爱国将领刘步蟾、林泰曾、邓世昌、林永升等,都是后学堂的第一届毕业生。

这样,便为筹办海军初步奠定了基础。有人说,福州船政局的设立,“是为中国海军萌芽之始”。[42]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第二节 北洋舰队的建立

一 三洋海军初建

清政府从自己设厂造船以来,到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为止,共造了十九艘船,其中闽厂十四艘,沪局五艘。[43]在这同期,清政府从国外买船十艘,其中炮船安澜、镇涛、澄清、绥靖、飞龙、镇海(以上购自英国)、澄波(购自法国)、海东云(购自洋商)九艘,练船建威(购自普鲁士)一艘。这些船只,由于吨位很小,装备陈旧,加之分散各处,缺乏统一的指挥,只能用于沿海巡缉,根本无法抵御外国的海上侵略。于是,如何组织海军的问题便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发生了日本侵略我国领土台湾的事件。这年四月,日本政府借口琉球船民被台湾高山族人民杀害一事,设置台湾事务局,任命大隈重信为长官,在长崎设立侵台基地。同时,又任命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台湾事务都督,带兵三千侵台。五月,日本侵略军在台湾南部的琅(今名恒春)登陆。由于台湾人民的坚决抵御,侵略军陷入困境。日本政府不得已而索偿退兵。当然,这决不意味着日本政府放弃其侵略台湾的计划。当时,清政府也开始觉察到日本“为中国永久大患”[44]了。

针对这种情况,江苏巡抚丁日昌提出了《海军水师章程》六条,建议成立北洋、东洋、南洋三支海军。北洋海军负责山东、直隶海面,设提督于天津;东洋海军负责浙江、江苏海面,设提督于吴淞;南洋海军负责广东、福建海面,设提督于南澳。每洋海军各设大兵船六艘,小兵船十艘,“三洋提督半年会哨一次”,以求达到“三洋联为一气”,“沿海要害,互有关涉,宜如常山之蛇,击首尾应”。[45]当时,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正在积极筹建海军,他除了同意丁日昌三洋兵船“合成四十八艘”的意见外,还建议三洋各设铁甲船二艘,“北洋驻烟台、旅顺等处,东洋驻长江口外,南洋驻厦门、虎门等处”。[46]在当时来说,这些建议都是“隐为防御日本之计。”[47]李鸿章说:“今之所以谋创水师不遗余力者,大半为制驭日本起见。”[48]

在清政府筹建三洋海军过程中,亲王大臣们曾就买铁甲船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如前所述,李鸿章建议三洋各买铁甲船两艘,共购买六艘。反对购买铁甲船的意见,则多从经济方面着眼,如说:“筹办洋人铁甲船,经费太巨,即使得力,海洋辽阔,必得若干铁甲船,始足弥缝其阙。此船一办,每年一切耗用必多”。[49]奕也认为:“中国现尚无此财力,未能定购。”[50]但是,当时日本政府正大力扩充海军,其侵略矛头系对准中国,已毫无疑问。而日本所以敢于发动侵略战争,“正恃铁甲船为自雄之具。”因此,许多亲王大臣深切感到“中国无此船为可虑之尤。”[51]福建巡抚丁日昌更指出:“现闻春夏间日本在英国新购铁甲船二号,均已制成下水。该岛距泰西远而距中国近,且亦断不敢与泰西为难。然则彼竭倾国之力而制此利器,其意果何为哉?”[52]所以,当时所谓“购办铁甲船以为自强根本”[53]、“欲求自强,仍非破除成见,定购铁甲不可”[54]等说法,其用意主要是针对日本侵略者的扩张野心的。这场争论持续了六年,直到一八八○年(光绪六年),清政府才决定由李鸿章函令驻德公使李凤苞,向德国伏尔铿厂订造两艘铁甲舰。[55]

