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当下,法治已成为我国基本的社会治理模式。然,任何社会治理模式是否成功,归根结底还是要看是否能够给社会成员带来幸福和福祉。人们都有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愿望和权利,而法治则是这种幸福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和实现手段。因此,法治不仅应该成为一种治国方略,亦应该成为一种知识、一种情感、一种智慧。

人类有两个最伟大的发明,其一是发明了科技,使得人类征服了自然;其二便是发明了法律,使得人类征服了自己。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转型和发展中国家,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和五千余年文明史的中国迈向法治社会的意义决不限于其自身,它关乎整个人类文明的前途和命运。置身于这个时代,若非对公平正义的法理有所深究、对法律的精神有所深耕、对法治的精髓有所深悟,则不能有所成就,更遑论对世界有所贡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地处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地带,依托浙江大学百十余年形成的精神文化和综合优势,坐拥之江校区美轮美奂的优裕办学空间,雄踞月轮山,胸怀法治梦想,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坚持“专业典范,社会公义”的法科教育理想,守候“返回法的形而下”的学术旨趣。现特推出一套法学新锐创作的学术作品,冠名“之江·法学”文丛。我们希望这套开放式学术文丛立基于中国的法治建设,既富含知识,又充满激情,更富有智慧,为法学研究的繁荣和法治理想的春天鼓而呼。

编者

乙未年新春于之江月轮山