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承启关系中的民俗

作为一个现代学术学科的民俗学在20世纪60年代经历了一次革命,或者说学科的范式转换。其核心就是从“文本中心论”的(民间)文学路径转向“承启关系中心论”(包括由此发展出的“表演中心论”)的路径,吸收了人类学、哲学、心理学、社会语言学等理论概念与方法。在这场范式转换中,将民俗界定为“交际”“事件”,这标志着一代学者的新观念和新方向,也奠定了美国民俗学至今还在延续着的研究模式。代表这场学科革命的年轻学者之一,并提出“民俗是小群体内的艺术性交际”的就是丹·本-阿默思。

本编中的四篇文章时间跨度达半个世纪,由此,系统地体现了本-阿默思在研究和发展民俗的定义与承启关系概念过程中,如何追根溯源,借鉴多学科理论观点,为民俗学提出新的思考。从1967年的《在承启关系中探求民俗的定义》,到1977年的《民俗的承启关系:暗示与启示》,再到1993年的《承启关系中的“承启关系”》,本-阿默思以这“三部曲”展示的不仅是他个人的理论探索,更是民俗学在这几十年所经历的学科拓展和深入。尤其有意义的是,在2014年,本-阿默思以《民俗的定义:一篇个人叙事》回顾和反思了近半个世纪里有关思想的经历,通过个人叙事,展现了民俗学家之间互动的“亚民俗”实践,生动地讲述了一个学术定义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的确,至少在美国民俗学界,对民俗的承启关系的关注已经是学科的基础,而每当提到这个理论观点,本-阿默思的这几篇文章是无法回避的。尽管现在“表演”成为更为流行的术语,但是,表演论的理论基础之一就是承启关系概念。正是本-阿默思将民俗学的承启关系从最初的狭隘的口头言语表演的“语境”或“场景”,通过借用马林诺夫斯基的术语,扩展到更大的社会和历史层面上的“文化承启关系”,有助于民俗学研究能从更高的视野对民俗在历史、社会和政治,以及多元文化中的运用与地位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并找到更合逻辑的分析路径。这个路径不仅有助于民俗学走出“文本”的象牙塔,而且也成为后来发展起来的公共民俗的核心关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