与此同时,在清政府的官员之间,还发生了一场关于造船与买船的争论。首先是在一八七二年(同治十一年),内阁学士宋晋以造船费重,请朝廷下令暂行停止。李鸿章和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力陈当日船政缔造艰难,揆以列强形势,造舰培才,万不可缓。得旨从之。”[56]但是,李鸿章在造船与买船问题上的主张始终是摇摆不定的。他在一八七二年不主张买船,向朝廷建议:“请饬沿江海各省,不得自向外购船,如有所需,向闽、沪二厂商报订制,以节度支。”[57]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他又提出:“中国造船之银,倍于外洋购船之价。今急欲成军,须在外国定造为省便”。[58]左宗棠的主张则是:“雇不如买,买不如自造。”[59]他并不一般地反对买船,只是把买船看作是临时权宜之计,其根本目的期望达到一切船只可以自造。正如有人所指出的那样:“为目前计,只得购之洋人,为久远计,必须自我制造”。[60]争论的结果是,清政府采取了造船与买船并重的方针,以加速海军的建成。从一八七二年(同治十一年)到一八八○年(光绪六年)的九年间,清政府自己造船二十二艘[61],平均每年两艘半。其中造船最多的年度,达到每年四艘到五艘。同期,从外国买船十四艘,其中炮舰福胜、建胜(以上购自美国)、龙骧、虎威、飞霆、策电,镇东、镇西、镇南、镇北、镇中、镇边(以上购自英国)十二艘,巡洋舰超勇、扬威(以上购自英国)两艘。

虽然清政府筹办三洋海军的方针已定,但限于财力,工作无法齐头并进,只能有所侧重,于一八七九年(光绪五年)五月确定“先于北洋创设水师一军,俟力渐充,由一化三”。[62]同年十一月,李鸿章以从英国订购的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四炮舰来华,北洋船只渐多,便报请清政府将记名提督丁汝昌留北洋海防差遣,暂任督操,实际上是作为日后北洋海军提督的人选。不久,沈葆桢死于两江总督任所。从此,海军的一切规划便专属于李鸿章,乃设水师营务处于天津,办理海军事务,以道员马建忠负责日常工作。一八八○年(光绪六年)李鸿章又在天津创办水师学堂,以严复为总教习。并派英人葛雷森为北洋海军第一任总教习。一八八一年(光绪七年)一月,李鸿章派丁汝昌去英国接收订购的超勇、扬威两艘巡洋舰,于十月回国。同年九月,炮舰镇中、镇边也由英国驶回。于是,李鸿章便奏请以提督丁汝昌统领北洋海军,奏改三角形水师旗为长方形海军旗,以纵三尺、横四尺为定制,质地章色照旧。[63]这样,北洋海军便拥有十四艘舰只,初具规模了。如下表[64]

福建海军[65]拥有舰只十一艘。由于其中九艘是一八七六年(光绪二年)以前自己制造的,另两艘福胜、建胜炮舰,则系一八七六年购自美国,因此福建海军比北洋海军早五年就初步建立起来了。如下表[66]

南洋海军[67]的建立要比北洋海军晚些。因为清政府原先规定,筹建海军的经费由粤海关、江海关和江苏、广东、福建、浙江、江西、湖北六省的厘金内,每年提出四百万两,从一八七五年(光绪元年)七月起到一八七七年(光绪三年)六月止,统归北洋支配;从一八七七年七月起,则由南北洋各得半数。一八八三年(光绪九年),福州船政局制成开济,拨归南洋;南洋又向德国购南琛、南瑞两艘巡洋舰。一八八四年(光绪十年),福州船政局又制成镜清、横海两船,也拨归南洋。这样,南洋海军便拥有舰只十八艘了。如下表:

至此,三洋海军已初步建成。这三支海军共拥有大小舰只四十三艘,吨位共四万二千多吨。[68]北洋舰只分驻大沽、旅顺、营口、烟台,管辖奉天、直隶、山东海面;南洋舰只分驻江宁、吴淞、浙江等地,负责江苏、浙江海面;福建舰只负责守海口与巡守台湾、厦门以及琼廉海面。在当时来说,这还是一支可观的海军力量。如果能够统一指挥,领导得力,在抵御外国侵略的战争中是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的。事实上,这在当时是不可能做到的。左宗棠说:“划为三洋,各专责成,则畛域攸分,翻恐因此贻误。”[69]三洋互分畛域,指挥不统一,必然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二 北洋舰队成军

三洋海军虽然初具规模,但还没有达到成军的阶段。一八八四年(光绪十年)八月,福建海军受到法国舰队的突然袭击,十一艘兵船同时俱尽。[70]这就是著名的马尾海战。[71]这样,福建海军刚建立不久,就遭到夭折了。后虽勉强恢复,也只有七艘船。[72]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二月,法国海军侵扰浙江海面,南洋海军的澄庆、驭远二船被击沉。南洋海军虽然所受损失不大,但始终没有多大发展[73],没有铁甲舰,仅有的几艘巡洋舰又陈旧落后,所以也还不能成军。在中法战争中,李鸿章拒绝派舰去马尾支援福建海军,他提出的理由是:“北洋轮船皆小,本不足敌法之铁舰大兵船”,“断难远去,去亦无益有损”。[74]后在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的要求下,李鸿章不得不做些姿态,派德国教习式百龄率超勇、扬威二艘南下,中途又以朝鲜发生内乱为借口而撤回。因此,只有北洋海军在中法战争中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同时,由于清政府连年大力扩充舰船,并从别处抽调舰艇支援,结果不是“一化为三”,而是“三化为一”,北洋舰队才算成军了。

中法战争(一八八三年—一八八五年)后,清政府与法国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与此同时,英国、日本和沙俄也加强了其在远东的侵略。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了。在马尾海战中,由于清政府采取了妥协政策,各洋海军又缺乏统一指挥,具体负责官员颟顸无斗志,以及武器装备落后,福建海军遭到了全军覆没。如果具体地分析一下,我们就可以看到,对整个中法战争来说,清政府的妥协政策是中国失败的主要原因。所以说法国是“不胜而胜”,中国是“不败而败”。而就马尾海战而言,负责官员颟顸无斗志又是福建海军失败的主要原因。至于福建海军的武器装备落后,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船身系木料构成,不能抵御强烈炮火;(二)火炮少,十一艘船只有五十五门炮[75],平均每船五门,而法舰十艘却有八十八门炮,平均每船九门;(三)没有鱼雷艇,而法国舰队则有鱼雷艇两艘。会办福建海疆事务张佩伦说:“马江之役,法有鱼雷而我无之,深受其害。”[76]虽有强调客观之嫌,但也反映了一定的实情,如福建海军的旗舰扬武号就是首先中雷沉没的。事后,清政府当然不能从根本上接受失败的教训,只是一面处分战守不力的文武官员,一面大力扩充海军。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清政府在谕旨中宣称:“当此事定之时,惩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师为主。”[77]此举对发展北洋海军有利,因此李鸿章立表赞同,并誉之“洵为救时急务。”[78]他还建议清政府添设海部或海防衙门,以“统辖画一之权”。[79]本来,一八八四年(光绪十年)三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即有请设海军专部的意见,而始终未见实行。至此,清政府始决定收回海军,以统一指挥权。一八八五年十月,清政府设海军衙门,任醇亲王奕总理海军事务,庆郡王奕劻及李鸿章为会办,汉军都统善庆和兵部右侍郎曾纪泽为帮办。但实际大权仍操在李鸿章手中。他利用海军衙门整顿海防的名义,把北洋海军的建设推向了最高点。

