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具痕迹鉴定

工具痕迹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某种工具或器械破坏、移动或毁损某种客体时,在该客体表面因静态或动态作用力而留下的反映器械外表结构形态的显像,亦被称为破坏工具痕迹或器械痕迹。根据材料力学的观点,一个固体客体在承受外力作用时,会在其表面或断面上留下永久性的痕迹。

一、工具痕迹的分类和特征

工具痕迹的形成离不开三个要素,即工具、客体物和作用力。不同的工具在各种不同的作用力的支配下,会在客体表面留下各自的细节特征,可以据此进行同一认定。上述三个要素之间相互依存,互为影响,缺一不可。例如,作用力的方式、大小等与工具的类型有密切的关系,同时作用力留下的痕迹与客体的弹性、脆性、可塑性、硬度及物质结构等存在密切的关系。

按工具在客体表面是否运用滑动方式的作用力,可分为静态工具痕迹和动态工具痕迹。

(一)静态工具痕迹

静态工具痕迹是指工具与客体表面作垂直方向运动而留下的凹陷状痕迹,主要有打击痕迹和撬压痕迹。其中打击痕迹是指工具敲击客体表面时留下的凹陷痕迹,主要使用的工具有锤、棍棒等,在物体表面会留有凹陷、孔洞或粉碎性痕迹。撬压痕迹是指犯罪分子利用杠杆原理撬压表面时留下的痕迹,主要使用棍状物和条状物,会在表面留有支点和重点。

静态工具痕迹,一般都是由工具以垂直方式接触客体表面而留下凹凸状的三维痕迹。工具开始与承受客体接触时的上边缘称为痕起缘,工具结束与承受客体接触时形成的底部边缘称为痕止缘;痕迹的底面称为痕底,痕迹的周围纵向面称为痕壁。邹明理.司法鉴定.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56-157.静态工具痕迹的一般特征包括痕迹的形状、大小等,可以反映出造型工具与客体接触部位的形状、尺寸、花纹等,由此可用来认定工具的种属。静态工具痕迹的细节特征,包括痕迹反映的工具的磨损、缺损、弯曲、凸点、凹坑等及它们在痕迹表面的相互位置和分布状况,由此可以用来对造型工具进行同一认定。

就打击痕迹而言,应打击而形成边沿规则呈圆形或半圆形凹陷的多为圆形工具造成的;打击而无明显边沿分界线的多为平面工具打击造成的。同时,痕迹的形象特征又与工具的接触面、作用力及其角度有关。就撬压痕迹而言,运用的原理是杠杆作用,其支点和重点受垂直外力的作用,接触部位留下的凹痕能清晰地反映造型主体外表的一般特征和细节特征。

(二)动态工具痕迹

动态工具痕迹是指犯罪分子运用工具在承受客体表面来回滑动,在切向力作用下造成的线形痕迹。动态工具痕迹主要包括剪钳痕迹、砍切痕迹、割削痕迹、旋切痕迹、擦划痕迹。剪钳痕迹是指用剪刀或钳切断客体所表现出的断面痕迹,主要工具有工业或民用剪刀或各类钳子(如钢丝钳、断线钳)。砍切痕迹是指用单刃的工具砍切客体使其断裂造成的痕迹,主要工具有刀、斧等,其损害表面呈现断面或反映工具形状的孔洞。割削痕迹是指带齿工具利用来回作用力在客体表面留下的痕迹,主要工具有带齿工具(如锯、锉)。旋切痕迹是指利用旋切力在客体表面留下的痕迹,主要工具是钻状物(如电钻)。擦划痕迹是指工具与客体表面接触滑动时,因摩擦力的作用在客体表面留下的线状痕迹,任何工具包括人体的指甲等都可能留下此类痕迹。

动态工具痕迹是由工具边缘经过承受客体时形成的凹凸线组成的,其一般特征包括客体断面的形状;线形的方向、宽度、数量、密度;断面上的花纹特征及其分布位置等。依据动态工具痕迹的一般特征可以判断工具的种属及工具作用于客体时的方式。动态工具痕迹的细节特征包括制造细节特征和使用细节特征,反映在痕迹中即为工具上明显的凹凸点、断离状况及其相互关系,由此可以对工具进行同一认定。此外,由于动态痕迹的产生往往伴随着碎屑的脱落,碎屑的形态、大小等亦可作为同一认定的依据。