从此,北洋海军的发展便进入第二阶段,即从初建到成军的阶段。在此阶段中,北洋海军的中心任务是增加质量较高的新舰。当时,这只能靠从西方买船来解决。是不是因为买船比造船便宜呢?确实有人以此为买船的理由的。如李鸿章就说过:“中国造船之银,倍于外洋购船之价”,“须在外国定造为省便”。[80]其实,李鸿章的说法是片面的夸大之词。一般地说,中国自造炮舰的工价与买的价格相比,要便宜得多,质量也较好。中国自造的旧式巡洋舰的工价与买的价格相比,也要便宜一些或大体相抵,质量也不相上下。至于中国自造的新式巡洋舰,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比买的便宜,但质量根本不行,实际上只是加了一层钢甲的旧式巡洋舰而已;而同买进的旧式巡洋舰相比,则费用确实将近“倍于外洋购船之价”。试比看下表[81]

由上表可知,根据当时中国的生产水平,要制造新式巡洋舰和铁甲舰是不可能的。要改善舰队的装备质量,起初非从外国购船不可。何况在马尾海战中,中国的造船业基地福州船政局遭到破坏,短时期内连炮舰和旧式巡洋舰也不能制造了。直到三年后,福州船政局才开始造成新船。此后十年中,只造了十艘船,平均每年一艘,生产力大大下降了。所以,当时有一些议论,诸如“铁甲船有害无利”、“不可购买洋船,并不可仿照制造”、“岂有必效敌人长技始能备御敌人之理”[82]之类,纯粹是迂腐而不切实际的空谈!

从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以来,北洋海军购进的新船主要有三类:铁甲舰、新式巡洋舰和鱼雷艇。这些都是当时中国自己不能制造的。总计共添置新舰艇十四只,其中铁甲舰定远、镇远两艘,新式巡洋舰致远、靖远、经远、来远、济远五艘,鱼雷艇福龙[83]、左一、左二、左三、右一、右二、右三七号。

此外,还有一些舰只调到北洋舰队,如巡洋舰平远和练舰海镜、敏捷等号。于是,北洋舰队无论在装备质量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有所提高。

一八八八年(光绪十四年)九月,北洋舰队正式成军。其全部阵容如下[84]

续表

续表

除此之外,还有运输船利运号和差船宝筏号,以及运煤船伏平、勇平、开平、北平等号。总计大小舰艇近五十艘,吨位约五万吨。

北洋舰队成军后,虽然力量大为增强,但编制还是不够完备的。故当时有“参稽欧洲各国水师之制,战舰犹嫌甚少,运船太单,测量,探信各船皆未备,似尚未足云成军”[85]之说,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按当时的计划,还准备添置“大快船一艘,浅水快船四艘,鱼雷快船二艘”,“鱼雷艇六艘,练船一艘,运船一艘,军火船一艘,测量船一艘,信船一艘”,“以之防守辽渤,救援他处,庶足以壮声威而资调遣”。[86]但是,醇亲王奕却认为“声势已壮”。[87]李鸿章于一八九一年(光绪十七年)五月校阅北洋海军时,看到表面的军容之盛,也颇自鸣得意。他说:“综核海军战备,尚能日异月新,目前限于饷力,未能扩充,但就渤海门户而论,已有深固不摇之势。”[88]可是,到他一八九四年(光绪二十年)五月校阅北洋海军时,调子却大变了:“中国自十四年北洋海军开办以后,迄今未添一船,仅能就现有大小二十余艘,勤加训练,窃虑后难为继。”[89]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呢?因为他看到了“船式日异月新”,“即日本蕞尔小邦,犹能节省经费,岁添巨舰”[90]的现实。到这时,李鸿章似乎觉察到,就中日两国海军的力量对比而言,中国已居于劣势了。

本来,当北洋舰队成军时,它的实力是超过了日本海军的。当时日本拥有舰只十七艘,可以作战的仅五艘,其中浪速、高千穗两艘是比较新式的巡洋舰,而扶桑、金刚、比睿三艘虽号称“铁甲”,但机器陈旧,速度迟缓[91],已非海上作战的利器。可是,从那以后,日本政府锐意扩建海军,六年间添置十二艘军舰,平均每年两艘。特别是一八九一年(光绪十七年)以后,日本在三年间添置战斗力很强的新式战舰六艘,其中有海防舰[92]严岛、松岛、桥立三艘,巡洋舰吉野、秋津洲、千代田三艘。这样一来,日本海军的装备质量便远远超过了北洋舰队。相反地,北洋舰队自从成军以后,清政府即决定停止购舰。一八九一年,北洋海军右翼总兵刘步蟾以日本“增修武备,必为我患”,力陈于李鸿章,“请按年添购如定,镇者两舰,以防不虞”。[93]山东巡抚张曜也建议清政府“淘汰陈旧舰只,节省经费,以之另造铁甲坚船”。[94]清政府皆以饷力极绌,仍照议暂停。而醇亲王奕却为了讨好慈禧太后,趁机挪用海军经费修建颐和园,把海防建设完全弃置不顾了。

因此,北洋舰队的成军,也就标志着它的发展进入了第三阶段,即停滞的阶段。


[1] 《清史稿》,兵志,水师。

[2] 《林则徐集》,奏稿,八六五页。

[3] 陈其田:《林则徐》,北京英文版,一九页。

[4] 《清史稿》,兵志,海军。

[5] 《清史稿》,兵志,海军。按:一八八二年(光绪八年),江南制造总局将此船加以改制,命名“钧和”。

[6] 一八五九年,李泰国升任海关总税务司。

[7] 宋晋:《水流云在馆奏议》卷下,一、六页。

[8] 《洋务运动》第二册,二二九页。

[9]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二一卷,一页。

[10] 《洋务运动》第二册,二二一页。

[11] 《洋务运动》第二册,二二二页。按:此处所谓“水师”仍沿用习惯说法,所指即是海军。

[12] 《洋务运动》第二册,二二二页。

[13] 《曾文正公全集》,奏稿,第十七卷,四页。

[14] 《洋务运动》第二册,二四一页。

[15] 《洋务运动》第二册,二三四页。

[16]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二十卷,三页。

[17] 《海军实记·购舰篇》。

[18] 《洋务运动》第二册,二四七页。

[19] 《洋务运动》第二册,二四八页。

[20] 《洋务运动》第二册,二五五页。

[21] 李泰国所买英国船只,除七艘兵船外,还有探报船和趸船。表中将其支出价银列入“炮位、火药、兵器”等项内,收回价银列入“船只”项内,并不影响亏损合计数的准确性。

[22] 《洋务运动》第二册,二五七页。

[23] 《曾文正公全集》,奏稿,第十七卷,四页。

[24] 《洋务运动》第四册,一六页。

[25] 《左文襄公全集》,奏稿,第十八卷,五页。

[26] 又名马尾船政局,简称“闽厂”或“闽局”。

[27] 《洋务运动》第五册,五、一九页。

[28] 《洋务运动》第一册,一八—一九页。

[29] 《洋务运动》第五册,二六页。

[30] 《洋务运动》第五册,六页。

[31] 《洋务运动》第五册,二六页。

[32] 钢甲船、碰快船,鱼雷快船皆属巡洋舰,只是构造、性能有所不同。

[33] 《洋务运动》第二册,三九七页。

[34] 又名上海机器局或江南机器局,简称“沪局”。

[35] 《曾文正公全集》,奏稿,第三三卷,五页。

[36] 后改称惠吉。

[37] 《洋务运动》第四册,一七页。

[38] 本表系以《江南制造局记》卷三所附的《制造表》为基础,并参考其他资料而制成。《制造表》没载时速,而其他记载又多不正确,如说惠吉“每小时上水行七十余里,下水行一百二十余里”,操江“往返几及二百里,不过两时有余”(《洋务运动》第四册,一七、二二页),显然有所夸大。故表中航速一栏,除操江、保民二船系根据有关资料外,余均由推算得来,仅供参考。