不同的动态痕迹应注意不同部位的特征。如剪钳工具留痕的主要部位是工具的上下刃口、刃端和刃侧。砍切工具留痕的主要部位是单刃的刃口、刃侧及双刃的刃口、刃端、刃侧。割削工具留痕的部位要注意带齿工具的齿尖、齿面、齿宽。旋切工具留痕应注意钻头的宽度、旋转面等。擦划痕迹一般多为犯罪分子作案时运用打击、撬压、剪钳、割削、砍切时留下的附带痕迹,应注意从其线痕间距、粗细、数量、深浅等判断可能形成痕迹的工具。

二、工具痕迹的发现和固定

(一)工具痕迹的发现

一般而言,犯罪分子在作案时会使用一定的工具。有预谋的犯罪分子往往会自备工具,激情型或冲动型的罪犯则可能在现场就地取材。在现场勘查时,首先应进行的是在进出现场路线中的障碍物上找寻,如门窗、屋顶、墙、通风口等处,查看这些部位的锁、插销是否被毁损,墙和屋顶等处是否被破坏,通风口是否被开启,并在其周边部位寻找工具痕迹。其次对盛放目标物的器具、抽屉、柜子等处进行查看,检查是否有毁损、移动的痕迹。最后针对目标物进行勘验,如果现场留下的是尸体,则尸体上的创口、勒痕等将成为很好的痕迹来源。

在现场勘验时,有几点值得充分重视:一是注意日常生产、生活中留下的痕迹与犯罪分子作案痕迹的差异,可以从痕迹创面的新旧程度、轮廓周围是否清晰等方面加以判断。二是注意自然物理、化学现象(包括其他生物的啃噬)的留痕与作案工具留痕的差异。三是注意重点查找犯罪分子破坏现场痕迹后残留的原始痕迹。四是注意伪造现场中伪造痕迹的区分,这可以从作案先后等逻辑顺序上加以区别。五是适当运用不同光源查找细小的工具痕迹。

(二)工具痕迹的分析

对工具痕迹的即时分析,可以从中得出犯罪分子作案时使用的工具种属、作案过程、作案手段以及犯罪分子的个人习惯等,有利于及时确定案件的性质和侦查方向。

首先,分析工具种类。从客体上留下的痕迹形状可以推断工具与客体接触部位的形状,再结合周围脱落的碎屑、残留物等分析该工具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从中得出工具的种类。从痕迹的某些特征如花纹、间距等推断工具的生产商或者加工方式。同时也应该注意现场的空间范围,从而确定工具的总体尺寸。如果现场有几处留痕,可以将它们联系起来考察。

其次,根据痕迹的性状特点,判断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和过程。例如,在同一处痕迹中留有几种工具痕迹,像犯罪分子对挂锁的处理,可能先用撬压的手段,在无法打开时选择了剪钳的手段,从中能判断作案的进程。

最后,根据生理学上的特点,每个人由于生理、职业、体能、身高、性别、年龄等原因,不仅采用的作案手法不同,而且留痕的形态也会有所区别。例如在剪钳时,左撇子的剪钳方向与普通人正好相反;女性在剪钳时因用力不足,会呈现出顿切的形态,留痕的断面呈梯状深入,与强壮男子一下切断有着明显的区别。

(三)工具痕迹的提取和固定

工具痕迹是重要的物证,应正确地提取和固定,以保证在转移过程中不至于受损,有必要明确在勘验中提取和固定痕迹的方法和顺序。

首先,进入现场后应对痕迹进行照相。从方位照相、概览照相、中心照相到细目照相全方位加以运用,为日后的研究、破案提供材料和证据。

其次,对小巧的或能够拆卸的客体,应尽可能提取原物,并予以妥善包装。

再次,对不宜提取原物的痕迹,应选取适当材料制作模型加以固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较深或面积较大的痕迹,采用硬塑料制模法。材料的主要成分是黄蜡、松香、白垩、氧化锌等。制模时,先在表面涂上甘油,然后用温热水将硬塑料软化,在平面上压平后压入痕迹,待其冷却后取出即可。②硅橡胶制模法。制模时将1%~3%的二月硅酸二丁基锡与3%~4%的正硅酸乙酯调匀,注入痕迹中待其固化后取出即可。为加速固化,可加入1%~2%的异辛酸亚锡。其特点是不易破裂,能反映细节特征;缺点是成本较为昂贵。其他方法还有AC纸制模法、软橡胶制模法、易熔合金制模法等,可视具体情况酌情选用。