[39] 此数字未将其他地方(如天津船坞)所造的民用小船统计在内。

[40] 《洋务运动》第五册,一六六页。

[41] 《左文襄公全集》,书牍,第十六卷,二页。按:闽厂后来又雇了一些洋匠。

[42] 池仲祐:《海军大事记》。

[43] 参看本书第一章第一节。

[44]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九十九卷,三二页。

[45]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九十八卷,二三页。

[46] 《清史稿》,兵志,海军。

[47] 《洋务运动》第二册,三三八页。

[48] 《洋务运动》第二册,四九八页。

[49] 《洋务运动》第二册,三三七页。

[50] 《洋务运动》第二册,三三七页。

[51] 《洋务运动》第二册,三三七页。

[52] 《洋务运动》第二册,三七○页。按:一八七五年,丁日昌由江苏巡抚调任福建巡抚。

[53] 《洋务运动》第二册,三六九页。

[54] 《洋务运动》第二册,四二一页。

[55] 即定远和镇远。此二舰制成后于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驶抵中国。

[56] 池仲祐:《海军大事记》。

[57] 《清史稿》,兵志,海军。

[58] 《洋务运动》第一册,四七页。

[59] 《洋务运动》第五册,四四三页。

[60] 《洋务运动》第一册,二九页。

[61] 参看本书第一章第一节。

[62] 《洋务运动》第二册,三八七页。按:先是于一八七五年,清政府派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两江总督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事宜。

[63] 旗为黄地,蓝龙,红珠。

[64] 本表及后表原各项数据记载颇有出入,现用几种资料对勘,择善而从。

[65] 相当于丁日昌《海洋水师章程》所说的“南洋水师”。

[66] 福建海军的舰只数量屡有变动,此以一八八四年的舰数为准。又据池仲祐《海军大事记》,福建海军还有万年清,元凯两船。事实上,万年清已于一八八一年停修,改为练船,元凯调往浙江,归南洋管辖。

[67] 相当于丁日昌《海洋水师章程》所说的“东洋水师”。

[68] 其中北洋海军一万零九百八十吨,福建海军九千八百五十七吨,南洋海军二万一千二百八十七吨,合计四万二千一百二十四吨。

[69] 《洋务运动》第一册,一一四页。

[70] 按:其中伏波、琛航二船,后又打捞出来修复使用。

[71] 又称马江海战。

[72] 即琛航、福靖、伏波、艺新、超武、长胜、元凯七船。

[73] 后仅增加保民、寰泰、钧和三船。

[74]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第一卷,六页。

[75] 有的资料说是四十一门炮。

[76] 《涧于集》奏议,第四卷,八六页。

[77] 《洋务运动》第二册,五六五页。

[78] 《洋务运动》第二册,五六五页。

[79] 《洋务运动》第二册,五七○页。

[80] 《洋务运动》第一册,四七页。

[81] 表中,测海、操江的吨位和马力系取二舰的平均数。

[82] 《洋务运动》第一册,一五二、二五二页。

[83] 福龙鱼雷艇,乃一八八六年从德国购买的,归福州调遣,一八九○年调至北洋。

[84] 表中所列的广甲、广乙、广丙三舰,本属广东,一八九二年(光绪十八年)调来北洋随同操演,随后即留在北洋调遣。敏捷舰则系一八八八年十二月所购外国帆船,改为练船的。为叙述的方便,一并附于表中。又,飞霆本为炮舰,后改为差船。

[85] 《北洋海军章程》。

[86] 《北洋海军章程》。

[87] 《洋务运动》第三册,六四页。

[88] 《洋务运动》第三册,一四六页。

[89] 《洋务运动》第三册,一九三页。按:此处所谓“二十余艘”,并不包括鱼雷艇,差船,运煤船等。

[90] 《洋务运动》第三册,一九三页。

[91] 时速仅十三海里。

[92] 即铁甲舰。

[93] 池仲祐:《刘军门子香事略》。

[94] 《洋务运动》第二册,六一五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