最后,收集痕迹周围的残屑,分别保存。

(四)工具痕迹的保存

提取实物的,可盛放于木盒、纸盒或用塑料薄膜包好,一方面可防止外力或生物的侵蚀,另一方面也可以保存上面可能留存的指印。制模提取的痕迹也可以采用上述方法加以保存。在保存中另一项重要的工作是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留痕客体的名称、形状、破坏程度、位置以及痕迹的性状和提取的时间、地点、数量、编号等,以便于日后采用。

三、工具痕迹的鉴定

工具痕迹鉴定是指依据现场工具痕迹的一般特征和细节特征,分析、判断痕迹是否为某嫌疑工具所遗留。鉴定的主要工作包括:预检、现场痕迹和嫌疑工具的分别检验、提取微量物质、检材和样本的对比检验、综合评判等。

(一)预检

预检的主要任务是对提取的痕迹进行分类登记,对案情有所了解,从而明确检验所要达到的目的,进而安排鉴定工作的下一步计划。

(二)现场痕迹与嫌疑工具的分别检验

现场工具痕迹检验主要任务是通过检验从中推断工具种类,判断工具作用力的方式、分析现场痕迹的形成条件及找寻痕迹上的微量物质等。对嫌疑工具的检验任务是:分析嫌疑工具是否有条件形成现场痕迹,主要从工具局部与痕迹的吻合程度、能否在机械性能和结构等方面达成痕迹的产生这些方面进行判断;寻找可能接触的部位,并找出该部位的主要特征;寻找工具上的附着物和微量物质,如工具上附着的碎屑成分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具上的微量物质成分确定等。

(三)检材和样本的比较检验

在分别检验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判定嫌疑工具接触部位所留痕迹与现场痕迹的细节特征是否吻合,这就要求在适合的材料上模拟痕迹形成的过程,以便取得实验样本进行对比。选择的实验材料主要有铝片、铜线等金属材料和各种木板、塑料、玻璃、纺织品等非金属材料。选择的原则是先在较软的材料上做实验,在寻找使用工具的方位、角度、作用力等条件时,选取与实际痕迹遗留处尽可能相近的材料,制作实验样本。这里相近的材料指的是和承受客体在材料结构、硬度、干湿度等相近的材料。

在具备了检材和样本的前提下,主要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比较检验:

(1)特征对照法。这是工具痕迹检验的主要方法,适用于静态痕迹的对比检验。这种方法借助于放大的方式,对照样本和检材的细节特征,找寻两者之间的相应部位的特征及形状、间距、方位分布等。

(2)特征重叠法。这是工具痕迹检验的辅助方法,也适用于静态痕迹的对比检验。该方法先将检材和样本拍摄成倍数一致的照片,再将两者的底片重叠,观察两者细节特征是否重合。

(3)特征结合法。这是检验动态工具痕迹的主要方法。该方法是将检材和样本在相同部位截断,再将两者相应部位对接,置于比较显微镜下,观察对接部位的线痕是否吻合。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比对细节特征的形态、动作习惯的反映痕迹等,具体运用何种方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综合评断

对工具痕迹的鉴定,主要是为了认定犯罪分子作案时使用的工具。在检材和样本进行对比的情况下,首先应该从两者的差异点开始解释,如果差异点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造成的,例如犯罪分子在作案后继续使用该工具,则不能得出同一否定的结论;如果纯属是实验操作不当造成的差异点,则应重新制作实验样本;如果差异点属于实质差异,则可以得出认定同一否定的结论。其次比较相同点,如果在检材和样本之间找到一定数量的相同点,且这些相同点特征明显、轮廓清晰,在无实质差异点的情况下则可做出同一认定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